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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生活拾贝

2021-12-28叙事散文笑一笑
生活拾贝(随笔)总想在生活中捡拾些闪光的东西。因为只有人,才谈得上有“生活”,有了“生活”,才有了万花筒般精彩斑斓的潜思了悟。活 着活着,是为了金榜题名、洞房花烛、五子登科、家财万贯?抑或是无忧无虑、恬淡舒适、宁静别致、知足常乐?是为了生命……
生活拾贝(随笔)   

总想在生活中捡拾些闪光的东西。因为只有人,才谈得上有“生活”,有了

“生活”,才有了万花筒般精彩斑斓的潜思了悟。

              活 着

  活着,是为了金榜题名、洞房花烛、五子登科、家财万贯?抑或是无忧无虑、恬淡舒适、宁静别致、知足常乐?是为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激情澎湃、浪漫满屋?抑或是钩心斗角、妒忌丛生、情仇难辩、永不满足?总之,人生百态,不一而足。

  年轻时,曾问过一位当时在我看来很有才华,但却玩世不恭自称看破红尘的朋友:“人活着究竟为了什么?”他不假思索地哈哈大笑对我说:“这还不简单嘛?人活着,不就为了‘两巴’吗?上为嘴巴,下为鸡巴呀!”那时听来还懵懵懂懂似信非信。现在回想起来,这句话不无低级趣味的感觉,但似乎又很有点对现实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仔细想想,似乎也有他的道理,表现了他的自私和颓废罢了,——这样的人生追求,终究还是毁了我那位朋友。
十年后,我还曾去市监狱探望过他。

  我想,人活着,不能仅仅就为了“活着”。活着,为了感恩——感父母养育之恩、老师教导之恩、亲人关怀之恩、朋友帮助之恩、领导知遇之恩。活着,为了责任——养儿育女,赡养老人,为了奋斗,为了希望——哪怕是你不愿意出现的——但又无法回避而必须正视的“未来”。活着,需要适可而止、顺其自然。平凡而不颓废,努力而不强求。活着,不能仅仅为了自己。活着,总得有理想,有目标,有追求!总得去做事,去做些对人类对社会有益的事。活着,就要有“不白活一回”的信心和精神。这样,人生才充实和有意义。



             可怜与可恨


  曾听说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一对开车赶路的夫妻,见一衣衫褴褛可怜巴巴的小乞丐,丈夫动了恻隐之心,不仅给了他吃的,还请他上车,带回家里并好生看待。妻子一旁悄悄提醒丈夫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丈夫不理不睬,依然固我,坚持己见。深爱丈夫的妻子也不好再说什么。第二天一觉醒来,妻子发现自己的名贵钻戒、耳环、手链不翼而飞,回头,却发现小乞丐早已不知去向……  是啊!生活中,识人是一门学问,物有优劣之分,人有好坏之别,就看我们怎样用“火眼金睛”去识别了。


               前进与后退

  一次乘公交车,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大货车相遇。相遇处的左边停了两辆“面的”,刚好占去了公路的一半,司机已不知去向。按交通规则,因障碍物正处大货车的行车道,应该大货车停下来,让我们的车先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大货车的车速太快,来不及停下?还是想抢道先过?一下就冲入这单边道上来了,正巧与我们在这单边道的中间相遇。一时间,两个司机各有各的理,互不相让,谁也不愿意退回去让对方先过,一下子僵持起来。时间一长,恰好又正是中午上下班高峰,两辆车的后面不一会儿而就跟上了一长串“尾巴” 。这下麻烦了,大家都进也进不了,退又退不得。直到一个多小时后交警赶来,才得以疏通。   生活中,有时退一步,给他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免百日之忧。

               福与祸

  下面几个小故事,都是我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有的也许是巧合吧!但绝不是迷信。

  十多年前,我有一个朋友,买福利彩票得了个头奖,奖品是一台价值两千元的海尔冰箱。我那个朋友高兴得手舞足跳,跟我谈起时,就像突然从天上掉了块大金子在他跟前一样,欢喜劲儿就别提了!过了一个多月,在街上我再次遇见这位朋友,见他愁眉苦脸无可奈何的样子,我就好奇地问,老弟?什么事让你这么不高兴了啊?他“嗯”地长叹一声道:我老爸刚出院,花了我整整两千元啊!(当时还没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我不得不感慨:福兮?祸之所倚!

  还有一个故事,说的是我一位表哥,是一家小型国企的经理。因所在单位资金困难,他以个人名义给单位向信用社贷了十万元款。到期后,单位未能及时偿还,信用社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他为第二偿还责任人。法院执行时,因为执行局长和我表哥有过节,不先执行单位财产,而要先执行我表哥的家庭财产。这事闹到了市里。市委书记在了解了事件的全过程后,制止了法院的错误行为,并充分肯定了我表哥的舍己为公、勇于担当的高尚品德,并在市里的一次常委会上作为正面教育的例子举了出来。不久,我表哥被破格提拔为某局的一位副局长。
  是啊,生活中,有时“祸兮?”也许是“福之所倚”吧!

