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征文作品】编号26寂静阿盏:窗外有只麻雀
2022-01-05经典散文
[db:简介]
1、
我一直问:
我为什么感觉最亲的不是母亲或父亲,而是祖母。
六岁,六岁的我还是个小不点儿啊,祖母的小不点儿。祖母走哪领我到哪。听戏,串亲戚,去庙上,给成亲人家烙火烧,赶集。我终于记起来,我回老家那年,四叔叔十四岁,我六岁。小莲呢?小莲还在襁褓?三婶婶床前伏在灰堆里生的是谁?
粮站上班的相叔叔和春姑姑结婚,祖母与二奶奶她们在厨屋烙火烧,桂兰和我在大门口玩。桂兰觉得相叔叔是她叔叔,有威势了,提前排布好谁可以来看热闹。她不允许翠莲进二奶奶家大门,站大门口堵着,翠莲可怜巴巴。
祖母领我最常去的是太姥娘家。
太姥娘是个白胖的笑眯眯的老太太,住在大舅姥爷那边。太姥娘由三个儿子轮流养,祖母领我去的时候,太姥娘在大舅姥爷家时候多。大舅姥爷家院门朝东,两进院子。跟去太姥娘家,可以吃糖糕,喝一顿羊肉海带炖白菜。而在家,只能吃地瓜干窝窝头。地瓜干窝窝头凉了硌牙哩。大舅姥爷家院子里有椿树,还有枣树,石榴树。石榴树在大舅姥爷的窗下,红红的一树花朵,有时结着石榴。太舅姥爷家厨屋在东边,进大门就是。怪的是,无论去谁家串亲戚,我都扎实记得人家厨屋。
还去过姨姥娘家。姨姥娘是祖母的亲妹妹,眼睛瞎了,住在金堤南,好远好远的路,我的腿都要走直了。金堤咋那么高。今年回家,看金堤还那么高。当年,金堤一定很重要。阻水患,还是阻马蹄?金堤这么威武,想来意义重大。姨姥娘性格温柔,说话轻声细语,祖母和她妹妹不一样,祖母强势,能干,脾气急,说话是砧板上滚豆子。姨姥娘家的黄泥土屋屋里屋外利落。
去吴山口,祖母在金堤北一个菜园给我要过黄瓜解渴。空荡荡一片田里,就那么一座小泥屋守着个菜园。祖母跟姨老娘说要去给我要根黄瓜解渴,说完就去了。那次,是顺着金堤下面一条路,一直往东走。金堤是条黑压压巨龙,上面长满黑槐。上高中时,周末二十多里路就一个人从金堤来去。金堤上道路笔直。吴山口的院子逼仄,厨屋在西边,极小,油渍麻花黑,但我吃了平生最好吃的半碗醋溜瓠子。
太姥娘是祖母继母,吴山口是父亲的续姥娘家。祖父先有过一房妻室,前妻病死后再娶的祖母。有时候,我特别想看看年轻的祖母,我就迷离飘忽地站在某处,格子窗上,或树桠上,要不,祖母去哪里我跟着祖母飞哪里,去看看祖母有声有色的一生。
赶集,我们去张集,去水堡集。张集九里地,水堡六里地。过了董庄那个大庄就到了张集了,张集是个大集。累了,祖母就坐在路旁树荫里摇着蒲扇歇一会儿。我这个小跟屁虫儿坐在祖母身边,祖母穿白褂子黑绑腿裤。
祖母也骂过我,但只是骂,是被我淘气气急又没法子那种骂。骂过后祖母仍疼我,很疼我,会灯下给我讲故事,就像沙梅给苏珊娜讲故事。我爱听故事,我不捣乱不怎么插话,是个好听众。冬夜总在一个个故事里飞度。冬夜悠长悠长,烘子在床上烘着热被窝。
沙梅给了小姑娘需要的爱和耐心,祖母也给了我足够的爱和耐心。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甚至对一个人来说,爱是最好的出路。有了爱,灵魂就能冒着烟儿,开着花地从那条出路开出来,走上更开阔的路。
2.
