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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

杂粮简谱

2021-12-24经典散文
[db:简介]


  
燕麦

  燕麦命名的来源有几种解释,在乡野里的孩子们眼里,燕麦麦穗外壳的两个麦芒就是燕子的尾巴,此理由是最恰当不过的了。在我们这一代的思想意识里,在传统的农人眼里,燕麦根本不属于粮食,只是杂草而已。
  锄草的时候,一旦发现它,锄头是不会放过它的,只需轻轻一挥,它的小命就没了。即使不锄草,平时闲散时往地里转悠,只要在田间地头,剔除它的时候也是毫不犹豫。燕麦总是混迹于麦拢里,在麦苗时期,虽然燕麦和麦子是不同的——燕麦的叶子消相对消瘦狭直,颜色绿黄,而麦子的叶子相对敦厚宽泛,绿极至青,但不是一个合格的农人就很难辨认,在这个时期它往往被疏漏掉,它能够有幸和麦子一样地汲取田地的营养,一样地生长。但在第二年春天的拔节之后,燕麦就再也难以掩藏起来,真实的面目暴漏无疑,它的个子高挑,明显比麦子高出了许多,临风而立。它的自由生长到头来还是终逃不过最后一劫,当燕麦长到抽穗之后,它不是被拔掉,就是把它的穗子撸掉,防止它成熟之后散落到田地里;这项工作往往是落在当时我们还是孩子的身上,这属于孩子们的农事。这时的燕麦已经由一粒种子变成了一簇,根深蒂固,不容易拔掉,拔掉又伤及小麦,孩子们不拔只撸。刚开始还孩子们还是挺认真的,把燕麦撸得干干净净,然后放在随身带的小箩筐里或者袋子里;后来就是漫不经心的,顽皮是孩子们的天性,撸着撸着就疯耍起来,麦穗也是有沾附性的,这时候孩子们就把撸下来的燕麦麦穗狠劲地往对方的身上甩撒,为的是预算出对方能吃几碗饭,沾上了几个就是能吃几碗,对方当然也不示弱,猛烈地回击,一边战斗一边嘻嘻哈哈,甩撒在对方的身上多了,你看把他给乐得手舞足蹈、前仰后合,全然忘记燕麦已经散落了一地。
  燕麦麦苗属于优质的草料,春天的时候燕麦和返青的麦苗一样嫩油油、肥敦敦的,人们往往是专一去寻它,要是剜了一大箩筐一定是喜滋滋的;更欢喜的是家兔,一看到燕麦就直立起来往上窜,撞击着笼子砰砰直响,燕麦扔进笼子里,呼啦一下子就围了上来,个个争先恐后,只管埋头吃,听得“嚓嚓”的一声响,清脆整齐又富有节奏,不一会儿吃了个精光。家兔吃了一段时间的燕麦麦苗,长了膘,毛也油光泽泽,更加细腻柔软,剪毛的时候簌簌落地,就象落雪。鸡子是很少吃草的,但面对着燕麦苗,它也是忍不住地“唧唧”上去一阵地狂啄,只剩下稀稀落落的杆儿。若是弄了几捆子正在拔节的燕麦麦苗,铡了草喂牛,不用撒料,牛的胃口特好,使起来特顺,似乎更有牛劲儿。
  燕麦真正成为食品的时候是在上个世纪的六零年,但还不是它的麦粒,是燕麦苗,因为人们等不到它长大,等不到它成熟,更等不到它结麦子了。人们把它做成菜团子来吃,这种菜团子是真正的菜团子,没有掺加任何的东西,只是揉搓较为柔软而已。这样的菜团子实在难以下咽,有的确切来说就是一根绳子,一头已经咽了下去,一头还在嘴里,严重地影响了会厌软骨吞咽动作的开启闭合,噎的人连声地发咳,能明显地感觉到它是如何地咽下,如何地在食道内穿行,然后再进入到胃部,象一只虫子在爬行。农人们没有化验过燕麦苗的成分,不知道它究竟有营养没有,可能没有,因为吃燕麦苗的很多人死掉,也可能有,还是有一部分人存活了下来。但就是这样让人值得怀疑的燕麦苗到最后也没有了,被饥饿的乡亲们剜了个干干净净,在那一年里绝迹了,田地里在那一年也是最为干净的一年,几乎所有的野菜和燕麦的遭遇一样,都被挖掉了。
