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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

人之初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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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


一、瓦儿坡

     六岁那年,我骑在父亲的肩上去瓦儿坡上学前班。那可真是个灰头土脸的地方啊!青瓦土墙,纸糊木窗,前后两排矮平房之间是坑坑洼洼的操场,全校唯一用上水泥的地方估计只有那张盘踞在过道里的乒乓球台子,台面是用混凝土倒置的;而惟一的金属物件应该是那块悬在木梁下的马蹄铁,生了锈,不过敲出的声音倒还清脆响亮。“叮叮,叮”,上课铃响啦,小伙伴们一个个慢吞吞老不情愿地进了教室;“叮,叮叮”的铃声一响,几个最好动的早就赶在老师前面冲出了教室。老师呢,不惊不乍,淡定得很。
     幼师叫何今爱,不过高年级的学生都叫她“谈今爱”,听起来像是“谈爱”,那时候在乡间“谈爱”二字大家还羞于说出口呢。她听到了,也不是很气,不过如果离得近的话,她会顺手给你一巴掌。高年级的学生就只敢猫在窗外叫了。何今爱装作没听见的样子,一边教我们唱“小么小二郎啊”,一边慢慢的走过去,随手往窗外甩个粉笔头以示警告,但有一次她将一杯水泼了出去,只听得几声怪叫,熊孩子们落荒而逃。那天可能她心情真的不太好,也许是“谈爱”时闹别扭了?她似乎长相挺不错,据说自她当了幼师之后,接送小孩子的便以孩子他爸居多,这里边也有些名堂是不?!
     我喜欢听何今爱弹风琴,尽管那台风琴很破旧,但每当她背对着我们坐在琴边手脚并用时,琴声就在简陋的校园里悠扬开来。这时候,我会转头望向窗外,看阳光在繁茂的树叶上闪耀,天空一片蔚蓝,几朵白云若有若无地游荡在村庄上头,一转眼就不见了,像是被黛青色的群山藏了起来。小小的我便在何今爱的琴声和悠远的景色里沉静下来。但我很少开口唱歌,我的小脑袋瓜里成日琢磨着莫名其妙的东西。别的小伙伴们很快就学会了,唱起来有板有眼,跳舞也是有模有样,但我什么也没学会。何今爱看我的眼光便复杂起来。有一次她跟父亲说了我的情况,“这孩子反应有点迟钝”之类的话,结论是晚点再送来,迟个一年两年什么的。于是我短暂的学前班生涯就告结束了。后来再去瓦儿坡时差不多快八岁了,直接上了小学一年级。
     不过,我至今仍想不明白的一件事是,我可能和别人有点不同,但是决不算笨;而有一个叫兰旺星的女孩子,她是真的有点笨,却没有被瓦儿坡“遣返”,她连续读完了学前班,小学。当然,也就到此即止,没有再升初中。多年以后,回乡再见到她时,她早早结了婚,生了两个小孩。没有太多孩提伙伴重逢的喜悦,她有点麻木地望着我,只开口叫了我的名字便没再说话了。我也是不知该说什么,有一瞬间,我想起她的外号来,几乎要笑,不过还是忍住了。
     那么,说说她的外号吧。那时上学前班要家里自备凳子(课桌则干脆没有)。有一次,学校来了不少客人(可能是外校来听课的老师),老师们的椅子凑到一起还不够,于是就把学前班的凳子搬了几个去,兰旺星的就在其中。到了放学时,她爸来接她,问她凳子怎么不见了?
     兰旺星想了想,说,在室公办。
     她爸没听明白,又问了一遍。
     回答还是室公办。小伙伴们都嘻笑起来,何今爱也在笑,她对兰旺星爸爸说,是办公室借去了。
     兰旺星脸涨红了,嘴里仍然争辩道,就是室公办嘛!
     这下想不出名都难了。从那之后,兰旺星这个名字大家差不多都忘了,“室公办”已取而代之。但是“室公办”顺顺当当地念完了学前班,小学,甚至连级都没有留。这是没让我想明白的地方。

