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我一生的大部分时间
2022-01-04叙事散文野猪皮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32 编辑
必须坦率地承认,迄今为止,我的写作从未离开过那个小地方。尽管我一直有意无意的回避它。对此,我感到很愧疚。故乡对于我,不是一帆风雨路三千归而不得的悲凄……
必须坦率地承认,迄今为止,我的写作从未离开过那个小地方。尽管我一直有意无意的回避它。对此,我感到很愧疚。故乡对于我,不是一帆风雨路三千归而不得的悲凄……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32 编辑 <br /><br /> 必须坦率地承认,迄今为止,我的写作从未离开过那个小地方。尽管我一直有意无意的回避它。对此,我感到很愧疚。
故乡对于我,不是一帆风雨路三千归而不得的悲凄,也没有余光中先生近乎绝望的伤感。从眼下居住的县城算起,故乡不过三小时路程;如果打我工作的镇子计算,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一直以来,我羞于提起它,耻与人前谈论它。甚至不愿透露自己出生在那个指甲大的村子。几百年星移斗转,足够繁衍出数代人。但是,往上数,别说没出过什么状元榜眼探花,连乡秀才都榜上无名。到现在,一个当官的管事的没有。市长县长没有,再小一点,乡长也没有。村里人当的最大的官,就是村干部。每当听见人家炫耀式的说村里的风光事,风流人;看见离家在外的衣锦还乡,修路架桥,建学校上工程,便自矮了半头去,诺诺不敢言声。
文人笔下的故乡,通常是寓言式的,童话式的。诗意浪漫的不着丝毫烟火气。一声鸟叫,一朵花开,一片树叶,一群蚂蚁等等,文人写来,处处激情。仿佛一副孤本画,神圣,神秘,海市蜃楼般若隐若现。阅读者被感动的不能把持,热泪盈眶。
比较下来,我的故乡又相形见拙,粗陋不堪了。故乡就那么实实在在,石头就是石头,树就是树,庄稼就是庄稼,草就是草。太阳每天早晨升起,傍晚落山;风吹皱了哪些事物;下雨了,下雪了,所有这些,没人注意。他们都忙着生活,忙着过日子,忙着把自己过老。
从十六岁以后开始,我就在努力地逐渐遗忘故乡。有些时候,一个人要想往前走,就必须学会遗忘。学会遗忘,才能轻松,卸下重负。呼吸顺畅。从自我中分裂出另一个我,似我非我的我。因为,我不再愿意想起午夜时分东山顶上腾腾燃烧的大火;不愿想起埋在纷纷大雪中的猪倌三叔;不愿想起村西那个可怜的哑巴媳妇;不愿想起溺水而死的李娘;上吊的舅爷;被奸污的女知青;管母亲叫姐姐的孩子……故乡,是一个个活着和死去的人的集散地,码头,站口,呼啸的时间列车将谁带来,又将谁载走。有人出生,有人亡故,周而复始,大同小异。所有悲欢离合的曾经变亦不变。而我,要摆脱,逃离,甩掉,没理由不变。
我以为,只要远离村庄,远离那个污秽的地方,总会好一点。是的。事实上,镇子确实比我的村庄好一些,文明一些,进步一些。但是,它的文明与进步是低级化的,涂脂抹粉似的,忸怩作态似的。它让我看到了什么?物质垃圾,精神垃圾。人们随意倾倒脏物,言语粗俗,行为散漫,酗酒,赌钱,惰性。这些,使我再次陷入迷茫和怅惘。
在这种迷茫和怅惘状态下,我又选择了县城。我想,县城大的足以盛得下一个人的心。然而新鲜与惊奇之后,我再一次陷入孤独。这份孤独更强烈,常常,我在夜里失声恸哭,却不知所为何来。要么就是瞪大两眼到天亮。有时我会像一只饥饿的老鼠,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四处转悠。打量着僵硬的家具,墙壁,幻想出来一个千年灵魂与我对话,指出我轻易犯下的过错,敦促我警醒,修改,振奋。
我似乎越来越懵懂,不知道困惑中固守着什么。那是一种倾斜,究竟是怎样的原因失衡,说不清楚。我只是觉得,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拉我,牵扯我。
