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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原创] 戒色

2021-12-25叙事散文书笺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6:03 编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好色,古来有之;当初穆桂英飞马轮刀把杨宗保抢上山来强行拜天地,还不是看人家小杨长的帅呆酷毙。七仙女在九重天上拨开层层云雾看地……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16:03 编辑 <br /><br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好色,古来有之;当初穆桂英飞马轮刀把杨宗保抢上山来强行拜天地,还不是看人家小杨长的帅呆酷毙。七仙女在九重天上拨开层层云雾看地球,凡尘中芸芸众生,人头攒动如蝼蚁,她居然把目光锁定董永,这充分说明了董先生长的是出类拔萃!破衣褴衫难掩英俊风姿,竟让仙女动了凡心呢!看看人家,天上掉媳妇儿,这就叫魅力吸引!“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妾将拟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韦庄的这首词直抒了唐朝美眉对帅哥热烈奔放的情怀。让人心生遐想啊!
  据综上所述的历史事实,于是乎俺总结出一条公理:好色有理,爱美无罪!只许男人爱美女,就不许女人爱俊男么?!当然俺也是“色”族一员。上学的时候就爱看“美人”,看到俊男靓照心如撞鹿;路遇帅哥频频回头,眼神迷离……长大后,心中一直敬仰的是“秀外慧中”的人物。。。。。
  在青匆的岁月里,俺一直幻想着,将来牵手一生的男友定是诸葛亮、周公瑾之流,风流儒雅,指点江山的潇洒人物。于是整日里板起面孔在校园里装酷。
  直到有一天,被同寝室的女友拉去看一场校际蓝球赛,说有一男2号,场外三分球“秀”的十分精彩。寝室里有一半女生是他粉丝。我站在嘈杂的球场外,被湮没在欢呼的人群里;目光搜索男2号——锁定目标,俺迷起眼睛仔细观之:见他高大威猛,眼角眉梢有棱有角!球场上闪转腾挪,生龙活虎。在那一刹那俺想起了《三国》中那位“赤兔马踏平天下,画天戟震动乾坤”的美英雄吕布吕奉先。哦也!想不到校园中竟有如此人物,此等尤物,舍我其谁?!
  于是一向不屑表现的我开始小试锋芒!在校诗歌比赛中夺得头筹,联欢会上一曲《女驸马》唱得韵味十足,赢得满堂曝彩!在起伏的掌声中俺翩然入座,甩甩长发。假装不经意的往他坐的位子上无意识的一瞥,见那人正两眼冒光地看着我。于是俺嘴角掠过一丝笑,心里得意地想:哼哼~~这就叫做吸引!如此这般,几个回合下来,他成了俺手下俘虏。
  每与男友一起出入校园,都会引起他昔日粉丝们的侧目。俺翘起下巴,脸上写满了自信,心想:告诉你们,这就叫做优秀!当时觉得有一英俊潇洒的男友在身旁仿佛就是证明自己优秀的标签。每到周日,当同寝室的人都去图书馆,逛商场的时候,我在汉流夹背地洗着男友拿过来一堆脏床单,运动服,室友都背地里叫我“老妈子”。可俺心里却装满了甜蜜,心想:你们知道啥?这叫做爱情!哼着小曲,俺干的劲劲地。
  可有一天,俺感冒啦,发烧39度,晚上躺在寝室的床上,开始严重想家。想妈妈,想妈妈亲手做的手擀面,里面有香香的肉丝,嫩黄的荷包蛋,翠绿的香菜,冒着浓浓的热气~~想着这些,辗转反侧,似睡非睡地做了一宿的面条梦。第二天是周日,早晨俺起床的时候,室友都该干啥干啥去了,坐在空荡荡地屋子里,俺头重脚轻,感觉身上忽冷忽热的,心想:没有面条,有人给沏碗姜汤也好啊。。。。。。这时男友破门而入,怀里抱着一堆脏衣服。大大咧咧地说:不就是感冒嘛,至于嘛,一会把衣服给洗了哈……俺一见不由怒从心头起,用字正腔圆的东北腔对他大吼一声:你给我滚犊子,能滚多远滚多远~!