二、跳舞&小手炉

     瓦儿坡的小学生活是真正的无忧无虑和有趣。我生性腼腆,但在少不更事的那几年,也是很难静下来。我甚至还积极参加每年六一节的节目排演,印象较深的有两回。先是有一年一位神采奕奕的老教师带我们练霸王鞭——一根短木棍的两头各缀几枚铜钱,外加一些红布条装饰,跳舞时便将霸王鞭在四肢和身上各处敲来敲去,铜钱叮当作响,甚是悦耳。但在那次(也是唯一的一次)之后,霸王鞭这种玩意儿就再没见过了,不晓得是不是绝了迹。另一回是男女同学围跳一支“高山青”——“ 高山青,涧水蓝。阿里山的姑娘美如水呀,阿里山的少年壮如山。……啊!啊!啊!”男女同学唱着歌,手拉手围成一圈,一会儿收一会儿放,一会儿弯腰一会儿踢腿。那时节风气还很保守,大家都信奉“男女授受不亲”,记得有一个男生平时很顽皮,但就是死活都不肯和女同学同桌,怕丑。现在却要手拉手跳舞,开始时大家都很紧张,但又不愿错过六一上台表演的机会。忸捏半天,还是在老师的威逼利诱下开始排练了。我身边的一个女孩我至今记得她的名字,叫刘放荣,倒不是她本身有什么特别,而是由于她哥哥的缘故。她哥也在瓦儿坡上学,大家称呼“刘放屁”者是也。每有同学大叫“刘放屁”时,“刘放屁”本人若无其事,她却微微地有些脸红。
     然而最有趣和难忘的是冬天里的小手炉。山里的冬天特别冷,因此几乎每个孩子上学时都提着一只小手炉。小手炉的基本构造是这样的:一个有提手的方形木盒里放着一只大小合适的小瓦钵(或搪瓷缸),瓦钵里边便生着旺旺的炭火;而在木盒与瓦钵四围的间隙里,塞着一些备用的木炭。木炭一般是家里头天晚上火塘里烧剩下来的,放在一只瓦罐里,盖上盖子闷熄掉。有时这玩意儿并未完全烧成炭,中间还有少许木头呢,因此重新燃起来时就会有烟,把个小伙伴熏得眼泪直流,脸和头发上蒙了一层灰,这是凑上去用嘴当鼓风机的缘故。尽管如此,小伙伴们仍乐此不疲,盖其中确有乐趣也。胆大的孩子还会用另一种法子生火,就是甩炉子,即紧紧抓着炉子提手以肩膀为中心抡圈;只要炉子做得够紧扎,这是最好的生火法子,抡个几圈,火就亮堂起来了,那一小堆木炭红黑分明,微微浮着一层火苗,还会发出轻轻的爆裂声。这时候,小手炉的主人便将炉子放在地上(有时候是放学的路边雪地里),热情地邀请大家一起烤火,于是那些没有炉子或炉子已熄掉的小伙伴便围过来,一双双小手伸在炭火上,一边七嘴八舌地聊着什么,寒冬凛冽,但大家都觉得暖暖的,不肯离去,直到天色向晚,远处传来大人们的呼唤。
     不过最好玩的一项游戏是偷炭。先瞄准一只炉子,趁其不备,一双筷子偷偷地伸过去,夹住目标,火速转移,等对方发觉时你已得手,任他吹胡子瞪眼也无济于事了;但往往是你偷别人的炭时,别人也瞄准你的小手炉啦!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也!当然,偷炭并非真的要偷,其乐趣不在结果,在过程也。

三、初恋这件小事

      四年级那年,一个叫芳芳的女孩从城里的学校转到了瓦儿坡。在一群乡下孩子眼里,芳芳简直就是珍稀动物,大家不由自主就开始讨好她;但我不这么做,我心底的那点傲气让我闷在一边,偷偷看她。这么说吧,所有人都喜欢芳芳,但最喜欢她的那个其实是我。不过,毕竟当时年纪小,大家(包括我)很快就和芳芳打成一片,不分彼此了。
     芳芳为什么转到乡下来念书呢?也许有人这么想过,不过没有人真正关心这个问题;或许只有大人们才会对这类事情上心吧?我只知道芳芳跟她奶奶两人住在一起。周末的时候,芳芳还会帮她奶奶上山打柴呢,一个城里女孩竟会干粗活,芳芳让村里的大人们都刮目相看。父亲就曾在餐桌上夸过她几句;然后还谈了芳芳父母在城里工作的事,不过话题并没转到芳芳来乡下念书这上面去。
     一天,芳芳挑着两捆柴从我家门口经过,那时我正在屋前的池塘边玩。远远的见芳芳过来了,我有点紧张,不过一个鬼主意冒上心头,我没按捺住,一溜小跑到路中间,厚着脸皮挡在芳芳前面,不让她过去。这简直近于无赖,芳芳哭笑不得,和我“对峙”了几分钟之久。然后她说,你再不让,我就要喊了。
     喊谁?我装出不在乎的样子。
     喊你爸!
     你喊!……别喊!我没来得及阻拦,芳芳已经大喊起来了,张伯伯,你看!他不让我过。
     父亲出来了,出人意料的是,他并不生气,只是笑了笑,对我说,别闹,天快黑了,你冒事做,就帮芳芳把柴送回去吧!
     即此一端,便知父亲是个开明的人。那一刻,父亲一改往日的严肃,变得这么亲切,平近,使我觉得奇怪。我隐约觉得即便在大人眼里,一个城里来的孩子也难免会带着一圈光晕吧。
     我挑起柴,芳芳在前边走。只一会,我就觉得肩膀生痛起来,一边喘着气,嘴里还哎哟不停。芳芳笑着说,你还不如我,歇会吧。我赶紧把柴放下,让它倒在路边。我和芳芳分坐在柴上歇息。此时,太阳已快落山,一缕余晖照在芳芳身上,她脸上的汗渍和几粒雀斑在阳光下清晰可见。我说,你不怕晒黑吗?
     不怕。芳芳说,你爸人真好!
     嗯。不过,他也不好。
     怎么不好?芳芳歪着头问我。
     我想了想,说,他把我养的狗打死了,还煮了吃掉。
     真的?
     真的。本来那只狗已经很可怜了,它被大狗咬伤了一条腿。只能用三条腿走,一歪一拐的,爸爸就不喜欢它了。晒谷时,它在谷子上拉屎,爸爸用扁担扔过去,把它打死了。我放学回家时,爸爸和叔叔在屋后面烧火,把狗毛给烧光了,然后煮熟了吃……它还很小呢!
     说着,我的眼泪扑簌扑簌往下掉。芳芳望着我叹气。
     你爸怎么样?好吗?我止住哭,问她。
     芳芳犹豫了一会,说,爸爸很好,不过妈妈离开了我们。他俩离婚了。
     所以你才转到这里念书啊?
     是的,爸爸要上班,没时间管我。
     芳芳和我对视了一眼,就没再说下去。太阳已经下山,芳芳要我回家,她自己挑起柴回去了。
     打那之后,仿佛因为交换了秘密的缘故,我和芳芳之间的关系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那是很难用语言说清楚的感觉。我还是常常偷看她,有时刚好碰到她的目光,也不躲闪,我们相视一笑。

