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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

绿色的奥斯丁

2021-12-30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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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有一部影响巨大的“袖珍文学史”,F.R.利维斯的《伟大的传统》。它之所以“袖珍”,是眼界实在太高。英国小说家书内只收了五位,哈代、勃朗特姐妹都被拒之门外,狄更斯只有一部《艰难时世》艰难地附于书末。奥斯丁就是作为这个“伟大传统”的源流被提出和推崇的。
      国内对奥斯丁并不陌生,六部长篇小说早已出齐,各类评论林林总总,五花八门。虽然够不上称作“显学”,但也不算冷门。《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在经典书目中稳稳地占据一席。只是把奥斯丁其人其作当作百家中有特色的一家则可,与“伟大”挂钩且许以“开山老祖”的地位,恐怕许多专家学者会纷纷摇头。这和我们把“大”与“伟大”划了等号有关。
      长期以来,对“大部头”的偏爱,对三部曲、五部曲的热衷,对包罗万象、宏大叙事的迷恋挥之不去。鲁迅因特殊的年代、特殊的身份、特殊的立场成为唯一幸运的例外。奥斯丁的小说既不太长,取材也不太宽,没有弄成“时代的纪念碑”的野心和企图,顺心而行,顾盼自如,竟有“伟大”这样的顶级词汇加身,真值得作者们弹冠相庆:希望还是有的,浩瀚汪洋的气势不是唯一出路。
      奥斯丁的小说不仅字数吓不到人,内容也相对固定——换一种说法就是狭窄,视角更单纯得惊人:据说在她笔下,从来没有两个男人单独对话的场面,因为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她碰不到。由此能看出她是依赖生活积累的作家,全部想象只有建立在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人物、熟悉的氛围上,才能施展才华,精心设计,巧妙虚构。像一棵树似的,如果移动,她就会水土不服。从这一点看来,她和张爱玲很接近。
      张爱玲也像奥斯丁写英国乡镇似的孜孜于描绘沪港两地的风情画。奥斯丁写乡绅、妇人、小姐、女仆,张爱玲写没落世家、小市民、在中国做事的洋人。在经历过的事情中截取材料,在耳熟能详的礼仪与风俗中上演一出出好戏,最是她们的爱好。去国数十年,张爱玲写出的《小团圆》、《怨女》,修改的《半生缘》,另几个短篇,仍是上海故事。即便如此,《传奇》时期旺盛充沛的元气还在日渐枯竭。假设奥斯丁也乔居异国,离开了激发她创作冲动的故乡,她能不能坚持写下去、能不能保持住高水准,也就值得存疑。
      奥斯丁与张爱玲一样擅长讽刺,而讽刺与机智、精炼、幽默相伴相生。她们在题材的选择上又都非常“小气”,一点一滴的记忆在她们都是宝贵的资源,半点不舍得浪费的。她们对笔下的人物,混和了理解与挖苦,怜悯与鄙夷,态度十分复杂。而这些人物大致属于她们各自国家的中产阶级,算不得大富大贵,基本上衣食无忧。形形色色的主角配角们既要感情又要钱,但既不愿为感情铤而走险(曹七巧、许小寒另当别论),也不愿为了钱露骨地放下身段,所以小小的试探、微微的摩擦、遮遮掩掩的表达就特别多。在奥斯丁、张爱玲的文风上,能读到相似的味道:亲切而又矜持,机敏但不浮夸,教养良好的淑女的笔致。联系到张爱玲受过英式教育,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但在张爱玲的散文里,提到过毛姆,提到过赫肴黎,就没提过奥斯丁。以她的修养,奥斯丁就算没有细读,总会浮光掠影的翻一翻吧。也许在她眼中,奥斯丁文章内在的气质和她似同实异?
