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水浒》中的公人
2021-12-26抒情散文沙封
○《水浒》人物系列《水浒》中的公人沙封《水浒》中的公人没有一个给读者留下好印象,基本是一副恶势力帮凶的嘴脸。董超薛霸倍受青睐,先被高太尉委以重任,押送林冲,后梁中书再看好,押送卢俊义,均要他们半途谋人害命。人一旦有了歹心,其一言一行都是邪恶……
○《水浒》人物系列
《水浒》中的公人
沙封 《水浒》中的公人没有一个给读者留下好印象,基本是一副恶势力帮凶的嘴脸。 董超薛霸倍受青睐,先被高太尉委以重任,押送林冲,后梁中书再看好,押送卢俊义,均要他们半途谋人害命。人一旦有了歹心,其一言一行都是邪恶的,野猪林一节,此二人着实让每一个读者恶心,不齿,真是坏到了“头上长疮脚底流脓”,让人深恶痛绝的地步。 在押送林冲上路之前,张教头已经“将出银两,赍发两个防送公人已了”,二人也亲眼看见林冲与娘子相别的场景,竟然没有一丝感动。随后高太尉的心腹陆虞侯一出现,他们立马能“前头有的是大松林猛恶去处,不拣怎的与他结果了罢”。同样的还有飞云浦押送武松的两个公人,连施恩的酒食银两也不要,一心要武松性命。在他们身上,你看不到一丝一毫是非善恶标准,他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行之事是没有一个规则的。但他们并不缺乏“主见”,你见押送路上,总是林冲掏钱款待,敬重有加,但二人牢记陆虞侯的指派,并且变本加厉地加以落实。这个“主见”从何而来呢,是从自身的“得”出发的。保护自身是生命的本能,这个本能他们一出生就具备了,可在后来的人生成长过程中,他们再未得以增长对人对世界的认识。高太尉一出现,他们就要考虑自身了,“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如果林冲不死,他们就完蛋了,后来“害不得林冲,回来被高太尉寻事,刺配北京”,所以,杀林冲对他们来说,确是件非做不可的事情。如果没有高太尉的指派,在自身没有受到威胁时,以得利为目的,收下张教头银两,他们会善待林冲,不是他们有善心,是银两的作用。后来谋害卢俊义,李固并不会给他们身家性命带来威胁啊,这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证明吧。 底层的公人是最现实的,能够掂量出显规则与潜规则之间的差别,并能很好地加以平衡,从中享受着微小的却是最具体的收益。刺配林冲是开封府,他们也是开封府的公人,但是,他们就能丢开“开封府只叫解活的去”,因为他们明白,中央高太尉的潜规则大于地方政府的显规则。如果顺利地将林冲卢俊义结果了,董超薛霸在衙门里能不比以前更好混吗,他们本就是能混之人,刺配北京后,梁中书就见“他两个能干”,留在府中使用,若不是没有文化,混个朱仝那样的节级还是可以的。杀潘金莲时跟随武都头的土兵,自然知道杀人犯法偿命,却先是“前后把着门,都似监禁的一般”,后是绑了王婆,再“取一床被来,将妇人(潘金莲)头包了”,其行径,完全可以定为杀人从犯。押雷横在勾栏前示众的一班禁子,不顾平时都是一个衙门里的熟人,在乎的是什么,是知县的脸面,是自己的利益。他们都知道,公平地论,县都头打人,不从维护治安的面子上说,也只能算是民间纠纷,赔礼道歉,付医疗费就够了,但是,他们明白,县衙的显规则大不过知县的潜规则。 明哲保身是他们的道德。从押送宋江的两个公人来看,他们本身骨子里的恶,如果没有外界的施压利诱,一般不会彰显出来,会忠实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在看到因杀阎婆惜而刺配的宋江,有与梁山贼寇勾结、与生辰纲有牵连的更加违法事实后,并没有以国家大义为重,到江州向蔡九知府报告,这是他们与黄文炳相比的短视之处,是小民的局限性使然。 这些公人的作为,让我们看出当时的社会法制状况,那是一个没有是非、不讲善恶的社会,也就是用今天的话来说,“没有大是大非”的年代。在这样的社会里,多数人没有羞耻,公义沦丧,一切以孔方兄为尺度。上层阶级为所欲为,以纲之名,搜刮民间财富,被盗或丢失了,押送的人还被判犯法,男盗女娼,高俅能为衙内的三番五次置林冲于死地;没有大是哪来小是,下层百姓生灵涂炭,无处申冤,武大郎被害死,西门庆贿赂银两,立即武松就告状无门,周通强抢民女,刘太公无处可告(很显然上访是不灵,蔡九和高俅们哪里会管这些事,他们只对危害赵家和自家的人和事有兴趣),“只得与他”。法制对强权和强盗来说,是形同虚设,不过是整治弱小百姓的工具。 同样是被公人押送,林冲逆来顺受,因为他还抱着服刑后与妻子相聚的愿望,换作武松就不同了,因为对统治者不再报有任何指望与幻想时,对统治者的畏惧,也就没有了。武松在飞云浦大喝一声“下去”,那一声是多么沉着,不留余地,听着是多么痛快,读者心中的怨气出了。(字数1700)