  母亲是经受过六零年,但她很幸运,她就是靠燕麦存活了下来,亲身经历让她成为了一名喋喋不休的经验主义者,六零年和燕麦成了她的口头禅,动不动就是六零年如何如何,燕麦如何如何;每当看到我们挑剔饭菜,或者是倒掉了一些饭菜,母亲准定就会唠叨一阵子,我们从内心里产生了抵触,很多时候会反驳她,这时候善良的母亲就完全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人,从所未有的狠毒起来,一脸的凶相,她咬着牙狠狠地咒骂:没有经历过,老天爷总有一天要你们尝尝六零年的滋味,燕麦的滋味!当我从一个叛逆的少年成为人之父,我才真正懂了母亲当年失去她的女儿、她的第一个孩子——我的大姐的悲痛,大姐已经七岁了,是一个聪明伶俐,乖巧可爱,身体像铁疙瘩一样的孩子,是被活生生饿死的;每提起此事,母亲总是泣不成声,满面泪水。
  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在一些年后的今天,燕麦摇身一变,成为人们青睐的养生食品,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母亲已经给我造成一种心理上的障碍,还是害怕她曾经的诅咒灵验,我一直没有勇气购买过燕麦麦片,一直不知道燕麦的滋味,那滋味究竟是一种生死别离一样的痛苦或者是一种富足生活的幸福。
 
 绿豆

  有关绿豆的争议至今记忆犹新,村里两位庄稼汉辩论得面红耳赤,吐沫星子飞溅,谁也没有说服谁,一个说青霉素就是从绿豆中提炼的,一个说氯霉素,氯霉素,为啥叫氯霉素,就是因为氯霉素是用绿豆做的,旁听者不知道他们所说的是否有科学依据,不知道支持谁,由着他们继续争吵下去。当时我是十二分地相信的,总觉得长者们都是很渊博的,天文地理,上下五千年无所不知,现在虽然我有些怀疑,但还是没有深入地验证过真伪,也便没有充分的理由反驳,不过事实上它们确实有相同之处的,不管是青霉素还是氯霉素都是用来消炎的,勿用赘述,谁都知道绿豆清热解毒的功效,常喝绿豆汤少上火儿,特别是在夏天,闻到大鱼大肉的味道就让人无比地腻烦,而要是呼噜呼噜地喝上一碗的绿豆稀饭,在配上一些素菜,比如凉拌黄瓜,五香花生米之类,那感情这种生活是多么的简单却又是多么的幸福。
  美味不可多用。绿豆生来就是用来煮绿豆汤、绿豆稀饭的,否则就是另一种情况。我十多岁的那一年,全家走亲戚多日,撇下我一个人在家看门。本来是独自闷闷不乐,到了做饭的时候我突然屁颠屁颠起来,我终拥有独立自主的权利了,可以做我自己喜欢的吃的了,想吃什么就做什么。绿豆汤加白糖,这是一种怎样的美味啊,可是从来就是意犹未尽。本来就掌握不知用量的多少,再加上懒惰,一次就做了很多,上一顿吃不完下一顿就接着吃。我做的绿豆汤面目全非,稠乎乎的,有两次实际成了绿豆干饭,这样更好,耐饿。如此下来,我每顿吃的就是纯粹的绿豆饭,一连吃了几天。当父母回来看到我的时候吓了一跳,他们看到了我蜡黄的脸色、萎靡不堪的样子——我泻肚了,那次是我平生泻肚最厉害的一次,尽是水,高压水枪一样,嗞嗞地响,冲击在地面上四下飞溅,溅得满屁股都是。刚刚上床躺下来,它就来了,慌忙提着裤子往外跑,虽然我一直都是在紧紧地憋着,但明显感觉到液体从体内流出来,裤子也湿了;有几次来不及蹲下来,半立着就哗然而下,如此地反复折腾了一宿,水终于泻完了但还没有停止,接下来泻下来的是蜂窝一样的泡沫。肛门也从所未有的娇嫩,泻肚的时候象撕裂一样的痛,也不能正常地坐下。长大之后懂了一点医学知识再回想起来真的有点后怕,泻肚是一个很小的毛病,但一旦脱水就能致命,那次我脱了水。已经过去了好多年,绿豆的遗毒还在我的体内存在着,我只能喝很稀很稀的绿豆稀饭,还不能紧接着喝第二顿,不然肚子不是胀得就像鼓一样咚咚地响,就是跑不掉的泻肚。