     那年冬天,我的脚后跟生了很严重的冻疮,鞋子都穿不上了。一次,放学排路队回家,后面的家伙也不知是恶作剧还是不小心,一脚正中我的脚后跟,那可真是锥心之痛啊,我一下子蹲在地上,双手按住脚踝,哇哇大哭起来。同学们都不知发生了什么,正要过来询问,高年级的路队长挥着小旗大喊起来,排队,排队,不要走乱了!
     同学们只得走了。这时,透过模糊的泪眼,我看到一个人向我弯下腰,她轻声问,很痛吗?
     嗯。我点点头。是芳芳,她关切的目光让我心头一暖,脚跟都不似先前疼了。
     能走吗?我拉你起来吧!
     芳芳正要伸手拉我,讨厌的路队长过来了,他装腔作势地说道,你怎么回事啊?谁让你不好好排队的?
     你没见他给弄痛了吗?芳芳生气地说,难道你让他一个人在这里啊?
     路队长丢下一句,你违反纪律,我明天报告老师。然后,悻悻地离去了。
     这回,是芳芳把我送回了家。
     后来,有了一件让我终身难忘的事。学校组织孩子们去村里的礼堂看电影,放的什么电影我忘了。我只记得一件事,我坐在芳芳后面,也不知怎么的,就把芳芳的手握住了。也许她用手在背上挠痒痒时我便趁机抓住了?也许是她忍不住在黑暗中把手伸给了我?又或者无意中碰到一起的两只手便自然而然地握住了?这些只有天晓得。永远也忘不了的是芳芳的手柔若无骨的触感和留在我心上的那一小团温暖。是的,人生中最初的那份感动,虽然不强烈,甚至很微弱,可是它有一股极柔韧的力量,如同一笔浅浅的刻画,却留下永不褪色的痕迹。
     然而,同学们开始取笑我和芳芳来了,笑我们是一对,还当着芳芳问我,要不要娶她做老婆?芳芳受不了,就在课堂上哭起来。老师了解到情况后,黑着脸说,以后谁也不许再笑,搞什么名堂嘛!
     那天下课后,我在厕所碰到柳五强,班上的老留级生,比我们都要大好几岁。 “一二一,原地踏,永远别想离开瓦儿坡……”,这是别人在编排他。柳五强见到我,阴着脸狠狠说道,你小子毛都没长就想谈爱?
     我知道他说的什么意思,因为他也喜欢芳芳;说得严重点,他是我的情敌。当然,芳芳是绝不会喜欢他的。
     你长了?我问。
     长了!柳五强崩着的脸嘻笑开来。要看吗?
     我脸一红,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不过又很好奇,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
     柳五强示意我看,我忍不住低头看了一眼。像新播种的秧田里长出了最初的几根嫩禾尖尖。怎样?柳五强得意地问。仿佛在说,只有他才有喜欢芳芳的资格。
     我默然,无语以对。真是不要脸的家伙!我暗骂。
     路过学校办公室时,我听见几位老师在议论什么,忽然其中一位大声说,……什么破孩子,毛都没长就想谈爱,……
     我大惊,简直不敢相信老师会说出这样的话,而且和刚才在厕所里听到的一模一样。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教室。芳芳已经破涕为笑,一对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似乎在说,现在好了,同学们再也不会乱说了啦,没事了哦!
     我不知是否该跟她说些什么。而且,从那之后,我也一直没再跟她说过什么。第二年,她就回城里念书去了。不知是不是她爸给她找了新妈妈。
     一直到现在,我再没有见过芳芳,连她的半点消息都没有。
     但我仍时常想起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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