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大凉山的夜莺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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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薇木依萝散文印象
1
写下“夜莺”二字,我忍不住心灵微微一颤。三年前,第一次读到阿薇,那时她无论用词遣句,还是写作追求远没有现在这么成熟自觉,可,只那一眼,我就被彻底打动了。跟平日读到的那些东西完全不同,那感觉如此亲切而鲜活,至今历历在目。说真的,除非你心灵麻木,很少有不被她打动的,那种灵动、丰茂、野性以及天生的乐天派童真,每一个文字似乎闪着生命的光芒。那一刻,我断定,不久的将来散文界将迎来一颗闪耀的新星。
那时,她的圈子不大,甚至还不懂得怎么投稿,缺乏必要的自信,身上更多的是写字者与生俱来的谦卑和乡下人的内敛。作为同龄人,我们体内有很多类似基因,同样来自大山,经受过同样的苦难和颠簸,一样为命运抗争,并且骨子里始终保有那么一丝理想主义。我说你应该多投稿,让更多的人看到她的文字,一定会有识货的编辑,如今,她的成绩出乎我的意料,在散文圈里逐渐有了些影响,并且得到很多前辈的赞誉,作为朋友真是又高兴又妒忌,这说明我的眼光没错。
阿薇木依萝是一只来自大山的夜莺,是献给读者的一件奢侈的礼物,这声音大山的子民听了因为久违而产生感动,那么平淡无奇的生活,我们都经历过却被她写得如此有趣,不禁使人陷入村庄种种的回忆中;城里人听了,更是耳目一新,如同在一堆乱石中发现了一块美玉,在无数嘈杂之音中捕捉到一声美妙的清响。夜莺这种鸟城里人恐怕不太熟悉,山里几乎每天都能听见,它只在黄昏降临才叫,那时,众鸟都已停息,只有蟋蟀作为背景存在,夜莺的叫声不单美丽动人,而且倔强,孤独,带着一种莫名的苍凉,它们从来没想过改变时间,因为孤独,从而传得久远,让人刻骨铭心。正如她的文字,如一缕清风,在傍晚时分盖过市区的噪音。
但,阿薇的苍凉是带有温暖的,是温暖的苍凉。作为彝族的女儿,野性中有细腻,经历那么多颠簸流离,她依然保持着一颗敏感而柔嫩的内心,这是与生俱来的写作者。温暖与苍凉,野性与细腻,这些矛盾的东西奇怪地出现在了一起。是的,她是天生的歌唱家,夜莺,一开口说话就是歌唱,一发音就是真实的自我,不知道什么是假,更不知道怎么作假,因为不受外来杂音的影响。那些文字是从血液里流淌出来的,每个音符带着心跳的节奏,每一个字都有被捂热的生命温度,不可复制,也无从学习,如同生命的不可复制。这些东西,我以前在谢宗玉的散文里读到过,后来在李娟那又看到过,现在阿薇的文字同样具备。
读她的文章,你会发现一会就跳出一个鲜活词,一句鲜活话,好像文字自己会说话一样,真的,剩下的事情就是专心致志地聆听,它们把话说完了,你还听不够。怎么就完了呢,一定还有好多话没来得及说的……
“河沟里的水不大,像是从哪个山崖迷路来的小溪。”
“这是一种小麻雀,长得极小,飞起来看不见样子,一闪一闪的,它们的叫声又脆又凉,像天上下了一阵子露水。”
“我听见‘烤小猪儿肉’,耳朵都要飞出一张嘴巴来。”
“我站到门口的铁丝前,铁丝空空地横在那里,长长的,像一条细小而辽远的路。”
“那天穿的是母亲给我洗了不知多少次的衣裳,旧扑扑的,补了又补,我穿在身上,感觉把我家那间破房子穿在身上一样。”
“雪发出沙沙响,像挨着地面的悄悄话,讲给身下的泥土,也讲给脚印的主人。应了这声音,我走在雪上,便没有感觉到特别孤单。”
“成都出美女,是真的,一个个长得像芙蓉花一样好看,不像我,一眼就能看出是混迹其中的山野村姑。故乡从来不需要多问,大概只看一眼我脸上的肤色,就知道是属于海拔多少以上来的。”
“这是个不大的镇子,比起周围的繁华镇区,它小得像一颗豌豆。在这里居住的人很多,如果他们全都涌到街上去,会感觉无路可走。”
“五月我到了东莞,走时桐乡下着小雨,雨点沙沙地响在梧桐树上。妹妹站在雨里送我,像一朵窘迫的蘑菇。”
……
这种句子应有尽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从别处学来的,它们总是很容易,并且能准确击中心脏最柔软的部位,让人一下子就汤汤水水起来,而这,正是当下文学创作最稀缺之物。这些文字看起来轻巧,浅白,其实是多年的生活才积攒下来的。
