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里的孤独
2022-01-05抒情散文李晓萍
油菜花开时节,去看油菜花,不料花期已过,多数花只剩下了枝头几小朵,余下的皆已结了一窜窜长长的夹,几朵小小的花束就像一顶顶高高耸立的鸡冠,立在枝头。远看一片金黄,走近才知花事已过。游性被错过的花期干扰,少了一份浪漫的心境和景致。人多得可与花比……
油菜花开时节,去看油菜花,不料花期已过,多数花只剩下了枝头几小朵,余下的皆已结了一窜窜长长的夹,几朵小小的花束就像一顶顶高高耸立的鸡冠,立在枝头。远看一片金黄,走近才知花事已过。游性被错过的花期干扰,少了一份浪漫的心境和景致。
人多得可与花比。久居城市的人,整天与刻板单调线条一样硬朗的生活打交道,早就渴望着与自然对接、交流。于是每逢周末,游园、登山,出外观景就成了城市人的主要选择。所见的状况就是,每到一处风景,人如蝼蚁,啃食着风景这块美味的蛋糕。风景与人, 就这样在仅有的土地资源上相互争宠,互相掠夺。最后成了不知是风景看人,还是人看风景。 那开在乡野的花朵,却从此不在寂寞。 晚饭在一家农家乐就餐。吃到半途, 一双眼睛就那样温情脉脉地看着我。
当我把一块骨头丢给它时,它很快地用鼻子嗅嗅,确信是一块它值得的食物后,用舌头轻轻地一舔,伴随着骨头轻微的碎裂声,美味就那样入了它的喉。而后它就用那双满含情感色彩的眼睛看着我,希望我能重复之前的动作。我一次次地重复这样的动作,它也一次次地接受这样的施舍。当我把最后几块骨头连肉都丢给它,它也完成了咀嚼的动作后,又用那双善良渴望的眼神看着我,还不时地摆动着它那不长的尾巴,这一刻,我感觉它是那么地可爱。棕色的黄毛,光滑干净,身子健壮肥硕。也许这里是旅游区,每天像我一样来此观花的人不知有多少,以至于虽然生长在乡村,却一点也不感觉陌生。大方得就像城里长大的孩子,落落大方,毫无羞涩之感。我面带微笑地直视着它,真希望用手去抚摸它,但还是没敢下手,毕竟是一条野狗,不知习性。就顽皮地用眼睛去直视另一双眼睛,对视良久,最后它羞怯地扭过了头去。 第一次,我感觉到那一双眼睛的单纯、善良、可爱。 从小就怕狗。 只要从哪家门前经过,看见狗从主人家们窜出,拼命地犬吠、狂叫,全身定会抖抖索索,而后也会跟着拼命地大叫、狂叫,直到狗的主人出来将狗唤回。然心情总是沮丧之极,颓败至极,懊恼之极,就想人为什么总喜欢养这种对人不恭的攻击性动物。
及至长大,及至身边的人对狗越来越喜欢,越来越宠爱。狗似乎成了都市人的心爱之物,掌上明珠,以至心灵寄托。 自己居住的小区,就有一家宠物医院。每至走近,皆可听见狗的狂吠与叫唤声。小区的花园,随时可见狗与主人一起散步的情景,狗在前面奔赴乱跳,主人在后亦步亦趋。 所见狗的种类,倒也五花八门,有可爱型的,袖珍型的,还有的大如小马驹,状如凶残的狼狗。色泽也多以黑、白、灰、棕色和咖啡色居众。若论小狗,自己的心理倒还能勉强接受,因为那份惹人怜爱。那些半人高的狗种,自己情愿避而远之。唯恐有时避之不及,朝我猛扑过来。有时与狗一同走进电梯,我情愿退出,耐心等待下一部电梯的到来。 一日去社康站看小诊,问及是否怀孕。答:这个年龄,谁还愿意再生。曰:这个年龄,想生的多了去,那些不愿生的,都养狗去了。忙问及原因,又曰:这个年龄段,孩子大了,或远走高飞,或出外就读。