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文学赶路人
2021-12-30叙事散文lcn1001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5:32 编辑
做个文学赶路人
李灿南记得黄永玉先生说过,画画是他最大的乐趣和幸福。而我,做个文学赶路人,是我最大的乐趣和幸福。说不清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且在多年的业余……
做个文学赶路人
李灿南记得黄永玉先生说过,画画是他最大的乐趣和幸福。而我,做个文学赶路人,是我最大的乐趣和幸福。说不清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且在多年的业余……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5:32 编辑 <br /><br />做个文学赶路人
李灿南
记得黄永玉先生说过,画画是他最大的乐趣和幸福。而我,做个文学赶路人,是我最大的乐趣和幸福。
说不清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且在多年的业余写作中,虽然对文学没有产生过好奇,希望,绝望,再到希望的过程。但也不能说是历经沧桑才出头或苦尽甘来的幸福。然而,那种美妙感觉真是刻骨铭心。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我与她为伍,做追赶文学的赶路人,有人说我真憨。
但正是这股憨劲,让我树立起了“做个追赶文学的赶路人”的信念。这信念就像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从没露出一点变脸的颜色。对于我来讲,虽然是个赶路人,平平淡淡,与世无争,心地坦荡地一步一步地赶路,活得不是那么潇洒,但很轻松,没有一点负担。
做个业余追赶文学的赶路人,用不着苦心经营名利,把自己捆绑在战车上,不顾人格地或弯下腰设法取得别人的信任而绞尽脑汁地去寻找成功的机会。要知道,社会是由芸芸众生组成,有成就感的人并不多,正如群星闪耀的夜空,大部分背景还都是黑暗。做个追赶文学的赶路人就不一样,虽没有成就感,但也没有自卑心,也不必时时刻刻提防对自己不利的人和事,更不必去听信那些伤脑筋的话,碰上烦恼的事。说实话,我这个人并不是俗人,同样喜欢名利,但以我的性格和赶路人的特点,更不至于清高到视名利如粪土,退一步说也许该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只是相对而言。
当然,赶路人毕竟没有充裕的时间和机遇,而且只能利用业余空隙去赶。因此,在多年的业余赶路写作中,也许是胆子小的关系,从起步至今我不敢写“参天大树”般的大部头杰作,只敢写些被人不关注的“小花、小草”。但一年还写不了几朵小花、几根小草,最长的一根“小草”也只有发表在广州一家期刊上1万5千个字的那篇,是我赶路中的至今之最。若这些小花、小草打动了那位编辑,在他们那块地上生存,还能换回几分碎银,即便别人不喜欢,栽种在自己天地里也是别有一番情趣。而那被认可的小花、小草,兴许还可以从某家刊物编辑手上换点零钱回来,买件衣服或几条香烟之类的东西,便是老天有赐于我了。即使不被认可,至少心里踏实,还可以有阿Q般的成就感。
记得那年在大山上的火塘边,读到艾青《黎明的通知》一诗时,被诗人的激情和爱国情感燃烧起来,让我对缪斯有一种少年朦胧而炽热的爱,当即在父亲香烟纸上写下了一首很年轻分行的“夜的大山”的诗,至今还记得其中的几句是:“大山的夜,一片乌黑,却她给我热血/
给我激情/同样给我光明和幸福/ 借助大山夜的眼/ 开始亮亮的人生”。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首处女作,也是我不知不觉成了赶路人迈出了赶路第一步的“宣言”。
从此,脚步就没有停下来。赶路途中我更为看重的是快乐的心境和幸福的感受。如果说当初提笔写文,是受人影响而抒发一下自己的感觉。那后来,当然也从赶路中找到快乐与幸福,这是意料之外的收获。