这些年,看过太多的作品,只见才华而不见生命,我把这种写作叫做无效写作,他们写东西不是真有东西可写,而是别有所图,这些人写了一辈子,表面看起来“著作煌煌”、“虚名缠身”,其实一个有价值的字都没留下。好的文字不但有体温,而且要有生命自我无法觉察的节奏,它们应该像草木一样从心底自然长出来的,一旦离开作者的笔头,就独立的生命,而不是依靠学,更不靠借。不然,就真是在“作”文章了,写得人累,读的人更累,无异于给审美蒙了一层厚厚的老茧,读之有害无益。
就这一点来说,阿薇的文字足以让很多成名作家汗颜羞愧,教教他们什么才叫文学,别到处自欺自人。女娲呵气造人,一团泥巴立马活起来,好的作家也要具备这种能力,不仅是文字的运用者,更应该是语言的创造者,阿微有这种化让人羡慕不来的腐朽为神奇的才华。
2
阿薇木依萝出生的大凉山至今依然是中国最落后的地区,她连小学都没读完就不得不辍学了。在人生的头二十年里,她没什么机会触摸文学名著和文学理论,只能对着山中明月、草木发呆,听溪水和蝉鸣奏乐,十几岁就四处流浪。这个看起来的不幸,也让她没有太多机会受到那些文学观念和创作理论的毒害,为她保留下最可贵的灵性。为了生存,她早早领受和自己年龄不相符的内容,从大山到县城,从县城到省城,然后,又到沿海一带打工,干最廉价的活。这个30岁的女子,过去所经历的生活,要比那些温室里长大的人,几辈子加起来都要多,而这一切都映入了那颗敏感的心灵。不多的教育机会和淳朴天性让她不知作假,多年的谋生经历丰富了她的灵魂,民族的异质又使她保持乐观,这都让我想起了中国文学史上著名的“乡下人”——沈从文,阿薇写的那些成长生活和《从文自传》有惊人的相似,仅仅转移了一下社会背景,这大概就是文学的奇妙之处。
一个作家不一定要懂怎样和人说话,精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他一定懂得跟花草说话,跟石头说话。“自言自语”,流露出最真实的自己,很多作家毕生追求的大智若愚的境界,在阿薇木依萝写字的第一天就解决了。从野路子到专业容易,只要有足够的自觉,阅读,经过刻骨训练,就能解决那些细节问题;可是要从一种教育模式中跳出来寻回失去的天性,比登天还难,这是悬挂在很多中国作家头顶上的囚笼。我们的教育实在太糟糕了,中国现在大学里的大半教授都应该拉出去枪毙,因为他们不是在培养人才,而是在扼杀天性。
阿薇对词语有天生的敏感,在我看来,好的文学—般产生于害羞的人,孤独的性格,忧郁敏感的情绪……在一定程度上这是—种鉴别。无疑,她是适合干写作这门手艺的,对她来说,这就像小鸟唱歌一样自然。
从来没见有谁把搓麻将、夫妻打架这种琐事写得如此栩栩如生的。
“之前没见过麻将长什么样子,来成都真是看够了。成都的麻将馆真多,走在哪个街巷都能听见麻将哗啦啦的响声。……成都闲进了骨子里,就像某位作家以为的那样,好像所有的人一出生就会打麻将。……亲眼看见抱着奶娃的妇女搓麻将,真个叫绝。只见其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摸牌出牌,眼睛基本顾不上看孩子,听见孩子哭声了,熟练地用一只手撩起衣服,将乳头塞进孩子嘴巴,孩子立马就不哭了。实在哄不住的时候,就在桌子上捡一颗麻将顺手塞给孩子,那胖乎乎的小手接来就往嘴巴里吸允。……很多年过去,我终于走出四川,离家乡更远。大概在成都住得太久,耳朵里常有麻将声回响,当年十分讨厌的声音,现在已融进我的乡愁里。” ——《在成都》
把打麻将写得这般传神,回味无穷,我看也算是第一人了。
“好像一个男人一辈子不打老婆一下,就意味着这个男人没有出息,在家肯定受老婆管教,像孙子一样苟活着。于是所有的男人把打老婆当成人生必须完成的一件大事。 ……叔叔们大多喜欢喝酒,也不知是真的喜欢,还是为了壮胆下得了手而必须喜欢,总之,在打人之前,他们都是醉醺醺的,有的人打完死不承认,有的人打完请求原谅。……离婚是比挨打更可怕的事情,男的不提离婚,女的更不提。……男人打完走了,女人还坐在田埂上哀哀地哭,望着月亮哭,她或许给月亮倾诉了什么,或许什么也没说。假如养了一只狗,那只狗听到哭声是会跑出来蹲在女主人身边的,女主人扭头看一看狗,或许就不哭了,因为她觉得还是没有白活,起码还有一只狗在乎她,如果她想骂人,会摸着狗的脑袋轻微吐一句:你他妈还不如一只狗有良心。”——《夫妻架》