我承认我敏感。这是我的劣势,也是我的优势。
姐说,你咋啥都记得。
我没有啥都记得。但我敏感,一定记得某个闪闪发光的细节,或事物的某个瞬间,记住它们给我的感受。也许那个记忆还有点模糊,但它引导我把它看清,并写出来。
我住在乡下,秋季,我会见到美丽的云朵,它们一朵一朵飞过天空,有的就像从邻家屋脊或烟囱里冒出来的。今天早上,拉开窗帘的一瞬,我看到金色的朝阳照射在叶子泛黄的榆树上,明亮的金黄叠加着金黄,一棵榆树在朝阳里,枝影明明暗暗,像个苍劲的隐喻。太平鸟和麻雀在树里叫着,有鸡鸣,有狗吠从小镇子另一面传来。砖头正在厦屋前睡得香甜,毛乎乎的大尾巴伸展着。我有许多相似又不相似的这样的早晨。于是,这个早晨的诸多细节进入我的视野,储存在我的宝库,我喜悦而轻松,身体像裂开一道缝,光从裂缝照耀进去。我记住了这美好感觉,它成了储存在我身体里的一个触点。身体有记忆,且极其可靠。
就是这。我敏感地记住了那些感觉,那些感觉像鼠,潜伏在身体的某处。
我记得那感觉,当它被触发,沿着它一点点回溯,还原情景。但回忆起来的与当时发生的一定不完全是一回事了。因为被过滤,它加进了我的主观情感,以及审美。所以,说出来或写出来的,已不是全部,它被取舍过了。比如,榆树可能变换了位置,狗可能睡在树下。
所以说,不是我记性好,是我在记忆的底子上把事情又重新安排了一遍,省略或突出了其中某个部分。这一部分,也许是祖母东园里的杏花,也许是星辰满天的秋夜,祖母和姑姑们在月下,还也许是翠莲家土墙上的一窝马蜂,它们蛰过我,蛰得我嗷嗷叫。
瞧,就是那些感觉,那些感觉就是金关闪闪的金屑,飞舞在我看不见的角落,一旦触及就在昏暗里开出耀眼的花,成为河流,奔流经过我。
有时,是夜里睡不着,我听得见旧事在月光里的说话声。它们在枝影里袅娜,有亮晶晶的眼。
在记忆上,我与姐的不同,可能就是我能抓住感觉,一点一点找回去。尽管找到的只能是我的过去。实际是,即使两人共同经历一件事情,也不会有相同的过去。就像历史永远没有真相一样。
每个人都深陷在经历过的事件中无法触及旁人。
所以,文字是天赐,也是偶然。记忆需要一个触动它们的美丽瞬间,再用文字把它们复活。
巴尔扎克说:应该永远追求美。而美,属于所有人。
3.
我喜欢发呆。
想各种事。开心的,不开心的。
发呆的时候,就像一片叶子,被风吹去了这里,被风吹去了那里,悠游而自在。是王国的王。时常把发呆时想到的记下来,这是乐趣,是被倾听,由纸的洁白空阔听,由吹过窗子的风听,由晴朗的天气听。
纸上江河遍布,草木旖旎。
写字一泻千里也好,字斟句酌也好,写完我都感到舒畅轻松。那感觉,应该像策马恣情奔驰后躺倒在草地上遥望蓝天,放松,慵懒,且愉悦。
如果写出来的文字恰好有人喜欢看,并叫个好,那就美滋滋了。我自信我文笔还可以。
至于内容,我明了我的局限。无非一个小我在自家院子里叽叽哝哝。我没有奢望,也不想在文字里把自己虚拟成一个唯美无瑕的人,所以从来开心就是开心,不开心就是不开心。真实是有力量的。文字是慰藉。开阔恢宏固然好,但我更力求情感真实自然,清水一样的人不喜欢矫饰做作。
我毫不掩饰我写字的目的,我只是想让我变得更好,更快乐更开阔。
写字有点像恋爱,是戒不掉的瘾,痛并甜蜜。
文字像一列火车,从胸中开出来,呼呼冒着白烟,一头扎进人生与生活。人生与生活是海洋。无边无际的海洋。它晃漾在身后,喂养着我们。
我只想做个更好的人,自由,舒展,借着夜色长出翅膀飞翔,看我想看的风景,看山,看水。月光流淌在我身旁。如此,即好。
写字的最初欲望出于表达个人,表达个人情感或思想,然后才可能推及其他。有时,二者看起来又似乎缠搅在一起。但个人欲望总是先于其他,本性本能决定每个人最先是个人,然后才是社会人。自然属性之后才是社会属性。
写字这件事上,我满身小家子气,不上进,只追求心里舒坦,并乐此不疲。年少时曾想成为作家,后来被生活汹涌吞没,待重新抬起头,就什么想法都没了,只是读书写字。读书,写字。作家是有理想的人干的,我就一个普通人,日常里喜乐着,烦忧着。干点喜欢的事,做好普通人就好。
读书写字让我感觉我像一棵树,越来越茂盛,枝桠迷离,光影斑驳。读书让人独处不孤独,写字让人独处不寂寞。别人看不到我这变化,它们在最里面。里面的风景越来越美,昨夜里,石头旁又开出一丛花朵。里面是深山。
姐说:快别写你那些字儿了,好好养养身体。姐管我写的文章叫“字儿”。姐更希望我健康。
姐哪知道这里面的好。
所写也许与简有重复,重复也是在梳理我自己。人和人的差距本来就很小。
4.
