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的主人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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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的主人
我喜欢安静。在安静环境里的人是自由的,真实的,不会受制于人。一个人可以傻傻地笑,默默地哭,不想让人关心模样地问为什么,也不想解释什么,一个人的欢喜或者苦痛只有自己才能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天塌地陷、刻骨铭心,听者不懂,即使懂了也像鲁迅笔下鲁镇上的人们麻木祥林嫂的悲情一样很快忘掉、麻木。他人无可替代。愚者千虑亦有一得,安静状态下宜于思索,很可能很多时候,思维异常活跃犀利,多日困顿顷刻间茅塞顿开,洞察到了事物事理的玄机,捕捉到了闪电一样的诡秘。得意忘形,相反,一个人安静状态下的模样却是最美丽最成熟最有涵养的模样。就是在热闹的聚会上,我也能够忍住氛围极具煽情的诱惑,很安静地坐在某一不起眼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整个场面的喧嚣,每个人神色飞扬的表演,我的每一根神经都在散发着”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极度超然。
三天的戏五天的年,在传统的春节里,人们几乎是全部呆在家里,活跃在喝五吆六,觥筹交错的酒宴上。平日里很热闹的场所,也不免是冷清。
这是大年初四的一个下午,我来到一处旷野里。
自然向来都是大手笔,不经意的轻描淡写,整个世界都被渲染得要么兴高采烈,要么忧郁悲情。比如冬天,一切都是安静的。这时严寒已经过去,寒冷没有寒冬腊月一样透骨,但一切都处于安静之中。这天下午尤为安静,天空上没有云朵渲染,风儿睡着了,太阳就像一位慈祥老人,安安静静坐在一群聊天的年轻人当中,内心感受着他们的疯狂或者亢奋,一直沉默不语,慈祥的目光如潮水一样漫过他们,不留一点儿的痕迹。
这里天地茫茫,茫茫天地下只有我一个人,是这里唯一的一个“人”,属于真正的另类生命,我感到了我的渺小卑微,却也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唯一的主宰者、王者。在这里我自由在地任意游走,没有任何羁绊,不必担心任何人来阻拦我,打扰我,只要我愿意,有足够的时间踏遍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角落。我在这里伫立,仰望天地,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思绪千头万绪,异常清晰,异常茫然。我在这里静坐,坐了很久,心脏似乎就要停跳,呼吸就要停止,我猜想我应该就是一尊雕像。
太安静了,一切都静止了,几乎凝固。我想这时候有人给我打过来电话有多好,我可以认定我还没有被世界遗忘,我还活着,我还是一个人,但没有,当天下午出奇地默契,没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发信息,我的手机也从未有过的安静着。后来很晚了,该是我回去的时候了,也该是家人催促我回去的时候了,但还是没有。这是我人生中从未有的安静的时光,我美美地享受了安静的富足。
这里原本没有这样安静的,也不是这个样子,正如一个人未必喜欢安静,是经过漫长的人生磨砺之后,变得安静的。
若在1500年之前,像我这等平民身份儿的人是不可能达到这里的,即使能够到达外城内城,但进入宫城是绝不可以的,宫城是整个都城的核心,牵动着一个民族的安危,数个王朝的兴衰——这里是雄霸天下的帝都,显赫威尊的天子所在地。皇帝在这里生活起居,处理朝政,决策天下大事。政治权利核心地带向来是禁地,神秘的处所,哪怕和乡村的厕所一样简陋,同时期很少人知道它是什么样子,想象不出它是什么样子。里面向来潜藏着惊天的秘密,秘密在现实里很难泄密,后人又很难解密,历史的真相往往也便是半遮半掩,留下了多少吊人心弦的悬念、多少合乎情理的猜想、多少绝唱的版本。我仿佛觉得,这里的空间充斥着密密麻麻的秘密,我被秘密包围着,我踩踏的不是土地,是无数的秘密。秘密极其内敛极其敏感,我的步子比平时轻柔了很多,怕惊扰了它们,踩疼了它们。
