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
2021-12-24经典散文
[db:简介]
行走
一
这些日子,我天天坐车行走在乌鲁木齐与昌吉之间,早七点半我就像上了发条的闹钟醒来,然后洗刷吃饭,匆匆去赶班车。有时候,想起自己挤班车的身影感到可笑,作为农民工的我,刚从土地里逃离出来,想做一次城市人吗?想过一下上班族的瘾吗?同行的老乡笑我进了大城市不知道东南西北了。我自己也暗暗笑自己。老魏啊,老魏都奔五了,不是年轻人了,那个时代就是在家抱孙子的人了,可如今还与青年人一样使劲地挤班车,并且姿势不亚于城市人。行走时我暂时忘记了脚腿痛,班车进站时我健步如飞唯恐坐不上这班,错过了要付出一点代价,我还要继续等待,漫长的等待能使我心焦,我宁愿脚痛,宁愿使劲跑,也不愿意久久的等待。班车启动后,我心里沾沾自喜,庆幸搭上了这班早车,我不敢偷笑,怕别人误认我是疯子,一个人痴痴的傻笑与玩手机时傻笑是相同的,班车上人人都在玩手机,谁不与谁交流,思想全部集中在手机的小屏上,也许手机的魅力比用嘴巴交流大,也许在虚拟的世界里大家能找到安全感。
乌市的街道上,全部是在匆匆行走,车辆,人流。走着看着书的,看手机的,边吃边走,谁也不说话,自顾行走,穿过斑马线,花园,最后走入人行道,踏进各自要去的地方。我拖着一身肥肉也在人流里,感觉每个骨节在响,骨头摩擦骨膜的声音,骨刺扎鞋底的声音。我弯腰望望粗粗的小腿,没有上学时那么有力。上学时我喜欢行走,奔跑,号称短跑王,虽然瘦小,小腿很健壮,当时我就疑惑,我的小腿是不是故意长成这样,是不是一生注定要与行走有关。毕业后,我真的行走很多地方,慢慢地小腿没那么有力了,路走长了会发酸发软。我甚至怀疑得了软骨病,后来,我发现不是,是我的肚子腐败引起的。我的骨头没软,还是与少年时一样硬,硬的扎人,导致成我经常行走,我认为行走能磨秃坚硬的骨头,不让它那么尖锐,锋利。
我一直行走在生活的边缘,游离各大城市的角落里。我知道我静不下来,如果能静下来,浑身都是病,思想也会懒散的像一条野狗,脚步一直不停。在我身边停止了很多人,结果,不是孩子哭就是老婆闹,闹着生活没着落,离婚等。我听到了这些事更加恐惧,不敢使脚步停止一次。我打量着这双脚,肥胖,老茧横生。长长的指甲,我不得不修葺,怕脚趾甲把袜子顶烂了。我摸着老茧,有时候想心疼一下自己。想想比我大的人都在奔跑,行走,我有啥理由装娇嫩呢。在街头我见过没有下肢的人,我仔细观察他每一个动作,他把自己绑在自己做的小车子上,用手推动小车,每天游荡在各个街头,在他的脸上,我看到了风霜的侵袭,但我没看到他的无奈,他是快乐的,嘴里哼着歌儿。面对他,我却哼不出我喜欢的老调。我曾带着孩子故意去看他,让孩子去感受他的甜蜜。孩子扭身告诉我,那是傻子。我苦笑不得。行走的时候,我看到过与孩子大小差不多的孩子,迈着青春气息的脚步,穿着工装,快速拨开人群走进工厂,我知道他怕迟到会失去半天的工资。去东莞我看过外甥,看到过一个个守着机器的娃娃脸,更看到了他们看我眼神,一双含着血丝的眼光,刺得我心痛。外甥很清瘦,因为长期在工厂的缘故,他很白,皮肤是白的,脸是白的,一双小时候我很喜欢的眼睛与他的工友们一样无力。他看到我千里之遥来看他,哭了。他蹲在我身下,抱着头嘤嘤地哭。我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一直等他哭的不想哭了,我告诉他家里都很好,在这里好好照顾自己。他的工友也在偷偷抹泪。无尽头的加班拿得却是微弱的工资。每天与机器一样不停的劳作。我知道我不是救世主,我没有能力改变他们的现状,走的时候,我掏出钱塞给外甥,他死活不要。他送我去了车站,我又看他单瘦的身影慢慢消失在人群里,顿时一片城市的红男绿女淹没了他。火车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外甥与一群孩子穿的破破烂烂的在行走在街头,他们在呐喊,红色的条幅打着我要吃饭,我要加资。忽然一群野狗跑来,张牙舞爪,撕咬他们,顿时,他们散了,被咬的发出一声声惨嚎。
