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金记(已发)
2022-01-06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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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金记
青眼看人
庚寅年九月九日,重阳节。我回故乡捡金。
捡金是我地壮族的主要葬式。人正常死亡后,以薄木为棺,浅理入土一二尺,以使肉身速朽。三或五年后(只取单数)由子孙后裔于九月初九日揭坟开棺,此时死者肉身已化,只剩下骨头。子孙们就将死者的骨头捡拾,将之装于高约二尺,直径一尺的陶瓮即“金坛”内,谓之“捡金”。
初九日这天,很早我们就起来了,早到眼睛只能寻到一丝微光。
桂中的重阳时节,依然是那么的温暖。只有清爽的风吹过人面,夹杂其中的一丝凉意掠过,方让人感觉到这是秋天了。这里的秋空高远而深旷,即使在天尚未明之时,它的那种透过深黑的天幕透出来的高旷深邃以及纯净无尘都能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这时,本来是需要人为的光亮来照明的,但谁都没有备有手电筒。其实那些路都很熟悉,用不着手电筒也不会走错。
很久没有起这么早了,精神恍惚,眼神恍惚,于是就将自己放成一段浮沉在水中的原木,随着水波的流动而流动。
路是看不见的,但都在脚上。那么,脚迈动到哪里,哪里就是路了。
十几双脚踩踏在大地上,照理说应该是沉重的。但南国深秋的大地并没有达到很坚硬的程度,何况还有很多的荒草铺散在路面上,这样,那脚步就显得不是那么坚实。路两旁两堵高墙般的密密麻麻的植物,感觉起来应该是甘蔗。它们那尖利的叶子横在路面,必得伸出双手将它们拂开。可在黑暗里,那伸出的手似乎探在虚空里。但很快,那虚空里的手就感觉到了那些植物叶子的割锯。稍不小心,它们就会割锯裸露的肌肤;稍一疏忽,它们就会趁黑用那细细的锯齿探索你脸上的肌肤。一面伸手做摸索状,脚却还得往前挪动。脚尖所摩挲所接触的大多是那些厚厚的野草,就听着那些脚步发出窸窸窣窣的嘈杂声。偶尔踩踏在没有野草铺垫的地方,才会发出略微坚实的“咚咚”声。也是偶尔而已。
四周的漆黑是数十年前的漆黑,但我却没有了数十年前那在黑夜里依然锐利的眼睛。走在数十年前的黑里,我开始变得跌跌撞撞,头顶的黑沉重地压了下来,似乎要将人压入地土,人便就都有了钻在地底的老鼠般的紧张感觉。这样的感觉一来,就觉得憋闷起来,呼吸就有些紧张起来。不禁让人觉得自己的渺小和轻微。
慢慢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将远近景物从黑乎乎、灰蒙蒙的世界里捞了出来。随着那黑色、灰色的滴沥,那景物渐渐就显了出来。一群原本应该肃穆的人,也在这种滴沥里渐渐产生了变化:先是成了扁平的剪影,继而是木刻版画般的轮廓,然后就是显影纸上的影像,最后慢慢地就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山也一样,四周的景物也一样,周边那高耸的墙原来真的是茂密高大的甘蔗林啊……
原本应该肃穆的一群人,就开始活跃在渐渐白亮起来的晨光里了。
这群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皮鞋、运动鞋、塑料拖鞋啪哒着,将秋天的草屑合着尘灰溅了起来,脚底四周就弥漫着某种迷茫。这种迷茫不知何时就升了上来,让原本该肃穆的这群人也不禁迷茫起来。