这个地方被中国当代的史学家们称之为“汉魏故城”。不只是东汉,三国的曹魏,还包含西晋,南北朝的北魏都在此建都。文化归属地实质上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不管是怎样地郑重其事,倘若非要牵强,我想说的是,汉魏故城占据了中国很重要的一段历史,中国文化很深厚的一部分,洛阳帝都的历史很大一部分是汉魏故城的历史,洛阳的荣耀很大程度上是汉魏故城的荣耀。
天下在这里分,天下又在这里合,分分合合,汉魏故城的历史舞台上,承载了多少的文治武功,多少的旷世雄才多少的匹夫之勇,多少的励精图治多少的醉生梦死,多少瑰丽的梦想多少多少绝望的黯然;演绎了中国历史上最为繁杂而又最为精彩跌宕的不朽传奇,最浪漫的诗情最惨烈的战火,最狠毒的柔情最悲悯的杀戮。家事国事天下事,亲情友情,忠诚背叛,汉族外族……交织在一起上演得淋漓尽致。
每个王朝都经历过前期打天下和末期“复国”两个过程,但复国成功的王朝在世界的范围内都是罕见的,这似乎是一种铁律,没有人能够解释的清楚,也没有为什么。是所谓的“天道”吗?天道是太阳升起,必定要降落。一年的四季,必须轮回更始。严格来说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王朝复国成功,这就是汉朝,其实历史学家也不认为它们能够复国,所以在前面加上“东西”加以区别。刘秀的复国相对于更加困难,因为他本身不是帝王,没有帝王名言正顺的号召力,但刘秀就创下了这样的奇迹,他在汉魏故城里不仅能复国,而且复国之后其综合实力超过了西汉,西汉穷兵黩武,东汉国民富裕,这一点应该是绝无仅有。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实用错了人,用在曹操的身上更准确,挟天子以令诸侯,定为奸雄并不冤枉他。曹操前期称帝有顾虑是可以理解的,后期呢?难道他的儿子曹丕比他更有资本?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奸雄能像他这样沉得住气。在中国封建王朝的更替上,大大小小的末代皇帝哪一个能够颐养天年?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刘禅,刘禅是因为有智力障碍。汉献帝刘协呢?刘协本不是皇帝,当年刘协与汉少帝刘辨一同逃亡,飞扬跋扈的董卓杀气腾腾地拦住了去路,百官面面相觑无人敢应答,刘辨吓得发抖,比刘辨更小的刘协却发话了:你是来救驾的还是劫驾的?一句话把董卓问个老老实实。没有想到的是,最有实力最有才干的曹操始终没有称帝,相反,刘备孙权却称了帝。曹操手上沾满了血腥,却没有沾染上帝王的血腥,汉献帝刘协终得善终。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可能的变成了不可能,曹操的心思,这么多年来,没有人能够猜得透;曹操的面目,没有人能够揭掉面纱。
事理似乎有轨迹可寻,但在具体事件当中总是屡屡被玩弄,人们没有三生三世的亲身经历,不具有一双出类拔萃的慧眼,大概谁也不能看得真切。我始终弄不明白一个个人和历史之间的那种神秘的关系,他们相互之间产生出那种神秘的力量。比如诸葛亮和司马懿有着一样的寿命,是不是三国的历史就要改写?假如诸葛亮的寿命借给了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是不是就不会再有隋唐,或者隋唐来的更晚一些?三十三岁,是什么样的年龄?寿命终止于三十三岁,无论对于谁,未免有点残酷。三十三岁也却选择了一个改革有着非常的魄力,并已经卓有成效的拓跋宏,他抱病亲征,抱病亲躬朝政,病入膏肓也不曾懈怠,依然金戈铁马,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第二个皇帝像他这样勤勉。一个三十三岁的人托付后事,是怎样的无奈怎样的凄凉;当年的汉魏故城里,一定发出了拓跋宏一声长长的叹息,一个人默默地泪流满面,虽然他是一个铁血强人。
一个人撒手人寰,一个王朝也匆匆地走到了尽头。
