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屁文章(外一篇)
2021-12-26抒情散文夜莺
乱弹一气养成写写画画的毛病,也可以说是癖好。能否变成铅字,聒噪他人耳目,于自己一个小小的得意,我倒是热心不够。 每每心血来潮,记几行,总是心手不一,错,漏,拗的情况十有八九,这个恶习,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好在我的一两个文友,修养功夫都还不错……
乱弹一气
养成写写画画的毛病,也可以说是癖好。能否变成铅字,聒噪他人耳目,于自己一个小小的得意,我倒是热心不够。 每每心血来潮,记几行,总是心手不一,错,漏,拗的情况十有八九,这个恶习,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好在我的一两个文友,修养功夫都还不错,总能猜出我的意思,然后旁敲侧击,一再强调为文要静心,沉心,慢慢道来。如是发表,则修改修改,再修改。好文章是改出来的。这道理我懂,可是我就是不当回事。这修文,就像女人化妆,素面朝天的,总比淡妆浓抹的要健康得多,一时不好看,不养眼,天长日久,没经化妆品污染的颜面总要耐看一点,我是这样想的。 想到名家们惨淡经营,公之于众的文章,读来也不过如此而已而已,就更加不屑“打磨”了。
但我却好奇人家的“初稿”,初稿见功底,他的初稿是怎样写的,终稿与初稿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这是我最关心最感兴趣的地方。所幸的是,我看过汪曾祺老先生的一篇小说初稿文章,名字就叫《职业》。长长短短的段落,加在一起共有11段。改了以后,就长到30几个段落了。由原来的一千多点字符涨到四千多,两相比较,文章大致框架差不多,初稿见骨头,修改后有血有肉。历史感,年代感,镜头感就更加强烈鲜明,人物的形象也更加立体丰满了,更重要的是,作者的悲悯情怀更是突突地冒出来,摇曳在字里行间,令读者感怀。
比如写收旧衣衫这段前后,初稿是这样的“早晨或黄昏,你听他们叫:“椒盐饼——子西洋糕——”
若是谱出来,其音调是:So so la —— la so mi ra
这跟那种“有旧衣烂衫抓来卖”同为古城悲哀的歌唱之最具表情者。收旧衣烂衫的是女人多,嗓音多尖脆高拔。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常为老人及小孩。老人声音苍沉,孩子稚嫩游转(因为巷子深,人少,回声大,不必因拼命狂叫,以致嘶嗄),在广大的觉寂与远细的市声之上升起,搅带出许多东西,闪一闪,又淀落下来。”这也是放在初稿的文中部分。
修改后起承转合都变了模样,且放在了文首。
“文林街一年四季,从早到晚,有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街上的居民铺户、大人小孩、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小教堂的牧师,和这些叫卖的人自己,都听得很熟了。
“有旧衣烂衫找来卖!”
我一辈子也没有听见过这么脆的嗓子,就像一个牙口极好的人咬着一个脆萝卜似的。这是一个中年的女人,专收旧衣烂衫。她这一声真能喝得千门万户开,声音很高,拉得很长,一口气。她把“有”字切成了“一——尤”,破空而来,传得很远(她的声音能传半条街)。“旧衣烂衫”稍稍延长,“卖”字有余不尽:
“一——尤旧衣烂衫……找来卖……”
“有人买贵州遵义板桥的化风丹……”
据注释,这还不是最初的初稿,原稿已丢,面世的都是第二稿和第三稿了。
想在写作上有所提高的人,慢慢体会,肯定有所获。
当然,一般作家的初稿你是无缘见到的,有几个人愿愿意蓬头垢面出来会客?既损个人形象,又不尊重来客。礼仪之邦,为文也当如此。天马行空,行云流水之作,也有,但毕竟凤毛麟角。
云遮雾绕,梦里看花,似真似幻,似懂非懂,人家才承认这是作品,是艺术啊!
