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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散文

半个城里人(已发)

2022-01-05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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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县城边路过时,一抬头看见了在高高电信发射塔上建造的喜鹊窝。
  喜鹊窝建在铁塔上端一个篮子样的围框里,像盖楼房,在去年的旧窝上又建新巢。一只喜鹊叼着一根树枝,正抗着从西北方刮来的侧风,费力扇动着羽翅向上爬飞,一副举步维艰的模样。铁塔上还落着一只喜鹊,歪着头看向上飞来的喜鹊,好像在给它加油。很明显,它们是一对喜鹊夫妇。
  喜鹊是乡村的鸟,巢都筑在树上。乡村不但有树,而且有到处可寻找到的食物。这对喜鹊却选择了来城里筑巢。城里也有树,分布在街市两边和小区、公园里。可县城的树没有楼高,有被俯视被窥测之感。这或许是喜鹊在发射塔筑巢的原因。它们选的地方很不错,发射塔架在五层楼顶,距离地面少说也有三十米,是树木的好几倍高,除了维修发射塔的人,一般不会有人爬到那上面去“撂悬”。
  喜鹊喜欢占高枝,莫非人也是?我老家村里的人,近年也前脚后脚涌到县城来安家。他们中,有的是男人在县城工作,打牢了根基,把女人和孩子带进城来;有的是挖煤挖矿或下煤窑打工发了点小财,想改变一下活法,来县城买房安了家;大多数人家却是因为村里没有了学校,陪孩子来县城读书,租房而居。从街头走过,经常与村里来的人碰面。我看见男人女人因日灼风雕而黑红粗糙的脸上,既有来到县城里生活的新鲜感与按捺不住的兴奋,也有离开故土遮蔽不了的失落、恍惚与怯色。他们的表情复杂,心里更复杂。他们或许不知道多少遍在心里问自己:我这就算城里人了吗?
  
  怎么也没有想到,移居县城的人里,有从来怕进城的木匠兴财。
  兴财不敢到县城来,是被小偷吓怕的。土地下户没几年时,他吃饭家伙的手工大锯已经落伍,凑了几百元到县城买电锯。听说外边小偷很多,特意让女人把钱缝在棉袄的夹层里。那时,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上了开往县城的车,兴财很紧张,手不离藏钱的地方,隔会摸摸,隔会摸摸。他的表情与动作直接出卖了他。车进县城下车后,兴财在五金交电看好了电锯,拿钱时才发现棉袄被割,钱早已不在。兴财灰愀愀地回来,心痛得用头撞墙。可电锯还得买,又凑了钱二回进城。接受上次教训,他上车后咬着牙不去摸藏着的钱,果然一路无事。可临下车时忽听人喊,车上有小偷,都看好自己的钱。兴财闻声,赶忙去摸钱,谢天谢地,一叠钱还贴身子好好躺在棉袄里睡觉。他长吁了口气,从拥挤的车门挤下来,走了一段路又去摸钱,头嗡的一下炸了。衣服藏钱的地方,又被划开的一条大口子,像小偷龇牙咧嘴的嘲笑。兴财如当头挨了一棒,一屁股坐在地下,不顾大男人的脸面呜呜呜哭起来。
  其实不光兴财,村里老点的人,对出远门或多或少都有点怵。非到县城或更远的地方去,家里人会反复叮嘱,路上多操点心。实际上,用不着家里人叮嘱,他们也会揣着十二分小心上路,一路不与陌生人多搭语,遇事绕开走。只有回到自己村子的土窝里,才心安神定,吃睡坦然。
  也怪不得我村人没见过大世面,实在是江湖险恶人心莫测所导致,而且那些不地道的人,专门欺负见世面不多的农村人。我村人出门时,不但有被偷过、骗过、碰过瓷的,还有被一泡尿逼怕的。