没有家庭负累,生活一下轻闲至极,闲来无事,就会滋事闹事,拌嘴争吵如家常,养小孩,养狗,当是精神寄托。 一下哗然。 于是想起不久前还在一起共事的同事,五十开外,生性开朗,风趣。前年我刚来这里上班不久,在电脑上收听藏族歌手降央卓玛的歌曲,他询问了歌曲的原作者,于是下载了歌曲资料。据说挺会享受生活,平日里喜欢喝喝茶,品尝品尝美食。仅有的一个女儿大学毕业刚结婚不久,女儿女婿同在上海一家研究所做研究员。老婆是一家医院的护士长,前两年已从岗位退下来,闲来无事帮自己弟弟在市里打理生意。平日不常回家。同事除了白天上班,周末打打麻将,别无他好。听说比较强势的老婆近半年来连他唯一的爱好打麻将也限制了,还发动所有的亲戚做他的工作。平日还好,有大家一起共事,有工作可以排遣。下班了就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特别是每到周末,一个人做饭、洗衣。也许是无法忍受这种孤单的生活,在一个周六的白天,竟撒手而去,留下一大段无法猜测的空白。令众人唏嘘,慨叹不已。 有时我就想,如果他家养了一只狗,他还会做这样的选择吗? 一个生命,从呱呱坠地,就沿着生命这颗大树茁茁而长,至连理至发枝,至盼着子女成龙凤,当一切的艰辛都已过去,一切都循着预设的轨迹完好地铺陈,心里的夙愿也完成了。轻闲下来的生活,成了毫无压力的翅膀,再也无需奋力拍翅。没有了梦想和追求的生活,犹如一潭死水,再也激不起人的心欲和念想。人的承载能力极易像一块容易击碎的玻璃,脆弱、敏感,而无抵挡。 在人口渐少的城市家庭,人与人之间互不相识,户于户之间互不相通,人的情感又需要一种被释放,被交流,被关爱。于是养狗养宠物就成了城市人情感依托的一部分。与宠物共居一室,或自己被迫与宠物共享这个半私有的花园,也就成了见怪不怪的事了。 我却不知道,当有一天我的灵魂无所依傍的时候,会不会也像那些人一样,抱着一只中意的宠物,渡过余生。
人多得可与花比。久居城市的人,整天与刻板单调线条一样硬朗的生活打交道,早就渴望着与自然对接、交流。于是每逢周末,游园、登山,出外观景就成了城市人的主要选择。所见的状况就是,每到一处风景,人如蝼蚁,啃食着风景这块美味的蛋糕。风景与人, 就这样在仅有的土地资源上相互争宠,互相掠夺。最后成了不知是风景看人,还是人看风景。 那开在乡野的花朵,却从此不在寂寞。 晚饭在一家农家乐就餐。吃到半途, 一双眼睛就那样温情脉脉地看着我。
当我把一块骨头丢给它时,它很快地用鼻子嗅嗅,确信是一块它值得的食物后,用舌头轻轻地一舔,伴随着骨头轻微的碎裂声,美味就那样入了它的喉。而后它就用那双满含情感色彩的眼睛看着我,希望我能重复之前的动作。我一次次地重复这样的动作,它也一次次地接受这样的施舍。当我把最后几块骨头连肉都丢给它,它也完成了咀嚼的动作后,又用那双善良渴望的眼神看着我,还不时地摆动着它那不长的尾巴,这一刻,我感觉它是那么地可爱。棕色的黄毛,光滑干净,身子健壮肥硕。也许这里是旅游区,每天像我一样来此观花的人不知有多少,以至于虽然生长在乡村,却一点也不感觉陌生。大方得就像城里长大的孩子,落落大方,毫无羞涩之感。我面带微笑地直视着它,真希望用手去抚摸它,但还是没敢下手,毕竟是一条野狗,不知习性。就顽皮地用眼睛去直视另一双眼睛,对视良久,最后它羞怯地扭过了头去。 第一次,我感觉到那一双眼睛的单纯、善良、可爱。 从小就怕狗。 只要从哪家门前经过,看见狗从主人家们窜出,拼命地犬吠、狂叫,全身定会抖抖索索,而后也会跟着拼命地大叫、狂叫,直到狗的主人出来将狗唤回。然心情总是沮丧之极,颓败至极,懊恼之极,就想人为什么总喜欢养这种对人不恭的攻击性动物。