其实,这群人里,说老也不准确,说小也不太对。最老的就是那叫宁哥的,是我们这次要捡的六伯的长子,也就50来岁不到60,大都是一辈的。几个小的呢,虽说差一辈,也已经有20几近30了,年龄差距都不大的。
我空着手,脚著一双无绳黑皮鞋。这双享受着黑皮鞋的脚此刻其实应该放出来,让它亲近一下脚下这块土地。这双脚离开这块土地已经很多年了,它们之间彼此已经很陌生了。
其实,这双脚原本对这块土地就很不熟悉,毕竟,这双脚在还很白嫩的时候,也很少来到这片土地。它只是对它周围的土地熟悉。种玉米、收玉米,种花生,收花生,甚至偶尔偷偷玉米,顺手牵羊扯些花生……都在这块土地的四周。
就是很少进入这块土地。
这是一块神秘而吓人的土地。当年每当我们白天经过这里,都吓得赶紧疾步而过,不敢逗留,甚至不敢望上一望。晚上,则永远没有胆量经过这里。打死也不敢,打半死更加不敢——因为还知道害怕。
这块土地永远是村人尤其是小孩的最怕。因为,这里有着一座连一座的由黄土垒成的土堆。
这是我们村的坟场。
我们村的老人最终都往这里送。每当村里有老人开始睡矮床时,村子里一向热衷于“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的小孩子们便都偃旗息鼓,晚上再没有胆子出来玩耍。每当在自家院子里看到天空上一落而下的扫帚形状的流星,便都赶紧躲进屋子里,用被子将全身裹得死死的,用手捂住耳朵,不敢再让任何一种声音传进耳朵……我们知道,那睡矮床的老人,已经去了……
这些老人过去后,就会被送进村后这片土地。在这片土地的某一个角落,肯定已经有一个坑洞等着他。之后,他就是那一堆黄土了。
而今,我已经快到知天命之年了。死亡对于我来说,已经见得太多。自己的亲人、朋友、同事中,已经有一部分人顺其自然地遵从自然规律过去了,有的却莫名其妙地提前走了。尤其是我40岁以前从事的工作,注定我要时常地在交通事故现场与因车祸而死去的人打交道。这样,死亡在我眼里,也就家常便饭了。见过那么多死亡,这块坟场,显然就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了。
但其实不尽然。我所从事的工作中所碰到的,在我眼里,只是人死后遗留的物质性质的躯体。躯体就是躯体,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要说害怕,恐怕就是害怕那遗体上的一些气味、血渍等某些不洁因素罢了——其实那还称不上害怕,最多只有一些微微的惟恐避之不及的担心罢了。
但此刻我觉得我的内心其实是害怕的。我蜿蜒走在密实的甘蔗林里,用手拨开同样密实的杂草,寻找通往那里的道路,我觉得我就回到了童年。童年的感觉和回忆统统在此刻复活了,所以我每伸出一次手,我便平空担心有另一只我看不见的手会将我的手紧紧拖住;我每伸出一只脚,就紧张地感觉到自己的脚变成了一截僵硬的木头,是害怕自己一脚就栽进我所不知道的虚空里去,还是害怕地下会伸出一只手将我扯走?……童年的记忆让我数十年的身体变得空虚起来,我几乎找不到自己了。我明白,尽管我处理、勘查、拍摄过那么多具人的尸体,但对于这片土地,我没有办法让自己的内心变得强大起来。没办法,这里埋葬的这些人,他们在我的生活中曾经鲜活地存在过,他们跟我一同呼吸,一同吃着煮熟的红薯、木薯、玉米棒,一同过着庸常、琐碎的世俗日子。他们在我眼里是有血有肉的,他们的话语,他们的举止,他们的或有趣或无趣的故事,犹如我手里的掌纹,是那么的清晰和明了。我没有办法将他们当成我工作的对象。在我数十年前的记忆里,他们,都是具有灵魂的人。具有灵魂的人埋在这里,他的肉身可能已经化去,但他的灵魂呢?
原来,我是害怕这个!