  被碰过瓷的是程老六。他是村里一个能人,常出去倒腾些小生意。一次到百里外的某市找人办事,在街上走着走着,一个戴眼镜的人边走路边看报纸,一下撞在他怀里来,眼镜吧唧掉地下,碎了。那人硬说是被程老六撞的,让他赔。程老六急哧白咧地嚷嚷,你讹人,明明是你撞了我。那个人附在他耳朵旁悄悄说,朋友,撞了人连声对不起也不会说吗?程老六一下放宽了心,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岂料那人突然变了脸,高声说,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对不起多少钱一斤哪?我这眼镜是石头的,花好几百块买的。程老六又嚷嚷是他撞了我,他讹人。可街上的人只站在一边看热闹,没一个人替他说句公道话。这时过来两个年轻人,一个说看不惯了,给人家摔了眼镜还血口喷人,挥拳就要打,另一个把他拖到一边,悄悄劝他,你遇到硬茬了,还是破破皮出点血走人吧。程老六看出他们是一伙的,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得咬牙给了对方一百元才脱身。
  被一泡尿逼怕的是菊花娘。菊花娘有晕车毛病,一坐车就吐得稀里哗啦。在外当老师的闺女好不容易有空带她进了趟城,上车后她走了一路吐了一路,差点没把苦胆吐出来。菊花娘还有个毛病,一进城就不辨东南西北,在大街懵懵懂懂的转悠中,越来越觉得尿急,憋得小肚子都疼,可左看右瞅,硬是看不到茅厕影子。最终还是闺女看出不对头,领她到一个临街单位的洗手间才解除了危机。菊花娘从县城回来后,逢人便说,以后打死也不去外头开洋荤了。
  可现在,兴财、程老六、菊花娘,无论以前发过什么狠,赌过什么咒,都跟着儿女来到县城,做了县城的居民。
  
  大妹也在县城买了处二手房安了家。可她和妹夫在县城只有半个家,另一半家依然在我那山旮旯的村子里。
  大妹两口进城,也是为了孙女孙子上学。我的外甥高中一毕业,就跟他二伯到省建一个工程队当了合同工,哪里有工程跑哪里去,一路杀到了内蒙古,一年难得回来一次。为还上买房借的钱,外甥媳妇也在县城一家超市谋了个事。大妹两口不招呼孙女孙子不行,可不回村种地也不行。土地是一个村庄的灵魂,更是大妹两口的命。对他俩来说,每一块地,每一棵苗,甚至每一颗米,更有具体而深刻的意义。
  大妹的公公是随父母亲逃荒到我村的,挨过大饥饿,遭过大罪,死里逃生拣了条命,一直摆不脱贫困与饥饿的纠缠。到土改,分了地,还有了两头牛,才踏踏实实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时至高级社,土地耕牛都得入社。大妹的公公死活不愿意,成为村里唯一不入社的“死顽固”。可大势所趋,哪里容得他按自己的意愿办,土地和牛最终还是被强制入了社。干部带人来牵牛时,大妹的公公死搂着牛脖子不放手,可无论如何也敌不过强制执行者的人多势众。大妹的公公一路追赶一路哭嚎着我的牛,我的牛,跑着跑着咕嘟隆咚栽倒在地,直挺挺昏死过去。随后赶来的家人和邻居又喊叫又切人中,人终于苏醒过来,可精神却出了问题,动辄就疯疯癫癫哭喊,我的地,我的牛。大妹嫁过去时,她公公的疯癫病轻了许多,可一个人走路或闲呆着时,还是不由自主就嘟嘟囔囔,细细辩听,仍然与土地有关,与牛有关。
  大妹公公去世时,土地承包已好几年。或许又拥有了土地的缘故,弥留之际比任何时候都清醒。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几个儿女和儿媳妇、女婿,反反复复叮嘱,土地和牛,是咱土头百姓的命,有这两样东西,不管好年荒年,不管谁执掌朝政,都活得了人,没这两样,就大睁着两眼等死吧。
  大妹搬家来时,把父母以上老祖宗的位牌都拿来。其实,不拿位牌,老祖宗也会跟来。他们的前辈,就住在大妹两口的基因里,流淌在他们血液里,无论白天黑夜,醒着睡着,都寸步不离地跟着他们。何况生活所迫,还指着那些地打粮后给扛一膀子呢,哪敢轻慢土地。于是大妹的家安在了候鸟翅膀上,一到春风北渡,大地解冻,两口就返回村去侍奉十几亩山地,外甥媳妇就得请假照应孩子。一年中,大妹和妹夫一直是飞来飞去的状态,最少也得留一个在村里照看庄稼,唯有冬天方可在县城安稳生活一个季节。
