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散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散文阅读 > 抒情散文

抒情散文

2020-09-24抒情散文清风拂面
包一现在我惯常背着的,是一个黑色的斜挎包,当初买时,只花了二十块钱。它每天陪着我早出晚归,风里来雨里去,算来已经有四年了。它是尼龙布的面料,很结实,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过铁轨时,不小心摔倒了,包狠狠地蹭到了地上。我以为肯定损伤严重,没想到只跳
  包
  一
  现在我惯常背着的,是一个黑色的斜挎包,当初买时,只花了二十块钱。它每天陪着我早出晚归,风里来雨里去,算来已经有四年了。它是尼龙布的面料,很结实,有一次我骑着自行车过铁轨时,不小心摔倒了,包狠狠地蹭到了地上。我以为肯定损伤严重,没想到只跳脱了几根线,露了一个小洞,而且在最里边一层,一点儿也不影响继续使用。但它的拉链不怎么给力了,有一条拉链对不齐,因此不能严丝合缝,好像一张舍不得合起来的嘴。好在,这种挎包,最不缺少的就是拉链,左一个右一个的,倒也不在乎坏掉其中一个。我背着这个包出入于单位,当然也逛商场,下饭店,去市场,从没有在意过它的外观有什么不妥。
  这包固然不是什么名牌,也谈不上款式做工,但在我,却用得习惯了。旧物历经岁月摩娑,都是藏了感情的,我恰恰是一个敝帚自珍的人,舍不得换掉它。包里面的内容很丰富,有钱包,虽然没装几块钱,但里面塞着证件和卡,鲜奶屋、广缘超市和乐购超市的会员卡各一张,借书证三个,某图书广场的打折卡一张,还有身份证和银行卡。在这个数字时代,我们的身份,是要靠这些卡呀证件呀证明的,它们的功能不可小觑,所以我对这个钱包的态度,是很谨慎的,把它放在挎包中间那层。钱则胡乱塞在最外边的小袋子里,为了拿着方便。虽然有很多人提醒我把钱装在外层容易被偷,可我依然我行我素,说懒可以,也可以说是积习难改。好在值得庆幸的是,直到现在我的包也没有被小偷光顾过。包内还有小镜子一枚,因为木壳上面刻着一枝梅花,被朋友馈赠而来。另有口香糖一盒,手帕纸一包,钥匙数个,还有儿子的红领巾之类。如果衣服上没有口袋时,手机也会混迹其中。小小一个包,几乎囊括了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对于一直不肯换掉旧包,我还有个近乎谬论的想法。我常常想,如果要面对的是陌生人,那么一个包能代表什么?如果面对的是老朋友,那么我背着什么样的包又有何关系?可是朋友们似乎并不这么认为,比如那天我去开会时背的斜挎包,就是朋友献血时人家给的赠品。她说,虽然不是什么名牌,但总比你那个呲牙咧嘴的破玩意儿强吧。那是文联组织的会议,以我这个喜欢坐在角落里的家伙来说,基本没有被“关注”的理由。可我还是决定去参加会议时换个包。我想我还是在顾虑人家看我的目光。我可以不在乎陌生人用什么眼光看我,也可以不必担心朋友们的打趣,但显然我在担心这些只混了个脸熟的“圈内人”的目光。
  于是,它就出现在会议桌上了。它也是尼龙布的面料,深棕色。和它并排放在一起的,是另外两个文友的包,都是皮的,其中一个紫色,上面有同色的暗纹,在包的提带上,缀着个亮亮的金色圆环,往桌上一放,发出叮的一声响。另一个是红色的,包朝上的一面镶着一个金属牌子,好像是一匹马的样子,应该是这个包的品牌图案吧。
  我仔细打量着她们的包,又回过头来盯着我的包看起来,忽然发现在它长长的带子上,那个金属的环扣已经爬上了暗绿的锈。这包被束之高阁的时间到底是太长了。接下来,我还发现拉链的吊环儿上,也爬上了星星点点的绿锈。在那一刻,我忽然想到,我的妥善保管,固然可以使它多用些时日,但却缺少了日久生出的亲密。世间事,实在是难以面面俱到。
  在会议桌旁,我的目光在各个不同的包上逡巡。男同胞背的大多是方方正正的公文包,少有变化。女同胞背的包却各有各的妙处,不仅颜色多样,款式也各自不同。于是会议的内容被我忽略,倒是兴味盎然地琢磨起这些包来。
  
  在现代社会,朋友之间送个包是稀松平常的事情,既实用,又可以联络感情,实在是个不错的选择。尤其是送给女人,她们对于包的热爱,不亚于华服钻石,不论已经拥有多少,最心仪的,永远是下一个。