所以,我陌生的脚踏在熟悉其实是陌生的土地上,脚底发出的声音在晨曦里越发衬出清晨的寂静,越发牵扯我紧绷的神经。我战兢兢地夹在一行人的中间,万分紧张地挪动着严重变形的步子跟着行进。
说是渐渐,其实那个过程很短,天好像是突然间就亮的。在天光已经明晰的时候,我们终于走进了坟地。明晰的天光让我又从数十年前回到了现在。我为自己刚才那一小段时间里的懦弱和害怕感到羞愧。我的步子终于正常起来了。
我走过一座坟堆,停了一下,但我再没有任何举动,就停了一下,就过去了。
这抔黄土里,躺着的,是我那慈爱的母亲。但今天,我只是经过。既不是祭拜的时节,也没有特别的理由。所以,今天我只是经过,经过母亲身边,去见另一个我的长辈。我那叫做六伯的长辈。
六伯于5年前去世。当时我从外面赶回来,和亲人们将他送到这里,将他送进土地里去。但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他入土了,却并没有真正的入土为安。他的入土,只是前往最终归宿的旅途中必经的一站。在经过这一站后,他还必须前行,下一站,才是他最后的、永远的归宿。
我知道,我们居住在这片桂中丘陵的壮人,是相信人是有灵魂的。虽然我们的祖辈父辈们,从来没有跟我们灌输过这种观念。但他们生活中的一些不寻常的举动和偶尔透露的话语,已经让我们不知不觉地就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小时候,有哪家的小孩突然高烧不退,胡言乱语了,他们就会来找我的奶奶,我奶奶就会说,他失魂了。失魂了怎么办?那就招魂。入夜时分,她拿了那小孩的衣物,趁着暮色在村边某个路口,呢呢哝哝地叨咕着什么,然后撒一把米,烧一摞纸钱,那衣物拿回家,放到小孩家的米缸里或是压在小孩的枕头底下……不久,小孩的毛病就不治而愈。在这里,“失魂”和“招魂”都有个“魂”,那就是我们壮语词汇里所没有的那个“灵魂”啊。老人们说,人死后,他的魂就会脱离开肉身,飞上天去。我们看到的扫帚一样的流星,就是人的魂脱离肉身的标志。他的魂能否升天,决定他能否在天上庇佑子孙后裔。而一个人的肉身是肮脏的,惟有死者的遗骨才是洁净的,因此,一个人死后,他的魂赖以栖息的地方,只能是他的遗骨。遗骨是亡魂的躯体,而遗骨应该是洁净神圣的,必须彻底地脱离肉体。否则,遗骨若被污染,亡魂就会作祟于人。因而,必须等到死者尸体血肉化尽,才重新安葬骨骸,以表示对死者的关怀和敬畏,让死者的灵魂得到安宁,让它不再作祟,好好地履行“祖宗保佑”的职责。
我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是不太相信人有什么灵魂的。但这样的习俗一旦成为风俗,就已经上升到某种形而上的地步,不是有神论和无神论能够臧否的。
因此,今天,我按照风俗,和家人们一道,来看六伯,就是来帮他,来帮助他走过这一站,让他走到他最终的、永远的归宿。
六伯的坟处在一个小小的半坡上,周围还有一两个坟茔。不远处是一株高大的苦楝树。它真能给地下的六伯遮风挡雨吧?坡下甘蔗林一挡,远处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很奇怪,我们村的土地,除了少部分的土红外,大部分都是灰色甚至是灰黑的,这种颜色会给人一种肥沃的感觉。但这块不大的土地,其泥土呈现的总是纯纯的土黄。
我们围着土堆。我以为,应该点上香烛、摆放一些祭品之类。这是一个揭开土地深处的黑暗的秘密的时刻。揭开某种秘密,让隐藏在深深处那些常人所不知的事物曝光在人的面前,这样的时刻该是多么让人期待。对于长眠在地下已经五年的六伯,今天我们来看他,来让他再次显现在人间,这应该是一个肃穆庄严的时刻,难道不需要一些仪式上的引导么。