祖母的小庄子到处是宝藏。
它几乎埋藏着我所有温暖绮丽的梦想,它暗藏着通道,通天通地,通往自己。在那里,我可以是精灵,也可以是风,是花朵或游鱼或飞鸟。我自由来去。及至长大,只要想起那小小的庄子,就感觉欢快明亮,就长出翅膀。我总觉得我有双翅膀在脊背上,它一直长在那里带我飞。
小庄子光明闪亮地漂浮在大片麦田之上。
大片大片的麦田,平铺在大地上的麦田,深邃的麦田,飞行的麦田。还有更深的,一栽进去就把我埋没的油菜花田。庄子东头,那片荻花穗子总是闪动粉色的光芒,它旁边的棠梨树,春天把雪白雪白的花枝伸到高高的碧空里,戳进蓝天里。一大片碧蓝的天空举在开花的梨枝上,风来吹它,蜜蜂来绕它,花香鼓荡着它。还有蝉,大白杨,桑和桑椹,雕花大青石,指甲盖大的游动的水鳖。
祖母的杏花,青瓦。
处处飞舞的,都是灵动的翅膀啊。
棠梨荻草都是贵卓家的。我擎着小小的身体,站在路边,看见高个子笑嘻嘻的老三爷爷扛着粪箕子从田里回来,在棠梨树下经过,瞅那花朵那果实,就像瞅他自己的孩子。打了棠梨,老三奶奶跺着小脚儿有时会给祖母送一小笸箩,祖母遂用棉絮捂上。棠梨麻嘟嘟,不熟时,又硬又涩。贵卓是老三爷爷老三奶奶的小儿子,一个腼腆的蔫小子。那片荻草里好多蝉蜕,风吹荻草沙沙响。
槐花。楝子花。梧桐树。
梧桐树里碧绿的月光和风声。
那个庄子喂养了我。童年的我只在那儿呆了短短四年,它却让我某一方面的气质凸显出来,附着在人生上成为底色。
我说的气质,是心理学上的,与神经有关,不是俗常意义的气质。
俗常的我木讷,看起来也不伶俐,眼睛不会骨碌碌转或忽闪忽闪闪亮,但我心思多,想象起什么来就像坐在叶子上,或乘着风,也像乘着河流,去无边无际的虚空飞翔。那是我的世界。我独有,谁也看不到拿不走的世界。是我的,我的秘密。
一开始我不知道我拥有这些。长大了,内观,慢慢发现:喔!原来我还这样。恍然惊喜。
一开始我就发现自己对语言的敏感了。那就像捉迷藏,无意闯入一个迷宫,在文字森林里徜徉,寻找那些灵性的美。只是寻找。那种寻找有点像挖掘金子吧,极其惊喜。闪闪发光的感觉。
5、
第一次有表达的欲望是在初二。写家乡桃花,鱼塘,实际写的是梦想的祖母庄子。是第一次把想象落实在文字里,过程冒着泡儿发光。
是在祖母堂屋西间,梳妆台的桌子上写的。那张黑色梧桐木梳妆台很老了,小抽屉上的铁片拉手哗泠哗泠响,繁复的雕花插片也拔掉了。桌子另一边,搁着一个麦草编的小鸡蛋囤儿,囤底上搁过银簪子银叉子银穗子,还有铜钱。父亲说,还应该有袁大头,但我不记得袁大头,也许祖母放在了另一个地方。那鸡蛋囤也是我的一个秘密基地,我常伸手到里面神秘的暗黑里摸索,最多的是摸出铜钱扎毽子,我不知道的是,我伸进去的手触摸到了旧事,它们缠绕在手指上,一辈子褪不去。
祖母那屋子从前是有名的青瓦屋,但我童年时它已经很老了,屋子昏暗苍茫。可恰恰那昏暗,造就幽深神秘,一眼看不到头儿。
我在祖母的青瓦屋发着呆,也写出了第一篇我自己的文字。祖母的青瓦屋和小庄子陪伴我,也塑造我,激发我气质里与之相应的部分。
写文字这种行为,属于精神满足。它该早就存在,到了恰当时候,该它出现它就出现了。而且是必须出现,不出现不行。
有时候,它还是逃离,是避难所。
一开始写文字喜欢华丽堆砌,觉得那样打扮出来的花枝招展好看。后来去掉堆砌,剩下清新,再后来,清新也去掉了,唯余晓畅素朴。这其中,看着自己的变化,感觉满足。写字无所图,不投稿不赚钱,唯愿写而已。随笔写过了,小说写过了,诗歌也写过了,看着自己一点点进步,总想挖挖还有什么潜力。这个过程像找宝贝。
人不断成长,认识也越来越深刻,不同时期文字呈现不同特质。写小说的人,好作品往往出在中老年是顺理成章的事。我也喜欢写小说,真过瘾,可写小说真累,我懒,今年的半篇小说还撂在空地上荒着没着落。
不得不说,生活是最大,最好的小说。我不说生活是诗。生活的确不是诗,不能是诗。
我心里有祖母,够了。我心里有闪着光亮的祖母,足矣。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