[原创]乐声
2021-12-23叙事散文半树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2:05 编辑
很多年前的乐声,存在于心的深处,微弱的力量触动后,乐声被唤醒,引领,重现,黑白色,纯旋律,无和声伴奏。触动来自偶然的机会,这偶然没有解释的可能;唤醒……
很多年前的乐声,存在于心的深处,微弱的力量触动后,乐声被唤醒,引领,重现,黑白色,纯旋律,无和声伴奏。触动来自偶然的机会,这偶然没有解释的可能;唤醒……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2:05 编辑 <br /><br /> 很多年前的乐声,存在于心的深处,微弱的力量触动后,乐声被唤醒,引领,重现,黑白色,纯旋律,无和声伴奏。触动来自偶然的机会,这偶然没有解释的可能;唤醒的乐声是沉淀后黑色的渣子,我能够看见这些渣子正在枯朽,开始泛着死亡——灰白色的光芒。在网上逛来逛去,看见一首曲子的链接,是韩剧《巴黎恋人》的主题音乐,点击链接,声音通过戴着的耳机灌进来,前奏结束,口琴纯净的声音响起来,背景是自然的雨声。这一瞬间,我被拉进沼泽,桥洞出现,下面的水沿着从铁轨上滚落下来的石子(石子堆砌成蛇般身躯的样子)弯曲向前,时间久远的卵石青白。
口琴发明于德国,那是一个重于理性思维的国度。口琴的声音其实极有穿透力,西方传统民谣、美国蓝调等乐种以口琴为主奏乐器的歌曲,将这种穿透力演绎到极至。它的本质是纯净,纯净的东西大多都不需要妆饰,如果就让它裸露而不是被玷污和掩饰,那其实更好,也几乎没有可能。我接着再细听口琴的声音,过去的影子纷至沓来,略有点忧伤,颜色是青绿,从灰尘的灰白中透出来。我的那把绿色口琴,是集攥了几个月零花钱买来的。我是一个苦孩子,我只能买得起口琴,别的乐器对于我,就像茅草屋顶升起来的朝阳,又圆又大,红晕弥漫天空,我伸出手去触及,它立时上升,光芒四射,直至变换为灸热的白炽色,连直视的可能都没有。
我坐在路轨边的铁桥上吹口琴,腿垂拉在石板下面,声音断断续续,周围沉寂。这是最初关于亲临的乐声记忆,再远,是一些赋予意义的想象,那时的我并没有这种能力。比如,现在我可以编造树梢的摇摆,蝉翅膀的振动,灌木丛中低下去又浮上来的波浪,那尽具有声音的大美,也是乐声的合奏。这合奏如此不真切或者真切,虚幻的梦境一样。我对照着一页简单的说明书,在已经唱坏嗓子后,又开始了演奏家的梦想,在乐声里面沉溺和遨游。我见过很多的人,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说明书,他们天生似乎就会吹奏口琴,旋律流淌出来,和声相伴;这是复调的乐声,所有音符合作的产物。我从来吹奏不出和声的伴奏,我只停留在旋律的吹奏中,说明书上写着,那也可能是小提琴奏法。单音的吹奏,其实将口琴的纯净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但这也必须借助回忆的力量来实现,当时的那个孩子或者那个青年实际的情况是,被绿色的小钢片制成的口琴拖累,折磨,然后沮丧。
我记得那个月夜,石盘碾子上沾满湿漉漉的黄泥,草跺投下大团的阴影在它的旁边,生出些混沌不可测度的暗流,在我的心里涌动。堂姐和另外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皮肤滑润,长发披肩,坐在我的旁边,聊天、说话。我们笑了很久,因为毫无趣味的笑话或者对别人恶毒的挖苦。我记得后来,送给那个女孩子一本书,那个女孩子嫁给了一个酱菜贩子。我恶毒地想象过,那个酱菜贩子一定粗俗,丑陋,其实错了,在我见过他后,也必须承认,他不但英俊,而且极具儒雅气质,从那以后,关于那本书的名字,我再也想不起来。我能想起来的就是,堂姐和那个女孩子走后,月色洒下来,我吹出口琴的单音,黑夜里还有水流的潺潺声,向着远处悠悠荡荡淡去。
我曾经的同事,长着女人般的手指,纤细,修长。他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拨弄两声琴弦,溪水流淌,风过松林,空明的境界出来,大片彩色的光亮笼罩空间。他弹琴的背景一直是我守望的意象,可以赋予更多的意义,并不需要去分析和探究,也探究不清。我也有一把吉他,我自己缝了一个布带子将橙色的琴身装进去,上班下班都背着,俨然就是一个时尚的摇滚歌手。我上班的时候,就坐在更衣柜前面,将腿翘上去,用手拨弄琴弦,时间长了,还改不了哼唱两声。这段时光过去了很久很久,一直走到2005年5月的一天,我在一个论坛写下这样的句子:多美的声音啊,让我想起自己青春的岁月,那个时候像一个傻瓜一样。