七月底,因事回趟老家。村外,一大片豆子地边,我遇见了她们:雷四婶,王二婶,于家嫂子, 三个人顶着雨后的毒太阳薅田里的杂草,袖子挽到肘部,裤腿塞在靴子筒内。蓬乱的头发粘在汗渍腻腻的脸上。六双手攥着杂草,稀泥滴滴答答掉下去,衣襟和膝盖全是干了的和未干的泥浆。王二婶已经认不出我,雷四婶几乎掉光了牙齿,于家嫂子比年轻时还迟钝……
一起长大的同伴至今没娶上媳妇,他蹲在村头路边抽烟,一副无所事事的悠闲样。我问他怎么不下地,他说没活干。我懒得追问他,到底地里有没有活。有没有活是糊弄不了我的。十五岁的表侄辍学了,跟人去城里打工。二姑夫一脸无奈,他的眼病越来越重,眼珠凸出,看东西模模糊糊,疼,充血,扩张,彻夜不眠,人愈显萎靡,瘦弱。去大医院看过几次,稍微强些,还得回家维持―――钱,钱,缺钱才是最大的病。
脑子浑如一盆糨糊,我不知道小卷柜里还有没有诸如四大名著,《杨家将》之类的书,那时候二姑夫唯恐我做窃贼,总是一把锁锁住。显然,二姑夫今天也读不成这书了。
村子内部重新布局。像一架机械的腹腔,发动机,齿轮,风扇带,导管,水箱,过滤器,一样一样腐蚀老化,一样一样换,拆装整合。老屋隆起的屋脊平坦了,长出玉米,白菜,茄子和辣椒。水井的大概方位种了一颗樱桃树,枝桠浓绿。一只孤单的老麻雀在上面朝我张望,我无法断定它是否陈年窗下的那一只。一园子盛开的大丽花,百合花,马莲花消失殆尽!我觉得自己也害了眼病,蒙上一层又一层的清霜。
我这时忽然顿悟,故乡其实一直是我写作的源泉与灵感。我的每一篇文字,都有它的影子,以它为背景。我讨厌,憎恨,不留情面的揭露它的丑恶,龌遢,肮脏,但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它,真心希望它好。对它怀有敬意。它早已血脉一样在我身体中汩汩涌流,与生命做伴。它给我的深刻印象,再没什么能够抹平。这一点,之前我自己也没意识到。
幸好我及时觉察到这件事情。增强我继续写故乡的耐心。以后我将告诉你们的,多半还是人格的缺失和人性中原始的,藏匿极深的卑劣。善恶间永无休止的争斗。我将不厌其烦的一点点挑开那层结痂,让事实呈现在你们面前。当然,这可能要耗去我一生的大部分时间。
但我不会为此感到后悔。
过去我是这个村庄的亲历者,现在,我以一个冷静的,观察者的身份,怀着真诚的心情,表述我所能表述的一切。而且,我不预备耍弄技巧和花招,我想让你们知道,在中国的北方,有这么一个村子,有这么一群活生生的人,他们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故乡对于我,不是一帆风雨路三千归而不得的悲凄,也没有余光中先生近乎绝望的伤感。从眼下居住的县城算起,故乡不过三小时路程;如果打我工作的镇子计算,不会超过二十分钟。
一直以来,我羞于提起它,耻与人前谈论它。甚至不愿透露自己出生在那个指甲大的村子。几百年星移斗转,足够繁衍出数代人。但是,往上数,别说没出过什么状元榜眼探花,连乡秀才都榜上无名。到现在,一个当官的管事的没有。市长县长没有,再小一点,乡长也没有。村里人当的最大的官,就是村干部。每当听见人家炫耀式的说村里的风光事,风流人;看见离家在外的衣锦还乡,修路架桥,建学校上工程,便自矮了半头去,诺诺不敢言声。
文人笔下的故乡,通常是寓言式的,童话式的。诗意浪漫的不着丝毫烟火气。一声鸟叫,一朵花开,一片树叶,一群蚂蚁等等,文人写来,处处激情。仿佛一副孤本画,神圣,神秘,海市蜃楼般若隐若现。阅读者被感动的不能把持,热泪盈眶。
比较下来,我的故乡又相形见拙,粗陋不堪了。故乡就那么实实在在,石头就是石头,树就是树,庄稼就是庄稼,草就是草。太阳每天早晨升起,傍晚落山;风吹皱了哪些事物;下雨了,下雪了,所有这些,没人注意。他们都忙着生活,忙着过日子,忙着把自己过老。