  就这样,俺带着一丝失落,几分憧憬,孤家寡人地走出了校园,融入了社会。但好“色”之心未改!
  一日下班,俺挺胸抬头,高跟鞋敲地笃笃往前走。忽听得吉它声声,是何处丝竹乱耳?俺寻声望去——见不远处柳荫树下,青石板上,有一人正在轻拨琴弦。俺凝眸观之:见那人穿一件浅蓝色衬衣,相貌英俊,举止优雅。哦也!帅哥耶。顿时看得俺是眼冒桃花****就他这柳树下弹吉它的形象一直定格在了俺的记忆里。不想数年后,通过他人介绍竟与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当电话那端传来他叮叮咚咚的吉它声,俺顿觉浓浓的甜蜜由耳入心,心似莲花开。。可相处下来,这种“缘份”并不象自己想象的那样美丽。此人严重的大男子主义。为了能守住这份“缘”俺拿出了十二分的耐心去包容他。可最后还是无可奈何地分手啦。就连一向宅心仁厚的老爸也给出评语说:不处就不处吧,那可是个狂生呢!
  几年来,为有一优秀的“商标”俺是寻寻觅觅-----------,结果是一直失利。闲来无事逛商场,遇到一昔日同窗女友。老远就大呼我名字,可到了面前俺仔细辨认才得以认出,她已近中年之色。同学如手足啊,见面之后倍感亲切呐!寒暄之后她拽过旁边一蹦跳的小男孩,介绍说:“我儿子;来,明明过来叫阿姨。”小男孩忽闪着一双纯真的大眼睛,仰起小脸儿,礼貌地叫了声“阿姨好!”我直感到心中一阵刺痛。想不到今天在这儿被迫升级——做了人家阿姨。抚着小孩子的头,心潮澎湃,千言万语化做一个字:“乖……”
  匆忙回家,揽镜自照:发现眼角已有了细小的皱纹,散开头发,竟然接二连三地拔下了三根儿白头发;一根白发,一根针呐!在事实与证据面前,不得不承认,昔日校园里那个长发飞扬的骄傲女生已青春不在。我每日里在自己的斗室里做着青春美梦时,世事变迁,苍海变桑田;同学的孩子都迈进了学校的门槛,已然是一年级的小豆包勒。。。。
  女人三十豆腐渣,细数圈圈的年轮,俺开始深思:当初汉光武曾言:“为将当为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因为这阴丽华就生活在刘秀的眼皮底下,目标距离近,彼此优秀,互相吸引,所以丘比特的爱之箭命中率是百分之百。如果光武帝当初发誓曰:娶妻当娶七仙女!那即使是皇帝八成也得打光棍了。总拿现实中人去跟书中的偶像人物对比,不免会象谢道韫般发出“天壤之中,竟有王郎”般的感叹呐!以前看钱仲书的《围城》,常常反复咀嚼方鸿渐与唐晓芙那酸酸甜甜的爱恋,一直弄不明白的是,这老钱咋把唐晓芙给写没了呢?直到最近才顿悟:原来唐晓芙是鸿渐心中的一个完美偶像。是作者虚设的一个人物而矣!
  才学、外貌、品质、内涵合而为一的唯美之人是不存在的,世上人无完人。选择另一半不是选择最优秀的,而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看看身边的幸福例子无处不在,钉鞋摊上的夫唱妇随,牵手夕阳黄昏中的老夫妻。斑马线上携手相扶的盲人夫妇。人生难得一颗平常心!平平淡淡才是真。一个个平淡的日月才组成了我们生命的时光。容貌不是最重要的。从此发誓:戒色!如钱红丽所言:“找到一位温柔敦厚的人,与他白云苍狗共赴百年,过暖老温贫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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