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气场是散文的第一要素 傅菲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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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气场是散文的第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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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城》 | 傅菲 2018年11月27日08:52
2015年9月,在广东参加笔会,圆桌茶话会时,作家们畅谈当下的文学,有个别小说家,说起散文时,口吻和态度比较蔑视散文这个文学样式,说,当下的散文,充斥着虚假和修辞,越来越不成散文的样子。当然,这也正常,当下的文字圈本来就是怪胎,写长文字的看不起写短文字的,写分行的看不起写不分行的,做影像的看不起写字的。我发言时,探讨式地问小说家:“你对当下散文了解吗?读过多少当下散文?”小说家不可置否地摇摇头。显然,他对散文的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偏见。即使是散文界,对散文的认识也有比较大的分歧。很多人的审美还停留在周作人、冰心、刘白羽、林语堂的阶段。
散文作为古老的文学样式,随着时代的审美变化,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当下散文主要变化是:发展有起伏,呈抛物线;无主题或多主题;在题材上很多禁区被打破;完全可以和小说一样,双线甚至多线叙述;文本更需要层次感,好的散文肯定需要优美的纵深;更多关注的是个人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体验,以及写作者在当下遭际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指向;那种只为某个主题服务的东西渐渐淡化了,或消失了。
把散文分成类别的,是理论家的事情,而理论家写不来散文。我不知道自己能写什么,但我很清楚,我绝不会去写什么。我绝不写宏大的东西,绝不写自己陌生的东西,绝不写先想好主题再动笔的东西,绝不写苦思冥想的东西。我喜欢这样,开一个头,越写越漫无边际,像一个人在旷野上行走,随便从一个草丛或一片灌木林穿过去,自己也不知道往哪儿走,像是迷路了,但越走脚力越充沛,慢慢哼起了歌曲,多有意思,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休憩在哪儿落脚,看到一片荒野心里美滋滋,看到一朵枯谢的花也美滋滋,看到一个骷髅也美滋滋——惊喜在无意间冒出来,而不在于为什么走,不在于终点在哪儿。这与一条河的流淌相类似,流得那么漫散。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絮絮叨叨的人。所以,我讨厌直奔主题或主题突出的散文,我讨厌把自己打扮成心灵高洁的散文,我讨厌矫情的散文,我讨厌高高在上的散文,我讨厌动不动引经据典的散文,我讨厌柔弱无骨的散文,我讨厌读了开始就知道作者怎么写写什么的散文。我喜欢给人迷路感的散文,我喜欢枝开叶散的散文,我喜欢细致辨认模样的散文,我喜欢匍匐在地的散文,我喜欢有气味汗渍咳嗽的散文,我喜欢充满趣味野味的散文。所以,我把散文分成我喜欢的和我讨厌的两个类别,分成我要写的和我不写的两个类别。
散文有自己的“磁场”,那就是一个散文家的血气和精神内核。我注重散文的语感。有节奏的语感,会产生“桥梁”的作用,使自己的文字比较容易通往读者的内心。独特的人物形象和摄人心魂的细节,也很重要。一篇散文,有人能记住其中的人物或细节,已经很不容易。鲁迅的“闰土”就已此成为经典。人物与细节是生活本身所赋予的,力量也由此产生。
优秀的散文家都是有写作理想的,他(她)们以自己的精神、技术、生活、地域文化、信仰,构建自己的文字帝国。就我个人而言,我把散文分为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我不喜欢精神指向很高的散文,不喜欢粘稠的散文,不喜欢密不透风的散文,不喜欢神父面对教徒一般严峻教唆的散文,不喜欢滔滔不绝引经据典的散文。写作的意义是建立在自我意义基础上的,没有自我意义,写作意义也将瓦解。散文是自我的代言人。我理解写作,是一种阶段式的,一个时期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写作方向。写作没有胜利者,也没有失败者。写作永远是苦役。写作是不断地打碎旧镣铐,又打造新镣铐。写作是极力接近自由,又把自己关进了牢笼。
