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乡村师范旧事之二十三二十四
2021-12-23抒情散文雪笑
教堂三阳川多信“主”(即基督教或天主教)者,所以也多教堂。远远朝三阳川看去,有一面红旗高扬的,那一定是学校——小学或者初中;倘有一个静静的红十字立在屋顶的,那一定就是教堂。我到三阳川,和人吵的第一架,是和一个配钥匙的人,我觉得他要价要得太贵……
教堂
三阳川多信“主”(即基督教或天主教)者,所以也多教堂。远远朝三阳川看去,有一面红旗高扬的,那一定是学校——小学或者初中;倘有一个静静的红十字立在屋顶的,那一定就是教堂。 我到三阳川,和人吵的第一架,是和一个配钥匙的人,我觉得他要价要得太贵了,他却觉得我这个“学生娃”小气且麻烦。 几年后,我到他开的饭馆里去吃饭,他还记着,非要与我一笑泯恩仇不可,说是与人有隙,灵魂不安。“主”,他说:“主要我们和和气气地生活在世上”。原来他是个基督徒。我虽没有信“主”,但我确实也灵魂不安,也知道和为人生之贵。只不过现在这么一“和”了,才知道原来的竟然就是“不和”!和了好,和了,他就给我修眼镜腿,让我用他家的气管子给自行车打气。他似乎一有闲就读《圣经》,因为他一见我就讲《圣经》。他有个女儿,上的也是南京的神学院。我想:他应该是常常到教堂里去的。 到教堂里去,好像是一种与世界文明接轨的生活方式:去忏悔,去做礼拜,去听牧师讲经,如同是上了一次灵魂的澡堂子,出来以后心灵清洁,神志高阔,面有“得”色--得到了真理的启示,得到了上帝的恩顾与宽恕。我们学校背后就有一个教堂,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隐约的唱诗声,虽然没有管风琴隆重庄严的伴奏,但是美与虔诚还是让我们耳濡目染。如同寺庙里的钟声能让人深思一样,教堂里的赞美也可以让人感动——即使我不是欧·亨利《警察与赞美诗》里的那个流浪汉苏比,我想我还是会被感动的。 每天黄昏,我和张应生散步,总要经过那个教堂跟前,像两个有罪的人,在主的门前一窥一探。想到主就住在我们的隔壁,和我们是吃一眼井水的乡亲,我既为主的抬头可见而高兴,又为主的低头可见而担忧。主是外国人,主可能不懂得中国人的特点。外国人率真,中国人虚伪。中国人信邪不信正,信远不信近。远来的和尚会念经。主是远路上的真理,于是就信奉,主如果走得离我们太近,如果粗汗毛清楚地可见,蓝眼窝亮亮地逼人,他们可就要三思复踌蹰了。真理距平民不能太近。一个被窝里无伟人。 教堂掩映在三阳川的柿子树间,教堂在无边的麦田和油菜花的簇拥下肃然耸立,教堂的红十字上落着那种叫做白脸媳妇的鸟。幸福走了进去,苦难走了进去;幸福走了出来,苦难也走了出来。教堂不是网,滤不住我们心里的苦疙瘩。教堂只能对我们好言相哄:人们啊,那可不是什么苦疙瘩呀,那是比黄金还要美好的东西呀…… 然而,谁知道呢?