《水浒》中的公人
沙封 《水浒》中的公人没有一个给读者留下好印象,基本是一副恶势力帮凶的嘴脸。 董超薛霸倍受青睐,先被高太尉委以重任,押送林冲,后梁中书再看好,押送卢俊义,均要他们半途谋人害命。人一旦有了歹心,其一言一行都是邪恶的,野猪林一节,此二人着实让每一个读者恶心,不齿,真是坏到了“头上长疮脚底流脓”,让人深恶痛绝的地步。 在押送林冲上路之前,张教头已经“将出银两,赍发两个防送公人已了”,二人也亲眼看见林冲与娘子相别的场景,竟然没有一丝感动。随后高太尉的心腹陆虞侯一出现,他们立马能“前头有的是大松林猛恶去处,不拣怎的与他结果了罢”。同样的还有飞云浦押送武松的两个公人,连施恩的酒食银两也不要,一心要武松性命。在他们身上,你看不到一丝一毫是非善恶标准,他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所行之事是没有一个规则的。但他们并不缺乏“主见”,你见押送路上,总是林冲掏钱款待,敬重有加,但二人牢记陆虞侯的指派,并且变本加厉地加以落实。这个“主见”从何而来呢,是从自身的“得”出发的。保护自身是生命的本能,这个本能他们一出生就具备了,可在后来的人生成长过程中,他们再未得以增长对人对世界的认识。高太尉一出现,他们就要考虑自身了,“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如果林冲不死,他们就完蛋了,后来“害不得林冲,回来被高太尉寻事,刺配北京”,所以,杀林冲对他们来说,确是件非做不可的事情。如果没有高太尉的指派,在自身没有受到威胁时,以得利为目的,收下张教头银两,他们会善待林冲,不是他们有善心,是银两的作用。后来谋害卢俊义,李固并不会给他们身家性命带来威胁啊,这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证明吧。 底层的公人是最现实的,能够掂量出显规则与潜规则之间的差别,并能很好地加以平衡,从中享受着微小的却是最具体的收益。刺配林冲是开封府,他们也是开封府的公人,但是,他们就能丢开“开封府只叫解活的去”,因为他们明白,中央高太尉的潜规则大于地方政府的显规则。如果顺利地将林冲卢俊义结果了,董超薛霸在衙门里能不比以前更好混吗,他们本就是能混之人,刺配北京后,梁中书就见“他两个能干”,留在府中使用,若不是没有文化,混个朱仝那样的节级还是可以的。杀潘金莲时跟随武都头的土兵,自然知道杀人犯法偿命,却先是“前后把着门,都似监禁的一般”,后是绑了王婆,再“取一床被来,将妇人(潘金莲)头包了”,其行径,完全可以定为杀人从犯。押雷横在勾栏前示众的一班禁子,不顾平时都是一个衙门里的熟人,在乎的是什么,是知县的脸面,是自己的利益。他们都知道,公平地论,县都头打人,不从维护治安的面子上说,也只能算是民间纠纷,赔礼道歉,付医疗费就够了,但是,他们明白,县衙的显规则大不过知县的潜规则。 明哲保身是他们的道德。从押送宋江的两个公人来看,他们本身骨子里的恶,如果没有外界的施压利诱,一般不会彰显出来,会忠实地完成自己的任务。在看到因杀阎婆惜而刺配的宋江,有与梁山贼寇勾结、与生辰纲有牵连的更加违法事实后,并没有以国家大义为重,到江州向蔡九知府报告,这是他们与黄文炳相比的短视之处,是小民的局限性使然。 这些公人的作为,让我们看出当时的社会法制状况,那是一个没有是非、不讲善恶的社会,也就是用今天的话来说,“没有大是大非”的年代。在这样的社会里,多数人没有羞耻,公义沦丧,一切以孔方兄为尺度。上层阶级为所欲为,以纲之名,搜刮民间财富,被盗或丢失了,押送的人还被判犯法,男盗女娼,高俅能为衙内的三番五次置林冲于死地;没有大是哪来小是,下层百姓生灵涂炭,无处申冤,武大郎被害死,西门庆贿赂银两,立即武松就告状无门,周通强抢民女,刘太公无处可告(很显然上访是不灵,蔡九和高俅们哪里会管这些事,他们只对危害赵家和自家的人和事有兴趣),“只得与他”。法制对强权和强盗来说,是形同虚设,不过是整治弱小百姓的工具。 同样是被公人押送,林冲逆来顺受,因为他还抱着服刑后与妻子相聚的愿望,换作武松就不同了,因为对统治者不再报有任何指望与幻想时,对统治者的畏惧,也就没有了。武松在飞云浦大喝一声“下去”,那一声是多么沉着,不留余地,听着是多么痛快,读者心中的怨气出了。(字数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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