  街头的女人们,携着各式各样的包款款走过。挂在手腕上的背在肩上的提在手中的,皮的布的绸的半皮半绸的,民族风的混搭的狂野的淑女的,流光溢彩的朴实低调的时尚前卫的中规中矩的,亮的暗的透着小可爱的,缝着珠片的系着绸结的描着卡通的钉着铜钉的……简直是应有尽有,不一而足。
  我回县城,买了一个皮包做为礼物送给多年未见的好友。它整体呈蓝色,装饰简约。包的内袋很大,这样就可以让她多装些上班时的必需品。除此之外,我还给一位同样住在县城的老师买了一条皮带。她接过包,笑着对我说,真是城市人了,送这个干嘛呀。她的言外之意是说我改掉了在农村时的习气,不再用我的那个布包,而且更进一步的是,还肯买皮包送人了。
  我在乡下上班时,每天提着的,是一个用布头儿做的包。上面缝了两条长长的带子,便于搭在肩头,也可以随意拎在手上,晃到前,荡到后。包里装着书和眼镜,偶尔在村街上看到便宜菜,也会随手放在包里,倘若有掉落的菜叶,就提起包的底儿,甩一下。如果脏了,就扔进水里洗一洗。这个包我舍不得扔掉,带到了城市里,却只能像一段尘封的往事般藏身于衣柜深处了。
  我们一起出门闲逛时,我见识到了她的包。材质仿如亮绸,双肩带,可以背在一侧肩膀上。我送的包已经够大了,没想到她这个包更是大得离谱。她说,连她女儿去上舞蹈课时的衣服和鞋子,都要放到这个包里。她的包兼具了公文包,书包,包裹的数重作用,不大还真是不行。可见女人的包,各有各的妙用。
  听陈奕迅唱,“你的背包,装满纪念品和患难,……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这个背包,一定也来自于一个女人吧。虽然已经物是人非,背包也早已变旧,但那个曾经借出了背包的人,却还被念念不忘。一个背包,这一刻成了一段感情的见证,如果宁愿任它一直陪到腐烂,那么,拥有这个人的一生惦念,是不是也已足够。
  我家老公木讷,几乎没有送过礼物给我。但有一次出差回来,居然给我带回一只精巧的单肩小挎包,棕红颜色,仿鳄鱼皮,很时尚。把包拿在手里,我忍不住前后打量,轻轻摩挲,心里的喜悦简直要流溢而出。虽然这个包既薄又小,装不了什么东西,但还是高兴,不光因为包,更因为这份心意。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包都代表惦记和牵挂。它还被赋予了许多功能,比如讨好和敷衍。在电影《花样年华》里,苏丽珍的老公送出的包,就兼具了这两项功能。他把包送给情人以讨欢心,也没忘掉送给老婆应付一下。不过他这个人很奇怪,送出的两个包居然一样。他竟然如此不肯略费心思,简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他是太过傲慢,还是对自己做丈夫做情夫这件事,马虎得紧?
  三
  包是有传承的。据我所知,我姥爷他们那一辈的人出门时,用的是一种被称作褡裢的布袋。它可以搭在肩头,身前身后各有一个用来装东西的袋子,既放干粮,也放盘缠。不过平常人家少有用褡裢的,要带东西时,就提一个柳条编的状如元宝的小篮子,串亲戚时提着,要带干粮和水去田间地头时,也是用它。
  我姥爷提着篮子去田里干活,他预先找到一个长草棵儿,把篮子放在里边,这样带去的饼子和水就不会被太阳晒到,要不,瓦罐里的水被晒温吞了,就难喝了。然后,他弯着腰,把锄伸到每一棵苗的脚底下,除去杂草,连带着还要把垄间的土松一松。累了的时候,就走到草棵儿边喝些水,也顺便在地头儿歇歇。这篮子和草以及庄稼是气息相通的,我姥爷坐在它们中间,和他们一样安静,享受着阳光以及清风。
  现在,我妈和我爸当然也还要下地干活,只是不用再锄杂草了。玉米种子下到田里,再喷一遍除草剂,就解决了锄草的难题。不过他们还是要带些水呀吃的呀去田里间苗。水装在雪碧瓶子里,点心装在塑料袋子里,放在车筐里就可以了,是连布包都省了。方便当然是方便了,可那水里总有股子怪怪的味道。
