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心仪简·奥斯丁
2021-12-23抒情散文太阳神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2:41 编辑
心仪简·奥斯丁太阳神连续多日的酷暑今日算是有些退火了。晚饭之后拿着书睡到十点钟。只好当个夜猫子了。毫不隐讳地说,我心中有……
心仪简·奥斯丁太阳神连续多日的酷暑今日算是有些退火了。晚饭之后拿着书睡到十点钟。只好当个夜猫子了。毫不隐讳地说,我心中有……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2:41 编辑 <br /><br /> 心仪简·奥斯丁
太阳神
连续多日的酷暑今日算是有些退火了。晚饭之后拿着书睡到十点钟。只好当个夜猫子了。
毫不隐讳地说,我心中有过许多崇拜的人,包括女友,但没有一个成为时下所谓的偶像的。接触奥斯丁,也只是因为F·R·李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中把她摆在英国精英文化代表的首位,看看这位英国二十世纪最著名的文学批评家对奥斯丁的推崇,觉得他写的蛮有道理。他认为英国文学有一种伟大的传统,这个传统就是一种时下所说的人文关怀,或叫终极关怀。这种伟大的道德关怀,在奥斯丁那里得到了集大成,然后才由其后的乔治·爱略特、狄更斯、康拉德、D·H·劳伦斯承继下来。
于是,我想,既然简·奥斯丁是这个伟大传统的集大成者,那就要从她那儿看有没有这回子事。一个读书人,无论是想不想写文章,总是要有点终极关怀的。这不仅是中国传统的先天下式的士人精神,也是世界性的士人精神。所以,无论是什么样的文学式样,总是离不开这一层关怀的。设若没了这一层关怀,那就只有自己,只有自己,只写自己,还有什么读者呢?心中没有了读者,那又何必写东西呢?所以我想,从散文写起的话,当然是写自己的最熟的人和事,但这个人和事,总是要有一点普遍意义的。写自己的家里人,如若仅仅当作家里人来写,那是一定不成的。要写,就要从小处起笔,从代表性着眼的。有人反对散文中动不动带上社会意义,但是,没有任何一种成功的文学作品中洗尽了社会人生的意义的。
F·R·李维斯认为,人生苦短,而学也无涯,面对浩如烟海的各种书籍,就要有一批人从事鉴别工作,选出哪些是精华,使人们不至浪费精力去钻一些次等的知识。这本身就是一种终极关怀意识。所以,他下了断语,认为就从奥斯丁开始,继承了英国的伟大传统。
最近把简·奥斯丁的六部经典都拜读完,最后发现这个“老处女”在四十二岁上死了。于是,很是为她默哀了一番。想起写点东西,可又迟迟不知从哪儿着笔。想起中国有四十不惑的古训,她正当不惑之年,正当洞明世事之年,就这样香消玉陨了。后来者在她的巍峨丰碑面前,总是不住地惋惜,而对她终逃不出天命的不惑之惑而悲伤。于是,禁不住生出如果她四十二岁不死的狂想来。
也不是我一人有这个狂想,很早就有人这样想了。二十世纪一位大腕女经典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假设奥斯丁四十二岁不死,“她一定会了解更多的东西。她的安全感一定会动摇。她的喜剧必然会受到损害。她必定会减少她对于人物对话的信赖(这在《劝导》中已见端倪),而更多地依靠沉思反省来给我们一种对于她的人物的认识。……她必定会发明一种新的方式,它像原来的方式一样清晰明了、从容自若,但是更加深刻、更加含蓄,她要使用这种方式,不仅为了表达人们已经说出来的事情,而且为了表达他们尚未吐露的内心隐曲,不仅为了刻画人们的面貌,而且为了写出人生的真谛。她会站在离开她的人物更远一些的地方,更多地把他们当作群体而不是当作个体来观察。她的讽刺不再像过去那样滔滔不绝,而是变得更加严厉、更加苛刻。她会成为亨利·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先驱……那位女性之中最完美的艺术家,那位写出了不朽杰作的作家,在她刚刚开始对她的自己的成功感到自信的时候,与世长辞了。”(Virginia Woolf: On Novels and Novelists)总之,伍尔芙的推论集中一点,这位仅仅四十二岁就死去的小说界的莎士比亚会制造出更加令世人震惊的杰作。