  亲自做绿豆稀饭的次数相对于以前而言已经很稀少了,绿豆质地极其坚硬,熟的很慢,需要熬,熬需要的是足够的时间,绿豆中还有俗称“来豆”的,样子和绿豆一模一样,但不管怎样地熬就熬不熟的;而现在,不管你属于哪一类人,在做什么,时间观念是现在人必须具备的素质,时间都是经过安排过的,特别是早上的时间弥足珍贵,什么能节省时间,什么快就做什么,越简单越好,吃饭时狼吞虎咽,囫囵吞枣,吃完饭碗一撂嘴一抹就出了门,顾不上涮洗。早上站在公交站牌前,可以看到很多人坐公交车的时候是飞奔着赶过去的。当然最快捷还是出去吃早餐,一切都省掉了,但吃早餐也未必能坐下来沉得住气,很多人买了之后随即拎着袋子就慌里慌张地走掉了……我们拥有时间,却不能支配时间,生活的节奏被紧紧地钉在时间的轮子上,一切都是那样地忙碌,一切都是那样地匆匆,一切都在路上,快餐应运而生,我们需要快餐,我们讨厌快餐却不能摆脱快餐,快餐损害了我们的健康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快餐背着恶名内心却是欢喜若狂,越来越多的人们加入到快餐里面,在快餐面前,熬绿豆稀饭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相当奢侈浪费。我本是一个散漫惯的一个人,也是一个相当守旧的人,我曾自嘲自己是岁月里最后的一个遗老,遗老都是顽固和偏执的,并不可理喻,但我还是改变了自己,改变成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自己就不认识得自己了,可我别无选择,因为我要适应,适者生存,潮流,似乎一直都是对的。家里卖了一袋体积如一本新华字典一样大小的绿豆,放在那里几个月了但一直没有开封,全家人应该是都看到了,不管是谁做饭,却都是没有做绿豆稀饭。
  现在做饭和以前做饭在内容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以前烧的都是柴火,现在大都是煤、液化气、天然气,少了烧锅重要环节,用柴火熬一顿绿豆稀饭,熬的不仅仅是时间,现在熬绿豆稀饭,不过是一种悠闲地守候,实则是最为简单便捷的了。
  前些年在早餐点上还能喝上绿豆稀饭或者是绿豆汤,但近些年来却越来越少了,可能精明的商贩们也看到了熬绿豆致命的缺陷,虽然他们深谙人们的饮食习惯和嗜好,是的,他们需要的速度是更快,更节俭时间。即使有,那绿豆汤是象征性的,就是脱了脚去捞也捞不出几粒来,火候也不到,哪里有绿豆稀饭的味道?几年下来,在我的印象里,我不知道我曾经喝过,从前绿豆稀饭的样子和味道一直没有重现过。
  哎,我什么时候才能再一次亲自做一顿绿豆稀饭,先大火后文火,悠闲自得地看着绿豆在沸腾的锅里上下翻滚,水的颜色慢慢地变浅绿、红色、深褐色,绿豆慢慢地膨大,裂开,直至绿豆花儿绚烂地绽放。痛快地喝上几大碗,不但能消除掉体内的毒素,也能消除掉心智上的蒙昧,效果象儿时那次泻肚一样酣畅淋漓,彻底持久。
  
黄豆

  细细地比较之后才突然发现,在五谷杂粮之中人们赋予黄豆能耐是相当厉害的,不单单本身能做成茴香豆、毛豆,它像孙悟空一样地善于变身,豆腐、豆豉、豆浆、豆酱、豆筋、豆脑、腐竹、人造肉、豆腐皮、豆腐干、臭豆腐等等无不是它的脱胎换骨。
  有人曾经这样推崇过牛奶:“一杯牛奶能拯救一个民族”,我曾专一查证过牛奶的营养成分,牛奶的成分确实与众不同,一般的情况下高蛋白的食物也都伴随着高脂肪,它却打破了这样的常规配比,而是高蛋白低脂肪,现在的人们大概都知道,高脂肪的摄入过多对健康是一种极大的危害,还有一个让人更为羡慕的理由是,牛奶含钙量相当高,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补钙食品。我又曾查证了黄豆的营养成分,它的营养成分极其相似并接近牛奶,它是牛奶的替代品,但它却比牛奶廉价多了,我这才真正明白了为什么人们青睐于豆制品的缘由了;由此看出古人也是相当地聪明,他们无法化验出黄豆的成分,却知道在黄豆上面是如此地大做文章,他们的选择没有错。
