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见与看不见的乡愁
2021-12-24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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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见与看不见的乡愁
——读王清铭的乡村散文
蔡媚春
德国诗人诺瓦利斯说,人类怀着乡愁的冲动到处寻找精神家园。在王清铭的《为什么要怀念乡村》这篇长达二千字的散文诗中,他引用这句诗作为题记,暗示自己怀念乡村的原因。乡村,不只是一个地域概念,也是作家用笔追寻的精神家园。
这篇文章里,他以独特的视角,解读了乡村于当今时代的价值。他说,城市与乡村,人类博大的两座码头。城市繁华热闹之于人性的密集汇聚,但人性的诸多缺憾又导致这种热闹异常的脆弱。当城市繁华的顶峰带来的不再是狂喜而是惊惧的时候,乡村是我们唯一可以回归心灵的地方。
他发表的一百多万字散文中,乡村散文大概只占三分之一篇幅,却是最有价值的。这些文章有的被《读者》等杂志转载,有的入选散文年选,有的成为中考现代文阅读题……那些文字,清新自然,在我印象中感触最深的是《唯一的童谣》、《废弃的石磨》、《木兰溪》等这些描写家乡的文章。最喜欢的是字里行间的那种让人心醉的乡情,喜欢那扑鼻的泥土气息和袭人的乡土芬芳。王清铭的家乡在新窑村,是个一个制造陶器为业的小村庄,乡亲们像拿捏泥土那样拿捏自己的人生。多年以后,他在《新窑》中这样写道:“我突然发现自己还只是没有烧制完成的半成品。或许我缺少了汗水的浸渍和烈火的烤制?”王清铭的乡土散文给我们叙述这样的往事:在70年代未通电的乡村夜晚,勤俭的母亲连煤油灯都舍不得多点。于是天上的月亮就是最大的灯泡,没有月亮的夜晚,星星和远处草丛中的萤火虫就是他们的灯盏。而田间地头的蛙声、蝉鸣便是生命的摇滚歌手。在王清铭的笔下,乡村是生命或精神的一条脐带,就象你无法割舍与母亲的联系一样。喊一声乳名是你的耳鬓厮磨的牛羊,替你答应的是那单脚支立的老树。鸡鸣狗吠都带着乡音的老家,离身很远,离心很近,永远是我们心上的那一角最温柔的角落。而自己就是乡村的一茬庄稼,一茬父亲用汗水,母亲用乳汁喂养的庄稼。
王清铭的乡村散文,文风如泥土一样质朴,给人以“繁华落尽见真淳”的大气。或许他这类文章的写作追求就是为乡土代言吧。读他的散文,如饮甘露,荡涤心尘。隽秀的文字中所表达的真诚、真挚、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在阅读的时候唤起很多深埋在泥土中的记忆,百感交集。
最动情的文字总是最质朴的,就如质朴的亲情一样。散文《与父亲抬担子》、《白发亲娘》和《一首母亲的歌》写的就是这种最质朴的血浓于水的亲情,在与父亲抬担子的时候,那担子上的绳子被父亲和“我”捋过来又捋过去,谁能说那不是最深沉的爱?就在这父子之爱中,我也传承了父亲身上坚韧的品格:“生活是实在的,无须抒情,我跟父亲稳健地走着……”有必要提一下《与父亲抬担子》这篇文章,它是王清铭从诗歌转向散文创作的成名作,在《散文百家》杂志发表时,就与贾平凹的散文一起被评为当期最好的作品。很多读者就是从这篇散文“认识”他的。在另一篇《一首母亲的歌》的文章里,提到了诗人海子的母亲。诗人海子在25岁的青春年华里去天国安顿自己在尘世挣扎的心灵了。但是如果当时他在面朝大海的时候,能够回头看看,那位佝偻着身子站在忧伤的麦田里的母亲,或许他会改写自己的诗句:“从明天起,做一个让母亲幸福的人”……
他在喧嚣的世界和谐澄明,因为他从乡村那里找到心灵的坚韧和精神的富有。他在《阳光的疤痕》、《稻草床垫》和《锄柄上的眼睛》里看穿了人生的苦难、贫穷,培养自己品格中的血性与坚韧。从乡村走出的他知道苦辣的阳光会在身体上制造疤痕,但没有给他留下伤害。他把锄头柄上的木节读作“眼睛”,写道:“这锄柄上的眼睛,不会在老去的岁月里变得昏花,它是我人生的另一种视角。”
作家的寻找并不是泛抒情,他在寻找中反思。苏格拉底说过,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我是否可以这样说:未经省察的乡土没有价值?在《流浪的扁担》中,他关注那些被移植到城市的水泥地的农民,让午后的阳光“镀亮了他们皱巴的衣服和身边安静躺卧着的铁镐铁锹麻绳”,作家也在思索着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问题。以批判性的目光来审视乡村,哲学上有一个词就叫“扬弃”,如扬谷子一样,让风吹走瘪谷和灰尘,留下颗粒饱满的谷子,这就是王清铭对待乡村的态度。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设美丽乡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在王清铭的散文中,乡村也是一种文化概念,一种现代人应该去保护和追寻的精神品质。他写乡村,写乡村里的人,也是写乡村的人文精神,写乡土上的中国。城市不断壮大,文化意义上的乡村正在不断萎缩,在崛起的高楼中,我们在担心:那些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乡愁是否也在不断消失?