这段文字可以说是中国乡村夫妻生活状态的写真,可,仔细一看,完全不是在批评打老婆的劣性习俗,这打斗和咒骂之中竟然有美好微妙的东西存在,而挨打和打人也不是简单的冲突与矛盾,彷佛也是爱情的一种表达方式。
我特别喜欢她那篇叫《在攀枝花》的短文。
“攀枝花是一座城市,也是一种树的名字,我去这个城市是四月,沿街的攀枝花已经开过,掉下来的花瓣还大朵大朵地躺在树下,只有大一点的风才能吹动它,等到真能被风吹走时,花瓣已经干枯,于是风中就有了灰尘一样的粉末,那粉末附着一股香气,那正是干枯到零碎的攀枝花的味道。……过了冬天,很快又迎来开花的季节,又能看见窗外的攀枝花树举着它的花朵,像撕心的呐喊,又像永久的沉默;而我这个乡下人,正一步一步走在它的花瓣上。”——《在攀枝花》
试想一下,一个懵懵懂懂的乡下女孩,为了谋生,独自来到一个陌生城市,在四月这个极具荒芜感的季节走在落红无数的街头,是多么凄凉呀。这篇文章气氛特别的孤独,读得透心凉,却又有种希望的温暖存在,那时我才知道原来攀枝花就是木棉,而且有一道菜,叫攀枝花炒肉,光这个名字,就不会让人对生命感到不满。
阿薇的散文大致写了三个方面内容:大山里的成长细节、城市辗转漂泊的经历,以及所见所闻的各种底层人事。不管写什么都显得特别凄美,哪怕是路边的乞丐,被城管追着四散奔逃的流动商贩,《走族》、《角落》、《捕食者》、《火车上的男人》、《途中》等等,这些篇章无不如此。
她写出了美丽的疼痛,写出了平常不为人注视的社会小角落,人世苍凉如一幅幅画卷,不论庞大如生死、爱情,还是琐碎如油盐酱醋,都能写出美来。大概正因为过于精彩,常常使读者忽略了生命给她带去的那些创伤。这就像面对一只琥珀,大多数人只惊讶于它的美丽,却很少体验它内心的困苦,不明白这美丽本身就是一道残忍的风景,这是用生命代价换取来的。生活是公平的,你得到的和失去的很可能是同一件东西。没有经过那么多苦难,就写不出那么多好东西来,对写作者来说,这些东西成了宝贵的财富。
鱼离开水,才懂得怎样舞蹈;天鹅临死,才会玲珑歌唱,我们看到的美丽弧线,听见的美妙歌喉,正是一部分人面对命运时的拼死挣扎。对此,我深有体会,早年几乎跟她一样失学,然后又经历丧父之痛,自己送自己读大学……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一个只有小学学历的人,不可理喻地选择了写作这条路。
对于志得意满者,文学不会告诉他们任何东西,因为生活已经让他们满足了。文学只为不驯服的人提供营养,传播不妥协的精神,支撑与现实死磕、保持一定距离和焦灼状态、始终走在理想主义道路上的人。这是文字之轻,也是生命之重。理解写作者,理解她的文字,必须看到她文字背面的东西,因为有的人像螃蟹,表面看来强大,其实内质柔弱无比,阿薇生活中肯定是坚强的,可文字里却敏感细微如蚁。
3
目下的时代浪潮,经历城乡变故、身份转换的人数亿计,农民工、学生、打工族、小商贩、杀人抢劫的罪犯……十年的社会变化,可能超过以往一个朝代,很多人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什么身份,可这其中只有少数人记录下了他们的生活,以文学的形式为将来的历史提供证据。
是写作将阿薇木依萝从人群中分离开来,找到了作为个体的那个人,让她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我相信,有一天,写作同样也会改变她的命运。
读阿薇的散文,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新疆的李娟,她们的散文品质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澄澈明朗,表达自由,奇妙的句子不时从天上掉下来,砸中我的脑门。她们就连经历都很像,都居无定所,都经常改变身份,都心细如发又粗心大意,经常把自己丢给广大的世界,只是一个在广阔遥远的草原牧场漂泊,另一个在人潮涌动的城市牧场辗转颠簸,……总之,都是那么让人爱不释手。要我说,阿薇木依萝的文字一点不比李娟差,很多地方还有超越之处,而且题材更能代表当下的年轻人,不像李娟的牧民生活,可望而不可及。
