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听蟋蟀唱歌
2021-12-23抒情散文吴安臣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2:54 编辑
听蟋蟀唱歌听蟋蟀唱歌久了,在儿时的乡间听蟋蟀唱歌是件赏心悦耳的事情。今日读古清生的《紫铜火锅》里有这样的句子:人生有四大快事:涮铜火锅……
听蟋蟀唱歌听蟋蟀唱歌久了,在儿时的乡间听蟋蟀唱歌是件赏心悦耳的事情。今日读古清生的《紫铜火锅》里有这样的句子:人生有四大快事:涮铜火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2:54 编辑 <br /><br /> 听蟋蟀唱歌
听蟋蟀唱歌久了,在儿时的乡间听蟋蟀唱歌是件赏心悦耳的事情。今日读古清生的《紫铜火锅》里有这样的句子:人生有四大快事:涮铜火锅;睡稻草床;打玛瑙麻将;听蟋蟀唱歌。涮铜火锅似乎没有必要,睡稻草床不敢苟同,至于打玛瑙麻将似乎也不是我等能享受的。但听蟋蟀唱歌倒是早已领受,这人生一大快事居然在童年时代就已经享受了。真是快哉!
草间,屋角,田头砖缝,凡是你能想到的地方我想蟋蟀都可以驻扎。除非是热得它承受不了,或者冷得它无法动弹,蟋蟀的歌唱都是不遗余力的。因此我敬佩过这些不要出场费的歌唱家,现在的明星出来吼两嗓子,没有足够的钞票你是无法让他们开口的,唯有蟋蟀还保持着民间本色,没有被时代的污浊所浸染。这也是算我等一件幸事了。不然听蟋蟀唱歌的话都要看它高兴不高兴了。
以前在乡下玩的东西有限。看过鸡打架,两只鸡剑拔弩张的打,观者图一种热烈。但是往往看到两只鸡斗得脸红脖子粗,冠子上沾满淋漓的血时,心中突然觉得一种隐痛。觉得我们的快乐都是建立在鸡的角斗胜败上。这让我想到古罗马的角斗士,我们无疑把鸡当成了角斗士,任何一个“角斗士”牺牲了,我想是没有多少人愿意流下一滴半滴眼泪以显示自己的恻隐之心的,因为在人类的意识里它毕竟是鸡。记得一次我家的一只白公鸡非常善斗,据说长疙瘩冠子(鸡冠像一个肉瘤)的鸡都善斗。那次的打斗是在我家的鸡和邻居的大黄公鸡之间。黄公鸡个头大,开始我家的白鸡自然就落于下风。但是这白鸡不服输,看着败了但是看黄鸡转身凯旋归去时它又回转来,猛啄黄鸡。反反复复如此数次把周围的人看得目瞪口呆,看来鸡也有玩命的。最后筋疲力尽的情况下黄鸡显然承认败了,任凭白鸡啄它,它总是低着头。而白鸡疙瘩上的血干了又结成血痂,但是一会又流下新的血来,那次我觉得鸡的善斗倒显示了人的残忍来,鸡血仿佛流自我心上。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看鸡打架。但是玩什么呢?后来邻居家的那个孩子发现了可以斗蟋蟀,而且说给我晚上还可以叫它给我们唱歌呢。这种好事轻易找不到。据说我们的爱好古已有之,据《聊斋志异·促织》记载明宣德皇帝自幼酷爱斗蟋蟀,即位后命朝臣供奉上等的蟋蟀上京,地方官为了讨好皇帝,便给百姓加重捕蟋蟀的任务,这给百姓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导致官府逼迫一平民几乎家破人亡。蟋蟀得皇家宠幸是其幸,但是给老百姓的却是不幸,虫子之过乎?当时小没有去妄揣。只是觉得它毕竟只是虫子。没有人来宠幸它,它选择自然照样活得欢快自在。