这也是我们怀着乡愁的冲动去寻找的理由。
——读王清铭的乡村散文
蔡媚春
德国诗人诺瓦利斯说,人类怀着乡愁的冲动到处寻找精神家园。在王清铭的《为什么要怀念乡村》这篇长达二千字的散文诗中,他引用这句诗作为题记,暗示自己怀念乡村的原因。乡村,不只是一个地域概念,也是作家用笔追寻的精神家园。
这篇文章里,他以独特的视角,解读了乡村于当今时代的价值。他说,城市与乡村,人类博大的两座码头。城市繁华热闹之于人性的密集汇聚,但人性的诸多缺憾又导致这种热闹异常的脆弱。当城市繁华的顶峰带来的不再是狂喜而是惊惧的时候,乡村是我们唯一可以回归心灵的地方。
他发表的一百多万字散文中,乡村散文大概只占三分之一篇幅,却是最有价值的。这些文章有的被《读者》等杂志转载,有的入选散文年选,有的成为中考现代文阅读题……那些文字,清新自然,在我印象中感触最深的是《唯一的童谣》、《废弃的石磨》、《木兰溪》等这些描写家乡的文章。最喜欢的是字里行间的那种让人心醉的乡情,喜欢那扑鼻的泥土气息和袭人的乡土芬芳。王清铭的家乡在新窑村,是个一个制造陶器为业的小村庄,乡亲们像拿捏泥土那样拿捏自己的人生。多年以后,他在《新窑》中这样写道:“我突然发现自己还只是没有烧制完成的半成品。或许我缺少了汗水的浸渍和烈火的烤制?”王清铭的乡土散文给我们叙述这样的往事:在70年代未通电的乡村夜晚,勤俭的母亲连煤油灯都舍不得多点。于是天上的月亮就是最大的灯泡,没有月亮的夜晚,星星和远处草丛中的萤火虫就是他们的灯盏。而田间地头的蛙声、蝉鸣便是生命的摇滚歌手。在王清铭的笔下,乡村是生命或精神的一条脐带,就象你无法割舍与母亲的联系一样。喊一声乳名是你的耳鬓厮磨的牛羊,替你答应的是那单脚支立的老树。鸡鸣狗吠都带着乡音的老家,离身很远,离心很近,永远是我们心上的那一角最温柔的角落。而自己就是乡村的一茬庄稼,一茬父亲用汗水,母亲用乳汁喂养的庄稼。
王清铭的乡村散文,文风如泥土一样质朴,给人以“繁华落尽见真淳”的大气。或许他这类文章的写作追求就是为乡土代言吧。读他的散文,如饮甘露,荡涤心尘。隽秀的文字中所表达的真诚、真挚、真情,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在阅读的时候唤起很多深埋在泥土中的记忆,百感交集。
最动情的文字总是最质朴的,就如质朴的亲情一样。散文《与父亲抬担子》、《白发亲娘》和《一首母亲的歌》写的就是这种最质朴的血浓于水的亲情,在与父亲抬担子的时候,那担子上的绳子被父亲和“我”捋过来又捋过去,谁能说那不是最深沉的爱?就在这父子之爱中,我也传承了父亲身上坚韧的品格:“生活是实在的,无须抒情,我跟父亲稳健地走着……”有必要提一下《与父亲抬担子》这篇文章,它是王清铭从诗歌转向散文创作的成名作,在《散文百家》杂志发表时,就与贾平凹的散文一起被评为当期最好的作品。很多读者就是从这篇散文“认识”他的。在另一篇《一首母亲的歌》的文章里,提到了诗人海子的母亲。诗人海子在25岁的青春年华里去天国安顿自己在尘世挣扎的心灵了。但是如果当时他在面朝大海的时候,能够回头看看,那位佝偻着身子站在忧伤的麦田里的母亲,或许他会改写自己的诗句:“从明天起,做一个让母亲幸福的人”……
他在喧嚣的世界和谐澄明,因为他从乡村那里找到心灵的坚韧和精神的富有。他在《阳光的疤痕》、《稻草床垫》和《锄柄上的眼睛》里看穿了人生的苦难、贫穷,培养自己品格中的血性与坚韧。从乡村走出的他知道苦辣的阳光会在身体上制造疤痕,但没有给他留下伤害。他把锄头柄上的木节读作“眼睛”,写道:“这锄柄上的眼睛,不会在老去的岁月里变得昏花,它是我人生的另一种视角。”
作家的寻找并不是泛抒情,他在寻找中反思。苏格拉底说过,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我是否可以这样说:未经省察的乡土没有价值?在《流浪的扁担》中,他关注那些被移植到城市的水泥地的农民,让午后的阳光“镀亮了他们皱巴的衣服和身边安静躺卧着的铁镐铁锹麻绳”,作家也在思索着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问题。以批判性的目光来审视乡村,哲学上有一个词就叫“扬弃”,如扬谷子一样,让风吹走瘪谷和灰尘,留下颗粒饱满的谷子,这就是王清铭对待乡村的态度。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设美丽乡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在王清铭的散文中,乡村也是一种文化概念,一种现代人应该去保护和追寻的精神品质。他写乡村,写乡村里的人,也是写乡村的人文精神,写乡土上的中国。城市不断壮大,文化意义上的乡村正在不断萎缩,在崛起的高楼中,我们在担心:那些看得见和看不见的乡愁是否也在不断消失?
这也是我们怀着乡愁的冲动去寻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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