这句感想是在我进去一个帖子听了约翰。丹佛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后,触动了青春的记忆,写下来的。我一直有在网络上自言自语的习惯。约翰。丹佛一直就是一位乡村的小伙子,穿牛仔裤,拨动琴弦,声音纯净,毫无矫揉做作。他给访美的邓小平演唱过,让千万中国人记住了他。我哼唱《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的时候,旁边另一个同事,鄙夷地一再纠正我的发音,后来,他用一本厚厚的大书换了我的吉他,我幻想阅读那本厚厚的大书,置换现实和梦想的距离,更多的原因,还是我始终练习不了吉他的和声。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为什么我总也学不会一种乐器的和声伴奏呢?这个同事,他后来去了约翰。丹佛的故乡,将梦想变为现实,我想,那把吉他,他一定没有带着,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而那个长着女人般手指的同事,多年后,我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他作为优秀通讯员的发言,还有他颂歌味道的诗歌。想必他早就不再弹奏吉他,他将身子转了过来,丢失了年少时的背影,融入所有的噪杂和人事里面,其乐融融。
还有长笛。
工作后,单位成立了乐队。我单身,百无聊赖,更多的是对过去的梦想还有点滴的不甘。我加入了这个乐队,进去吹长笛。长笛很贵,练习的时候,几个人轮流使用。女孩子的口水还粘在笛子上,另外的男孩子的嘴凑上去。这很有些暧昧的味道。我看着这一切想笑,因为我已经早已不再年少。我一直喜好纯净的乐声,并且时常想象绿色的草原,蝴蝶翩飞,青草越远更长;在这片想象的空间中,长笛的声音响起来,在风中穿越时空,浸透骨髓。老师说我不适合吹长笛,他说我的嘴唇太厚。我伸出手给他看,他说,你也不适合弹奏弦乐,你的手指太粗。我说,我适合敲八丈震天的大鼓,我还适合站在你的位置,做一个指挥,所有的乐声以我的意念响起来。他盯着我看,眼光诡异,我在他诡异的眼光中离开。
我说错了吗?
二千四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宗就发明了大型青铜器编钟,它的音阶结构就是现在国际通用的C大调七声音阶,可是,我知道,编钟要发出乐声必须借助人之间的合作。我从来没有合作精神,我孤独,内心自由散漫惯了。我需要的是发出自己的声音,我需要的是乐声在自己的内心中流淌,当这一切可能的时候,南极的冰块也会唱歌,我坚信如此。
我想通了这个事情后,再也并且永远也不会再去奢望借助乐器来发出声音,特别是,我知道,就是独奏的乐器,它们也是有和声相伴的。但我还听乐声,还会赞叹,享受。被强奸,仍然可以达到快感,这是生活的一部分,无关内心和精神的本质。
口琴发明于德国,那是一个重于理性思维的国度。口琴的声音其实极有穿透力,西方传统民谣、美国蓝调等乐种以口琴为主奏乐器的歌曲,将这种穿透力演绎到极至。它的本质是纯净,纯净的东西大多都不需要妆饰,如果就让它裸露而不是被玷污和掩饰,那其实更好,也几乎没有可能。我接着再细听口琴的声音,过去的影子纷至沓来,略有点忧伤,颜色是青绿,从灰尘的灰白中透出来。我的那把绿色口琴,是集攥了几个月零花钱买来的。我是一个苦孩子,我只能买得起口琴,别的乐器对于我,就像茅草屋顶升起来的朝阳,又圆又大,红晕弥漫天空,我伸出手去触及,它立时上升,光芒四射,直至变换为灸热的白炽色,连直视的可能都没有。
我坐在路轨边的铁桥上吹口琴,腿垂拉在石板下面,声音断断续续,周围沉寂。这是最初关于亲临的乐声记忆,再远,是一些赋予意义的想象,那时的我并没有这种能力。比如,现在我可以编造树梢的摇摆,蝉翅膀的振动,灌木丛中低下去又浮上来的波浪,那尽具有声音的大美,也是乐声的合奏。这合奏如此不真切或者真切,虚幻的梦境一样。我对照着一页简单的说明书,在已经唱坏嗓子后,又开始了演奏家的梦想,在乐声里面沉溺和遨游。我见过很多的人,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说明书,他们天生似乎就会吹奏口琴,旋律流淌出来,和声相伴;这是复调的乐声,所有音符合作的产物。我从来吹奏不出和声的伴奏,我只停留在旋律的吹奏中,说明书上写着,那也可能是小提琴奏法。单音的吹奏,其实将口琴的纯净发挥得更加淋漓尽致,但这也必须借助回忆的力量来实现,当时的那个孩子或者那个青年实际的情况是,被绿色的小钢片制成的口琴拖累,折磨,然后沮丧。
