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怀旧系列之五十:“哈喇”其人
2022-01-01抒情散文于文华
◆乡土怀旧系列之五十:“哈喇”其人 ■ 文/于文华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说过:“凡是过去的都是美好的”。我一次次不断缠绵于故乡风土人情的回忆中,既是一种痛苦的历程,也是一种享受的咀嚼——那是一种负载着深厚情感,托载着我伤感记忆的旅行……
◆乡土怀旧系列之五十:“哈喇”其人
■ 文/于文华
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说过:“凡是过去的都是美好的”。
我一次次不断缠绵于故乡风土人情的回忆中,既是一种痛苦的历程,也是一种享受的咀嚼——那是一种负载着深厚情感,托载着我伤感记忆的旅行。心海里会不时掀起酸的甜的苦的辣的一团团的思绪,胸腔中会展现绿的白的黄的红的似动非动的飘浮之物。它们交织撕扯在一起,升华。搅拌。像朝暾一样灿烂,像夕照一样朦胧,像少女一样多愁善感……
故乡,有多少悲欢离合的故事值得我去探究,有多少酸涩难忍的忧伤值得我去深挖,有多少默默无闻的草根人物需要我留记住。
我和乡村一同醒来。之所以起的早,是因为赶上学前要拾一回粪。起的越早,越能够收获颇丰。感觉乡村带着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回忆着恬静而柔美的梦幻,一点点苏醒过来。哗哗作响的水渠,流淌着一曲和谐动听的歌谣。晨风抖动着翠绿的枝条,发出轻微的响声,惊扰了枝头正“叽叽喳喳”练习歌喉的小鸟——它们“扑楞楞”快活地飞向了远方。而轻薄如纱、朦胧似梦的淡淡的晨雾,和人家屋顶上的烟囱,一起夹杂在一起,一点点飘向了半空。
这时节的“哈喇”是决然不会起床的。他宁肯不挣队里早上的两分工,也要美美地睡懒觉。尽管他的哥哥多次从耳朵里把他拧起来,他嫂子拿着扫炕的笤帚疙瘩抽打他的屁股,下次依旧照睡不误。
“哈喇”的命运有点像牛郎。之所以有点像是他也和哥嫂相依为命,但没有什么织女喜欢上他,无法过上“你耕田我织布,绿水青山在人间”的美满生活。爹娘早就撒手离去,将年龄尚小的他扔给了哥嫂。那年月吃了上顿没下顿,但一奶同胞的哥哥,将“哈喇”一天天养大成人后,再没有气力给他娶媳妇。没有媳妇就没有媳妇,反正他不稀罕什么媳妇,只要每天吃上一口饭就行。
眼看饭量一天比一天大,可挣回的工分连他自个儿都无法养活。他嫂子三天两头吵架,冷言冷语,闹得兄长只好忍痛割爱,狠心分了家,想激将兄弟能够振作起来。谁知这样一来,他更是变本加厉地懒惰起来,反正再没有人在他耳边唠叨,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性格变得特立独行,郁郁寡欢。干脆破罐子破摔,整天走东闯西,谁家有红白事情,主动跑去打扫卫生或担水劈柴,为的是能够混一碗饭吃。谁都是乡里乡亲,只要他进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全他几天好日子。事情一完,送几个馒头,打发他回家。再者,方圆百里只要有什么打庄子盖房屋的忙活,有什么只要他不动烟火就能吃饭的事情他会不请自来,主动前来帮忙——那时他会不惜力气,卖力干活,为的是浑水摸鱼吃几天带肉的饭,一旦人家撵他走,就找不到混饭的地方。