  很多豆制品加工制作的环节流程我都是相当熟悉了解的。
  “二十三炕火烧,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我们那里过年,豆腐是必备的,家家磨豆腐。有经济头脑的农家这时候就提供磨豆腐的场所:粉碎机、调单、烧浆大锅、豆乳缸、豆腐笼,磨豆腐所需要的一切家当都具备,只是收一点很少的费用;你需要做的就是前天晚上泡上豆子,准备些烧浆的柴火。提供场所的农家大都是固定的,年年如此,村里四伯家我在懵懂的孩子时他家就在磨豆腐,我现在即将步入不惑之年,村里每年磨豆腐去的地方还是他家,可谓称得上是“老豆腐坊”。
  经过了一夜的浸泡,黄豆的体积增加了好几倍,白胖白胖的,第二天捞了挑了去,经过粉碎、掉汁、烧浆、调制、压块等等一些列过程。磨豆腐没有自己单独完成所有的环节,都是分工协作的,有的擅长吊汁,他一直就在吊汁,只见他左右上下轻轻一摇,豆粉团便在吊单里飞滚,吊汁架子吱吱地响;莫小看了,你要想成为师傅,也不是一日两日之功。烧好的浆液并不凝结,需要加入物质调配,叫“点豆腐”,点豆腐是核心技术,量大量小都直接影响豆腐的质量和口味,一般用的是氯水或者石膏,我们那里用的都是石膏,点豆腐经验丰富的不用吩咐,他能把半个村庄的豆腐都点了,没有任何报酬,还要承担着失手的危险。没有什么特长的,就担水烧锅打杂,人家吩咐你做什么就做什么。忙活了大半天,农家自己亲手打造的产品终于出炉了,翻豆腐需要步调一致,两个人要向同一个方向、同时翻,只听一人轻轻地说了一声“一二”,两人在瞬间就把豆腐从压板上翻在了自己家的高粱箅子上,母亲是一个操心的人,特意做了一个特大号的高粱箅子,就是专一用来翻豆腐的。抬豆腐同样需要动作协调,更关键的是,在途中不能歇息,不能换手,一直抬到家。那一年我正抬着豆腐,途中感到手抓的不是很牢,即将滑脱的感觉,想借助于先松一下的瞬间,再趁势抓的更多一点,没有想到的是,手刚一松,整个豆腐已经摔在了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沾了很多泥土,两个人顿时目瞪口呆。把豆腐抬回到了家里,分割成若干的豆腐块。整个村庄一天是不可能完成的,还要持续几日,但二十五二十六这两天最集中最忙活,有的人家因为人多,也可能还要给亲戚送了去,磨得不只是一个两个,所以要赶早,天还是黑蒙蒙的就听到机器通通响,到了半夜,老豆腐坊里还是灯火通明,说话声还隐约可辨。在这两天里,很多平时不多见面的人们都极有可能看到。
  豆腐是“懒菜”,能吃很多天,过了年也未必能吃得完,农家就另外准备了水缸,把豆腐浸泡在水缸里,隔了一段时间再换了水,这样豆腐能保存很长时间。
  豆浆和豆脑只是豆腐制作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爱喝豆浆或豆腐脑的,不管是谁家的,只管敞开肚皮喝,只是喝破了肚皮别寻主人的不是。所谓的豆筋就是在烧好豆浆上面凝结的一层皮,捏出来往绳子上一搭即可,自家的豆腐从没有抽过豆筋,没有抽过豆筋的豆腐是明显不一样的,瓷实实的,和砖头块子一样,是“老豆腐”;那年被我滑掉的豆腐烂了但不碎,捡起来回去用水洗了并无大碍。
  做豆豉和豆酱基本相同,有两个关键点,一是高温发酵,二是强光暴晒,具备这两点的只有夏天的天气适合,所以做豆豉或豆酱的都是在夏天的三伏天,这是一年当中阳光最强烈的,天气也是最炎热的。把煮熟绊了面的黄豆装在蛇皮袋里,还要垫上一种我们当地人们叫做“黄蒿”的植物,它有一种特殊的刺激气味,利用它的也正是这种味道,可能,这种味道扮演的就是“催化剂”的角色。放在草屋里或者是柴火垛里捂焖,过了一个礼拜的样子看看,长出了白毛还不行,继续捂,捂出了黄毛才算是真正捂好了,然后就扒出来晒,在烈火一般的太阳下晒干。这样的环境真的是一种炼狱的世界,也应该是汲取了太多的温度和阳光,豆豉或豆酱都是紫色的——红紫、深紫、暗紫、黑紫。