  可大妹两口都是快六十的人了,大妹腿关节患有骨质增生,走路艰难,妹夫则腰间盘突出,做弯腰弓脊的活就受不了。可受不了也得受,做不快慢慢也得做。只是两个人心里头急,读书的孙子孙女,县城里的那半个家,揪着他们的心。
  
  春忙时,妻子要回村里摆弄责任田。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何时捅火坐锅,早午晚各做什么饭。当然,指派我的是我仅会的“老三样”。她知道我是个吃现成的货,生怕走后我和两个孩子吃生的,喝冷的,更怕孩子们吃不上饭饿着肚子去上学。可叮咛来叮咛去,还是发现好多东西没叮咛到,撇下一个无奈的叹息,匆匆去赶车。
  自从在县城安家后,妻子的心就撕成了两半,一半放在城里,一半丢在老家村里。
  妻子丢不开村庄,并不完全是为了种承包田。她随我来县城安了家,却依然留恋着在村里活人的那股劲儿。上下午往地里走时,在一个方向的女人们你喊喊我,我催催你,一路叽叽喳喳,像刚出窝的喜鹊。各在各家地里干活时,闷了就互相喊着拉家常,戳着笑点便没心没肺放肆地笑。早午晚吃饭时,妻子爱端着碗出去,与邻家的人坐在院前树荫下,边往嘴里送饭边胡七马八地喧。空气中弥漫着乡村特有的泥土味,花草味,骡马牛驴的屎尿味,可饭场的红火劲儿加这些混合味,就像湖南人的辣椒,山东人的大葱,山西人的醋,特别帮他们下饭。
  刚在县城安下家时,妻子还对城里充满了新鲜感,我上班孩子上学后,收拾完屋里,就和同是农村来的两三个邻居女人相伴逛大街,今天到这里,明天去那里,到处留下她们晃晃悠悠的身影。可没过多久就厌了,除做家务偶和邻家女人说说话外,闷闷的变成个木头人。可当村里女伴们来了,妻子一下就鲜活起来,陪着她们满街跑,并把她们拖到家里来吃午饭。我家一度成了村里的招待所,也成为妻子获取村里各种消息的情报站。来人边吃饭,边和妻子聊村里新发生的事,妻子不失时机哇哇哇哇插话点评,一副找到感觉的样子。
  妻子每次回村里,为能早些回来,起早贪黑扑了命地忙地里的活。可返回来不久,又惦记地里的苗该间了,草该锄了,秋该收了。一年里,两半个心须数度论换。这对她很残酷。为了把妻子两半个心合在一起,也结束她一走我又当爹又当娘的苦难,下决心要把村里的地转包出去。可妻子死活不让,说我一人挣,工资还低,地转出去咋养家?我知道她依然恋着村里的生活,发狠骂她是土鳖,花千万年时间也修不成个仙。可骂也不顶用,我对她的影响与改造,已经来不及了。直到她再也没有两边打拼的身体本钱,才将土地渐次转包出去。
  一转眼,妻子随我进城二十多年了,可依然留恋着村庄生活。最能证明这点的是,我们完婚时专门做了一口大木箱,一张桌子,妻子始终没提过要把它们拉运来。老家屋里没值钱东西了,可椿木做成的箱子和桌子,尽管款式已过时,却是我们结婚的纪念物,对妻子来说绝对不是不重要。可妻子依然把它们撇在村子的老屋里。那里,才是她真正意义上的家,她把魂留在那里。
  
  我是在一小学门前碰见兴财的,他在等放学后接孙子回去。
  他来得也太早了点,离放学还有半个多小时。好在来早的不止他一个。一伙也是爷爷辈退休了的人,在学校外的路边站成一圈,正在争论钓鱼岛的事,并由此延伸到韩国、东南亚各国的态度,美国的态度。虽然隔着千山万水,他们却一个比一个懂得多,看法相左下,发生了争执,有两个情绪激动,面红耳赤。对他们的话题,兴财很生疏,擎着一张憨憨的脸远远在一旁看,一头花白的头发,与那些染过发的同龄人泾渭分明。我从旁走过,照肩膀拍了他一巴掌,他受惊忽憟一跳,看清是我,满脸惊喜,抓住我的手使劲晃,像见着了久违了的亲人。
