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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花去》:草木为心,山川成像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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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花去》:草木为心,山川成像
                        楚些

《种花去》是我收到的第二本毛边书,但却是展开阅读的第一本。作为一名读书人,虽然有书架几副,图书若干,裁纸刀却是没有的,不得已,开裁的时候只好拿来女儿的钢尺做刀用。如果我所猜不错的话,毛边书的形体说到底还是为了增加阅读的仪式感,其中道理,与古人的燃炉添香、沐浴更衣类似。作为题外话,仪式感的发生,相比于电子阅读来说,也是纸质阅读的特色及难以撼动的优势所在。

晚清民国之后,随着传统-现代的文化范式转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陡然转入另外的通道,其中产生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哲学上的天人合一理念,美学上的道法自然的体系,诗学层面的思与境偕式的命题,皆呈现出断裂的状态。终南山中虽然还有隐士生活的实践,文学作品中虽然还流淌着自然与田园生活的吟唱,但在观念体系中,这些因素不再作为底色而存在。其中之故,乃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结构性变化所驱使。英国学者贝尔对此有总结性的看法,他认为,在农业文明中,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人类对自然的依赖相对紧密,所以,此时人类的主要任务是与自然的接触和较量。在工业文明中,随着人类加工制作技术的发展,人类对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更加高端化,于是此时人类的主要任务是对制作加工后的人工制品的较量。而后工业社会则趋向一种“人际活动”,人的交往边界和活动范围是在人工创造的“第二自然”中的文化活动,如此以来,前现代时期人与自然的交互关系基本退场。后现代主义理论家弗雷德•詹明信进一步指认道,“后工业化社会”的根本标志就是“自然”已一去不复返的消失,整个世界已不同以往,成为一个完全人文化了的世界,“文化”成了实实在在的第二自然。一切都被纳入了人的视野、人的认识,换句话说,今天的周遭世界,对于人们而言,更多地作为认知对象而存在,诸多的感受和体验也是在认知渗透的前提下发生的。海德格尔所宣扬的“人,诗意地栖居”、“诗人的天职是还乡”等命题,以及他所构建的“后天人合一”的哲学体系,在强大的工业化洪水面前,只能视为微弱的抵抗举动。

不过,精神生活与物质实践活动之间,总是存在着二律背反的张力,如同“围城”故事的隐喻所指一样,“诗歌是以对抗时代的进步来谋取自身的进步的”(昆德拉语)。文学的世界里,重返泥土的欲求,搭建原乡的冲动,复得返自然的惬意,一而再,再而三地延宕着。山西作家玄武的《种花去》就是这样一本书,退居到城市边沿在庭院中种植花卉,培育植物,间杂对乡野的观察,以验证反都市化生活的某种可能。作为一部散文集,《种花去》的副标题是自然观察笔记,这个标题稍微有些宏大,命名为植物乡野观察手记更为准确。一方面,作者的观察是在城乡交界地带得以完成,省城太原作为一个隐约的暗影始终存在;另一方面,与苇岸《大地上的事情》,胡冬林的长白山笔记,辽宁作家丛晓伟的自然观察笔记等散文作品展开比较的话,《种花去》中的山野气息并不浓郁,相反,人间情怀与足尖的温度却贯彻如一。玄武是一位行动主义者,书名中的“去”字,即为行动的标识。

自然观察的记录,草木植物的描摹,在当下的散文中并不罕见,而对于《种花去》这本书而言,贯穿其中的躬耕的气息却构成了独特所在。其实,劳作本身就直接构成了人与大地、人与自然的亲密交换关系,在最朴素的生产劳动中,劳作的辛苦必然让位于大地的馈赠与自然的浸润。这方面,《诗经》为后人留下了诸多优美的篇什,让读者披景而入情,比如《芣苢》篇,《七月》篇,《谷风》篇等等。秦汉之后,反映劳作内容的文学作品走向分野,承继《诗经》精神的篇章潜隐于民间文学之中,另外的文人化作品则远离了初心,或者被赋予逸情,如陶潜的《归园田居》系列;或者被安插上了政治正确性的标签,如历代的悯农作品。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开头,让人顿生惊喜之感,两个福贵在田间的耕作以及其间的对话和歌声,那种久违的平和之美再次扑面而来。院落虽小,玄武却通过一室而观天下,在小院落的种植与观察几乎占了《种花去》一半左右的篇幅。江湖上曾穿出一段与玄武种玫瑰有关的说辞,言的是有段时间,玄武寡居,自己在院子里种了整个一院落的玫瑰,到访者一旦推门而入,则必当场惊倒。我没有考证这个事情的真实程度,根据我个人的判断,种玫瑰这个事情可能与引佳人关系不大,更大的可能则是一种悲情的倾诉。除了珍爱的玫瑰之外,他还手植了樱桃、葫芦、茉莉、花椒等。至于培土、种子选择、肥料自制,则自有心得,虽然在劳作之际,会被枯枝扎破肌肤,会被蜜蜂叮咬,却乐在其中。让人艳羡的不仅有春华秋实的花卉植物,他还自己动手,用干玫瑰花泡酒,自命名为“玄酒”,并邮寄给远方的朋友品尝,甚至还给上大学的女儿邮寄了两份。英国诗人萨松有“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句,以此配合玄武的劳作及得意,甚佳!