但是没有,那种此刻应该有的庄严、肃穆都被省略了,我们所要进行的,跟到地里劳作、到山上放牧、到工厂上班的性质是一样的,完全剔除了那种宗教感,那种神秘感,那种敬畏感。我们所从事的,就是一种简单的劳作。
这样,原本肩上扛着的月刮就找到了它的用处。它被从肩上卸下来,直接就对着那堆土黄刮开了。它半月形的尖利大嘴一下就咬进那松软的黄土里歘啦一声,一大把黄泥土就被扒拉到了一边——是那么的熟门熟路。
月刮,作为我们这里农人劳作时常用的一种工具,它时常是用在人与土地的直接关系中。就是用来铲泥巴。人手中掂起月刮,就意味着土地跟人的关系就深入一层。通过它,人就可以改变一些土地的形状,让土地为人类奉献出粮食。而土地,也在通过人与月刮而让自己得到一些滋养,两两相扶,相得益彰。
月刮现在的使命不是产生粮食,不是在滋养土地。它不知道它在进行的,是一项对人类的内心产生巨大影响的活动。这时,它正在将那堆泥土刮开。旁边苦楝树那紫红的根竟然侵占到了这里。我们将那树根斩断,然后将泥土继续扒拉开来。很快,一截乌黑的、有些腐烂的木板就出现了。那就是六伯在地下的居屋——棺材的盖板了。
为了让先人的肉体容易化去,我们这个地方的做法,一般只是将他们浅埋。在地上挖好墓穴,深度是以棺木的盖板与地面刚好齐平为准。所以,只要将隆起的泥土扒去,棺木的盖板就出现了。
棺木的盖板出现之后,操作的人的动作就开始小心翼翼了。那半月形的月刮就贴着盖板的边缘小心地刮着泥土。渐渐的,整个盖板就出现了。在将四周的泥土清理完后,就要打开盖板了。
我的心突然紧张地跳动起来。我知道,盖板下面,是我曾经熟悉的六伯。我已经五年不见他了。而此刻,我马上就要跟他再次见面了。在这五年里,他躺在地下黑暗深处,我们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会怎么样?在这巨大的黑暗里,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们人类所不能理解的、或者只有另一个世界的人才会理解、接受的秘密在伴着他?但依照常理,我们知道,他现在应该已经是肉身化去了,我能看到的,只是他的骨殖了。而那个在我的脑海里依然活生生的六伯,已经真的变成先人了。
六伯的儿子将装在纸箱里的用泥巴烧成的红色金坛取了出来,放到一旁。两把伞将棺木上方的天空遮挡住了——按照规矩,捡金是不能见天光的,天光出现时必须捡完。但现在,这种规矩显然不是那么严格了,此时天已经大亮了,但太阳还没有出来。四周的景物在深秋清凉的晨曦里静默着,没有一丝风。
但是,我们还是依照规矩,将人间的天空用雨伞挡了起来。这种象征性的行为,是必要的。尽管各人对前人定下的规矩不以为然,但到自己亲自操作时,还是尽量因陋就简地遵循了一些规则。所以,当那些雨伞一撑起来,每个人的心里就踏实得多了。这种举动,体现着我们对地下的六伯的尊重。对人的尊重是一种美德。每一个人,活着时,竭尽所能,按照命运赋予他的身份,拼命工作,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更重要的是能在从事工作获取养家糊口物质的同时获取社会上应有的尊重。六伯在世时当过村里的干部,赢得村人的敬重;不做村干部后,他也不必再从事农耕,就接了死去多年的爷爷的衣钵,自学堪舆之术,在另一个领域成功地赢得了村人的尊重。总之,他活着时光荣,逝世时哀荣。所以,我们对他的尊重,是一直保持着的。