      奥斯丁的基调温暖乐观,讽归讽,刺归刺,坚贞的经得起考验的爱情还是确实存在的。张爱玲苍凉悲观得多,以至于说出“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话来。奥斯丁的叙述轻灵尖新,跳荡明丽,但不像张爱玲那么好用隐喻和意象,凌厉,华靡,清寒,锐利。奥斯丁于写实中含有浪漫因素,只要想想那些太太、女儿、绅士们进进出出在田园牧歌的庄园,日常用下午茶、舞会、骑马、散步打发时光就可想见其余了。张爱玲作品也很容易被误读成小资和浪漫,这跟她喜欢化用诗词意境有关,跟她喜欢制造艳异的空气再突然跌落的反高潮有关。《倾城之恋》的前一半几乎是标准的言情,但掩卷沉思,怕要彻骨生寒。她为文为人的清坚绝决,和所谓浪漫从根子上就南辕北辙。《传奇》里某些主角饶有情趣,大约予人以小资情调的印象。其实通观全篇,是清醒的冷酷,小资却既不清醒也不冷酷。有个最现成的例子:张氏小说女主角多数都精明厉害,奥斯丁小说里精明的是女主角的妈妈或阿姨,执着、善良、专情、刀子嘴豆腐心这类特质,在她好几部作品的女主角身上都得到程度不同的体现。更何况,张爱玲是出了名的“有情人不成眷属”,奥斯丁则多半大团圆收场。是张爱玲浪漫还是奥斯丁理想化,应可一目了然的。
      有趣的是,奥斯丁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据显要位置,恰恰在于她一扫风行一时的假浪漫,在于她把英国小说从滥情感伤里拯救出来。她以家常、琐碎的俗世、俗事为背景,以机趣为主体风格,以呼吸可闻的身边的“真的人”为主人公。这个意义,相当于《金瓶梅》在中国的出现,打破了神魔志怪、历史传奇的垄断。奥斯丁明明有轻淡的浪漫成分,有理想化的一面,最终却以相反的理由被重塑金身,位列仙班,不是很矛盾么?
      其实并不。她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有过度期作家特有的不彻底。在当时,她是开一代风气的先行者,手法又这样高超精妙,凡人琐事处理得妙笔生花,涉笔成趣,令人忘倦。在之后,她开辟的这条路上,许多继起者比她走得更远,更宽,更大胆,与“浪漫主义”完全决裂(成就倒不一定比她更高)。因此今天看来,奥斯丁的“革新面”并不突出,杂糅感却分外醒目。
      在她的作品中,名气最大的是《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后者写得更早,不过屈居第二;前者光芒四射,后来居上。二作一浓一淡,前者像川菜,口味浓郁,喜感突出,对于想招有钱女婿的丈母娘刻划得入骨三分,痛快淋漓,简直要抢了男女主角的戏;后者像江浙一带的小菜,清淡内敛,对人生苦涩、压抑、不得已的一面有更为细腻的发挥。除此以外,《爱玛》和《曼斯菲尔德庄园》也非常出色。利维斯就曾以《爱玛》为例说过:“细察一下《爱玛》的完善形式便可以发现,道德关怀正是这个小说家独特生活意趣的特点,而我们也只有从道德关怀的角度才能够领会之……人人都有一个吐纳经验的肺活量,一种面对生活的虔诚虚怀,以及一种明显的道德热诚。”在利维斯那里,菲尔丁等英国“大传统”的作家与以奥斯丁为奠基人的“伟大传统”的作家,差别就是如《爱玛》中所显示的,在人性关怀的深度上,以及在形式构成的完善程度上。
      爱玛这位女主人公成天给人做媒,终于自己也修成正果,红娘变成崔莺莺。被她乱点鸳鸯(不如说是棒打鸳鸯)的“被保护人”哈丽特也终于亡羊补牢,觅得良缘,没有给她本人和爱玛这个失败的媒人造成终身遗憾——在张爱玲那里,这遗憾是注定的,而且内因大于外因;在丁玲那里,会振作起来投奔革命;在三毛那里,要收拾行囊,浪迹天涯;在琼瑶那里,是泪湿衣襟,哀婉难决;在安妮宝贝那里,这根本就不是遗憾,而是展开一系列纠结情事的绝好机会。
      《曼斯菲尔德庄园》照例是个爱情故事,不同的是奥斯丁放弃了男主角对女主角一见钟情的模式,写了表妹对表兄的单相思。她还有一重身份是尴尬的寄住者。最后峰回路转,获得了美满的结局。这部小说写到了骗局,虽不是惊心动魄,你死我活,却也让读惯了她文章的作者意外和惊诧。相形之下,《劝导》和《诺桑觉修道院》显得单薄,有难忘的氛围,没有难忘的人物,透出创作力的衰退。