得中原者得天下,如果说曾经的汉魏故城是具体逐鹿的指向,倒不如说汉魏故城就是一朵罂粟花,异常的娇艳芬芳充满了诱惑。一个正常人的寿命都比这些王朝的寿命长,曹魏46年,西晋51年,北魏41年,它们压根没有过上几天的太平日子,很快被淹没于滚滚的历史洪流中。曹氏、司马氏、拓跋氏家族在汉魏故城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显赫威尊,却谁也没能逃脱覆灭的厄运。他们都是胜利者,也都是失败者,屈辱者,不幸者,彼此重复着彼此的命运,但都还在乐此不彼。五胡十六国,南北朝千头万绪,“剪不断理还乱”,汉魏故城更是朝不保夕,一次次地浴火重生,一次次化为废墟。毋庸置疑,一切的过程,都是无数生命葬送的过程,杀戮的过程;人吃人的文字记述让人不寒而栗,不敢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惨不忍睹的血腥。也就是在这样惨烈的年代里,正是佛教兴盛的年代,无论是谁都怀揣着佛祖的慈悲,同时也都在拿着屠刀。《洛阳珈蓝记》里记述那个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就是在此期间诞生的;千年后的今天,这个故事被写成歌曲,名曰《烟花易冷》,痴情与绝望,执着与悲凉,再次感动无数的后人。
我并非颓废者,往事并如烟,当时遥遥领先世界的天文观察站灵台和三万人的太学盛况,书写了汉魏故城闪亮的一页。释源白马寺,为汉魏故城加上了足够的砝码。北魏永宁寺木塔,树立了汉魏故城至今没有超越的历史高度。不管是分还是合,汉魏故城一直都在倔犟地甩打着丝绸之路这根鞭子,鞭子一扬,铜驼大街的喧嚣与繁华,就顺着蛇形一样的丝绸之路传送到遥远的西方。那时的世界,都在倾听这里,慕往这里,做梦都在猜想这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神奇而又富饶的地方。从来没有空中楼阁,一个民族的现在以及未来必定是根深于历史的沃土之中;它们在汉魏故城里,不再是文字符号,而是具体的,都寻到了各自所对应的蛛丝马迹的根须。物品可以被掠夺被破坏,房屋可以倒塌,木质可以烧掉,但还有废墟,有经过夯实的坚厚的城墙,城墙也没有了,还有地下的遗址,遍地的瓦砾。
我是幸运者,我看到了汉魏古城;我是万幸者,我所看到的汉魏古城是真实的汉魏故城,一切都具有真实性——真实的历史痕迹,真实的时光刻凿,真实的沧海桑田。
我来时,当公交车把我独自一人撇了下来,然后义无反顾地狂奔而去,我在突然之间就十分后悔起来,我的眼前是广袤的田野,田野被一望无际的冬小麦覆盖着,哪里去寻古城的踪迹?我似乎是一个被抛弃者,抛弃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极其陌生的地方,孤零零的,寻不着来路,寻不到去路。我随即明白了在我上车时司机问我哪里去,我回答之后司机竟然露出诧异的神色。
我仅仅有效的信息是在车上得到的一位素不相识的热心肠人的指点:下了车只管向那边走。走多远,有什么标识,然后呢?路上,看不到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步行行走。我的行走几近盲目。当天晚上回去之后,我才发现我的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长了一个花钉。
然而,这种失望、寥寞很快就被惊喜替代了。
色彩单调很容易产生视觉疲劳,看不到有什么区别,假如有其它的色彩出现呢?说不清楚那究竟是白色的还是浅黄色的,只有一缕,隐隐约约,但我的目光瞬间就被点亮了,那亮色似乎是一把刀子把绿色的帷幔划开,那亮色似乎很饱满,划开的仅仅是一个刀口,被动变成了主动,它就迫不及待地从缝隙里挤出来,接着就是涨裂,撕裂,它的光芒,也便溢泻出来,如早晨太阳未出,晨曦已经照亮大地。
就是循着这一缕的亮色,在这一缕亮色的指引下,我才发现了汉魏故城,来到了汉魏故城。
亮色逐渐扩大,越来越近,原来那是干枯的野草。它们如此之密是我第一次看到,不堪拥挤,都是掂着脚尖伸长了脖颈向上抢夺空间,完全可以想象出它们茂盛时的样子。不是一年二年就能长成这个样子,好多年堆积起来的。这种草很常见,不知道学名是什么,只知道在我的故乡俗名叫“硌掰草”。这种草的特点是一节一节的,节与节之间能生根,匍匐着生长,一边生长一边生根,逐渐扩大领地。如果用手把它拽起来,会发出磕磕啪啪的响声。这种草的脾气怪怪的,在适宜生长的田地里寻不到它的影子,却选择了大路两旁,田埂上,这些地方都比较坚瓷。下了雨,那时的孩子们都爱走在这些草的上面,赤着脚,脚被磨蹭得白白净净的。这些草分布在通往古城、铜驼大街的两旁,是名副其实的地毯,但远远比地毯厚多了,也如雪野,比雪野更蓬松,刚一接触悬空一样,走在上面双腿竟然绵软无力,脚步总想停下来。脚步与枯草发出“噌噌”的响声,是这里唯一可以听到的响声,我来来回回地在上面走动着,突然之间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我走进时踏着这样的野草,离去时也是踏着这样的野草。
