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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朋友闲散二三事

2022-01-01抒情散文清茗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1:48 编辑

朋友闲散二三事  朋友,这个词对很多人都不陌生,或许每个人都有朋友,更或许有那么几个生死之交。这些年,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其中不乏有些朋友也都快要忘记了长……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1:48 编辑 <br /><br />朋友闲散二三事  朋友,这个词对很多人都不陌生,或许每个人都有朋友,更或许有那么几个生死之交。这些年,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其中不乏有些朋友也都快要忘记了长相。时至今天,就算是即将迎来不惑之年,心中始终有个疑惑,为什么从前的朋友会离自己越来越远,远到几乎都听不到信任一丝的消息,确切的来讲是自己对关于那些朋友的消息已经变得很是漠然,似乎有没有他们的消息也是无关紧要的。也许有人会说我薄情和凉意,但我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正直、善良,且有热情的人,虽然我外表并不那么近乎人情。
  英子是初中时的前桌,性格属于那种外向,模样且又一般的女生,她唯一让我很瞧不上的一点就是特别爱往老师的办公室跑,有事没事就去找老师,问老师要碗开水,帮老师倒点垃圾,又或者缠着老师讲几道题。说实话,我讨厌这样的人,因为我是属于一个让老师求我的学生。第一我从来不主动问老师不会做的题,第二我见着老师就想躲,第三我不屑于给老师说好话。但就这样,很多老师对我虽然谈不上多喜欢,但却总会有那么一点欣赏在里头。因为我各科成绩都很好,尤其作文从来不打草稿,只写一遍就能成为班上的范文。我一直觉得跟英子不会成为朋友,但她有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总是一有机会就扯着我的胳膊套近乎,有点零食就往我嘴里塞。但我依旧不喜欢她,其它她也没什么不好,除去总爱往老师那儿跑以外,学习也够努力,人也热情,人缘也很好,好像除我以外,全班同学都挺愿意围在她身边转。对她而言,我或许是一块最难肯的骨头吧。但最终,我这块最难啃的骨头也被她给啃下来了,除去找老师以外,我们都在一块儿,甚至包括上厕所。她家和我们学校只有一墙之隔,而且家里也有钱,每逢课间操的时候,她会偷跑回家拿吃的,一准儿会塞给我一大半。而我家里条件当时不是很好,除去在学习上能帮她之外,什么东西都给不了她。说实话,我不是一个贪吃的人,也不是一个爱沾小便宜的人,确切来讲我是一个尤其好强的人,从不喜欢要别人的东西,就算自己没吃过没见过的东西,我也不会眼馋,更不想据为己有,但我最终还是要了英子的东西。然而我却不想白白要人家的东西,我只能够尽我所能回报她,虽然我没什么特长,但我可以把自己学习的窍门毫无保留的告诉她,还给她写每学期两次的演讲稿。我虽然写演讲稿无数,但我知道自己不可能上台去演讲,说白了就是缺少勇气和胆量,但我可以把演讲稿写得很出彩,也可以都会英子怎么去演讲,一句话应该用怎样的情绪去表达,甚至应该在哪儿停顿,我都会一点一点的教给她。结果每次演讲比赛,她都拿全校第一,然后是全镇第一,再就是全县的头三名。
  再后来,我和英子的朋友关系依旧,她的学习成绩一天一天的进步,除去作文没法跟我比以外,其余的课程都不比我差,她一时在我们学习里成了风云人物,全校没有人不认识她,她成了所有老师夸赞的好学生,也成了全校学生学习和崇拜的榜样。我还是原来的我,没有改变什么。中考以后,我们都考上了中专,我念工业学校,她念师范,这期间,我们还通信联系,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就渐渐地书信少了,就算是写信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短短几句问候语之后,就再也下不去笔。她在师范学习里依旧优秀,一年不到就已经是学生会主席了。而我却依然是一个有个性的普通学生,用男同学的话来讲就是:我浑身上下带着一种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傲气,让人想接近却又不敢去尝试。我除去学习成绩好之外,再就是在校报上发表了无数的文章,在学校里也算是有“名气”,因为每天下午四点放学之后,校园广播里就会念我写的稿子,很多同学都是一边听着我的稿子一边吃饭,似乎已经慢慢地形成了一种习惯。但没人知道稿子的作者是谁,只知道叫“清茗”。