队长喊他上工,他嫌干活苦,躲避的远远的。他不用找柴生火,不用磨面做饭。队里的人念其可怜,每次分粮食,都按照人头分给他一定的口粮。听到打下麦子分口粮,“哈喇”不知怎么探听到确凿消息,背着口袋来分一点回去。但他懒的去做,肚子饿了,挖几碗粮食,当家户族换着吃。无粮的日子,他计划着打“游击”,这几天是舅舅家,跑去磨蹭着吃饭。再过些日子,又跑到姑妈家吃几顿。亲些的亲戚家吃遍了,再去拐弯抹角的亲戚,去沾亲带故的人家。乡里有句俗话:好狗不咬上门的客。再怎么着,人家上门了,不做白面捞面,粗茶淡饭还是有的,多加一瓢水的事。他也不赖着不走,端来几碗饭,匆匆忙忙扒拉着吃完,立马就走。路远的人家,执意要他留宿他都婉言拒绝。无论多远,他都要赶回他破落的家里。
每次在家乡土路上见到我,他都是憨憨地一笑,好像没有人们传说的那么“恐怖”。记得小时候一哭叫,母亲就会说:再哭“哈喇”来了,把你领上吃掉。再后来弟妹们肚子一饿哭闹,我也像母亲一样吓唬他们。感觉好像是一种厉害的动物。长到十多岁才知道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且和我们生活在一个队里。
不知为什么他爹给他起的大名已经无从知晓,或许只有知根知底的人才知道,村里的大人小孩都喊他“哈喇”。我不知一次地问过父亲,为什么人们叫他“哈喇”。说哈喇是一种动物,太懒惰,一年四季睡了吃,吃了睡,身上满身都是肥膘。想想也是,冬天晒太阳的老汉中间,只要一找,绝对有他斜躺的身影。那次我看见他在阳光下脱下棉花外露的棉衣,当着村子里的老少,精赤着身子,专心致志地抓虱子,听见“毕毕啵啵”的声响,还看见他嘴里碎出吐沫,将指甲上鲜红的血一下下弄净的样子。而他当时只有三十来岁,模样和花白头发的五爹差不多。胡子邋遢,衣服脏的无法看。
一个下暴雨的夜晚,我发现其实“哈喇”也并非人们说的那么懒惰。那天队里摊了一场麦子,赶天黑没有打碾下来,队长和几个老把式巴望了好一阵子,看见天上布满了星星,就啥都没有收拾,只派了几个看场的。结果晚上突然飘荡来一团浓黑的云,不知何故那些云朵在风的煽动下,一阵瓢泼大雨将麦子淋了个湿透。队长在深更半夜敲响了铁钟,睡梦中的男女老少都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拿上木杈和其他工具,不约而同跑到场上,抢救淋湿的麦子。“哈喇”也卖力地拿着一把破扫帚,“刷刷刷”扫着,惹得经常骂他懒惰的人刮目相看,有些不大相信眼睛。我发现他好像并非那么懒,只是找不到一种原动力和催化剂,来诱发和促使他勤快起来。
世事造就人。
怪人的心往往是封闭的,孤独的。因为怪,就像眼中吹进了沙子,一般不会被人所接纳、包容。但他性格善良,独善其身,不偷不抢,不坑不骗。闭塞的心一旦打开,就和常人一样敞亮。他到处不要脸面蹭饭,闹的他哥嫂毫无颜面。那年月生产队经常有修水库塘坝的差事,管饭还挣工分,他俩一合计,请来德高望重的当家的大伯与几位舅舅,好说歹说把“哈喇”再次请回家里,专门给一间干净房屋给他。既当面收拾了哥嫂,不许他们以后看不起“哈喇”,也要他们的儿女尊敬、爱戴二爹,也批评“哈喇”不能像过去一样只顾一个人,不能继续外出,要照顾哥嫂的脸面。饭就在家里吃,不能挑挑拣拣,干活要尽量出力气,全家人拧成一股劲,攒钱给他讨一房媳妇。说的两方面感动不已,保证以后要遵守诺言。“哈喇”在众人的劝说下鼻子一把,眼泪一把,全抹在了炕沿上,惹得嫂子直翻眼。他大哥及时递眼色给妻子,千万别把这“瘟神”气走,负责就会前功尽弃了。
在那个人人都混饭吃的年月,“哈喇”懒的出工干活。但承包责任制实行后,或许是哥嫂的善待、厚爱,小辈们对他的喜爱、呼唤,使他焕发了生活的生机与活力。他一心一意只是务心庄稼过日子,不再走亲串门混饭吃,因为他哥许愿给他攒钱找一门亲事的美好生活激励着他、鼓舞着他。但他“恶名”在外,媒人说破天,也没有那家的姑娘看上他。后来,他哥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请人跑甘肃岷县领回一个有些缺陷的女子,他更是仿佛判若两人,信心百倍地生活——眉毛那么浓黑,身材那么挺拔,那个乡村宴会上,我发现“蛤喇”除了原先的不好的名声,其实是一个不错的男人。