  我母亲不仅会做豆豉和豆酱,也会做豆腐干,把盐抹在豆腐上,不怕浪费盐,尽可能地让更多的盐浸渍进去,然后埋进青灰里面。没有想到豆腐竟能经受住那样剧烈的缩水瘦身,一大块变成了小小的一疙瘩,重量一定是轻了,但在手心上却是沉甸甸的,足可以当做一种武器使用。吃豆腐干需要一口健康的牙齿,否则,你不能见识到它的筋道。
  有时无端地琢磨,人其实很简单,不过是一颗黄豆,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并没有太多的异样,不管大小饱瘪;所谓的人生,不过是黄豆被制作成其它制品而经过的诸多繁琐的过程,不同的制品便有截然不同的味道,即使同一制品的味道也是不同的,究竟有着怎样的不同,只有细细地咀嚼品味,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深深懂得,与他人无关,与经验无关。
  我所喜欢的,只是一杯豆浆,喜欢它的色彩,世界上最纯粹的颜色,喜欢它的清香,深深地蕴含在里面,只加少许的白糖,淡淡的甜;这样的一杯豆浆,能够凝聚了我一生的幸福。
  
红薯

  所有的农作物当中,没有谁比红薯再能折腾人的。
  刚过了年,离种植的时候早着呢,在家要砌红薯目池子,筛粪土,选红薯母——育红薯秧,在地里要一锨一锨地收拾红薯埂子;栽时刨窑、担水浇水、掩埋封土。成长时期除草翻秧,秋收时割秧刨地。好好的仓它不愿进,屋里哪儿也不想呆着,却要下地窖。那地窖可是村夫经过慎重的选址,在忙里偷闲时用镢头一点一点又錾又挖出来的,錾挖了月把有余,甚至更长。白天刨它,下地窖时往往是在夜晚,地窖里蟾蜍青蛙和蛇常来光顾,小时的我下地窖似乎注定永远是我的差事,胆怯畏惧无济于事,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里面一点微微的响动都让我心咚咚地一阵狂跳。地窖太狭小容不下它,人们只好用红薯擦子把它擦成一片一片,还要撒在地里一片一片地摆开晒干,孩子们很无助,它无声顽固地剥夺了孩子们贪玩的权利。睡觉前村夫还走出门去望望天,满天的星斗,村夫放心的睡了,睡得正酣,扑扑踏踏的雨点惊醒了梦乡,村夫“唬”地一下跳下床大声小叫:下雨了!下雨了!全家人都手忙脚乱起了床,都要去捡红薯干,只差一天就干了。孩子们贪睡的权利也自然而然地被剥夺了。黑灯瞎火,冒着雨摸了半夜,说不定红薯干还要发霉烂掉。
  八十年代中原乡村的早饭,十有八九是一碗红薯稀饭,稀饭并不稀,吃饭的时候聚在一起看谁的红薯疙瘩撅的高。红薯没了,有红薯干在,稀饭有了捞头。
  磨粉的时候总是赶在冬天,在冬天揣着手烤着活儿还嫌不暖和,却要洗红薯。红薯堆得象小山一样,在一双手的摸来搓去洗的干干静静,不粘一点的泥土。磨了粉还要吊粉、沉淀、晒粉。下粉条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有多少人都能排上用场。我平生所见到的最具有韧性粘性的东西莫过于红薯粉了,七八个劳力围着一个粉缸转,他们只能攥着拳头,用拳头捣着红薯粉,转着捣着,一大早起来就来了一直转捣到日落西山。粉黏着粉瓢就是不肯下来,下粉的人都很壮实彪悍,他攥着如钵的拳头狠命地不停地捶打着它,打了没几瓢,他就气喘吁吁地叫道:换人!换人!下粉条的时候偏要选在上冻结冰的深冬。再结实的东西就怕冻,就连最坚实的铁疙瘩也畏惧它,但粉条不怕,冻过的粉条越发的滑腻柔韧晶莹剔透。下粉条的前几天就在观察,等到天很冷了,天天上冻结冰了才敢决定下粉。白天下粉,还要在深冬的寒夜里打着电把把粉条一捆一捆地放进池塘里,折腾了半夜不能睡觉,睡在被窝里再也暖不热了。第二天敲碎了冰再把粉条捞出来,一捆一捆地挂在绳上晒,并在一起的要把它们分开,掉在地上的一点一点把它们捡起来,晒干了收进了屋才算是真正地画上了句号。