不知道这些草什么时候就存在着,但我知道,它一定是最先来到这里的,都城是后来的,都城占据了它们的空间。斩草除根,只是人们的一种单方意愿,这里的野草虽然被城池所取代,但在一些很偏僻的角落里,或在地缝里,某一瓦楞上还有野草生长。这些草也一定会被清理,但总不能把它们根除,清理时分明干干净净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逼入人的视野。野草并不一无所获,草籽散落在不为人知的地方伺机而动,这里歌舞升平,它们撤退隐匿,这里危机四伏,它们生根扩张,野草和都城一直在发生着悄无声息、旷日持久、拉锯一样的战争。秘密只能瞒住人,但瞒不住天地,也瞒不住这里的野草,一根草,野草上的每一节,可能都目睹了所有的秘密。
太多的让我们不能望之项背的文人墨客就曾在这里生活,或慕往来到这里,产生出太多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文化传承,张衡、班固、三曹、建安七子、竹林七贤、陈寿、郦道元、杨玄之、左思……举不胜数。就是随后的李白杜甫、刘禹锡元稹李贺等等代表着唐诗的大家也一定来到这里访古探幽,再晚些,也或许有范仲淹、司马光,程灏程颐,这里留下了他们不辞劳苦的足迹和飘然的背影。他们不可能忽略了这里,忽略了这里在他们的人生阅历上就会打了大大折扣。那时的隋唐洛阳城相对于这里来说是“新城”。其中必定还有一人——白居易。白居易对洛阳有着特殊的感情,晚年大半就在洛阳度过的,最后葬在了龙门东的香山上。白居易是佛教信徒,他不会不到白马寺做佛事,汉魏故城近在咫尺,他不会不只到白马寺而置汉魏故城而不顾。我想白居易最初来的时候极有可能就是他十六岁来的,那次他赶赴长安应试,白居易不管是从家乡的河南新郑来,还是从江南来,也不管他具体走的是那一条路线,洛阳是他的必经之地,即使不是,他必定要绕道而来,不肯轻易放弃这样的机会儿。那时汉魏故城绝不会是现在的样子,并没有完全消失,隋末唐初还在发挥着作用,当地的人并不叫汉魏故城,而是“李密城”,口传印证了李密是这里最后的主宰者。李密到白居易过去的不算太远,即使是一片废墟,但明显的特征还在,是真正的“荒城”。当白居易来到这里,不管是哪一季节,首先也应该是看到了这里的野草,野草给了他第一印象,感触相当的深刻。遥想曾经的繁华与现实的荒凉是如此地反差,梦幻一般,不由得感慨万千,诗情来的是那样自然而然,没有一点的牵强,如同涌泉外溢,春鸟鸣啼,不知觉间,《赋得古原草送别》便自然分娩: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白居易应该感谢这次旅行,他的这首诗改变了他的人生命运。随后他就到了长安,拜谒了当时的诗人名家顾况。十六岁,未免太年轻了,顾况对这位初出茅庐,甚至乳臭未干的年轻后生自然不放在眼里,以尊者长者的语气,意味深长的告诫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然而当他看了这位年轻后生的这篇诗文,他马上改变了态度,竟然不住地连连啧叹:“道得个语,居即易矣”!白居易的名字,由此在中国诗歌的殿堂了生根发芽,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正如同他描写的野草一样,有着不朽的生命力。至少,已经传唱了1228年,这其中,有多少的读者,产生了多少共鸣,叩问了多少蒙昧。
我走遍了整个故城,有些累,没有歇脚的地方,索性躺在了草地上,四肢仰八着,一动不动,躺了很久。桑扈裸行,是一些古人追求的人生最高境界,因为蓝天是最大最好的房子,大地是最大最安稳的床,若像我躺在这样的草地上岂不更好?我听到了野草萌动的声音,感觉到了生长的力量,力量之巨大,那些纤细羸弱的野草似乎能够把我庞大的体魄慢慢抬起来。我知道,要不了多少时日,当春花浪漫的时候,我不过是这里的一只虫子,或是一只飞舞的蝴蝶;在不久的将来,我终会和如同这里一样的野草为伍,再经过漫长时光的潜默移化,我终会有一天能够听懂它们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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