有意思的是,阿薇不把自己的状态叫漂泊,而称之为“游牧”,她把自己的第一个散文集取名《游牧者》,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是草原牧民呢。细想片刻,我一下明白过来,她的故乡大凉山,在川西深山之中,南面、北面和滇、藏接壤,是彝民、藏民居住区,那是一群有信仰的人,他们信奉自己的神,有自己的语言体系,走到哪都不会失去自己。游牧者有根,牧民们有根,根在心灵深处,即便流浪也藏在深处;而漂泊没有根,完全是不系之舟,彷徨犹豫,缺乏精神指向。
阿薇十几岁开始游历江湖,在城市呆的时间远远超过了乡村,她写的文字也大部分是自己的流浪史,谋生点滴,可到如今她骨子里还是个乡下人,只是那个关于“家”的慨念变了。
“我渴望住到乡下去,又突然想到山中生活的清苦和寂寞,想到我母亲劳碌的一生,想到那山路陡险,想到更多,我又觉得这城市的嘈杂是可以忍受的。宁愿忍受。”
“在我看来,漂泊是一棵行走的树,是我曾到达的木里藏民区里一棵挂满哈达的树。……这是别人的家乡,我经常怀念的都是别人的家乡,我带着不舍离开的也是别人的家乡。……我住在这里,是带着耳朵和心的,我身体年轻,灵魂也不昏庸。……这是别人的家乡,我经常怀念的都是别人的家乡,我带着不舍离开的也是别人的家乡。……我正是软绵绵的动物。”
一个人一旦离开他的源头,就注定要终身追溯。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我们可以离开故乡,但不能让故乡离开我们。故乡不是明确的地方,也不是明确的人和事,而是一种精神皈依,情感的泉源。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城市化水平这么高了,乡土文学依然占据着不可动摇的位置的原因,不单现在,恐怕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都将是农业国家,因为我们的根在泥土里。我相信,一个人一生中只要有一次触摸到泥土或者在秋天看见群鸟从村庄上空飞过,那她到死也做不了城里人。
她曾经说:“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父母总是居无定所,像逃难者一样四处搬来搬去,我对新搬的地方刚刚生出一点感情,他们又被生活所迫而搬家。我的感情就这样一次一次被搬掉了。滑稽得很,父母总是搬家,却一次也没有搬离大山。”事实是,她在城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其实也没能离开大山。
作为同行,阿薇是让人妒忌的,她走了那么多地方,占据了那么多别人没有的题材,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老早就找到了自己的放声方法,而其他人都在头疼写什么好。这其中,有大量直接以游牧为标题的散文,《在途中》、《投宿》、《在马道》、《在顺德》、《在成都》、《在喜德》、《火车上的男人》……光名字就知道。她又干了那么多种职业、流水线工人、理发店做学徒、火锅店做服务员等等,简直不可思议。很多时候,我读她的散文,觉得是在读小说,过于真实的细节,反而像虚构。《火车上的男人》有点接近于开放的寓言式结尾,单独拿出来,同样也是一篇好小说。《途中》写乡村妓女的命运,让我想到沈从文的《柏子》和《丈夫》,呈现出的贫穷、欲望以及生存的意志,很难用善恶来区分,也不能说是批评或者同情。《青云记》是她流浪生活的典型片段,如影随形的耗子,象征了她的生存状态。廉价的出租屋,到处都是小偷,——东西小偷偷,食物老鼠偷,就连词语也会被人窃取。丢了东西的人,按惯例必然骂上一通,骂人的词穷了就互相剽窃,我想,这些年,她一定丢过很多东西,唯一没有丢失的恐怕就只有那个弱小的身躯了吧。
她笔下写过众多小人物,贩夫走卒、鞋匠、拾荒者、乞丐、房东、煤老坎、算命先生、合租者、学徒工友、流浪歌手和素不相识的同类人,应有尽有,这些小人物,每个人中都有她自己的影子,一切是如此的丰富,杂糅,当代写作者,很少有人这么近距离地用悲悯的眼光去打量他们的,从这个角度说,阿薇的写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