梦为“大”字
在乡村师范的某一夜,睡方酣,忽怡然觉得自己好像醒了。是平静几如秋水秋月一样分明的一种醒。好像慢慢就睁开了眼睛,看见了一窗一屋清盈的月光,好像还侧耳听了一会,听见四野一片寂静,狗叫声清楚而遥远。宁静促人入睡,宁静对人最强烈的呼唤就是让人睡意蒙胧,于是片刻之后,我复又阖目枕上。 怪了,目虽已阖,却仍可视。蒙胧中,我看见自己身上盖的被子轻轻地飘了起来,悄如美人举袂,缓缓升入月光,旋即为月光所溶解。我的身体顿觉一冷。接着我身上的那一层皮肉也好像离开了我,像是另一层被子,被一只神秘的手一揭而起。我连忙唤它:你干啥去?可是肉皮却不答应,径自升入月光中去了,而且转瞬之间也为月光所同化了。而我身上的冷,已冷至彻骨。而那些骨头们,大约是耐不了这冷吧,竟也相继而起,其惶兮恐兮的解构之状,几如兵临城下时的乱贼叛党,转眼间,我生命中的那二百零六根骨头,竟纷纷离我而去。最后,竟只有三根存焉。我想--我居然还能想--众叛而亲离者,其我之谓乎? 方此时,月光更为清盈,四野更为寂静,我听见--我也居然还能听--那仅存的三根骨头在嘀咕: 骨头甲泣曰:走了,走了也,都走了也! 骨头乙笑道:嘻嘻嘻,走了好,走了好,走了真好! 骨头丙不泣不笑地说:莫哭。也莫笑。现在只有我们三个了,我们可不能把这个人扔下,你看他还能听能想,可见他还是一个人,我们还得支持他把他的人继续活下去。我看这样吧,泣者,你来做那一撇,笑者,你来做那一捺,你俩好歹先把个“人”字搭起来,让我做一横,横在人字的肩膀上,表示是一根扁担。做人不能没有承担,人有承担,方为世间之一大,你俩看呢? 骨头甲,骨头乙皆曰:如此甚好。 闻此骨头铿镪之言,我心中一时畅然大快:生而只为一个人字,确实太简单,太少意思。而做一个大字却好,大字有头有手也有足,有臂有肩也有肝胆在其中,举世之简洁而又丰富者,莫过于此也! 于是我听见了那三根骨头磕磕碰碰地拼凑大字的声音。 有顷,我又醒了,这一回可是真的醒了过来。我侧身回忆刚才的梦境,觉得竟比一窗月光还要清楚,我连忙伸手去摸自己的身体上下,想摸到那一颗忠实的大字,摸见我生命中那三根忠实的骨头,然而我的手之所至,那嶙峋的骨,那柔软的肉,那咚咚的心跳,竟然都在那儿,一本正经地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我本是要一伸手就摸到那三个骨头英雄的,可是现在,英雄却又偏被那些乱贼叛党们埋没了。英雄不得不混迹于平庸之中,无可奈何地望着我;平庸与英雄比肩而立,正在偷偷地嘲笑着我的终于不明忠奸--我确实不知道哪几根骨头是忠实于我的了。 我的窗外就是三阳川的黄豆地,还有柿子树,我生活的时代,如果是蒲松龄笔下的明朝或者清朝,如果我是一个书生,我将是极有可能与美丽的狐仙相邂逅的,然而,然而我却分明地不在那个美丽的世界里。 (1988年记于渭南小镇)
三阳川多信“主”(即基督教或天主教)者,所以也多教堂。远远朝三阳川看去,有一面红旗高扬的,那一定是学校——小学或者初中;倘有一个静静的红十字立在屋顶的,那一定就是教堂。 我到三阳川,和人吵的第一架,是和一个配钥匙的人,我觉得他要价要得太贵了,他却觉得我这个“学生娃”小气且麻烦。 几年后,我到他开的饭馆里去吃饭,他还记着,非要与我一笑泯恩仇不可,说是与人有隙,灵魂不安。“主”,他说:“主要我们和和气气地生活在世上”。原来他是个基督徒。我虽没有信“主”,但我确实也灵魂不安,也知道和为人生之贵。只不过现在这么一“和”了,才知道原来的竟然就是“不和”!和了好,和了,他就给我修眼镜腿,让我用他家的气管子给自行车打气。他似乎一有闲就读《圣经》,因为他一见我就讲《圣经》。他有个女儿,上的也是南京的神学院。我想:他应该是常常到教堂里去的。 到教堂里去,好像是一种与世界文明接轨的生活方式:去忏悔,去做礼拜,去听牧师讲经,如同是上了一次灵魂的澡堂子,出来以后心灵清洁,神志高阔,面有“得”色--得到了真理的启示,得到了上帝的恩顾与宽恕。我们学校背后就有一个教堂,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隐约的唱诗声,虽然没有管风琴隆重庄严的伴奏,但是美与虔诚还是让我们耳濡目染。如同寺庙里的钟声能让人深思一样,教堂里的赞美也可以让人感动——即使我不是欧·亨利《警察与赞美诗》里的那个流浪汉苏比,我想我还是会被感动的。 每天黄昏,我和张应生散步,总要经过那个教堂跟前,像两个有罪的人,在主的门前一窥一探。想到主就住在我们的隔壁,和我们是吃一眼井水的乡亲,我既为主的抬头可见而高兴,又为主的低头可见而担忧。主是外国人,主可能不懂得中国人的特点。外国人率真,中国人虚伪。中国人信邪不信正,信远不信近。远来的和尚会念经。主是远路上的真理,于是就信奉,主如果走得离我们太近,如果粗汗毛清楚地可见,蓝眼窝亮亮地逼人,他们可就要三思复踌蹰了。真理距平民不能太近。一个被窝里无伟人。 教堂掩映在三阳川的柿子树间,教堂在无边的麦田和油菜花的簇拥下肃然耸立,教堂的红十字上落着那种叫做白脸媳妇的鸟。幸福走了进去,苦难走了进去;幸福走了出来,苦难也走了出来。教堂不是网,滤不住我们心里的苦疙瘩。教堂只能对我们好言相哄:人们啊,那可不是什么苦疙瘩呀,那是比黄金还要美好的东西呀…… 然而,谁知道呢?