最近几年,我读到了不少以草木植物为主题的篇章或者散文集子,这些作家们往往依靠童年经验,依赖知识考古学即文献查阅的路径完成对草木的追踪,内容清晰准确、生动有趣,不过,典型的书房写作的气息遮蔽掉了劳作现场的味道。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遗憾的事情。

除了庭院种植之外,《种花去》中还有田野考查的气息。考查的对象多为古木植物,范围则不定,有居所附近的荒山土坡,有故土村庄,也有太原附近的群山和寺庙。因为身具“丈夫”气,以及对“文学是一种介入”的践行,玄武的田野观察抛却了常见的客观性而具备了强烈的主观性色彩。这种执情强物的介入方式,使得其笔下的草木山川,常含悲色,隐有瓦釜雷鸣之音。如集子中的《庞泉沟》《水沟空》《飞鸟殇》《树花碎》等篇,但见草木山川被人类的野心收割,一片狼藉之处,恰有大恸生焉!然而植物就是植物,它们不会与人类赛跑,尽管有破碎,却依然可以重生,因此,细小之物,仍然可以带给我们欢喜。《雨夜韭》《春芽长》《核桃皮》等短文中,草木植物带来的欢喜,迢迢不断,如春水自流。玄武对这些篇章也未做刻意的安排,喜与悲错杂在一起,如同喜怒形于色的作家本人。这也正是玄武的天真之处,可爱而锋芒毕露,不过,露出的芒刺却也容易误伤,尤其是诉求阴柔婉约之美的读者。

与作家早期的叙事散文以及历史题材写作比较,《种花去》在文章体式上和风格上体现出玄武有意为之的立场转换。这部集子收录的作品多为短章,短文的选取,作家的主要着力点在于有力。历史上有蔺相如血溅五步的典故,《史记刺客列传》中的刺客们用来行刺的工具皆为短刃,鲁迅曾将杂文比做“投枪、匕首”,因为短刃可发出寒凛凛的光芒。在行文表达上,玄武去除了形容词、副词,前置定语或者后置定语也被免除,不足千字的文章,但见动词和名词的直接出场,这种直击的方式传达出作家欲追求闪电在野的审美效果。如刺客从怀中抽出短刃,爆发力惊人。不过,这种爆发力特别需要语言的功力做支撑,更需要主体强大意志的投射。另外,伴随着冲击力往往还有破坏力,比如《美惊心》一篇中有这样的句子:“一些当代作家写自然之轻浮,宛若嫖娼。”这样的意气之句以及其他不加删减的词汇,对于一向追求雅致的散文来说,破坏力甚大,怎么样在力与美之间寻找平衡,是玄武的短文之作以后需要解决的问题。

《种花去》共分五辑,尤喜第一辑的副标题,“千军万马,不敌一颗种花的心”,这是人到中年之后的安身立命的宣言。讶然于第二辑中《四十四》篇,上来就弄了这么一句:四十四岁某日,比做爱愉悦的六件事。不过读后还好,没有胡言乱语,确能切题。至于置于目录前面的几幅图片,读者们必有惊艳之感,而对于我而言,却心无荡漾,这只能怪自己仅仅在观念里热爱植物,无法做到身体力行,进入到具体的植物花卉中去,赏识它们的自在自为。

智利诗人聂鲁达曾说过:“我要在你身上去做,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种花去》中,玄武多次写到了手种樱桃和采摘樱桃的过程,而对于生活本身,他所力行的也正是春天在樱桃树上做的事情,这似乎有点玄幻,但在多样性的世界里,又是一种可靠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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