  中专毕业后,英子被分配到村里当小学老师,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乡村教师,但她志向远大,不愿意总在一个小村子里默默无闻。也许是机缘巧合,更或许是自己肯积极努力的付出,她毕业仅半年的时间就跟镇上一位领导干部的儿子谈起了恋爱,还不到一年就结婚,结婚仅4个月就生了一个儿子,她的工作也顺利地调到了镇中学,接着没几年功夫又调到了县重点中学教书。跟她的一帆风顺比起来,我的从业之路简直可以用坎坷来形容,一毕业就被分配到了一家工厂上班,没上一年工厂就倒闭了,再后来就自谋出路的在外面打工,我做工打字员、推销员、会计、保管、文案等等很多种工作,但一直都没有稳定下来。英子21岁结婚生子,我26岁才开始谈恋爱,经过5年恋爱长跑,31岁结婚,32岁生子。我儿子出生的时候,英子的儿子都念初中了,直到近些年,我的工作才稳定下来,不再频繁的变换工作,心境也慢慢地静下来。这些年,基本上没跟英子联系过,有时候也会想起青葱岁月时少女之间的种种往事,但终就还是没有联系。偶尔再有英子的消息,却是从别的同学嘴里得知,她现在过得很好,都买两套房子,而我一套房子还在辛苦地还着房贷。
  “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是小华对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小华是在英子成为我朋友之前最好的朋友,她学习成绩不太好,但为人却很仗义。我这人不喜欢交太多的朋友,总感觉身边有一个人就够了,身边有再多的人不能够敞开新扉,反而显得负累。如果不是上初二的时候分班,我就不会认识英子,也就不会有小华之外的第二个朋友。我是一个讨厌寂寞却又喜欢独处的人,不喜欢新鲜,也不喜欢刺激,无论任何东西。
  刚上初一的时候,学校在我们镇上,原来小学的同学本来就少,然后又被分到四个班里,所以我认识的人就只剩下2个男生。那时候,我基本跟男生是绝缘的,而男生都对我有一种天生的恐惧,也不会轻易来招惹我。小华既不是我同桌,也不是我邻桌,但她却是我唯一的朋友。写到这儿,我竟然记不起是怎么跟小华熟悉,又怎么变成朋友的,反而是这些年我们始终都没间断过联系。她这些年一直在农村务农,闲时跟老公出来打工,小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儿。其实我们一年也打不了几次电话,一打电话就有事儿,没事的时候几乎从不在电话上闲聊。小华一给我打电话张口第一句话就是:死孩子!干嘛呢?连个电话也没有,又死哪儿去了?我的回答则是:滚!嘴巴放干净点!干嘛?有屁快放!这是我们俩的开头语,然后电话内容才步入正题。
  小华一给我打电话80%的内容就是借钱,因为她每年秋后都要跟老公做粮食和棉花的生意,资金周围不过来,而我每次都倾尽所有,最惨的一次我把钱全给了她,自己连吃饭钱都没有了。没办法,只能跟同事借钱度过那个月。结婚之前,我毫无保留的借给她钱,结婚后,她再来借钱,我就会有所保留,不是较之前有所改变,毕竟我还要养儿子,总得给儿子留点零食钱。小华借钱只用秋冬两季,过年的时候肯定会把钱还给我,从不拖欠。
  和小华在一起有时候也会说到英子,一提到她,小华就一脸的鄙视与不屑。小华总对我说:说你傻吧,不太合适,但你缺心眼是千真万确的事儿!我立刻翻起白眼反驳她:凭什么说我傻?你看我浑身上下哪儿带傻样?哪个细胞不是精神饱满,哪一根神经不是精神抖擞?小华嗤之以鼻地回答说:在英子身上你就犯了一个大傻!人家拿你当跳板,借着你的劲儿噌地一下子蹿高了,抓了个高枝就荡起了秋千,而你呢还傻不拉叽给人家鼓掌。
  “再告诉你一件事儿,你知道英子是怎么考上中专的吗?她得了一个全省三好学生的名额,加了30分。你知道那三好学生的名额是靠什么吗?就是她在县里演讲比赛得了二等奖……”
  也许小华说的有些道理,但我心里始终认为我和英子最终成不了一生朋友的原因,是因为性格不合适,再加上为人处式的方式不同,所以导致我们永远也到不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那种境界。
  其实,英子和小华以前由于我的原因也算是不错的朋友,大家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但我始终认为朋友还是两个最知心,三个就不会真正的知心了。也或许是小华曾经也问英子借过钱,但英子没借给她,不但没借给她,还让小华白请吃了一顿饭,所以小华自那以后也跟她断了来往,说她太不讲情份。
  有时候在大街上能遇到英子,也就是互相打个招呼,问候一些孩子老公之类的俗话,最后一句:有空到我家去玩啊!然后就各奔东西。
  燕子是我参加工作以后第一个结交的朋友,那会儿大家都刚刚走出校门,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青涩的学生气儿。燕子天生性格活泼、开朗,说起话来豪气冲云天,做起事来干脆利索,从来都不拖泥带水。我说话干事也利索,但语言上不行,不愿意多说话,尤其是不愿意跟不熟悉的人废话。
  我跟燕子在一起,十足就是一个被照顾的小屁孩儿,她给我打饭,给我洗衣服,什么好吃的自己都舍不得吃也经给我留着。她生活上有一个怪癖,就是不能吃肉,一吃肉就会吐,但她每次去食堂打饭,非要让大师傅多给她打些瘦肉,然后回来再一点一点拣出来给我吃。起初,大家都不知道她有这个怪癖,但时间一长就都知道了。有人开玩笑地对我们俩说:你俩哪像姐妹啊,纯粹是一个妈带一个孩子!