二
我是民工,我认识很多民工。当火车把我载到大都市里,我才发现这是城市,与农村截然不同的城市。2012年,我去内蒙的一座开发城市,同去的有很多同村的人,进入工地的工棚时,一股酸臭味差点熏倒我,住下后,面对一个个发着酸臭与脚丫子味的人,我想哭,压根我没想到我会来这种地方,与我梦里是两个天地。我出来时怀揣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的世界很美好,一片美丽的草原,一群群羊如棉絮般撒满绿色的草原上,一朵朵美丽的野花在蓝天下开放,一座座蒙古包里走出善歌善舞的草原美女,百灵子与美女们比赛歌喉,一匹匹矫健的骏马飞驰,骏马上的小伙子挥舞着马鞭。我在草原上轻轻行走,踏着绿草,向美女们招手,微笑,呼喊。
眼前的景象,梦终于消失了,早上六点,门每天都被工头用棍子敲响,我钻出喷着风油精的被子,探出头看,挨边的工友都如刚出壳的鸡娃一样,头探出被窝观看,看谁在起床,首先起床的是工头的亲戚,亲戚要起带头作用,他们起床了,其他人会随他而起床,这是工地的不成规矩的条文。我看大家都起来了,也穿上衣服,我保持不上不下的姿态,这样做心里踏实,省的被人说我逞能,也省得说太落后。落后的人工头说是偷懒,到了年底结工资是不同的,比先进的人少几块钱。偷懒的判定是工头的亲戚来评。所以,大家都会在他们面前说好听的,或者偷偷塞给他香烟抽,发生活费的时候,工头的亲戚都要醉几次,真正想偷懒的人拉他去喝酒或者跑到按摩店按摩一下。这样,就是真的偷懒了,被看到了,这些亲戚只是说句下次注意啊,然后就不说话了。
我每天行走在住一楼到十二楼之间,沉重的焊把线在我肩膀上,背上卸下。我喜欢闻焊接时电焊条发出的香味,虽然有毒,我还是喜欢闻,那种味道会使我想起师父,一个一直奔跑到老的人,辛辛苦苦干大半生的积蓄娶了儿媳妇,建了村里唯一的新房子,心想着这该享受清福了,可以退休了,儿子接了班,能挣钱养家了,他告诉我,他退休了没什么爱好,不花什么钱,一个月有个几十块就行了,我说他的愿望不高,谁知道他的儿媳妇没有让他达到这个愿望,一天跑到他屋里说,“爹,你不能老在家啥都不干,你看看咱村的比你大的比你小的,不都在干吗?”一番话把我师父撵到了工地上,又操起了丢了一年的焊把,那年秋天,师父得了脑溢血,在去工地的路上晕倒了,没钱及时抢救,师父的路终于走完了,他的脚步终于不再行走。师父一生行走了各种地方,遇到了各种事,老了,却没死在床上。
比着工地的泥工,我算是幸运的,我不去搬砖头,不去推沉重的小车,更不会没天没夜的打混凝土,我庆幸自己是焊工,这点技术引起他们的羡慕,工资比他们高些,并且工头也不会呵斥,每次工头看到我们就笑嘻嘻的掏出烟散了一圈,告诉我们天热不用那么着急,他越是这样说,我们干的越起劲,我都甚至怀疑我们是不是贱,一种无形的贱在肉体里作祟。毒辣的太阳下,一个个衣衫被汗水湿透,没有一个停下说休息的,一根根焊条在行走,急切的行走,如要去领奖台领大奖一般。在老家我看见过锄头的行走,不紧不慢,轻重有序,姿态那么优雅,脚步那么琐碎,斩草,前进。老板用人的高明,使我佩服了半生,我逐步知道这种贱就是奴性,老板夸几句,心里是甜蜜的,是你的工作得到了认可,也许会加薪,也许会得到老板更好的赏识。工作的努力是做给谁看的,老板还是金钱。后来,工地上发生了一件事,使我们才彻底的清醒,过年的时候,由于讨要不到工钱,泥工老张爬上了塔吊,一直行走到塔吊的尽头。很多人在塔吊下劝说无果,黑心的老板放言,你就是跳下来,我也是没钱,僵持之下,老王果真跳了下来。姿势如一个跳水运动员,双臂散开,头朝下,他的灵魂行走在另一个世界里,也许回到了久别的家里。那一刻,如一根针深深刺进了我的骨髓,我多次想把这根针拔出来,刺进文本里。朋友劝我文字不要太尖锐,不然就是废纸一堆。这个时候,我像一个迷路的孩子,不知道怎么办。