  我知道的是,随着手工木匠业的衰退,兴财那套木匠行头早已刀枪入库,他和孩子偷挖铁矿石,挣了一些钱,才来县城买了房。不知道的是,他来县城后的时光是如何打发的。他说他老伴做饭,他的任务就是接送孙子,剩余的时间,就是在街上闲逛。我揶揄他,不怕小偷再偷你钱了?兴财憨憨一笑,眼角嘴角挤出很深的褶子,说那是以前,现在治安好了,没小偷了,就是有,咱身上不装钱,他偷个屁?又问他在城里过得惯吗,他说哪个龟孙才过得惯,住在那小区的楼上,还是五层,活像装进罐头里,吃饭睡觉都觉得悬在半空,一点地气也不接,长久了,不生病才怪。于是,把孙子送学校后,就到处溜达,哪里红火往那走,看蹭碰了车的人生气,看耍猴,看菜摊买菜的和卖菜的讨价还价。要么就去看建筑,现在的古代的都看。
  他说他去看县标了,越看心里越糊涂。我说糊涂什么,他说听说县标是花好上百万钱修起来的,论吃不能吃,论看也不好看,到底图好啥,该不会像老百姓房后面立的“泰山石敢当”,禁挡不祥,镇宅化煞吧。我一下笑喷了,说人家那是象形造型,里边藏着深意。他怔怔的好一会才问,有啥深意。我对他说了县标表达的意思。他说花上百万就为了这几句话?我说不是几句话,县标是一种精神内涵的固体化表达,是一个城市的图腾,也是城市文化的一种,对人的思想和精神起作用。他忽然恼了,脸红脖子粗说,净是扯淡,我看就是劳民伤财,把你说的那些话写成大标语,满大街的墙上都写上,不一样是宣传吗?把这百把万钱省下来,能救济多少生活困难的老百姓!说着,竟然骂骂咧咧,惹得接孩子的人都朝这里看。我发现很难与他沟通,像钥匙与要开的锁不配套。
  恰好这时放学了,穿同样校服的孩子们像河水一样涌出来,把人看得眼花缭乱。兴财顾不上听我解释了,瞪大两眼在孩子堆里找孙子,生怕错过去。忽然又想起我,扭头说千万别在意,你不是县里领导,火不是冲你发。我说我知道,他龇嘴一笑,又堆起一脸褶子,转过头找孙子,孙子是他现在的一切。
  
  春节过后,同村老乡的老魁打过电话来,让我们两口过去坐坐。我和妻子应约而去。没想,竟然是老乡聚会,一进屋看见好几个年龄相仿的同村男女都在。大家嘻嘻哈哈了一阵,男的抽烟,女人们嗑吃葵花籽,说道起在村里、在城里活人的话题。
  首先说到的是,不管自愿还是被逼,村里好多人家来了县城,可究竟有多少人能变成城里人呢?程老六嗨地感慨了一声说,咱这辈的人是不行了,年轻那会虽然也做过梦,盼着从村里跳出来,找份在外的工作。可梦想破灭后,就死心塌地皈依了土地。到现在,已经是出窑的砖定了型,变得了皮,怎么也变不了骨了。
  我替他们分析了第二人,就是现在二十多到四十岁的人。他们是家里的主心骨,也是移居县城的主导人,可他们也难以变成城里人。他们一面想摆脱乡村的落后,享受到城里的文明与时尚,一面又讨厌着城里钢筋水泥的枯燥与冷漠,恋着村里那份清静与随性。城市对他们,既看好他们的劳力,又看不惯他们的粗糙,边接受,边排斥。最后,他们会发现既进不了城,又回不了村,处在一个不城不乡、不上不下的尴尬境地,只能做一个在城市边缘徘徊的“两栖人”。到第三代人,就是现在上学的这些孩子。他们虽然生在村里,可从小就脱离了村庄,投入了城里,又在可塑性很强的年龄,大概就可以变成城里人了。
  说到第三代人,大家又活跃起来。这个说孙子吃不惯家乡的土饭,一张嘴就是麦当劳、汉堡包。那个说,他孙女上学的一两里路不想走,非让骑车接送。上体育课跑了几圈,不是腿疼,就是感冒,活脱脱又是一个林黛玉。他小的时候,在山道上跑着撵前边的孩子,脚下一绊,不滴隆咚摔了个跟头,龇牙咧嘴两眼生花泪爬起来,揉了揉石头磕破皮的膝盖,继续追前边的伙伴。肉蛋娘说,嘁,你们说的都不稀罕,俺孙女不知道白面是从哪里来的,说是面粉加工厂产的。告诉她是地里种出来的,硬不相信。问她以后回不回村种地去了,孙女还没吭气,俺孩子抢过话碴说,别说她了,就是我,哪怕在城里讨吃要饭,也不回村里混了。俺孙女跟着喊,要将进城的旗帜打到底。
  大伙都笑了,有点苦涩。第三代这些读书的人,拖出来容易,再带回去,难了!大家的后人中,好多将不稼不穑,彻底叛逆乡村。到那时候,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记住老家,记住老家的土地,记住埋在老家土地里的先人?我们这些人,不知道还能不能埋到村子祖坟里的父母脚头?