从十六岁以后开始,我就在努力地逐渐遗忘故乡。有些时候,一个人要想往前走,就必须学会遗忘。学会遗忘,才能轻松,卸下重负。呼吸顺畅。从自我中分裂出另一个我,似我非我的我。因为,我不再愿意想起午夜时分东山顶上腾腾燃烧的大火;不愿想起埋在纷纷大雪中的猪倌三叔;不愿想起村西那个可怜的哑巴媳妇;不愿想起溺水而死的李娘;上吊的舅爷;被奸污的女知青;管母亲叫姐姐的孩子……故乡,是一个个活着和死去的人的集散地,码头,站口,呼啸的时间列车将谁带来,又将谁载走。有人出生,有人亡故,周而复始,大同小异。所有悲欢离合的曾经变亦不变。而我,要摆脱,逃离,甩掉,没理由不变。
我以为,只要远离村庄,远离那个污秽的地方,总会好一点。是的。事实上,镇子确实比我的村庄好一些,文明一些,进步一些。但是,它的文明与进步是低级化的,涂脂抹粉似的,忸怩作态似的。它让我看到了什么?物质垃圾,精神垃圾。人们随意倾倒脏物,言语粗俗,行为散漫,酗酒,赌钱,惰性。这些,使我再次陷入迷茫和怅惘。
在这种迷茫和怅惘状态下,我又选择了县城。我想,县城大的足以盛得下一个人的心。然而新鲜与惊奇之后,我再一次陷入孤独。这份孤独更强烈,常常,我在夜里失声恸哭,却不知所为何来。要么就是瞪大两眼到天亮。有时我会像一只饥饿的老鼠,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四处转悠。打量着僵硬的家具,墙壁,幻想出来一个千年灵魂与我对话,指出我轻易犯下的过错,敦促我警醒,修改,振奋。
我似乎越来越懵懂,不知道困惑中固守着什么。那是一种倾斜,究竟是怎样的原因失衡,说不清楚。我只是觉得,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在拉我,牵扯我。
七月底,因事回趟老家。村外,一大片豆子地边,我遇见了她们:雷四婶,王二婶,于家嫂子, 三个人顶着雨后的毒太阳薅田里的杂草,袖子挽到肘部,裤腿塞在靴子筒内。蓬乱的头发粘在汗渍腻腻的脸上。六双手攥着杂草,稀泥滴滴答答掉下去,衣襟和膝盖全是干了的和未干的泥浆。王二婶已经认不出我,雷四婶几乎掉光了牙齿,于家嫂子比年轻时还迟钝……
一起长大的同伴至今没娶上媳妇,他蹲在村头路边抽烟,一副无所事事的悠闲样。我问他怎么不下地,他说没活干。我懒得追问他,到底地里有没有活。有没有活是糊弄不了我的。十五岁的表侄辍学了,跟人去城里打工。二姑夫一脸无奈,他的眼病越来越重,眼珠凸出,看东西模模糊糊,疼,充血,扩张,彻夜不眠,人愈显萎靡,瘦弱。去大医院看过几次,稍微强些,还得回家维持―――钱,钱,缺钱才是最大的病。
脑子浑如一盆糨糊,我不知道小卷柜里还有没有诸如四大名著,《杨家将》之类的书,那时候二姑夫唯恐我做窃贼,总是一把锁锁住。显然,二姑夫今天也读不成这书了。
村子内部重新布局。像一架机械的腹腔,发动机,齿轮,风扇带,导管,水箱,过滤器,一样一样腐蚀老化,一样一样换,拆装整合。老屋隆起的屋脊平坦了,长出玉米,白菜,茄子和辣椒。水井的大概方位种了一颗樱桃树,枝桠浓绿。一只孤单的老麻雀在上面朝我张望,我无法断定它是否陈年窗下的那一只。一园子盛开的大丽花,百合花,马莲花消失殆尽!我觉得自己也害了眼病,蒙上一层又一层的清霜。
我这时忽然顿悟,故乡其实一直是我写作的源泉与灵感。我的每一篇文字,都有它的影子,以它为背景。我讨厌,憎恨,不留情面的揭露它的丑恶,龌遢,肮脏,但我这样做是因为我爱它,真心希望它好。对它怀有敬意。它早已血脉一样在我身体中汩汩涌流,与生命做伴。它给我的深刻印象,再没什么能够抹平。这一点,之前我自己也没意识到。
幸好我及时觉察到这件事情。增强我继续写故乡的耐心。以后我将告诉你们的,多半还是人格的缺失和人性中原始的,藏匿极深的卑劣。善恶间永无休止的争斗。我将不厌其烦的一点点挑开那层结痂,让事实呈现在你们面前。当然,这可能要耗去我一生的大部分时间。
但我不会为此感到后悔。
过去我是这个村庄的亲历者,现在,我以一个冷静的,观察者的身份,怀着真诚的心情,表述我所能表述的一切。而且,我不预备耍弄技巧和花招,我想让你们知道,在中国的北方,有这么一个村子,有这么一群活生生的人,他们制造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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