找到玩的东西自然要找到它们的藏身之处。于是放学后我们把墙根,屋角的瓦砾翻遍。有时还会被潜藏在暗处的阴蚂蚁(一种黑色的蚂蚁,爱咬人。)叮上几嘴,但是这仍然不能打消我捉一只善斗蟋蟀的念头,因为邻居家的那个男孩随时在我跟前炫耀他那只善斗的,打遍全村无敌手的蟋蟀。我捉去的不是残废了,就是牺牲了。让我痛心之余往往要花更多时间去捕捉蟋蟀。我把捕捉的范围扩展到田野,以至于到田里薅一把草我都会循着虫鸣声钻进玉米地或者红苕地里。但是不管我是怎么的不遗余力,但是最终和邻居的蟋蟀斗上几个回合就要败下阵来,生性有点好强的我似乎不信这个邪。只觉得邻居的那个蟋蟀也没有什么特别嘛,但是怎么我的蟋蟀总是落败呢?这黑不溜秋的小东西让的懊恼延续了好长时间。觉得放学以后的天空都是灰暗的。直到邻居男孩的母亲觉得他要再这样下去。一定会像那宣德皇帝一样的玩物丧志,于是一怒之下把蟋蟀丢给了觑视蟋蟀很久的大公鸡。于是邻居男孩哭了一天,一星期没了笑容。他说你看,蟋蟀再不能给我唱歌了,我说可以再捉的嘛!但是遭到了他的一顿抢白:“你以为一只好蟋蟀是这么好捉的,再没有一只蟋蟀能代替它了,也没有任何一只能比它更会唱歌,看来没有蟋蟀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苍白。于是我俩一直预谋把他家的那只公鸡暗杀掉。但是由于他的母亲在前警告过,我俩也只能仇视的看着公鸡跑进跑出而无可奈何。我俩寻找下一只蟋蟀的时间一直到了深秋。各种虫鸣已经非常稀少的时候。后来读到《诗经·七月》篇里面说:“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方知这蟋蟀也怕冷的。于是把寻找的目光盯紧墙角。但是蟋蟀这时像一位特工不会轻易露行迹了,我搬不动那些沉重的家具,于是只好老老实实的听它们冬天来临前的鸣唱。这时方觉凉意从脖颈直贯进五脏六腑,于是我像蟋蟀一样把被角掖紧。
没有蟋蟀的日子尤其的漫长,把整个冬天置入一种无声的空白里,于是我希望蟋蟀赶快出现。梦里依然荡漾着虫鸣。柳琴古筝,有流水之韵的铜琵琶声经常把梦境装扮得似真似幻。蟋蟀的声音已经填充了梦里的空白。
听蟋蟀唱歌久了,在儿时的乡间听蟋蟀唱歌是件赏心悦耳的事情。今日读古清生的《紫铜火锅》里有这样的句子:人生有四大快事:涮铜火锅;睡稻草床;打玛瑙麻将;听蟋蟀唱歌。涮铜火锅似乎没有必要,睡稻草床不敢苟同,至于打玛瑙麻将似乎也不是我等能享受的。但听蟋蟀唱歌倒是早已领受,这人生一大快事居然在童年时代就已经享受了。真是快哉!