只是那毫不容易娶来的媳妇生下一孩子后,就远走高飞,不知去向,且杳无音信,无影无踪。“哈喇”和他的小姑娘一直和哥嫂一块儿生活,再也没有分家另过,这在乡里几乎绝无仅有,极为罕见。弟兄一娶媳妇,就要分家另过,谁过谁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但他们弟兄两个抱成团,将小日子过得滋润而实在。嫂子帮他做饭洗衣,收拾屋子,冬天还能睡到热炕。乡亲们看在眼里,见面都夸他哥嫂比牛郎的哥嫂好上不止百倍,而他一门心思帮着哥嫂的侄儿侄女上学娶媳妇。
如今50多岁的“哈喇”称呼没变,依然不大爱说话,见人只会傻傻地笑一下。变的是他活的自在而自如,悠闲而自由。每年和队里的年轻人出外打工,赚钱养活老态龙钟、步履蹒跚的哥嫂。身穿一套破西装,咧着嘴,露出一嘴被眼熏的黄黄的牙齿,憨笑着供养他唯一的依靠——他要他的女儿上高中、读大学,过上出人头地的生活。人只要有依靠,就有生活下去的希望和念头。生产队时,干好干坏一个样,谁都不愿意出力流汗。家庭责任制后,流多少汗,就可以为自家多打粮食,自然人人会不惜力气干活。
活着,希望就是一种美好的动力。就像“哈喇”的前半生,似乎人的本质本原被堵塞被丢失。人生什么都可以丢失,唯独不能丢失自己。后来,哥嫂的爱温暖了他麻木不仁的心灵,向往幸福生活的念头一点点被打开,被复苏,被点燃。尽管辛苦,尽管受苦,但“哈喇”心甘情愿,乐此不疲。因为心里始终有股温暖的火焰捂着,“哈喇”的后半生过的充实而自由自在。 人生中总有些血浓于水的亲情,没齿难忘,值得叫人用毕生心血去报答;总有些生生不息的美好心愿,熊熊燃烧,值得叫人鼓荡起全身的力气去拼搏;总有些难以忘怀的记忆,缠绕心头,值得叫人用坚实的臂膀去奋斗!
(全文3150字)
[ 本帖最后由 于文华 于 2009-3-19 22:09 编辑 ] 草根, 命运, 人物, 乡村
■ 文/于文华
俄国著名诗人普希金说过:“凡是过去的都是美好的”。
我一次次不断缠绵于故乡风土人情的回忆中,既是一种痛苦的历程,也是一种享受的咀嚼——那是一种负载着深厚情感,托载着我伤感记忆的旅行。心海里会不时掀起酸的甜的苦的辣的一团团的思绪,胸腔中会展现绿的白的黄的红的似动非动的飘浮之物。它们交织撕扯在一起,升华。搅拌。像朝暾一样灿烂,像夕照一样朦胧,像少女一样多愁善感……
故乡,有多少悲欢离合的故事值得我去探究,有多少酸涩难忍的忧伤值得我去深挖,有多少默默无闻的草根人物需要我留记住。
我和乡村一同醒来。之所以起的早,是因为赶上学前要拾一回粪。起的越早,越能够收获颇丰。感觉乡村带着惺忪的睡眼,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回忆着恬静而柔美的梦幻,一点点苏醒过来。哗哗作响的水渠,流淌着一曲和谐动听的歌谣。晨风抖动着翠绿的枝条,发出轻微的响声,惊扰了枝头正“叽叽喳喳”练习歌喉的小鸟——它们“扑楞楞”快活地飞向了远方。而轻薄如纱、朦胧似梦的淡淡的晨雾,和人家屋顶上的烟囱,一起夹杂在一起,一点点飘向了半空。
这时节的“哈喇”是决然不会起床的。他宁肯不挣队里早上的两分工,也要美美地睡懒觉。尽管他的哥哥多次从耳朵里把他拧起来,他嫂子拿着扫炕的笤帚疙瘩抽打他的屁股,下次依旧照睡不误。
“哈喇”的命运有点像牛郎。之所以有点像是他也和哥嫂相依为命,但没有什么织女喜欢上他,无法过上“你耕田我织布,绿水青山在人间”的美满生活。爹娘早就撒手离去,将年龄尚小的他扔给了哥嫂。那年月吃了上顿没下顿,但一奶同胞的哥哥,将“哈喇”一天天养大成人后,再没有气力给他娶媳妇。没有媳妇就没有媳妇,反正他不稀罕什么媳妇,只要每天吃上一口饭就行。