我记得那个月夜,石盘碾子上沾满湿漉漉的黄泥,草跺投下大团的阴影在它的旁边,生出些混沌不可测度的暗流,在我的心里涌动。堂姐和另外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皮肤滑润,长发披肩,坐在我的旁边,聊天、说话。我们笑了很久,因为毫无趣味的笑话或者对别人恶毒的挖苦。我记得后来,送给那个女孩子一本书,那个女孩子嫁给了一个酱菜贩子。我恶毒地想象过,那个酱菜贩子一定粗俗,丑陋,其实错了,在我见过他后,也必须承认,他不但英俊,而且极具儒雅气质,从那以后,关于那本书的名字,我再也想不起来。我能想起来的就是,堂姐和那个女孩子走后,月色洒下来,我吹出口琴的单音,黑夜里还有水流的潺潺声,向着远处悠悠荡荡淡去。
我曾经的同事,长着女人般的手指,纤细,修长。他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拨弄两声琴弦,溪水流淌,风过松林,空明的境界出来,大片彩色的光亮笼罩空间。他弹琴的背景一直是我守望的意象,可以赋予更多的意义,并不需要去分析和探究,也探究不清。我也有一把吉他,我自己缝了一个布带子将橙色的琴身装进去,上班下班都背着,俨然就是一个时尚的摇滚歌手。我上班的时候,就坐在更衣柜前面,将腿翘上去,用手拨弄琴弦,时间长了,还改不了哼唱两声。这段时光过去了很久很久,一直走到2005年5月的一天,我在一个论坛写下这样的句子:多美的声音啊,让我想起自己青春的岁月,那个时候像一个傻瓜一样。这句感想是在我进去一个帖子听了约翰。丹佛的《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后,触动了青春的记忆,写下来的。我一直有在网络上自言自语的习惯。约翰。丹佛一直就是一位乡村的小伙子,穿牛仔裤,拨动琴弦,声音纯净,毫无矫揉做作。他给访美的邓小平演唱过,让千万中国人记住了他。我哼唱《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的时候,旁边另一个同事,鄙夷地一再纠正我的发音,后来,他用一本厚厚的大书换了我的吉他,我幻想阅读那本厚厚的大书,置换现实和梦想的距离,更多的原因,还是我始终练习不了吉他的和声。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为什么我总也学不会一种乐器的和声伴奏呢?这个同事,他后来去了约翰。丹佛的故乡,将梦想变为现实,我想,那把吉他,他一定没有带着,他永远也不会再回来。而那个长着女人般手指的同事,多年后,我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他作为优秀通讯员的发言,还有他颂歌味道的诗歌。想必他早就不再弹奏吉他,他将身子转了过来,丢失了年少时的背影,融入所有的噪杂和人事里面,其乐融融。
还有长笛。
工作后,单位成立了乐队。我单身,百无聊赖,更多的是对过去的梦想还有点滴的不甘。我加入了这个乐队,进去吹长笛。长笛很贵,练习的时候,几个人轮流使用。女孩子的口水还粘在笛子上,另外的男孩子的嘴凑上去。这很有些暧昧的味道。我看着这一切想笑,因为我已经早已不再年少。我一直喜好纯净的乐声,并且时常想象绿色的草原,蝴蝶翩飞,青草越远更长;在这片想象的空间中,长笛的声音响起来,在风中穿越时空,浸透骨髓。老师说我不适合吹长笛,他说我的嘴唇太厚。我伸出手给他看,他说,你也不适合弹奏弦乐,你的手指太粗。我说,我适合敲八丈震天的大鼓,我还适合站在你的位置,做一个指挥,所有的乐声以我的意念响起来。他盯着我看,眼光诡异,我在他诡异的眼光中离开。
我说错了吗?
二千四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宗就发明了大型青铜器编钟,它的音阶结构就是现在国际通用的C大调七声音阶,可是,我知道,编钟要发出乐声必须借助人之间的合作。我从来没有合作精神,我孤独,内心自由散漫惯了。我需要的是发出自己的声音,我需要的是乐声在自己的内心中流淌,当这一切可能的时候,南极的冰块也会唱歌,我坚信如此。
我想通了这个事情后,再也并且永远也不会再去奢望借助乐器来发出声音,特别是,我知道,就是独奏的乐器,它们也是有和声相伴的。但我还听乐声,还会赞叹,享受。被强奸,仍然可以达到快感,这是生活的一部分,无关内心和精神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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