草间,屋角,田头砖缝,凡是你能想到的地方我想蟋蟀都可以驻扎。除非是热得它承受不了,或者冷得它无法动弹,蟋蟀的歌唱都是不遗余力的。因此我敬佩过这些不要出场费的歌唱家,现在的明星出来吼两嗓子,没有足够的钞票你是无法让他们开口的,唯有蟋蟀还保持着民间本色,没有被时代的污浊所浸染。这也是算我等一件幸事了。不然听蟋蟀唱歌的话都要看它高兴不高兴了。
以前在乡下玩的东西有限。看过鸡打架,两只鸡剑拔弩张的打,观者图一种热烈。但是往往看到两只鸡斗得脸红脖子粗,冠子上沾满淋漓的血时,心中突然觉得一种隐痛。觉得我们的快乐都是建立在鸡的角斗胜败上。这让我想到古罗马的角斗士,我们无疑把鸡当成了角斗士,任何一个“角斗士”牺牲了,我想是没有多少人愿意流下一滴半滴眼泪以显示自己的恻隐之心的,因为在人类的意识里它毕竟是鸡。记得一次我家的一只白公鸡非常善斗,据说长疙瘩冠子(鸡冠像一个肉瘤)的鸡都善斗。那次的打斗是在我家的鸡和邻居的大黄公鸡之间。黄公鸡个头大,开始我家的白鸡自然就落于下风。但是这白鸡不服输,看着败了但是看黄鸡转身凯旋归去时它又回转来,猛啄黄鸡。反反复复如此数次把周围的人看得目瞪口呆,看来鸡也有玩命的。最后筋疲力尽的情况下黄鸡显然承认败了,任凭白鸡啄它,它总是低着头。而白鸡疙瘩上的血干了又结成血痂,但是一会又流下新的血来,那次我觉得鸡的善斗倒显示了人的残忍来,鸡血仿佛流自我心上。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看鸡打架。但是玩什么呢?后来邻居家的那个孩子发现了可以斗蟋蟀,而且说给我晚上还可以叫它给我们唱歌呢。这种好事轻易找不到。据说我们的爱好古已有之,据《聊斋志异·促织》记载明宣德皇帝自幼酷爱斗蟋蟀,即位后命朝臣供奉上等的蟋蟀上京,地方官为了讨好皇帝,便给百姓加重捕蟋蟀的任务,这给百姓带来了很大的负担,导致官府逼迫一平民几乎家破人亡。蟋蟀得皇家宠幸是其幸,但是给老百姓的却是不幸,虫子之过乎?当时小没有去妄揣。只是觉得它毕竟只是虫子。没有人来宠幸它,它选择自然照样活得欢快自在。
找到玩的东西自然要找到它们的藏身之处。于是放学后我们把墙根,屋角的瓦砾翻遍。有时还会被潜藏在暗处的阴蚂蚁(一种黑色的蚂蚁,爱咬人。)叮上几嘴,但是这仍然不能打消我捉一只善斗蟋蟀的念头,因为邻居家的那个男孩随时在我跟前炫耀他那只善斗的,打遍全村无敌手的蟋蟀。我捉去的不是残废了,就是牺牲了。让我痛心之余往往要花更多时间去捕捉蟋蟀。我把捕捉的范围扩展到田野,以至于到田里薅一把草我都会循着虫鸣声钻进玉米地或者红苕地里。但是不管我是怎么的不遗余力,但是最终和邻居的蟋蟀斗上几个回合就要败下阵来,生性有点好强的我似乎不信这个邪。只觉得邻居的那个蟋蟀也没有什么特别嘛,但是怎么我的蟋蟀总是落败呢?这黑不溜秋的小东西让的懊恼延续了好长时间。觉得放学以后的天空都是灰暗的。直到邻居男孩的母亲觉得他要再这样下去。一定会像那宣德皇帝一样的玩物丧志,于是一怒之下把蟋蟀丢给了觑视蟋蟀很久的大公鸡。于是邻居男孩哭了一天,一星期没了笑容。他说你看,蟋蟀再不能给我唱歌了,我说可以再捉的嘛!但是遭到了他的一顿抢白:“你以为一只好蟋蟀是这么好捉的,再没有一只蟋蟀能代替它了,也没有任何一只能比它更会唱歌,看来没有蟋蟀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苍白。于是我俩一直预谋把他家的那只公鸡暗杀掉。但是由于他的母亲在前警告过,我俩也只能仇视的看着公鸡跑进跑出而无可奈何。我俩寻找下一只蟋蟀的时间一直到了深秋。各种虫鸣已经非常稀少的时候。后来读到《诗经·七月》篇里面说:“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方知这蟋蟀也怕冷的。于是把寻找的目光盯紧墙角。但是蟋蟀这时像一位特工不会轻易露行迹了,我搬不动那些沉重的家具,于是只好老老实实的听它们冬天来临前的鸣唱。这时方觉凉意从脖颈直贯进五脏六腑,于是我像蟋蟀一样把被角掖紧。
没有蟋蟀的日子尤其的漫长,把整个冬天置入一种无声的空白里,于是我希望蟋蟀赶快出现。梦里依然荡漾着虫鸣。柳琴古筝,有流水之韵的铜琵琶声经常把梦境装扮得似真似幻。蟋蟀的声音已经填充了梦里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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