  粉条是我们那里的“礼”,在春节走亲串友时,不管你带别的是什么,有两样是必须的,一是礼条,二就是粉条,一把那样粗细。时代变迁,这些年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在乡村,还有很多顽固不化的人,他们还是不折不扣地遵循着这样的老规矩。吃粉条和听戏如出一辙,孩子和年轻人大都不爱听戏,只爱听流行音乐,我小时候不喜欢吃粉条,我发誓永远也不愿意再见到它,没有想到的是,现在的我,竟然喜欢上了红薯粉条,是口味在变化吗?与人生有关系吗?但肯定的是,粉条的味道是用漫长的人生慢慢品出来的。
  农人拉一车子的红薯进了城镇,悄悄地躲在某一僻静旮旯里,敏感的人们尾随而来,挑剔地扒来拣去,半响的功夫,不管是歪瓜疙瘩梨还是大大小小的全没了,赶集逛商场进超市的空儿绰绰有余。去时车子被压得咯咯吱吱,主人羞羞答答,回来时车子一路疾奔,主人满面春风。乡下人送给城里人一兜的红薯,城里人欢天喜地。喝了一顿的红薯稀饭,从未有过的好胃口。
  常常在大街上低头匆匆赶路,忽然嗅到空气中弥散着一种熟悉的味道,那种味道让人留恋过去,让人回归朴实,让人的记忆复活。此时嗅觉也无比地发达起来的,顺着那味道一直寻去,原来竟是烤红薯的甘甜醇香!刷地一下嘴里涌满了口水。莫怪孩子们见了烤红薯嚷嚷着要吃,大人执拗不过,大人和孩子们一样没有自制力,就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后生,从小吃红薯,甚至是因为吃红薯吃坏了胃口,但还总是躲不过烤红薯的诱惑。烤红薯炽烫,鼓起嘴巴呼呼地吹,两只手还不停地换来替去,一边吹,一边吸溜吸溜地吃,不等凉下来一个烤红薯已经下肚,下了肚还没有细细地品尝,只留下更大的遗憾和回味。吃完了两手黏糊糊的,越擦越黏,腮帮子本来只有一点,越擦越多。
  想吃烤红薯并不困难,在中国的大大小小的城市里都能闻到它的特有的味道。
  我几乎不吃零食,但每遇到烤红薯很少错过,从少年的懵懂到现在的不惑;几十春秋来来去去,不知道当年的烤红薯人还在不在,但当年的烤红薯的烤红薯炉子和小车还在,被新的烤红薯人推着,如当年一样游走于日新月异的市井之间,烤红薯的味道也就飘散在大街小巷。烤红薯的从不高声吆喝,只是默默地、静静地等待,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哪一代人、没有谁能够摆脱掉、抵挡住它的美味和滋养。
  
玉米

  在我的心目中,在所有的庄稼当中,玉米是最漂亮,也是最浪漫、最富有情调了,它从年轻到终老,一生当中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不忘打扮自己,以最好的精神面貌展示与众。
  玉米似乎一直在有意识地追求和保持自己高挑笔直的身段,料峭骨美的体型,较之芝麻,芝麻的身高和壮实远远不及玉米,但从脚到头顶浑身上下都是果实,后来都是醉醺醺地东倒西歪;较之高粱,高粱穗子应该没有一个棒子重,但却供奉在头上,总是弯腰驼背;而玉米呢,它至多结两个棒子,但第二个也只是所谓的添头,充充数目而已,位置也选择得非常合理恰当,挂在腰间,这样能够提供一个让它保持坚挺姿势的强有力的支撑,呈现出亭亭玉立的翩翩风度,不管它站在哪里,就能够把人的视野吸引过去,无声地告诉它的存在。当世界处于平静,它就静静地伫立,但还在最大努力地伸展,当微风吹过,她矫健地舞动,魅影迷离,当雨过天晴,它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愈加地意气风发,当秋天来到,一切都已经萎靡衰败,但它还是宁可折断,但不可以弯腰。玉米穗子开朗奔放,登上高高的枝头,玉树临风,如孔雀开屏的姿势。