眼看饭量一天比一天大,可挣回的工分连他自个儿都无法养活。他嫂子三天两头吵架,冷言冷语,闹得兄长只好忍痛割爱,狠心分了家,想激将兄弟能够振作起来。谁知这样一来,他更是变本加厉地懒惰起来,反正再没有人在他耳边唠叨,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性格变得特立独行,郁郁寡欢。干脆破罐子破摔,整天走东闯西,谁家有红白事情,主动跑去打扫卫生或担水劈柴,为的是能够混一碗饭吃。谁都是乡里乡亲,只要他进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全他几天好日子。事情一完,送几个馒头,打发他回家。再者,方圆百里只要有什么打庄子盖房屋的忙活,有什么只要他不动烟火就能吃饭的事情他会不请自来,主动前来帮忙——那时他会不惜力气,卖力干活,为的是浑水摸鱼吃几天带肉的饭,一旦人家撵他走,就找不到混饭的地方。
队长喊他上工,他嫌干活苦,躲避的远远的。他不用找柴生火,不用磨面做饭。队里的人念其可怜,每次分粮食,都按照人头分给他一定的口粮。听到打下麦子分口粮,“哈喇”不知怎么探听到确凿消息,背着口袋来分一点回去。但他懒的去做,肚子饿了,挖几碗粮食,当家户族换着吃。无粮的日子,他计划着打“游击”,这几天是舅舅家,跑去磨蹭着吃饭。再过些日子,又跑到姑妈家吃几顿。亲些的亲戚家吃遍了,再去拐弯抹角的亲戚,去沾亲带故的人家。乡里有句俗话:好狗不咬上门的客。再怎么着,人家上门了,不做白面捞面,粗茶淡饭还是有的,多加一瓢水的事。他也不赖着不走,端来几碗饭,匆匆忙忙扒拉着吃完,立马就走。路远的人家,执意要他留宿他都婉言拒绝。无论多远,他都要赶回他破落的家里。
每次在家乡土路上见到我,他都是憨憨地一笑,好像没有人们传说的那么“恐怖”。记得小时候一哭叫,母亲就会说:再哭“哈喇”来了,把你领上吃掉。再后来弟妹们肚子一饿哭闹,我也像母亲一样吓唬他们。感觉好像是一种厉害的动物。长到十多岁才知道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且和我们生活在一个队里。
不知为什么他爹给他起的大名已经无从知晓,或许只有知根知底的人才知道,村里的大人小孩都喊他“哈喇”。我不知一次地问过父亲,为什么人们叫他“哈喇”。说哈喇是一种动物,太懒惰,一年四季睡了吃,吃了睡,身上满身都是肥膘。想想也是,冬天晒太阳的老汉中间,只要一找,绝对有他斜躺的身影。那次我看见他在阳光下脱下棉花外露的棉衣,当着村子里的老少,精赤着身子,专心致志地抓虱子,听见“毕毕啵啵”的声响,还看见他嘴里碎出吐沫,将指甲上鲜红的血一下下弄净的样子。而他当时只有三十来岁,模样和花白头发的五爹差不多。胡子邋遢,衣服脏的无法看。
一个下暴雨的夜晚,我发现其实“哈喇”也并非人们说的那么懒惰。那天队里摊了一场麦子,赶天黑没有打碾下来,队长和几个老把式巴望了好一阵子,看见天上布满了星星,就啥都没有收拾,只派了几个看场的。结果晚上突然飘荡来一团浓黑的云,不知何故那些云朵在风的煽动下,一阵瓢泼大雨将麦子淋了个湿透。队长在深更半夜敲响了铁钟,睡梦中的男女老少都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拿上木杈和其他工具,不约而同跑到场上,抢救淋湿的麦子。“哈喇”也卖力地拿着一把破扫帚,“刷刷刷”扫着,惹得经常骂他懒惰的人刮目相看,有些不大相信眼睛。我发现他好像并非那么懒,只是找不到一种原动力和催化剂,来诱发和促使他勤快起来。
世事造就人。