梦为“大”字
在乡村师范的某一夜,睡方酣,忽怡然觉得自己好像醒了。是平静几如秋水秋月一样分明的一种醒。好像慢慢就睁开了眼睛,看见了一窗一屋清盈的月光,好像还侧耳听了一会,听见四野一片寂静,狗叫声清楚而遥远。宁静促人入睡,宁静对人最强烈的呼唤就是让人睡意蒙胧,于是片刻之后,我复又阖目枕上。 怪了,目虽已阖,却仍可视。蒙胧中,我看见自己身上盖的被子轻轻地飘了起来,悄如美人举袂,缓缓升入月光,旋即为月光所溶解。我的身体顿觉一冷。接着我身上的那一层皮肉也好像离开了我,像是另一层被子,被一只神秘的手一揭而起。我连忙唤它:你干啥去?可是肉皮却不答应,径自升入月光中去了,而且转瞬之间也为月光所同化了。而我身上的冷,已冷至彻骨。而那些骨头们,大约是耐不了这冷吧,竟也相继而起,其惶兮恐兮的解构之状,几如兵临城下时的乱贼叛党,转眼间,我生命中的那二百零六根骨头,竟纷纷离我而去。最后,竟只有三根存焉。我想--我居然还能想--众叛而亲离者,其我之谓乎? 方此时,月光更为清盈,四野更为寂静,我听见--我也居然还能听--那仅存的三根骨头在嘀咕: 骨头甲泣曰:走了,走了也,都走了也! 骨头乙笑道:嘻嘻嘻,走了好,走了好,走了真好! 骨头丙不泣不笑地说:莫哭。也莫笑。现在只有我们三个了,我们可不能把这个人扔下,你看他还能听能想,可见他还是一个人,我们还得支持他把他的人继续活下去。我看这样吧,泣者,你来做那一撇,笑者,你来做那一捺,你俩好歹先把个“人”字搭起来,让我做一横,横在人字的肩膀上,表示是一根扁担。做人不能没有承担,人有承担,方为世间之一大,你俩看呢? 骨头甲,骨头乙皆曰:如此甚好。 闻此骨头铿镪之言,我心中一时畅然大快:生而只为一个人字,确实太简单,太少意思。而做一个大字却好,大字有头有手也有足,有臂有肩也有肝胆在其中,举世之简洁而又丰富者,莫过于此也! 于是我听见了那三根骨头磕磕碰碰地拼凑大字的声音。 有顷,我又醒了,这一回可是真的醒了过来。我侧身回忆刚才的梦境,觉得竟比一窗月光还要清楚,我连忙伸手去摸自己的身体上下,想摸到那一颗忠实的大字,摸见我生命中那三根忠实的骨头,然而我的手之所至,那嶙峋的骨,那柔软的肉,那咚咚的心跳,竟然都在那儿,一本正经地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我本是要一伸手就摸到那三个骨头英雄的,可是现在,英雄却又偏被那些乱贼叛党们埋没了。英雄不得不混迹于平庸之中,无可奈何地望着我;平庸与英雄比肩而立,正在偷偷地嘲笑着我的终于不明忠奸--我确实不知道哪几根骨头是忠实于我的了。 我的窗外就是三阳川的黄豆地,还有柿子树,我生活的时代,如果是蒲松龄笔下的明朝或者清朝,如果我是一个书生,我将是极有可能与美丽的狐仙相邂逅的,然而,然而我却分明地不在那个美丽的世界里。 (1988年记于渭南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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