  燕子去我家,头一次就让我母亲相中了,说实话我母亲是一个眼光很挑剔却又看人很准的人,她对燕子的评价是:孩子很精明,但人又很实在,是值得相交的朋友。
  燕子是属于自来熟的那种人,哪怕是第一次见面,她也能跟你熟得像是认识了八百年,但她却又从不虚伪,一点不会给人虚情假意的感觉。虽然是个自来熟,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和她成为朋友。
  燕子后来谈了一个男朋友,也是我们的一个同事,小伙子长得白白净净,又高又瘦,还带一副500度的近视眼镜,纯粹一副青涩的书呆子样儿。很多人都说他们不合适,我也觉得不他们不合适,但他们两个人又都是善良正直的好孩子,而且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到这份感情当中,身在热恋中的男女又有谁会用脑子仔细想一想到底在一起合不合适呢?
  我一直怀疑燕子天生是适合做母亲的,她把每一个她喜欢的人都照顾的很好,对男朋友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她给男朋友洗所有的衣服,包括脏内裤和臭袜子,还为了他学习织毛衣、手套。男朋友吃个苹果,她也会把皮削好了给递过去。我有时候就常劝她说:别对他太好了,他是你将来的老公,又不是你儿子!燕子则一脸的贱笑:嘿嘿!不用吃醋,我对你一样好,不会把你搁在一边不管的。
  再后来,我们工作的厂子倒闭,燕子的男朋友去了东北跟一个亲戚学厨师,而她却在县城的一家家电门市做起了销售员。或许是由于聚少离多,或许是因为两个人的确不适合走进婚姻,不到一年的时间,小伙子就提出跟燕子分手。为了补救这段感情,燕子请假去东北找他,结果是兴冲冲地去,满脸是泪的回来。
  分手之后,我陪着燕子度过那一段灰色的日子,她整天神情恍惚,动不动就掉泪。我什么都做不了,说不了安慰的话,其实说了也没用,只能是每天陪在她身边。两个星期之后,我对燕子说:他不是一个可以给你遮风挡雨的男人,他只是一个永远都长不在的小孩儿,他根本就做不了任何女人的丈夫!
  燕子擦干眼泪瞪大眼睛看着,看了足足有十分钟,然后一拍桌子:对!你说的对,我明白了,以后不会再为这个不值得的男人掉眼泪,我会永远忘了他!
  第二天,燕子生龙活虎地去上班,一个星期后,被提升为业务主管。两个月后,谈了新的男朋友,还把新男朋友带到我面前让我先过过眼。
  小伙子姓宋,长得又黑又瘦又矮,虽然其貌不扬,但精神头特足,尤其是一双眼睛,既透着一股精明,又在不自觉间流露出一股痞气。
  我对燕子说:他就像是一匹不好使唤的骡子,鞭子抽得紧了就听话,缰绳勒得松了就会撂蹶子,说不定还会踢着你。
  燕子马上陪着笑脸说:您老点评的真犀利,简直是一针风血!不过我自信我能使唤得了他,这回绝对不会吃亏。
  说实话,这小伙子对燕子的确是很好,不仅言听计从,而且对她是体贴入微。后来跟他渐渐熟识起来以后,小宋跟我说:我这一辈子我妈都管不了我,谁的话我也不愿意听,哪怕是我明明知道自己做错,别人的话就是听不进去。但燕子的话我听,哪怕是她说的是错的我也照她的话做。是燕子拯救了我的人生,是她让我活成了一个正常人。你是不知道,我以前的干得那些事儿,都够蹲八回监狱了。
  事实果真如此,一年后,燕子和小宋结婚,又一年生了个漂亮可爱的女儿。小宋是司机,勤勤肯肯、踏踏实实地开车;燕子已经升迁到部门经理,老板格外的器重她,工资是一涨再涨。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其乐融融。燕子依旧照顾我,隔三差五打电话让我注意吃饭、穿衣、喝水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如今,燕子和小宋已经买了两套房子,生了两个可爱的女儿,日子过得比小康还要红火,不管是生日是、情人节、圣诞节,还是元旦,小宋都会给燕子买礼物,一次都没落下过。看看周围快要40岁的女同事和女朋友,有几个能过得燕子这种浪漫的程度,一年到头鲜花、巧克力不知道要收多少次。
  有一回,我问燕子:你这小宋这是真浪漫呢,还是太矫情,都生俩娃了,至于这么酸吗?还不如省下钱来买两件衣服穿呢!
  燕子却回答说:俺家日子就这么过,这样觉得舒坦。省下钱来买衣服穿,哪会有收鲜花和巧克力的心情?要是自己都觉得不应该,那谁还会给你浪漫的好心情!
  前些天,给燕子打电话说我要用钱,她问我用多少?我说有多少给多少。燕子说手头上就2万块钱,如果不够再给我想办法。
  刚挂上电话没几分钟,我的手机信息提示:您有2万元到帐。
  燕子是我的亲人,对,她是我心里的亲人。  
其实还有几个朋友应该写一写,但最近手却懒了,时间不是没有,主要是手懒。没办法,奔四的女人都即将步入中年,懒一点可以原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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