做个文学赶路人,赶路途中心有灵感就写一点东西,不在乎大刊小报的刊登位置,当然有时也把眼光盯住很有权威的报刊。因为常给报纸杂志栽花种草,投些别人看不起的小文章,也就是小打小闹,不过以小养大,稿酬的来势和数目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影响我对生活呼吸的快感和做赶路人的快乐。老实说这几年虽然出版了《情,在爱中》等三本诗集和一本《山高水长》散文集,还涉及一些经济、政论、历史、民族、新闻通讯类文章,几乎什么都写,却又什么也没写好,也就不清楚自己写了多少东西,发表了多少?挣了多少钱?有时一朵小花带来的效益还不够我耕耘它时支付的灯油钱,有时又让我可以支付一个月的香烟钱外还可以买件中等价格的衣裳。并不是我太看重效益,不过寄稿子还得贴邮票,购纸买笔要用钱,无钱怎办?然而,关键是我喜欢写作,就像有人喜欢打牌,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集邮,有人搜集糖果纸一样,能找到有感觉的那种业余爱好作为精神寄托就行,也不想到做个自由撰稿人,更不敢想当专业作家。不过做了追赶文学的赶路人,这也许是最大的不幸,却也是最大的好处。
好处就是自己自由支配自己的业余时间,放开自己的脚步,因为没有人能安排你的业余时间,限制你的步伐。如果是以文为生,只要一段时间没写出东西,那么准会受人质疑,一些说三道四的俗话,如:他犯错误了,不在人世了等等不堪入耳的话。而我随心所欲,想赶路就赶,不想赶就停住双脚。有时就跑到山那面人家火塘边,边喝酒、边听一首古老的歌,或步入乡间农家小院,在果树下听一段那时的故事;有时与拾荒人侃上几句;有时邀约朋友,到远离喧嚣的地方天南地北侃一通,有时又向院内正在呀呀学语的幼稚小儿学几句话童话,年扎实地体验一番各种各样的生活丰富自己;有时静静地在灯下,边品茗边翻两三页有营养的书补充身体。然后,一旦闲暇下来,就把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在脑海扎实清理一番,灯下尽情放纵地提笔向纸上耕种,让灵感的小溪不断浇灌小花、小草。然而做个赶路人要耐得住寂寞,因为在别人唱歌、跳舞,玩耍、侃大山,喝酒中,你还得在苦苦耕种那块格子地,还不知收成如何。
不过我想,如果有那么一天江郎才尽,就把三寸狼毫往垃圾桶里一扔或干脆来个焚笔断砚,不会有人对我说三道四,当然,嘴不闲的人会说:他写的哪些算什么,不写了吧?如果我要写就写大的、长的。对他,我能管得着吗?做个文学赶路人,自然无法有更多的收益,更不会流光溢彩,名扬天下,因为是个赶路人。然而一辈子赶路总归比不赶好,对于我这是一种幸福的活法。
(2226字)
李灿南
记得黄永玉先生说过,画画是他最大的乐趣和幸福。而我,做个文学赶路人,是我最大的乐趣和幸福。
说不清是什么时候爱上文学,且在多年的业余写作中,虽然对文学没有产生过好奇,希望,绝望,再到希望的过程。但也不能说是历经沧桑才出头或苦尽甘来的幸福。然而,那种美妙感觉真是刻骨铭心。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我与她为伍,做追赶文学的赶路人,有人说我真憨。
但正是这股憨劲,让我树立起了“做个追赶文学的赶路人”的信念。这信念就像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从没露出一点变脸的颜色。对于我来讲,虽然是个赶路人,平平淡淡,与世无争,心地坦荡地一步一步地赶路,活得不是那么潇洒,但很轻松,没有一点负担。
做个业余追赶文学的赶路人,用不着苦心经营名利,把自己捆绑在战车上,不顾人格地或弯下腰设法取得别人的信任而绞尽脑汁地去寻找成功的机会。要知道,社会是由芸芸众生组成,有成就感的人并不多,正如群星闪耀的夜空,大部分背景还都是黑暗。做个追赶文学的赶路人就不一样,虽没有成就感,但也没有自卑心,也不必时时刻刻提防对自己不利的人和事,更不必去听信那些伤脑筋的话,碰上烦恼的事。说实话,我这个人并不是俗人,同样喜欢名利,但以我的性格和赶路人的特点,更不至于清高到视名利如粪土,退一步说也许该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只是相对而言。