在十六年的散文写作,我的散文写作主要有四个维度,即以南方的小村枫林为出发点的乡村写作,以上饶市为中轴点的城市写作,以身体器官、疾病、情感为原点的生命意识写作,以福建武夷山南麓为皈依点的大自然写作。但主要以乡村写作为主。
从地理学上说,枫林村是南方普通意义上的河边小村,坐落在江西上饶县郑坊镇,处于信江支流饶北河的上游,两千余人口,生活水平低下,我在此生活到十六岁,前往外地读书并工作至今。事实上,枫林村是我精神坐标上的中轴原点——我从这里出发,又回到这里——它不仅仅是故园,心灵栖息之地,更多的是我眺望或审视这个世俗世界的井眼。假如你来这里,你会一时手足无措,到处是牛粪、垃圾、黑色的污水,看到鸡跳到灶台上,墙角上晒太阳的老人像一堆烂稻草,杂货店里一群人在挤压着赌博。
现在,中国写乡村的散文不少,就我的阅读而言,我满意的作品不多(当然别人也不会满意我的作品)。中国是一个乡村密布的国度,河汊、炊烟、静谧的黄昏、低矮飘忽的雾岚,都是散文家衷爱或倾述衷肠的对象。但我厌恶这样的幻像化。原因是写作者以怀乡的姿态出现,以贵族式或乡村骑士的模样出现,没有贴近和深入泥土,蔑视底层人的生存状态和内心的挣扎,不了解底层人的荒凉和痛苦,抓不住底层人的骨骼也触摸不到血液,以至于显得作品虚假或精神贵族化——这样的写作是无耻的。
我怀有野心,以社会学的角度,以散文的形式,以解剖学的方法,以批判实现主义的态度,以纪录片的写实精神,去解构一个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中真实的乡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乡村即将土崩瓦解,但他们的思想却毫无准备,他们由此而衍生的矛盾还没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他们在等待或观望,他们需要指引。他们的精神荒凉,和他被抛却的土地一样。
散文无论如何变革,唯一不可变的,是散文文本里弥漫的作家生命气场。没有生命气场的散文,是死散文。我把生命气场列为散文的第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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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城》 | 傅菲 2018年11月27日08:52
2015年9月,在广东参加笔会,圆桌茶话会时,作家们畅谈当下的文学,有个别小说家,说起散文时,口吻和态度比较蔑视散文这个文学样式,说,当下的散文,充斥着虚假和修辞,越来越不成散文的样子。当然,这也正常,当下的文字圈本来就是怪胎,写长文字的看不起写短文字的,写分行的看不起写不分行的,做影像的看不起写字的。我发言时,探讨式地问小说家:“你对当下散文了解吗?读过多少当下散文?”小说家不可置否地摇摇头。显然,他对散文的认识是有限度的,也有偏见。即使是散文界,对散文的认识也有比较大的分歧。很多人的审美还停留在周作人、冰心、刘白羽、林语堂的阶段。
散文作为古老的文学样式,随着时代的审美变化,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当下散文主要变化是:发展有起伏,呈抛物线;无主题或多主题;在题材上很多禁区被打破;完全可以和小说一样,双线甚至多线叙述;文本更需要层次感,好的散文肯定需要优美的纵深;更多关注的是个人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体验,以及写作者在当下遭际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指向;那种只为某个主题服务的东西渐渐淡化了,或消失了。