  果实基本上都是一个外壳,外壳敲碎便露出了真面目,它却懂得包装,小心翼翼、敝帚自珍一样把棒子一层一层地包裹起来,不知包裹了多少层。胡子是智者、长者、尊者、自我的表达,它就蓄起了长长的胡子,年轻时的胡须是丝丝青亮,成熟时又是丝丝金黄,那样的浓密那样地细致入微。飞鸟中只有大雁懂得排队,在庄稼当中,也只有玉米懂得排队,一粒粒的玉米粒成行成行地排列着,规则而又整齐,它们具有灵性,也似乎在诠释着世界的某种秩序。玉米粥也是金灿灿的,看着悦目,顺乎心情,稀溜溜地喝下去,惬意而又舒坦。
  农人们也被潜默移化或被感染,其它的庄稼一旦成熟收获,一律都被关在屋子里,很难看到它们,而玉米棒子,总是被两个两个地系着,一溜趟儿挂在屋檐下,或是挂在庭院前枣树枝上,不怕风刮日晒雨淋。即使大多的年份儿风不调雨不顺,收获微薄,但他们还是一副微笑的模样,一直在向这个世界表达着丰收的喜庆。农人们种了一辈子的庄稼还是一无所获,很多时候会恶狠狠地咒骂,但一旦看到它们,他们的眼睛才会发亮起来,第二年,又默默地把种子埋在黄土地里,期待再次生根发芽。杂粮都具备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粗糙,粗糙坏胃,那时候人们满肚子的都是杂粮,故闹胃病的较多,常常看到一些老者们面黄肌瘦,走路的时候探着腰,用手捂着心口。即使如此,在过去太长太长的岁月里,滋养人们的,并不是那些百米白面,而是一碗或稀或稠的玉米粥。
  不过,玉米并不娇嫩柔弱,耐得北方的严寒,也熬得南方的湿热,不管土地是肥沃还是贫瘠,所到之处都能看到它飒爽而立的身影,五湖四海的人们,对它并不陌生,拥有着各自深厚内敛但又炽烈的情感,许许多多有关生命、有关人生、或者有关生活的熠熠生辉的记忆。
  从前农人们并不喜欢种植玉米,因为玉米根深蒂固,在所有的庄稼当中属于“赖茬子”,它发达的根系维系了很大的土块,犁耙格外费力费事——犁地时必须要深耕,犁起来满地尽是坷垃垡子,不容易耙碎,到了最后还是一地的玉米根子,播讲时阻塞耧腿儿。但玉米又有一个显著特点,打理简单,打了除草剂施了肥便可任其自由生长。现在所谓的农民,很多就没有从事农事生产,即使从事的,也都试图摆脱农事劳动的琐碎,以便有更多的时间花费在打工的身上,打工可以直接得到或多或少的钞票,这样以来,玉米竟然成了首选;我的家乡是在河南省的最南部,南方与北方是以长江为分界线的,如果以庄稼来区分我的家乡就是分界线,家乡以北,就是小麦的主产区,家乡以南,水稻开始增多,现在秋季农作物,从我的家乡到北京,北京以北——中国北方广袤的大地上都是由玉米主宰着,独立支配着一个季节,其它农作物都自惭形秽地躲在某一旮旯处。
  我和农人们应该感谢玉米,它让我们从以前相对太繁琐的农事中解脱出来,但对于事物或者事理,我从不赞成纯粹,因为纯粹的,可能也就是最大的缺陷,这种缺陷,往往可以致命。
  秋天的田野曾经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什么庄稼都有:黄豆、姜豆、花生、芝麻、棉花、高粱、谷子,要有尽有;什么色彩都有:黑白红绿青蓝紫,五颜六色,现在,剩下的是清一色的玉米,孤单而寥寞,美丽而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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