三
这些年,我一直想停下来,笨重的身体,我行走起来有点吃力,为此,我想法挣脱。迫使自己坐下来享受一下时光,父亲临去世的时候,安排我,写字没用的,不要再抱幻想,还是脚踏实地领孩子们过吧。我压根没想到一直很欣赏我的父亲会在去世前这样安排我。为了能使自己不再奔跑,我逃离土地,去了很多大城市,下工地,去公司,甚至自己承包小工程,可是命运在一直给我开玩笑,一个贫困的帽子始终摘不来,我行走在夜的马路上,慢慢怀疑自己的能力,我想喝酒,想呐喊,想麻醉自己。一种无形的压力,在我肩头永远卸不下来。我曾与朋友多次讨论什么是能力,可每个人都说有钱了,就是能力。这句话,我无语,我才知道自己是真正一个没能力的人,我的自信被打下了地狱。慢慢,我开始喜欢行走在黑夜里,只有在黑夜里,我才能找到自我,我可以随意的大喊,唱歌。黑夜里,我就是王,一个能战胜自卑的王。在黑夜里行走,我发现还有一个人也在黑夜里行走,开始,我怀疑是我的影子,甚至想到了是鬼,路灯下,我走上去,才发现是一个人,一个生面孔,边思考边走路。我对他产生了兴趣,上前搭讪,他告诉我,他喜欢行走在黑夜里,慢慢地他讲了他的故事,他是一个做生意的人,事业非常成功,由于经常不在家,老婆经常打麻将来打发无聊,后来,认识了一个外地人,席卷了他的一切与外地人跑了。他没有追究,慢慢他喜欢上了黑夜里行走,他在这黑黑的夜里能反省自己的不足,为什么一个很成功的他,竟然拢不住女人的心。他不喜欢喝酒,不喜欢赌博,更不喜欢花前月下的缠绵。他说他讨厌那些人醉酒的姿态,讨厌在麻将场上的厮杀,好的朋友为了一点私利而六亲不认。我很赞同他的观点,慢慢在黑夜的路上,我们成了朋友。有天,他告诉我,他不再黑夜里走路了,他要在白天重新走路,还年轻的自己不能这样一直想。我祝贺他,他告诉我,让我也不要在黑夜里走了,会遇到鬼的。我知道,他说的都是对的。
把父亲埋葬后,我踏上了西去的火车,隆隆的车轮声鼓槌般敲击着我的心坎,过了雁门关,我越发感到凄凉,使劲压抑自己的泪,不让它流出,我抑制自己的多愁善感,不能流露。我一直告诉自己,我是男人,男人要坚强,男儿流血不流泪。车厢里匆匆走过的人与静静坐着的人,没人来在意你的情绪,你的喜怒哀乐与他们无关,人就是这样冷漠,有关冷漠的人性,在网络里经常晒出,面对这样见怪不怪。脚是自己的,喜欢走到哪里就走到哪里。成功了,没人给你献花,失败了,没人给你同情。
到了昌吉,我去了戈壁滩,面对蓝天,羊群,一望无尽的鹅卵石,我着实兴奋了一阵子,每天晚上抖去一床的沙土,躺在床上,才知道自己多么的沮丧。美丽的风景线掩饰不了戈壁滩的寂寞。冰冷的雪水与无尽头的汗水洗不去劳作的辛苦。为了能使自己肩头的包袱轻松些,只有做到坚守,沮丧时,朋友发来短信,如能融城,定会成功。朋友是一个老新疆,在这里多年,他泡了出来,在他身上有股味道,一股使人久解不开的味道。我知道,他的话也许是对的。第二年,我终于发现了这句话的涵义,我逃离了戈壁,融进了城市,在这个城市里,我慢慢接触了很多人,大部分都是内地过来的,他们在这里生息了多年。一直行走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在这个城市里,我做了城市维修工,当我进入每家每户时,我才真正知道了他们的内涵,逐渐我喜欢上了这个城市,不管气候或者人。我不会也不喜欢歌功颂德,我用亲身去感受这些事物,在这里行走,能活,并且快乐的活下去。只要你有手有脚能吃苦就不会失业。
后来,很多朋友问我,在这里怎么样,我莞尔一笑,你来了就知道了。我虽然喜欢上了这个地方,但是,我还是天天行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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