把散文分成类别的,是理论家的事情,而理论家写不来散文。我不知道自己能写什么,但我很清楚,我绝不会去写什么。我绝不写宏大的东西,绝不写自己陌生的东西,绝不写先想好主题再动笔的东西,绝不写苦思冥想的东西。我喜欢这样,开一个头,越写越漫无边际,像一个人在旷野上行走,随便从一个草丛或一片灌木林穿过去,自己也不知道往哪儿走,像是迷路了,但越走脚力越充沛,慢慢哼起了歌曲,多有意思,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休憩在哪儿落脚,看到一片荒野心里美滋滋,看到一朵枯谢的花也美滋滋,看到一个骷髅也美滋滋——惊喜在无意间冒出来,而不在于为什么走,不在于终点在哪儿。这与一条河的流淌相类似,流得那么漫散。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絮絮叨叨的人。所以,我讨厌直奔主题或主题突出的散文,我讨厌把自己打扮成心灵高洁的散文,我讨厌矫情的散文,我讨厌高高在上的散文,我讨厌动不动引经据典的散文,我讨厌柔弱无骨的散文,我讨厌读了开始就知道作者怎么写写什么的散文。我喜欢给人迷路感的散文,我喜欢枝开叶散的散文,我喜欢细致辨认模样的散文,我喜欢匍匐在地的散文,我喜欢有气味汗渍咳嗽的散文,我喜欢充满趣味野味的散文。所以,我把散文分成我喜欢的和我讨厌的两个类别,分成我要写的和我不写的两个类别。
散文有自己的“磁场”,那就是一个散文家的血气和精神内核。我注重散文的语感。有节奏的语感,会产生“桥梁”的作用,使自己的文字比较容易通往读者的内心。独特的人物形象和摄人心魂的细节,也很重要。一篇散文,有人能记住其中的人物或细节,已经很不容易。鲁迅的“闰土”就已此成为经典。人物与细节是生活本身所赋予的,力量也由此产生。
优秀的散文家都是有写作理想的,他(她)们以自己的精神、技术、生活、地域文化、信仰,构建自己的文字帝国。就我个人而言,我把散文分为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我不喜欢精神指向很高的散文,不喜欢粘稠的散文,不喜欢密不透风的散文,不喜欢神父面对教徒一般严峻教唆的散文,不喜欢滔滔不绝引经据典的散文。写作的意义是建立在自我意义基础上的,没有自我意义,写作意义也将瓦解。散文是自我的代言人。我理解写作,是一种阶段式的,一个时期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写作方向。写作没有胜利者,也没有失败者。写作永远是苦役。写作是不断地打碎旧镣铐,又打造新镣铐。写作是极力接近自由,又把自己关进了牢笼。
在十六年的散文写作,我的散文写作主要有四个维度,即以南方的小村枫林为出发点的乡村写作,以上饶市为中轴点的城市写作,以身体器官、疾病、情感为原点的生命意识写作,以福建武夷山南麓为皈依点的大自然写作。但主要以乡村写作为主。
从地理学上说,枫林村是南方普通意义上的河边小村,坐落在江西上饶县郑坊镇,处于信江支流饶北河的上游,两千余人口,生活水平低下,我在此生活到十六岁,前往外地读书并工作至今。事实上,枫林村是我精神坐标上的中轴原点——我从这里出发,又回到这里——它不仅仅是故园,心灵栖息之地,更多的是我眺望或审视这个世俗世界的井眼。假如你来这里,你会一时手足无措,到处是牛粪、垃圾、黑色的污水,看到鸡跳到灶台上,墙角上晒太阳的老人像一堆烂稻草,杂货店里一群人在挤压着赌博。
现在,中国写乡村的散文不少,就我的阅读而言,我满意的作品不多(当然别人也不会满意我的作品)。中国是一个乡村密布的国度,河汊、炊烟、静谧的黄昏、低矮飘忽的雾岚,都是散文家衷爱或倾述衷肠的对象。但我厌恶这样的幻像化。原因是写作者以怀乡的姿态出现,以贵族式或乡村骑士的模样出现,没有贴近和深入泥土,蔑视底层人的生存状态和内心的挣扎,不了解底层人的荒凉和痛苦,抓不住底层人的骨骼也触摸不到血液,以至于显得作品虚假或精神贵族化——这样的写作是无耻的。
我怀有野心,以社会学的角度,以散文的形式,以解剖学的方法,以批判实现主义的态度,以纪录片的写实精神,去解构一个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中真实的乡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乡村即将土崩瓦解,但他们的思想却毫无准备,他们由此而衍生的矛盾还没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法。他们在等待或观望,他们需要指引。他们的精神荒凉,和他被抛却的土地一样。
散文无论如何变革,唯一不可变的,是散文文本里弥漫的作家生命气场。没有生命气场的散文,是死散文。我把生命气场列为散文的第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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