  回去的路上,我又看见了喜鹊在电信发射塔上筑的巢。那巢既现代,安全,还看得宽,望得远。可是,比起在乡村树上的窝,却没有树枝树叶可以遮风蔽雨,也没有风摇树动时树枝树叶哗啦啦的歌唱,同时也没有乡野碧绿的原色与幽静。喜鹊夫妇已经搞不清楚,它们究竟属于乡村,还是属于城市。
  


建立在悖论之上的深刻揭示
                                                  ——辛贵强散文《半个城里人》赏析
赵志峰

  文风劲健,表达入骨,辛贵强散文《半个城里人》多角度、多侧面着笔,深入开掘,以其鲜明凌厉的语言风格和题旨揭示,令人瞩目。
  围绕一批又一批村人进城的现状,作者擅长撷取生活中不同人不同事,巧妙裁剪嫁接,让文本形成先按面综述,次按点——包括被小偷吓怕的兴财,被碰过瓷的程老六,被一泡尿憋怕的菊花娘……等人颇具戏剧性的经历来叙述,然后述说妻子对村庄生活的深情留恋,接着说大妹两口子奔波于城乡之间的无奈,以及与进城后接孙子的兴财对话,与大家伙儿的聚会唠嗑……这样的结构格局。如此,全文点面结合,手法各异,犹如一幕幕情景剧,让人看到了各色人等在“城里人、村里人”这个命题下的本色出演。其中,以细节取胜是每一章节共同的特点,像被小偷吓怕的兴财,像妻子把城里的家当做了村里的招待所,接待村人时兴头十足,鲜活得像是换了个人一样,大妹公公对牛和土地的执着守护,几近顽固不化以及对子辈的深刻影响,接孙子的兴财跟“我”聊天时对县标的大光其火……亮点频出,语言形象,妙趣横生,不仅各色人物活现,留给人深刻的印象,而且还给予人无尽的思索。
  首先值得称道的是文章标题,“半个城里人”,不但给人新颖感,而且它还是着力表现文章核心的“眼”。用它做标题,获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半个”是咋回事?未读全文,先看标题,已经生发了一种阅读欲望。作者精心围绕这“半个”来下笔,所以接下来我们就看到,那些村里人已经在城里安营扎寨讨生活了,已经成了城里人了,但只是半个,不是一个。既然是“半个”,就是残缺的,不完整的。那么另外“半个”在哪里?在村里。为什么会在村里?是什么牵绊着他们?老人?土地?对,还有什么?乡村情结。就是说,对比来对比去,总是觉得城里没有自己那个既穷且脏的村子好。村里究竟有什么好?让我们来看文中的一处描写,足可窥斑见豹:
  “上下午往地里走时,在一个方向的女人们你喊喊我,我催催你,一路叽叽喳喳,像刚出窝的喜鹊。各在各家地里干活时,闷了就互相喊着拉家常,戳着笑点便没心没肺放肆地笑。早午晚吃饭时,妻子爱端着碗出去,与邻家的人坐在院前树荫下,边往嘴里送饭边胡七马八地喧。空气中弥漫着乡村特有的泥土味,花草味,骡马牛驴的屎尿味,可饭场的红火劲儿加这些混合味,就像湖南人的辣椒,山东人的大葱,山西人的醋,特别帮他们下饭。”
  为什么乡村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家,为什么他们宁愿把魂留在那里?这些极富表现力的文字,极尽描摹、渲染、状写之功,通过一组组镜头来说明,来映照,于是,“村里”的“好”,村子的魅力,就分外立体鲜明地钻心入肺了,让人信服之余,深深感佩。尤其是于上世纪生活在村里的人读来,越发有一种亲近感。
  更让人感受深刻的是,文章呈现出来的思想含量。
  时下,越来越多的乡下人举家迁住到了城里,这是一种大趋势,不是谁能够左右得了的。或者为了做生意,或者为了过把城里人的瘾,或者为了孩子上学,他们不惜牺牲自己,不惜辛苦自己,忍受很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做起了所谓的城里人。既然住到了城里,按说可以好好享受城市生活,充分体会城里人的“优越性”了,然而并非如此,正所谓住在城里不等于就是城里人。几年下来,他们谈吐变了,着装变了,或许你从外表上看,他们俨然成了城里人,可其骨子里,还保留着浓浓的乡村情结,那份对故土乡村的亲切和不舍,绝对不是你人住到了城里,就会全然丢弃的。真正变成城里人,并不是那么简单。这一点,我们在该篇散文中,得到了显明的印证。