怪人的心往往是封闭的,孤独的。因为怪,就像眼中吹进了沙子,一般不会被人所接纳、包容。但他性格善良,独善其身,不偷不抢,不坑不骗。闭塞的心一旦打开,就和常人一样敞亮。他到处不要脸面蹭饭,闹的他哥嫂毫无颜面。那年月生产队经常有修水库塘坝的差事,管饭还挣工分,他俩一合计,请来德高望重的当家的大伯与几位舅舅,好说歹说把“哈喇”再次请回家里,专门给一间干净房屋给他。既当面收拾了哥嫂,不许他们以后看不起“哈喇”,也要他们的儿女尊敬、爱戴二爹,也批评“哈喇”不能像过去一样只顾一个人,不能继续外出,要照顾哥嫂的脸面。饭就在家里吃,不能挑挑拣拣,干活要尽量出力气,全家人拧成一股劲,攒钱给他讨一房媳妇。说的两方面感动不已,保证以后要遵守诺言。“哈喇”在众人的劝说下鼻子一把,眼泪一把,全抹在了炕沿上,惹得嫂子直翻眼。他大哥及时递眼色给妻子,千万别把这“瘟神”气走,负责就会前功尽弃了。
在那个人人都混饭吃的年月,“哈喇”懒的出工干活。但承包责任制实行后,或许是哥嫂的善待、厚爱,小辈们对他的喜爱、呼唤,使他焕发了生活的生机与活力。他一心一意只是务心庄稼过日子,不再走亲串门混饭吃,因为他哥许愿给他攒钱找一门亲事的美好生活激励着他、鼓舞着他。但他“恶名”在外,媒人说破天,也没有那家的姑娘看上他。后来,他哥拿出家里所有的积蓄,请人跑甘肃岷县领回一个有些缺陷的女子,他更是仿佛判若两人,信心百倍地生活——眉毛那么浓黑,身材那么挺拔,那个乡村宴会上,我发现“蛤喇”除了原先的不好的名声,其实是一个不错的男人。
只是那毫不容易娶来的媳妇生下一孩子后,就远走高飞,不知去向,且杳无音信,无影无踪。“哈喇”和他的小姑娘一直和哥嫂一块儿生活,再也没有分家另过,这在乡里几乎绝无仅有,极为罕见。弟兄一娶媳妇,就要分家另过,谁过谁的日子,井水不犯河水,但他们弟兄两个抱成团,将小日子过得滋润而实在。嫂子帮他做饭洗衣,收拾屋子,冬天还能睡到热炕。乡亲们看在眼里,见面都夸他哥嫂比牛郎的哥嫂好上不止百倍,而他一门心思帮着哥嫂的侄儿侄女上学娶媳妇。
如今50多岁的“哈喇”称呼没变,依然不大爱说话,见人只会傻傻地笑一下。变的是他活的自在而自如,悠闲而自由。每年和队里的年轻人出外打工,赚钱养活老态龙钟、步履蹒跚的哥嫂。身穿一套破西装,咧着嘴,露出一嘴被眼熏的黄黄的牙齿,憨笑着供养他唯一的依靠——他要他的女儿上高中、读大学,过上出人头地的生活。人只要有依靠,就有生活下去的希望和念头。生产队时,干好干坏一个样,谁都不愿意出力流汗。家庭责任制后,流多少汗,就可以为自家多打粮食,自然人人会不惜力气干活。
活着,希望就是一种美好的动力。就像“哈喇”的前半生,似乎人的本质本原被堵塞被丢失。人生什么都可以丢失,唯独不能丢失自己。后来,哥嫂的爱温暖了他麻木不仁的心灵,向往幸福生活的念头一点点被打开,被复苏,被点燃。尽管辛苦,尽管受苦,但“哈喇”心甘情愿,乐此不疲。因为心里始终有股温暖的火焰捂着,“哈喇”的后半生过的充实而自由自在。 人生中总有些血浓于水的亲情,没齿难忘,值得叫人用毕生心血去报答;总有些生生不息的美好心愿,熊熊燃烧,值得叫人鼓荡起全身的力气去拼搏;总有些难以忘怀的记忆,缠绕心头,值得叫人用坚实的臂膀去奋斗!
(全文3150字)
[ 本帖最后由 于文华 于 2009-3-19 22:09 编辑 ] 草根, 命运, 人物,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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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5 10:1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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