在动笔写这篇文字的时候,我纠结于怎么去看待阿薇的散文创作,往哪方面靠近要合适一些。可是,我发现,她那些写乡土的并不能用“乡土”做标签,写底层的更不能用“底层文学”简单概括。一个作家写出无法让评论者轻易归类的文字,这就对了。试问你怎么去判断虫鸣鸟叫的声音,是深刻的还是浅薄的,是传统的还是先锋的?它唱的是自己的生命,仅此而已,独一无二,不能和任何人划到一起去。
阿薇那些写成长细节的散文真是耐看耐读,不时让人会心一笑,那里没有价值判断,记录的全是生命本身生长的节奏。
后来她的文字越来越自觉成熟,怜惜笔墨,开始偏向社会关注和担当,滞重了不少,我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无疑的,这更有利于获得编辑的青睐,但我担心,因为担当不是文学必须的义务,读者需要和所谓的文学责任也不是作者表达得最好的,那都是作品产生以后的事,她得到的和她失去的一样多。
可,这就是成长,有阵痛,有收获,也有失去,无法衡量得失,一个人不能永远停留于童年,她要长大,要变化,不是变成这样,就是变成那样,总之,不会保持原样。
和很多人不一样,我非常看重她以《美丽生活》为标题的那些零碎文章,这些字她估计写了不下二十万了吧?都是玉屑,是散落的珍珠。也许多少年以后,她散文中最有价值的就是那些看似琐碎的东西,因为在这里面,她得到了完全的自我,没有任何杂质。最好的文字都是写给极少数人看的,面对自己,自言自语,得到大自由。
“我们第一天见面,下着夸张的大雨,好像老天爷也一头雾水:你们怎么就相爱了?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月老头喝醉了。他接我的时候没有撑伞,在车站门口掏出手机给我打电话,身上已经沾着雨水,像长了手脚的叶子正在露天坝里甩摆雨水。他转来转去看走出站口的人,大概心里也很紧张,一是怕我太漂亮,二是怕我不漂亮。我最好恰是他喜欢的样子。
我正好恰是他喜欢的样子。喜欢我的样子之前,他先喜欢的是我与他有共鸣的心。没有见面的日子聊天是最枯燥的,虽然我和他一样都与文字多少打着交道,但单纯地为了聊天而嘀嗒敲着键盘,心里多少有点厌烦,所以,中国移动狠赚了我们一把话费。……我没有说你好,他也没说,像两个地下党,接头暗号是呆瓜一样的眼神,呆瓜眼神抛毕,才不酸不咸地说:“现在说话终于不用花钱了。”
——《美丽生活》
这样的文字难道不够动人?我翻出了她的隐私,或许哪天见了面这个性子刚烈的彝族女人要朝我大发脾气,但我不怕,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去读她,去看到她文字的好处,有一天这些东西可能比那些正儿八经的篇章更卖座。
4
阿薇始终是孤独的,这只来自大凉山的夜莺和所有真诚的文字信徒一样,只在夜幕降临时出现,然后发出自己的声音。无论什么时代,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类人越孤独越繁华,越热闹反而越寂寞,他们把理想视为无法治愈的绝症,永远不会向该死的世俗低头。在可耻的中国式浮躁面前,这孤独因为稀缺而显得弥足珍贵,我希望这个时代能多给这些人机会,提供一些可能和生存空间,因为这也是给它自己机会。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听到这只“夜莺”的歌喉,愿意作这歌声的传播者和扩音筒。我相信,只要写下去,这个叫阿薇木依萝的彝族姑娘迟早会成为一个现象而风行天下,这是我的预言。
黑土写于14年圣诞夜
另外说一句题外话,评论的事我不懂,偶尔为之,大家也别请我写评,我只为那些看了后让人产生冲动的文字写。我不给别人写评,也不会请任何名家为自己写评,就是这样,像这种情况估计很难再出现了。
我写这个评,是为那些以后给你写评论的人做个参照,以我对你的了解应该是够的,以免哪天你爆得大名,再去写恐怕就轮不到我,而且有讨好之嫌,无异于溜须拍马,到那时,要是那些所谓的评论家教授们胡乱配什么狗屁理论、冠盖学术名词之类,到那时你看了会气死的,但要是他们看了这篇,应该不会瞎鸡巴写了吧?
“彝一半,汉一半,鸡毛夹火炭。”阿薇你要好好写,因为除了文字你什么都不是,除了理想你就一无所有了,哦,不对,你还有十八,大家圣诞快乐,完事收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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