奥斯丁的六部长篇,每一部都被列上英语小说顶尖经典,不是因为她的小说写了喜剧——她的六部小说中的人物最后都要走进洞房,而是因为她对人情世故的把握精细程度上少有比肩。你说不出《傲慢与偏见》更好,还是《理智与情感》更好,还是《诺桑觉》、《男人园》(我喜欢把曼斯弗尔德庄园直译成男人园)、《爱玛》、《劝导》更好。一定要从中找出“代表”作的问题,搞得近两个世纪的评论家头昏脑胀,至今也还是莫衷一是。要是她四十二岁不死,那她的代表作问题就不会这么令人头疼了。按照伍尔芙的推测,我们不难想像到这一点。而实际上,她已经在她的作品中显示了她是亨利·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先驱,就是因为她死于四十二岁,使得她还没有来得及的发明让位于后来的两个人。所以,后来的两个人要感谢她在四十二岁死了。
她那个时代最流行的是“哥特式”传奇小说。这种传奇小说的创始人是华尔浦尔(Horace Walpole,1717——1797)于1794年出版的《奥特兰托堡》(The Castle of Otranto)立即流行起来,仿作群起。这种小说都是神奇惊险的故事,或才子佳人奇遇,或幻术,或鬼怪,或女侠等侠义行为。还有一些“家庭传奇”,因为十分流行,多数是粗制滥造,好比中国时下的武侠小说。但英国“哥特式”传奇小说有着深厚的民族特性,尽管属于俗小说,但这个传统一直相沿不断,艾米莉·勃朗蒂的《呼啸山庄》就很好地发展了它,现今世界最走红的小说家罗林的《哈利·波特》也是这个传统的继承者。
有人认为,简·奥斯丁写作是对针对那种传奇小说进行反讽。这个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是流行的。但我认为,像简奥斯丁这样聪慧过人的杰出文学家,并不一定就那么狭隘。她只不过是不愿人云亦云,坚持走自己的路,开辟新的表现内容而已。当然,她的小说中,涉及到的对这类传奇小说的讽刺,但那只不过是对具体的某种“流行”小说的一种正常的“批评”而已。
有人说,简没有结婚,写喜剧是为了表达一种对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我看,这种观点简直是对作家的一种污辱。简的确曾经接受过一位男士的求婚,但第二天早晨她就及时回绝了。她的作品展示出的婚姻喜剧,无论是哪一种,都挣脱不了一个“钱”字。婚姻怎一个“钱”字了得!整个世界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聪慧绝顶的简宁愿独身,也不愿把自己埋葬在以钱为基础的浊世婚姻上。她的喜剧中比比皆是的是反讽的手法。如《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由于可怜的女人自尊心,对“傲气十足”的达西产生偏见,达西对对她的环境产生偏见,最后,还是由于达西的“好心”——用钱为她妹妹买了个明媒正娶的名份,最终打动了她的芳心。喜剧反讽着人性为金钱所左右的悲剧意义。
奥斯丁自己称自己的作品是“二寸象牙微雕”。这一点正是她的艺术奋斗目标,而她的写作目的,就是“乡村四五户人家”。这两个目的在她的作品中得到了全面的体现。李维斯为什么要推崇简呢?不是简就真的成了一个道德家,一个布道士。而是因为她的作品中涉及到了女性的教育问题,这个教育问题不是说她在写教育界的事。她着重在刻画妇女形象方面,对她们的应具备的各种素质进行了全面的创造,她的人物之所以鲜活,刻板的,任何人都习以为常的乡村人的生活,在她的笔下显得那么精妙。她的作品中体现了女性特有的敏锐性。她的作品中,很少有作者站出来大段地“教训”人一番,但她的作品处处洋溢着道德力量。
比起波澜壮阔的社会画卷这样的鸿篇巨制来说,二寸象牙微雕艺术是更加需要高超的技艺的。所以他的同时代伟大的小说家司各特就称赞她,在这一方面,他“不如她”。这正是简奥斯丁的伟大之处,因此,刘易斯等人就说她是小说中的莎士比亚,这是非常恰当的比喻。
