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猫的控诉状
2022-01-01抒情散文西北平原
一只猫的控诉状我姓白,名姣姣,今年刚满1岁。我是一只猫,一只有点转种的波斯猫,天生一双“鸳鸯眼”,左黄右蓝,又圆又大又水灵,煞是迷人。不然,也许正因为我是一只猫,才不能像人那样享受起码的"猫权"。我绝非崇洋媚外之辈,但我的确特羡慕外国,比如……
一只猫的控诉状
我姓白,名姣姣,今年刚满1岁。
我是一只猫,一只有点转种的波斯猫,天生一双“鸳鸯眼”,左黄右蓝,又圆又大又水灵,煞是迷人。不然,也许正因为我是一只猫,才不能像人那样享受起码的"猫权"。我绝非崇洋媚外之辈,但我的确特羡慕外国,比如大不列颠。如果在那个遥远的岛国,我起码可以控告他——也就是我的主人——一个天天坐在家里屁事不干,只会在纸上划来划去——动辄吹胡子瞪眼骂我逗我打我以至于叫嚣着说要将我从6楼上扔下去的大坏蛋!真的,如果在大不列颠国,我可以告他“虐待罪”、“威逼恐吓罪”,还有“性骚扰罪”!
我的男主人,他上辈子肯定是头老虎,或者是条狗!反正都一样,对我们猫类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和歧视。
进他的家门,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失误,现在悔之晚矣!然而,作为一只猫,在一个没有"猫权"的国度里,我又有什么法子呢?当时,我出生才3个月,命运掌握在我那懦弱无奈的母亲的主人手里。我母亲的主人——那个阴鸷如秃鹫的干巴老头--一个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家伙,硬是用我换了张新铮铮亮光光的百元大钞。
人真可恶!可恶至极!
其实,他——也是我现在的主人,表面上温文尔雅,道貌岸然,买我时就已经对我的纯洁性进行了无耻的"骚扰"。他当着那么多同类和异类(尤其是可憎的狗)的面,辨认我是男是女,还不怀好意地嚷嚷道:千真万确,是个小姐,应该起名叫"姣姣"。
"母猫温柔,可就是爱叫春!"他还皱着眉说。
"你才爱叫春呢,真不要脸!"我在心里暗骂,又不敢让他听见。
自从他心怀叵测地将我抱回家,一旦闲下来,就开始整我。他先是用"四只眼"(像四眼狗)色迷迷地盯着我看,看得我脸热心跳,不好意思,就把目光挪开。这一挪开,就惹他生气了!他就像电视上那些色情狂一样,不由分说将我一把拎起来,翻转身子,用两只狗爪一样的手,死死地按住我的脑袋,让我也跟他“面对面”:
"你乖不乖?"
"喵!"
"你听不听话?"
"喵!"
"你为啥爱吃鱼?"
"喵!"
"你想不想猫哥哥?"
"喵!"
"你什么时候能生几只小猫呢?"
"喵!"
"你他妈除了喵,就不会说点别的吗?"废话!会说别的我还叫猫吗?
每当此时,我真担心他一口吞了我。他那张牙齿零乱臭气熏天的嘴,真是跟狗和狼一样!难怪他老婆天天晚上骂他"恶心"。他不敢向老婆撒气,便来找我恶心!他这号男人,真不是东西!尤其令我悲愤的是,自从那天我登上高高的衣橱,一不留神掉下来摔坏了腰以来,两个多月了,简直是度日如年呀!如果不是他的老婆和女儿,我不渴死、饿死,也会被他折磨死的!他那人简直是没有人性!
有天中午,我内急,又下不了床,他却死在一边只顾读一本无聊的书,就是不来帮我一把,抱我去卫生间。结果呢,我忍不住在床单上拉了一小块粪便。就一小块,跟羊屎蛋大不了多少。这下可不得了。
他"嗷"地一声大吼,扑过来抓住我,硬将我的脑袋往那块脏物上压。当时我吓坏了,真不知道他还会采取什么恶毒的手段整治我,我惊恐万状,悲愤至极,便"喵呜"一声将那块粪便囫囵着吞进了嘴里。唉呀,真像吞了一只苍蝇,我恶心死了!那一刻,泪水如泉直往肚子里流,他却装做没看见,将我狠心地一扔,丢在了卫生间冰凉的地面上,我伤心地哭了整整一夜……
还有一天晚上,全家人都出去玩了,丢我一个在家看门。我正缩在沙发一角昏睡,他一个人回来了,一进门,他就打开电视看什么《雍正王朝》。看雍正就看么,非得过来骚扰我。他猛一巴掌,我猝不及防,禁不住屁滚尿流!这下可闯大祸了!他将我摔在地上,又骂,又打,又踢,直打得我奄奄一息,干脆躺在地上装死吧!老鼠就爱这样子。唉!死是容易的,活着可真难呀!作为一只猫,啥没有都行,可千万别有病啊!我只有默默地向上帝祈祷:主啊,请您发发慈悲,救救我们这些可怜的猫吧!最好能给我恩赐一条飞毯,让我能去那古老的金字塔下生活。据说,埃及人是一直把我们奉为神灵的。
不久前,我在房间抓住一只正四处游荡的公老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何况我一肚子邪火正愁无处发泄呢!我刚张开嘴要吃它,不料,老鼠先生摇头摆尾地说:"猫小姐,请先别着急伤我性命,听完我的故事,你保证不会对我们鼠辈再粗俗无理!"
——大不列颠国有个老太太因虐待一只宠物鼠,被热爱动物的邻居告发,法庭正儿八经判罚她84英镑,并责令她立即给宠物鼠改善生活,精心调养,并保证今后要善待老鼠 …… 什么?善待老鼠?啧啧,老鼠是什么东西!竟然受神圣的法律保护?我相信那只老鼠早已看到我被主人整治的狼狈相,才讲这个故事让我听,真羞死人也,我枉为一只猫!羞愧交加之际,我稍一松手,老鼠就倏地一下逃之夭夭了!
据说在中国也有什么《动物保护法》,我真想运用一下法律的武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当我向某著名大律师咨询时,人家不屑一顾地告诉我,那是《野生动物保护法》,你是猫,归家畜类,不受法律保护。我听罢差点气晕过去!
我伤痛欲绝!难道,我就这样暗无天日地活下去吗?
唉!我这只可怜的猫!
[ 本帖最后由 西北平原 于 2008-12-1 16: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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