  记得在我小时候,我爸上下班时,常拎着的是一个黑色的人造革提包,在包的顶端有一个大拉链,侧面还有一个小拉链,包上有两个白色的字——“上海”。我第一次知道上海这座城市,就源于它。那时候,这个包是我的宝库,爸爸每天下班回来,总会像变戏法一样从里边掏出糖块儿,文具,有一次拿出的居然是一个绿色的小水杯。它小巧可爱,让我爱不释手,一直用了许多年。每天爸爸下班回家,我都会飞奔出去,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挂在车把上的黑色提包拿到屋里去。童年的快乐,有许多是来自于它的馈赠。
  时光流转,而今我的包也成了儿子最喜欢的宝库,他时常能从包里拿到他喜欢或者需要的一切,卡片,玩偶,小零食……
  犹记得前几年的一件事,我和一位刚结识的朋友走在商场的皮包专柜前,她拎起一只小巧精美的浅粉色单肩包,搭在肩上,在镜前打量。我却在悄声探问售货员包的价格,居然要两百多块钱。巴掌大的一个小包,竟这样贵?忙忙问朋友购得此包要装什么,她笑着打量我,目光中除了理解还有笑意,说,我要留着配衣服呀。她一直是个温婉的人,穿着简单,配饰从不张扬,却有着低调的华丽。看她挑选包都这样有心得,无怪她总给我们那样一种优雅的感觉。这对于我来说,是新的常识,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包还可以搭配衣服。对于我,包,不过是个装东西的工具罢了。
  这个当初半生不熟的朋友,终于被岁月熬熟,成了闺蜜。当然,我们的观念依然天差地远。她的包很多,而且是名牌包的忠实拥趸。而我呢,从不在意她背着的到底是什么包,只固执地背着我的咧着嘴的包走在她身旁,谈笑风生。不过,悄悄发生了变化的是,我的包,也已经有好几个了,虽然常常置于衣架上不用。
  公司的白领们可没有我行我素的自由。她们每个人都要准备好几个包的。对于她们来说,包不是装饰品,而是必需品。如果两天都提同样的包,是会令人讶异的。既要注意风格又要表现气质还要同时兼顾实用功能,她们的包,作用不可小觑。这时候,真的不能再说包只是个配饰,它更像是在为我们做无声的代言。
  
  说到包,当然不能不说到奢侈品包包。不论是路易威登爱马仕普拉达,还是古琦,都以上等的皮料,精细的做工,别具一格的设计闻名于世。它们已经不必使尽浑身解数哗众取宠,它们存在的王道就是坚持自己特立独行。
  对于我来说,它们都有着明星一般耀眼的光芒,只能远观,不能拥有。我甚至不是它们的追逐者,顶多也就是在百无聊赖时,闲翻网页欣赏一下。对于它们,谈不上喜欢不喜欢,终究是不了解的事物,说喜欢和不喜欢都是妄下论断。
  它们既是时尚的宠儿,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也是品味和眼光的佐证,因此各个都有着不菲的身价。它们的实用价值固然被看重,但更被看重的,是体现了拥有同样气息的人们的诉求。普通的平民老百姓,是很难为这样的奢侈品买单的。
  前几天,我和那个热衷皮包的朋友在商场闲逛,一起去了宝姿专柜。我们这种三线城市,没有路易威登,没有爱马仕,最高端的牌子,就算是宝姿了。当然,这知识来自于朋友的恶补。柜台上摆着的包大都几千块。与那些包中显贵相比,这个价格,不高。虽然我的心依然抑制不住的波澜起伏,但终于可以保持面不改色,也可以同时保持适度的沉默了。城市改变了我,它让我面对越来越多的事物时学会了不动声色。
  打算给住在县城的朋友买包时,那个酷爱皮包的朋友正在北京游玩。她大力推荐我送名牌的钱包,说两三百块钱,不贵。我笑着对她说,住在小小县城里的老友,是不会背什么名牌包的。如果她从一个二十块钱的包里掏出个名牌钱包来,未必就搭调。我的另一个朋友就从其妹妹手中拿到了一个正品路易威登的包,却一直让它藏身储物柜中,她笑着说,我从上到下的衣服放在一起也超不过几百块,怎么配得起上万的包?
  可见,什么马配什么鞍,什么人背什么包,都是有规矩的,不能随性而为,否则弄不好会出笑话的。不仅是买什么包大有学问,就连怎么拿包也大有讲究。还记得多年以前看赵本山的小品,其中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他说,学问都在这包上。他一边说一边把包夹在腋下,这就是个经理。接下来,他又把包拎在手中,这就是个收电费的。4580字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