我之推崇简·奥斯丁,还不仅仅因为这些原因。我推崇她,是因为,她把道德关怀和她的视野放在“乡村四五户”人家。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一方面,她坚持写自己最熟悉的人和事,另一方面她把视野放到农村普通人家庭婚姻这个问题上,这是集中体现了她的人文关怀的。她的人物个个都是很有教养,很有文化素质的。
说起来,四十二岁死了的简,,她是冰清玉洁的象征。这个象征不仅仅是她个人生活中的一种节操,更重要的是她反映到作品中的那种杰出的艺术手法。因为她的作品,她永远以四十二岁的“还未成熟”的形象定格在小说的历史长河中,在这条长河中,她又是一道无法绕过的路标。一切想要治小说的后来人,都要到这位女生面前走一遭。一个女生,在她那个时代,能够这样特立独行,确实不得不令人心仪!而她的特立独行,却又与时下的一些女生,以卖淫为荣去挑战道德又恰成鲜明的对比,使你不得不景仰简为天人,而对当下的女生那种令人作呕的所谓“特立独行”倒胃口。
不知何时起,人们总是习以为常把简这样冰清玉洁的女中天人叫做“老处女”,——一种极带贬义色彩的名称。大有连那些大街卖淫者的名声都不如。这样的世道,难道不令人怀疑道德沦丧殆尽吗?所以,我要理直气壮地宣称,简·奥斯丁的伟大,确是当今人生的导师。
是以,写下此文,以张扬简·奥斯丁的辉煌成就和她的文学价值取向,同时也有对时下散文中那种无病呻吟、倾向病态美的风气持反对态度;张扬简·奥斯丁女性中少有的理智和人文道德关怀的伟大精神,以反对那种脱离中国实际的“小资情调”的所谓时尚;张扬简·奥斯丁关怀“乡村四五户人家”的情怀,而这才是作为一个农业国的最广大的基础,最具有代表性的群体,关注他们的喜怒哀乐,以反对我们时下的所谓动不动来一个“都市情怀”而让广大的国之基石从人们的笔下被悄然抹去的所谓时尚;张扬简·奥斯丁所推崇的女性正确的良好风范,而反对时下人们的笔下以表现所谓的垃圾为所谓的“另类“时尚。总之,简·奥斯丁处在一个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中,她对工业化进程中的副面效应具有超人的敏感性,所以她的小说没有盲目的为所谓的“现代化”唱赞歌。
一个心里装着终极关怀的超凡脱俗的独立女性,难道不是最美的,最值得我们景仰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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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多日的酷暑今日算是有些退火了。晚饭之后拿着书睡到十点钟。只好当个夜猫子了。
毫不隐讳地说,我心中有过许多崇拜的人,包括女友,但没有一个成为时下所谓的偶像的。接触奥斯丁,也只是因为F·R·李维斯在《伟大的传统》中把她摆在英国精英文化代表的首位,看看这位英国二十世纪最著名的文学批评家对奥斯丁的推崇,觉得他写的蛮有道理。他认为英国文学有一种伟大的传统,这个传统就是一种时下所说的人文关怀,或叫终极关怀。这种伟大的道德关怀,在奥斯丁那里得到了集大成,然后才由其后的乔治·爱略特、狄更斯、康拉德、D·H·劳伦斯承继下来。
于是,我想,既然简·奥斯丁是这个伟大传统的集大成者,那就要从她那儿看有没有这回子事。一个读书人,无论是想不想写文章,总是要有点终极关怀的。这不仅是中国传统的先天下式的士人精神,也是世界性的士人精神。所以,无论是什么样的文学式样,总是离不开这一层关怀的。设若没了这一层关怀,那就只有自己,只有自己,只写自己,还有什么读者呢?心中没有了读者,那又何必写东西呢?所以我想,从散文写起的话,当然是写自己的最熟的人和事,但这个人和事,总是要有一点普遍意义的。写自己的家里人,如若仅仅当作家里人来写,那是一定不成的。要写,就要从小处起笔,从代表性着眼的。有人反对散文中动不动带上社会意义,但是,没有任何一种成功的文学作品中洗尽了社会人生的意义的。
F·R·李维斯认为,人生苦短,而学也无涯,面对浩如烟海的各种书籍,就要有一批人从事鉴别工作,选出哪些是精华,使人们不至浪费精力去钻一些次等的知识。这本身就是一种终极关怀意识。所以,他下了断语,认为就从奥斯丁开始,继承了英国的伟大传统。