  我们看到,一方面,他们人虽在城里,但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与人相处,对人对事对物的认识判断,生活中事无巨细,都无法真正融入到城里人的圈子里。生活环境改变之后,生活质量未必跟得上,生活情趣未必跟得上,自小形成的生活习性,个体修养,再加上所接受的参差不一的文化教育熏陶,会左右人的一辈子。比如“我”的妻子,她最初还能乐滋滋伙同几个乡下来的邻居女人一起逛大街,日久天长就腻歪了,“闷闷的变成个木头人”,就无比怀想其乐融融的乡下生活了。一旦村里女伴找来,她就“活”了,“陪着她们满街跑,并把她们拖到家里来吃午饭。……来人边吃饭,边和妻子聊村里新发生的事,妻子不失时机哇哇哇哇插话点评,一副找到感觉的样子。”两相比较,判若两人;另一方面,所谓“城里人”的光环,所谓城里人的光鲜,其实只是一种假象,或者是有所约束的光环,是受到限制的光鲜。城里人的紧张憋屈艰辛烦恼,村里人并不曾体会感受,所以,就算是真正成了城里人,也会因为城里的种种不适而熬煎、痛苦,那种如影随形的尴尬、失落、无奈,窘迫,无时不刻不在折磨着他们。
  乡村群体构成在城市化大范围扩展的情态下土崩瓦解,已是不争的事实。诚如文中所言,老一辈,骨子里对土地、乡村牵肠挂肚,无法割舍;第二代人,是真正的两栖人,常年两头跑,奔波于城乡之间,置身不上不下、不城不乡的尴尬境地;第三代人,就算是城里空气再不好,人和人之间再冷漠,也不会轻易改变扎根城里坚持生活打拼未来的信心和决心,这同时也是其父母对他们的期许,尽管还掺杂着丝丝缕缕的矛盾心理。尤其是第二代人,不管是那个老旧落后的乡下的家,还是这个貌似现代意味浓郁的城里的家,都是活生生地把他们的心分成了两半的。文中说妻子的人进了城,心却被撕成了两半,一半在城里,一半在村里。这个说法很形象,很真实,有其代表性。这样揪着心、牵着魂的滋味,是一种折磨,这种折磨,可以说是潜在的,是终身的。除了要照顾的父母双亲,除了要作务的庄稼田地,住在城里的他们很轻易会想起乡村生活的融洽随性,本真质朴,悠然自得,去衷心怀念曾经的乡村生活。对比之下,失落感更甚。这样一种“夹生”的生活况味,绝对不会随着日月的逝去而淡化,而是会渐渐成为心理上的痛感,一旦意识到,就像针刺一样,深深入心,拔除不得。
  除此之外,置身城里的乡下人,对城市文化的正确认识有难度,理解有偏差,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关键是缺乏认识理解的心理基础。老兴财关于“县标”的糊涂不解进而恼火以至骂骂咧咧,就很能说明问题。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在这里形成了一个碰撞。要让乡村来的人彻底理解并接受城市文化的内涵、价值,实在不容易,而且站在当前严峻的现实民生现状之下看,老兴财所言“把你说的那些话在墙上写成大标语,不一样是宣传吗?不能把这几十万省下来,救济了活不过去的老百姓?”,也不是没道理。当某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纷纷上马并造成负面效应之时,老百姓肯定不好理解,民怨沸腾、怨声载道也便是必然。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着想办事,还是搞花花架子走形式主义甚或花红柳绿给自己仕途增添点缀砝码?也是很考验人的。诚然,真正对人的思想和精神能起到作用的城市文化无可非议,也值得大做特做,但能否在做的同时适当考虑当地经济整体情形、老百姓整体生活状态?尽量做到契合民心?