  我还有一个朋友,我认识他时,是某个重要职能局的副局长。一天,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准备正式任命他为一把手,来电话,通知他去谈话。一个副职,有的人熬一辈子也转不了正,我这位已年近半百的老哥居然赶上了,想想,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他一路欢喜,风一样赶到人大办公楼前,谈话的地方在二楼,我这位老哥心里兴奋,巴不得一下子就快点飞到找他谈话的领导面前,上楼梯时,三四个台阶一步跨。万没想到,一着急,快要到二楼的最后一步台阶时,脚没踩牢,滑了下来去,摔断了左腿……

  还有一位朋友,原先是市委某办的一个副主任,年龄偏大,提拔无望,领导为安慰他,任命他到一个很重要的局当了局长。我这位朋友很是高兴。一天,在街头遇见,他立即问我要去哪儿?我说去办公室,他说,我送你。并热情地要我上了一辆新奥迪车。我问,谁的车啊?他说,我刚买的。我问,单位的?他说,是的。我说,你够潇洒的啊,你们单位不是有几台车吗?还买新车?他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我买台新车算啥?我当时“嘿嘿”一笑了之,也没放到心上。两年后,看到市纪委文件,我的那位朋友因为费用开支巨额超标而严重违纪被查处,同时,被免去了局长职务。

  人生,往往福祸相依。生活中我们都不能忘乎所以。学会得之不喜,失之不忧,自然就能平安无事。否则,激动狂妄,当然就有祸从天降了!

             美与丑

  曾遇见一位年轻的但长得很丑的银行信贷股女股长。企业领导或财会人员不论男女,去她办公室,她总是先倒茶,然后微笑地很耐心地问有什么事情。按信贷政策能帮忙的,他都热情办理。不能做的,她从不“关门”,总是耐心地解释清楚,让你心服口服。同事、朋友谁家有红白喜事,现场都能看见她忙碌的身影,她自己也从来不以为自己长得丑而自卑。年纪不大,可大家对她都很尊重。不论年龄比她大、小,大家都尊称她为“杨大姐”。不久,她就被市分行提拔为信贷科副科长。前去上任那天,几乎百分之八十和她有工作往来的企业领导或财会人员都来为她送行……

  看来,丑陋的外表不见得就没有丰富的内涵。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不久前的一天傍晚,在河边风光带的林荫道上与妻子一起散步,遇见一位穿着入时,长相有点像电影明星殷桃的年轻女子,边走路边拿着根香蕉咬着,像个花蝴蝶,香风四溢,从我们身边飘然而过。当我们往前没走多远,就听见后面“啪嗒”一声传来,我们夫妻同时回过身去,只见一位老人正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脚下还沾着块没踩碎的香蕉皮。我们赶紧走过去把老人扶到了旁边的石凳上坐下,幸好,老人没大碍,只膝盖擦破了点皮。抬头再看看不远处的那个时髦女郎,不知其是否听到还是故意装的,头也不回,一直向前走着……

  生活中,眼见不一定是实。有美丽的外表,不一定就有美好的心灵。

                  情与仇

  一个朋友跟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有一个朋友,1990年代,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老总,一个女下属看上了他,和他一起单独出过游,聊过天,谈过人生,谈过理想,可以称得上恋人关系了,仅仅只是没有肌肤接触而已。可这位老总已经有了个女朋友,因女方母亲不同意,当时正处于若即若离关系,这位老总想,如果女方母亲坚决不同意的话,为了不为难女朋友,也想分手算了。女方和这位老总又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双方来往只能是鸿雁传书——信件往来。女方深爱着这位老总,利用一切关系在劝说母亲,可这位老总并不知道这些。所以才有了接受女下属“好意”的行动。这位老总也和这个女下属说明过,自己有个女朋友。可这位女下属当时听了一言不发,装作没听见,对老总的关心还是一如既往。

  正在女下属和这位老总关系亲密,想继续发展下去的时候,老总的原女朋友来信了,说,她母亲终于同意了。这位老总接到信后,冥思苦想、左右权衡、辗转反侧、一夜没睡,最后终于下定决心,斩短和女下属的亲密关系,与原来的女朋友重归于好。

  这样,出于传统道德考虑,这位老总渐渐疏远了那位女下属。为了避免误会,老总还调整了女下属的工作岗位。可这位女下属不干了,处处和老总过不去起来。有时故意违反工作纪律,看老总怎么处理;有时专门找个社会上的烂仔双双同进同出,还专门让这位老总看见;有时把单位财物拿回家里看老总把她怎么办;这些,老总都装着没看见。有一次,这位女下属故意不请假擅自离岗,好几天未归,影响很坏。没办法,老总通知财会扣了她几天工资。这下惹怒了这位女下属,她向市领导写匿名信,杜撰了一些事实,说这位老总如何如何有经济问题、作风问题等等。上级人事部门为这事专门派了两名政工干部来调查了一个星期,最后认定,都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纯属诬告。看这招没用,这位女下属又请了几个社会上的烂仔,在这位老总晚上散会回寝室途中,揍了这位老总一顿,把他打得鼻青脸肿,第二天上班,老总只得说晚上不小心甩了一跤(十年后,这位老总才知道是他的那位女下属叫人干的)。一直到这位女下属重新找到男朋友结了婚,才放过了这位老总。

  想想,生活中,因爱生恨,因情结仇的还真不少啊!爱恨情仇是生活中少不了的特定“附加值”。也许这样,人生,才跌宕起伏,生命,才五彩斑斓。
                         2011年5月28日于沅水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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