及至长大,及至身边的人对狗越来越喜欢,越来越宠爱。狗似乎成了都市人的心爱之物,掌上明珠,以至心灵寄托。 自己居住的小区,就有一家宠物医院。每至走近,皆可听见狗的狂吠与叫唤声。小区的花园,随时可见狗与主人一起散步的情景,狗在前面奔赴乱跳,主人在后亦步亦趋。 所见狗的种类,倒也五花八门,有可爱型的,袖珍型的,还有的大如小马驹,状如凶残的狼狗。色泽也多以黑、白、灰、棕色和咖啡色居众。若论小狗,自己的心理倒还能勉强接受,因为那份惹人怜爱。那些半人高的狗种,自己情愿避而远之。唯恐有时避之不及,朝我猛扑过来。有时与狗一同走进电梯,我情愿退出,耐心等待下一部电梯的到来。 一日去社康站看小诊,问及是否怀孕。答:这个年龄,谁还愿意再生。曰:这个年龄,想生的多了去,那些不愿生的,都养狗去了。忙问及原因,又曰:这个年龄段,孩子大了,或远走高飞,或出外就读。没有家庭负累,生活一下轻闲至极,闲来无事,就会滋事闹事,拌嘴争吵如家常,养小孩,养狗,当是精神寄托。 一下哗然。 于是想起不久前还在一起共事的同事,五十开外,生性开朗,风趣。前年我刚来这里上班不久,在电脑上收听藏族歌手降央卓玛的歌曲,他询问了歌曲的原作者,于是下载了歌曲资料。据说挺会享受生活,平日里喜欢喝喝茶,品尝品尝美食。仅有的一个女儿大学毕业刚结婚不久,女儿女婿同在上海一家研究所做研究员。老婆是一家医院的护士长,前两年已从岗位退下来,闲来无事帮自己弟弟在市里打理生意。平日不常回家。同事除了白天上班,周末打打麻将,别无他好。听说比较强势的老婆近半年来连他唯一的爱好打麻将也限制了,还发动所有的亲戚做他的工作。平日还好,有大家一起共事,有工作可以排遣。下班了就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特别是每到周末,一个人做饭、洗衣。也许是无法忍受这种孤单的生活,在一个周六的白天,竟撒手而去,留下一大段无法猜测的空白。令众人唏嘘,慨叹不已。 有时我就想,如果他家养了一只狗,他还会做这样的选择吗? 一个生命,从呱呱坠地,就沿着生命这颗大树茁茁而长,至连理至发枝,至盼着子女成龙凤,当一切的艰辛都已过去,一切都循着预设的轨迹完好地铺陈,心里的夙愿也完成了。轻闲下来的生活,成了毫无压力的翅膀,再也无需奋力拍翅。没有了梦想和追求的生活,犹如一潭死水,再也激不起人的心欲和念想。人的承载能力极易像一块容易击碎的玻璃,脆弱、敏感,而无抵挡。 在人口渐少的城市家庭,人与人之间互不相识,户于户之间互不相通,人的情感又需要一种被释放,被交流,被关爱。于是养狗养宠物就成了城市人情感依托的一部分。与宠物共居一室,或自己被迫与宠物共享这个半私有的花园,也就成了见怪不怪的事了。 我却不知道,当有一天我的灵魂无所依傍的时候,会不会也像那些人一样,抱着一只中意的宠物,渡过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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