当然,赶路人毕竟没有充裕的时间和机遇,而且只能利用业余空隙去赶。因此,在多年的业余赶路写作中,也许是胆子小的关系,从起步至今我不敢写“参天大树”般的大部头杰作,只敢写些被人不关注的“小花、小草”。但一年还写不了几朵小花、几根小草,最长的一根“小草”也只有发表在广州一家期刊上1万5千个字的那篇,是我赶路中的至今之最。若这些小花、小草打动了那位编辑,在他们那块地上生存,还能换回几分碎银,即便别人不喜欢,栽种在自己天地里也是别有一番情趣。而那被认可的小花、小草,兴许还可以从某家刊物编辑手上换点零钱回来,买件衣服或几条香烟之类的东西,便是老天有赐于我了。即使不被认可,至少心里踏实,还可以有阿Q般的成就感。
记得那年在大山上的火塘边,读到艾青《黎明的通知》一诗时,被诗人的激情和爱国情感燃烧起来,让我对缪斯有一种少年朦胧而炽热的爱,当即在父亲香烟纸上写下了一首很年轻分行的“夜的大山”的诗,至今还记得其中的几句是:“大山的夜,一片乌黑,却她给我热血/
给我激情/同样给我光明和幸福/ 借助大山夜的眼/ 开始亮亮的人生”。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首处女作,也是我不知不觉成了赶路人迈出了赶路第一步的“宣言”。
从此,脚步就没有停下来。赶路途中我更为看重的是快乐的心境和幸福的感受。如果说当初提笔写文,是受人影响而抒发一下自己的感觉。那后来,当然也从赶路中找到快乐与幸福,这是意料之外的收获。
做个文学赶路人,赶路途中心有灵感就写一点东西,不在乎大刊小报的刊登位置,当然有时也把眼光盯住很有权威的报刊。因为常给报纸杂志栽花种草,投些别人看不起的小文章,也就是小打小闹,不过以小养大,稿酬的来势和数目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影响我对生活呼吸的快感和做赶路人的快乐。老实说这几年虽然出版了《情,在爱中》等三本诗集和一本《山高水长》散文集,还涉及一些经济、政论、历史、民族、新闻通讯类文章,几乎什么都写,却又什么也没写好,也就不清楚自己写了多少东西,发表了多少?挣了多少钱?有时一朵小花带来的效益还不够我耕耘它时支付的灯油钱,有时又让我可以支付一个月的香烟钱外还可以买件中等价格的衣裳。并不是我太看重效益,不过寄稿子还得贴邮票,购纸买笔要用钱,无钱怎办?然而,关键是我喜欢写作,就像有人喜欢打牌,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集邮,有人搜集糖果纸一样,能找到有感觉的那种业余爱好作为精神寄托就行,也不想到做个自由撰稿人,更不敢想当专业作家。不过做了追赶文学的赶路人,这也许是最大的不幸,却也是最大的好处。
好处就是自己自由支配自己的业余时间,放开自己的脚步,因为没有人能安排你的业余时间,限制你的步伐。如果是以文为生,只要一段时间没写出东西,那么准会受人质疑,一些说三道四的俗话,如:他犯错误了,不在人世了等等不堪入耳的话。而我随心所欲,想赶路就赶,不想赶就停住双脚。有时就跑到山那面人家火塘边,边喝酒、边听一首古老的歌,或步入乡间农家小院,在果树下听一段那时的故事;有时与拾荒人侃上几句;有时邀约朋友,到远离喧嚣的地方天南地北侃一通,有时又向院内正在呀呀学语的幼稚小儿学几句话童话,年扎实地体验一番各种各样的生活丰富自己;有时静静地在灯下,边品茗边翻两三页有营养的书补充身体。然后,一旦闲暇下来,就把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在脑海扎实清理一番,灯下尽情放纵地提笔向纸上耕种,让灵感的小溪不断浇灌小花、小草。然而做个赶路人要耐得住寂寞,因为在别人唱歌、跳舞,玩耍、侃大山,喝酒中,你还得在苦苦耕种那块格子地,还不知收成如何。
不过我想,如果有那么一天江郎才尽,就把三寸狼毫往垃圾桶里一扔或干脆来个焚笔断砚,不会有人对我说三道四,当然,嘴不闲的人会说:他写的哪些算什么,不写了吧?如果我要写就写大的、长的。对他,我能管得着吗?做个文学赶路人,自然无法有更多的收益,更不会流光溢彩,名扬天下,因为是个赶路人。然而一辈子赶路总归比不赶好,对于我这是一种幸福的活法。
(22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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