最近把简·奥斯丁的六部经典都拜读完,最后发现这个“老处女”在四十二岁上死了。于是,很是为她默哀了一番。想起写点东西,可又迟迟不知从哪儿着笔。想起中国有四十不惑的古训,她正当不惑之年,正当洞明世事之年,就这样香消玉陨了。后来者在她的巍峨丰碑面前,总是不住地惋惜,而对她终逃不出天命的不惑之惑而悲伤。于是,禁不住生出如果她四十二岁不死的狂想来。
也不是我一人有这个狂想,很早就有人这样想了。二十世纪一位大腕女经典作家弗吉尼亚·伍尔芙假设奥斯丁四十二岁不死,“她一定会了解更多的东西。她的安全感一定会动摇。她的喜剧必然会受到损害。她必定会减少她对于人物对话的信赖(这在《劝导》中已见端倪),而更多地依靠沉思反省来给我们一种对于她的人物的认识。……她必定会发明一种新的方式,它像原来的方式一样清晰明了、从容自若,但是更加深刻、更加含蓄,她要使用这种方式,不仅为了表达人们已经说出来的事情,而且为了表达他们尚未吐露的内心隐曲,不仅为了刻画人们的面貌,而且为了写出人生的真谛。她会站在离开她的人物更远一些的地方,更多地把他们当作群体而不是当作个体来观察。她的讽刺不再像过去那样滔滔不绝,而是变得更加严厉、更加苛刻。她会成为亨利·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先驱……那位女性之中最完美的艺术家,那位写出了不朽杰作的作家,在她刚刚开始对她的自己的成功感到自信的时候,与世长辞了。”(Virginia Woolf: On Novels and Novelists)总之,伍尔芙的推论集中一点,这位仅仅四十二岁就死去的小说界的莎士比亚会制造出更加令世人震惊的杰作。
奥斯丁的六部长篇,每一部都被列上英语小说顶尖经典,不是因为她的小说写了喜剧——她的六部小说中的人物最后都要走进洞房,而是因为她对人情世故的把握精细程度上少有比肩。你说不出《傲慢与偏见》更好,还是《理智与情感》更好,还是《诺桑觉》、《男人园》(我喜欢把曼斯弗尔德庄园直译成男人园)、《爱玛》、《劝导》更好。一定要从中找出“代表”作的问题,搞得近两个世纪的评论家头昏脑胀,至今也还是莫衷一是。要是她四十二岁不死,那她的代表作问题就不会这么令人头疼了。按照伍尔芙的推测,我们不难想像到这一点。而实际上,她已经在她的作品中显示了她是亨利·詹姆斯和普鲁斯特的先驱,就是因为她死于四十二岁,使得她还没有来得及的发明让位于后来的两个人。所以,后来的两个人要感谢她在四十二岁死了。
她那个时代最流行的是“哥特式”传奇小说。这种传奇小说的创始人是华尔浦尔(Horace Walpole,1717——1797)于1794年出版的《奥特兰托堡》(The Castle of Otranto)立即流行起来,仿作群起。这种小说都是神奇惊险的故事,或才子佳人奇遇,或幻术,或鬼怪,或女侠等侠义行为。还有一些“家庭传奇”,因为十分流行,多数是粗制滥造,好比中国时下的武侠小说。但英国“哥特式”传奇小说有着深厚的民族特性,尽管属于俗小说,但这个传统一直相沿不断,艾米莉·勃朗蒂的《呼啸山庄》就很好地发展了它,现今世界最走红的小说家罗林的《哈利·波特》也是这个传统的继承者。
有人认为,简·奥斯丁写作是对针对那种传奇小说进行反讽。这个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是流行的。但我认为,像简奥斯丁这样聪慧过人的杰出文学家,并不一定就那么狭隘。她只不过是不愿人云亦云,坚持走自己的路,开辟新的表现内容而已。当然,她的小说中,涉及到的对这类传奇小说的讽刺,但那只不过是对具体的某种“流行”小说的一种正常的“批评”而已。