  所以在当前这样的严峻局势下,该篇文字对住到城里的乡村人这个身处城乡节点上的群体之心理纠结困境能够予以足够的关注,就体现了一种人文情怀和良知自觉。毋庸讳言,努力摆脱农村落后的生存环境,尽量享受城里的文明时尚生活,是人类进步、社会改良的目的,无可厚非,天经地义。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都是辩证的统一体。城里也好,村里也罢,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孬。如果能把两者的好统一起来,才是最好,不过这显然是痴人说梦。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推进,大片土地消失,诸多乡村学校被撤并,大量务工人员以及陪读家长陆续离开自己山村里的家进城,那些山里的村庄先是有了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然后就逐渐成为空村,城市对乡村的侵蚀越来越烈,就算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子里,也难寻根本意义上的让人怀念的自然随性亲切热闹,很多物欲潮流影响下的东西趁虚而入,乡村文明的式微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我们这些成长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人,至今犹记得小时候跟在父母脚后欢天喜地拾麦穗的情景,而生活在城里的乡村第三代人居然不相信白面是从地里种出来的,这种对生命之“根”的无知、漠视已经到了让人吃惊的地步。
  回归,还是出去?如何寻找两者之间的契合点?实在说,继承传统,不忘寻根,和对城市现代文明的憧憬践行,构成了一个深刻的悖论。这个悖论是一个两难,不仅让作者以及他的同代人困惑,也让阅读这篇文章的我们困惑。尴尬和无奈也就形成。这已经成为一个沉重的话题。所以我们看到本文结尾,众人说道着在城里村里活人,话到最后,都沉默不语,“脸上都有点沮丧”了。这正触及到了众人的痛点。人们只能说说而已,任何热望期冀,都貌似很遥远。除了一声叹息,还能怎样?而透过这叹息与沮丧,文本的思想意义与认识价值就予以凸显。
  阅读的同时,会再三流连于文章很见特点的运笔,“现在养孩子,一家手里只攥着一个两个,都是千娇百宠的宝贝,哪容得有半点闪失。”你注意他这个“攥”字,读之前不能预想,读之时感觉新颖,读之后越琢磨越得味,好像除此之外,你随便换一个其他什么字都没有这样的效果。
  还有,“住惯了村里熟人社会的他们,像一下被扔进空旷荒漠,心里边灰得要死。街两旁林立的高楼,冷着高傲的脸,眼皮都懒得撩一下。”“扔”,“灰”,“冷”,“撩”,这些单字的表现力都十分好,很接地气,是切合地域、人物的生动十足的表达,让人一下子就能感受到那种浓郁的生活底蕴。
  类似精彩独到的运笔,在文中比比皆是,限于篇幅,笔者就不再赘述。
  概而言之,《半个城里人》这篇散文切入角度好,挖掘提炼深,练达,干脆,精准,深入,把置身尴尬纠结精神境地的“半个城里人”现象予以形象化的展示,充分显示了作者清醒的忧患意识和其对生活的深度洞见把握,是其性格因素及写作惯性的综合作用。而我们知道,性格因素是与生于斯长于斯的那个“村里”密切相关的,决定性格生成的种种都会在不经意中得到村子周遭山山水水及民风民俗的熏染、历练,从而在文字中得以彰显。这一点在作者其它文本中也有所体现,所以说呈现出一种写作惯性。这种写作惯性的形成,表明了一个作家的创作心性及文字底功的成熟程度,也是他文字魅力的标志性呈示。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在本文中,作者这种独到运笔显得游刃有余,驾轻就熟,从而完成了倾诉、探讨的目的,成功地支撑起了题旨以及情志的表达,故此唤起人们的充分关注,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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