不愿花力气修改文章的同类,我想请你一起分享下面这个桥段:“是啊,这很难,你知道,我想不出我是应该自杀还是不自杀,你知道。”这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场。草稿。 “是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终稿。五年写成,两年修改的《白鹿原》,看过的人一定难以忘怀。2012年,神州九号发射成功。80后作家莫争以神州九,ufo等素材为灵感,8天时间创作出13万字的科幻小说《别哭,星空女孩》,在微博上进行直播,获得众多网友热捧。我没看过,不敢妄加评论,开黄腔。 当文学创作正以批量生产的速度高歌猛进时,质量又从何谈起?
某君,文化名人,听说已有四十几本书面世,对于我等而言,早已著作超身了。在旧书店遇见其书,差点喜极而泣。九成新,品相好,获孙犁奖的作品啊。端庄的敬白,书页间的靓影插图,见我把玩摩挲不已,老板淡然一笑:要要,就五块。
只需五元人民币呵,就可据为己有。我的心里掀起惊涛骇浪的悲凉,原先的仰慕,就这样无疾而终,买过书,逃也似得离开。 慢工出细活。种菜如此,绣花如此,如果真如日本作家宇野千代说的那样:作家等于卖菜的。那倒不如说作家如同种菜的良心农夫,你说是吗? 十分感念骆塞夫先生,因为我总能读到他的急就草稿,这种光明磊落的坦诚,总令我辈肃然起敬。
我想,如果身边再多几个这样的作家,那该多好?一生只写一本书,我恨不得为这样的作家立碑挂牌,朝叩晚拜!
狗屁文章
有个叫蔡澜的人,也不知是公是母,反正名头不小,文章老被《读者》宠幸。令数年难有千字小文,见报入刊的我等无名小卒,抓狂吠天。印象中,似乎和古龙的古字一样老。
闲聊发慌,扯过一本《读者》,刚好又看见他的一篇短文《你在哪里》。内容无外乎就是饮食男女婚姻那点事。文章从一个男性视角出发,描写了婚姻中日常男女的那一地鸡毛。褒男抑女,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看了有些恶心,我怀疑是夫子自道。中间内容太多,无关宏旨,拦腰咔嚓宰去,休得怪我。瞻前顾后,咬牙切齿,也只是供好事如我者,找个由头,美其名曰“练笔”罢了。诺,下面就是这段干货——
“你在哪里?”根据一项调查,夫妇对白中,老婆问丈夫最多的就是这句话。恋爱中,男人的回答是:“我希望在你身边。”但是专家指出,一对夫妇的热恋,有个三四年已很幸运。经济的压迫、抚养子女的负担之下,爱情渐淡,“你在哪里”变成了管束,令男人喘不过气来。
一字不漏,连标点都没走样,抄录在上。
我想说,这狗血调查,也想喷这狗屁专家,也想呸这“管束”之见。作为女性读者,不知你作何感想?但愿你对上述摘录文字,摇头皱眉。一句你在哪里?有时是习惯用语,就像熟人见面问吃了吗一样稀松平常。哪就管了束了呢!
“ 最高的境界,最后的绝招,是男人拿起电话,问老婆“你在哪里?”文章如此煞尾收场点睛。看到这儿,我有些犯糊涂了。究竟这是男人的“境界”还是男人的“绝招”?是最高境界还是最低境界?这绝招是无情还是无能?境界是诗文的艺术饰品,绝招是武力的最后厮杀,刀光剑影,鲜血潋潋。 要是这般,这男人也该早早卷起铺盖下岗了。
如我愚钝,我觉得他说的不该是男人。这里玩最高境界和绝招的,该是他欣赏赞美的已婚女人。 有幸“中彩”大奖的女人,又有几个会兴喜若狂?不厌恶冷血,恶声相向,就已属造化良好。
不是鱼,安知鱼之乐?不是女人,岂可妄加揣测?简直就是 胡搅蛮缠,狗屁文章!
气咻咻发给文学群友批阅。“《读者》上的么?大多数是作文,不是作品。”有个文友如此劝慰。
“是的,是的”。我终于心平气和,承认。(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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