有人说,简没有结婚,写喜剧是为了表达一种对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我看,这种观点简直是对作家的一种污辱。简的确曾经接受过一位男士的求婚,但第二天早晨她就及时回绝了。她的作品展示出的婚姻喜剧,无论是哪一种,都挣脱不了一个“钱”字。婚姻怎一个“钱”字了得!整个世界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爱情,聪慧绝顶的简宁愿独身,也不愿把自己埋葬在以钱为基础的浊世婚姻上。她的喜剧中比比皆是的是反讽的手法。如《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由于可怜的女人自尊心,对“傲气十足”的达西产生偏见,达西对对她的环境产生偏见,最后,还是由于达西的“好心”——用钱为她妹妹买了个明媒正娶的名份,最终打动了她的芳心。喜剧反讽着人性为金钱所左右的悲剧意义。
奥斯丁自己称自己的作品是“二寸象牙微雕”。这一点正是她的艺术奋斗目标,而她的写作目的,就是“乡村四五户人家”。这两个目的在她的作品中得到了全面的体现。李维斯为什么要推崇简呢?不是简就真的成了一个道德家,一个布道士。而是因为她的作品中涉及到了女性的教育问题,这个教育问题不是说她在写教育界的事。她着重在刻画妇女形象方面,对她们的应具备的各种素质进行了全面的创造,她的人物之所以鲜活,刻板的,任何人都习以为常的乡村人的生活,在她的笔下显得那么精妙。她的作品中体现了女性特有的敏锐性。她的作品中,很少有作者站出来大段地“教训”人一番,但她的作品处处洋溢着道德力量。
比起波澜壮阔的社会画卷这样的鸿篇巨制来说,二寸象牙微雕艺术是更加需要高超的技艺的。所以他的同时代伟大的小说家司各特就称赞她,在这一方面,他“不如她”。这正是简奥斯丁的伟大之处,因此,刘易斯等人就说她是小说中的莎士比亚,这是非常恰当的比喻。
我之推崇简·奥斯丁,还不仅仅因为这些原因。我推崇她,是因为,她把道德关怀和她的视野放在“乡村四五户”人家。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一方面,她坚持写自己最熟悉的人和事,另一方面她把视野放到农村普通人家庭婚姻这个问题上,这是集中体现了她的人文关怀的。她的人物个个都是很有教养,很有文化素质的。
说起来,四十二岁死了的简,,她是冰清玉洁的象征。这个象征不仅仅是她个人生活中的一种节操,更重要的是她反映到作品中的那种杰出的艺术手法。因为她的作品,她永远以四十二岁的“还未成熟”的形象定格在小说的历史长河中,在这条长河中,她又是一道无法绕过的路标。一切想要治小说的后来人,都要到这位女生面前走一遭。一个女生,在她那个时代,能够这样特立独行,确实不得不令人心仪!而她的特立独行,却又与时下的一些女生,以卖淫为荣去挑战道德又恰成鲜明的对比,使你不得不景仰简为天人,而对当下的女生那种令人作呕的所谓“特立独行”倒胃口。
不知何时起,人们总是习以为常把简这样冰清玉洁的女中天人叫做“老处女”,——一种极带贬义色彩的名称。大有连那些大街卖淫者的名声都不如。这样的世道,难道不令人怀疑道德沦丧殆尽吗?所以,我要理直气壮地宣称,简·奥斯丁的伟大,确是当今人生的导师。
是以,写下此文,以张扬简·奥斯丁的辉煌成就和她的文学价值取向,同时也有对时下散文中那种无病呻吟、倾向病态美的风气持反对态度;张扬简·奥斯丁女性中少有的理智和人文道德关怀的伟大精神,以反对那种脱离中国实际的“小资情调”的所谓时尚;张扬简·奥斯丁关怀“乡村四五户人家”的情怀,而这才是作为一个农业国的最广大的基础,最具有代表性的群体,关注他们的喜怒哀乐,以反对我们时下的所谓动不动来一个“都市情怀”而让广大的国之基石从人们的笔下被悄然抹去的所谓时尚;张扬简·奥斯丁所推崇的女性正确的良好风范,而反对时下人们的笔下以表现所谓的垃圾为所谓的“另类“时尚。总之,简·奥斯丁处在一个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中,她对工业化进程中的副面效应具有超人的敏感性,所以她的小说没有盲目的为所谓的“现代化”唱赞歌。
一个心里装着终极关怀的超凡脱俗的独立女性,难道不是最美的,最值得我们景仰的么?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一经支付稿酬,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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