      奥斯丁的六部小说全部改编成了电影,《傲慢与偏见》还拍成了六集电视剧(如果是韩国拍,大概要六十集)。好几部作品都拍了多个版本。我看过《爱玛》和《曼斯菲尔德庄园》,影片风景很美,情节迟慢。原著的情节推进得也不快,但有一手流利之极、明快利落的文字作支撑,有大量精巧的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细节作补偿。艺术形式一转换,这些文本上的优势不见了,考验的是导演的功力。《劝导》、《诺桑觉修道院》倒适合拍故事片,一遍看下来不觉时间之过,但过了时间也不想再看一遍。反而李安拍的《理智与情感》画面优美雅致,主题诠释精准,演员选择、剧本的工稳细致都叫人刮目相看。饰演二女儿玛丽安的是《泰坦尼克号》的女主角凯特.温斯莱特,未来的日子她将以《朗读者》摘取奥斯卡影后桂冠。李安这位游刃于东西方文化间的奇才,把儒与绅士的概念做了不着痕迹的嫁接,在真情、义务、责任感、世态炎凉等中西观众都能感同身受的共同点上做足工夫,着实感人至深。此片得到柏林金熊奖,是实至名归。再一部传记本《成为简.奥斯丁》讲的是奥斯丁本人,前半部中规中矩,后半部渐渐出味,颇堪咀嚼,有一丝不绝如缕的惆怅。
      叫人惆怅的还有奥斯丁的重要性在国内评估得远远不够。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在中国和英国的“视差”中,奥斯丁肯定不是“最受伤”的。《伟大的传统》里辟专章讨论,在整个西方世界享有盛誉的亨利.詹姆斯、乔治.艾略特一直被我们固执地忽视。翻译得既少,又未曾出过一套像样的有典藏价值的文集,评论家们在推荐上更是毫不热心。相比狄更斯、雨果、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等人,只能叹一声“同人不同命”。 亨利.詹姆斯的中篇《螺丝在拧紧》、《黛西.迷勒》,长篇《鸽翼》、《专使》、《金碗》均是旷世名著。《贵妇的画像》所显示的精湛技艺、微妙分寸、深刻剖析唯有“一览众山小”能够形容。乔治.艾略特的七部长篇和一部中篇集也是当世杰作,《米德尔马契》尤为翘楚。但她得到的待遇是有些人把她和写《荒原》的诗人艾略特当成了一个人——那一位是男性。康拉德似乎也处于被遗忘的边缘。劳伦斯的境遇略好些,但由于没有“鸿篇巨制”,也可能关注的对象不是下层人民,不够积极向上,不合主流胃口,也没有得到他应有的位置。
      与书中其他四位作家相比,奥斯丁应当感到庆幸,毕竟我们可以安慰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不知谁来安慰天天吃食堂、文学营养严重失衡、面有菜色的芸芸读者们。
      我手头的奥斯丁文集是绿框套白芯,那绿意不是老老实实局限在框架之内,而是盈盈濡染,薄薄铺陈,往外延伸的样子,像清晨林间的绿雾。一册在手,仿佛能听见百鸟啁啾,又似乎能预期阳光将至,能看见礼帽和缎带在交谈。我在小说《浩然之死》里曾把作家比颜色:“鲁迅是沉肃的黑色,沈从文触目皆绿;金庸是兴兴轰轰的橙红,老舍是蓝布夹袄那种朴素的蓝;周作人是雨过天青的淡青色,郁达夫则呈浅灰;孙犁的作品像极美的月色那样是透明的银色,赵树理是地道的土黄。又比如巴金和汪曾琪都是白色,但巴金是凄冷的苍白,而汪曾琪是钙乳那样的乳白,相对说来比较滋润一些。张爱玲则红中透蓝,金碧交辉,流光溢彩,五色缤纷。”
      以此类推,奥斯丁的小说也是绿色。但沈从文的绿显得泼、野、奇、犷。奥斯丁是树叶的新绿,草坪的嫩绿,湖水的青绿,是台布的鲜绿,糕点的豆绿,戒指的翠绿,是古老曲折的褐绿的楼梯,是飘拂优雅的苹果绿的窗帘,是行走于礼仪与挣脱、坚忍与大胆、悲泣与欢笑之间的孔雀绿的裙裾。黯淡的是灰绿的庸俗市侩,飞扬的是水晶绿的活泼真纯,还有那些墨绿的晦暗的算计,葱绿的耀眼的追求。在这层见叠出的绿意中,一位杰出的女性早已因文字而灿烂、风华、不朽。
      斯人已逝,生机勃勃;历经尘埃,绿意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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