月刮的尖角勾住了盖板的一角,稍稍一用力,那棺盖就松动了。所有的人全都屏住了呼吸。这一刻,似乎连晨曦中所有的事物都静止了下来,可能连地下蚂蚁的咳嗽声都能听得到。世间的所有精灵全都在引颈期待。这真是一个庄严的时刻啊,一件巨大的秘密就要揭开了,心中纠结的无数问题将随着这个秘密的打开而得到揭秘。
这时,掌握揭开秘密的权利的人,开始动用他手中的权柄——月刮了。只见他用力一抠,棺盖就被打开了。随着棺盖的打开,我的心一紧,不由自主地退缩了一下。虽然,我见过的死人无数,什么样的死状都见过。但要见到一个曾经埋在地下的亲人,这种经历我是没有的。尽管,我家族里很多去世了的老人曾经捡过金,但我并没有亲自参加过。这是头一次。不管经过多少历练,在这种情境下,我只能任由自己的感觉去应对。所以,我的感觉让我退缩了一下。
在场的人经历过这样的情景就太多了。家族里的亲人都是他们捡的金。对他们来说,这是很平常的事情,所以他们将盖板打开后,直接就伸手进去了。
我赶紧挤到雨伞下面,近前一看,棺木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扁平的人形躺在那里。之所以看出是人形,是那些从人世间带去的衣服形状尚存,一顶小小的瓜皮帽竟然显得很滑稽的扣在那里,而原先很满的裤筒、衣袖、衣服里面,已经呈现扁平状,显然,里面已经没有了太多的东西了。两个堂弟一人一头,将六伯的遗体从棺木里轻轻抬了出来,小心地放到棺木一旁刚刚平整出来的黄土地上。
我们开始捡金了。捡金,需从脚先捡起。那双布鞋已经没有形状了,那已经有些污黑的脚骨,细到几乎看不见。堂弟堂哥们用手扒拉着,捡起一粒粒细细的脚骨,用带去的卫生纸,仔细地擦拭干净,之后,是捡小腿骨,大腿骨,之后,是捡盆骨……依次往上,按坐姿置骨于“金坛”内。那些衰朽的衣物妨碍了我们的工作,我们就将它们撕开。毕竟,埋在地下五年,这些衣物也只是剩下一些形状,稍一用力,它们就裂开了,里面的骨殖就显露了出来。这些骨殖,与我想象中的要细小得多,简直让我不敢相信那是我们亲人的骨殖。
我一面看着,一面在想:时光真是无情,任何有活力的东西,在它这里都显得苍白无力。它将活力掩埋,使活力终结。泥土也是个无情的东西。按理,它孕育生命,生长生命,人赖以生存的粮食就是它的杰作。我们将种子埋到地下,剩下的就是泥土的事情了。到秋天,不管我们为这块土地付出多少,它或多或少都能为我们奉献出一些果实。可是我们埋下了我们的先人,而这块土地,最终却没有任何的回报。它最终还是让我们的先人回归它,而且是完全彻底的回归!
这时,太阳尚未升起,但已经显露出了它那熹微的微光。天空万里无云,一片澄明。面对着已经改变了存在形态、已经自得其所的亲人,我的心里也一片澄明。
慢慢的,金坛里就装满了。最后捡的,就是头骨。六伯的头骨上还粘着茸茸的毛发,我们用纸将它擦干净,最后庄重地放到了金坛里。这样,六伯就从黑暗的深处彻底地走了出来,就由在棺木里的躺着,变成了金坛里的坐着了。坐姿,是受人朝拜的姿势。躺着受人朝拜,那是死人;而坐着受人朝拜的死者,他已经是神灵了。
六伯,此时已经变成了神灵,变成了我们家族的神灵了。
金坛,这高约二尺、阔约1尺的赭红色的陶制坛子,原先只是一个器物。你将它放在什么地方,都没有任何人将它当成一件值钱的或者值得珍惜的东西。你将它装满米粮,它就是个米缸;你将它装满新榨的花生油,它就是卖油郎担子里的油缸。如果有人别出心裁,将它装满水,装满食物,装满书籍,装满金钱……那它就是一个身价或高或低的器物——只是器物!而此刻,由于它承载了我们的亲人,它就变成了一个圣物。多么奇怪啊,某种器物竟然可以因为它承载的内容而成铁成金,成妖成仙。
金坛被小心翼翼地抱到了宁哥那架五菱荣光上。我记得这辆车他才买了三年。如此算来,生前的六伯是没有坐过这辆车的。而在他长眠地下五年之后,他却又神奇地坐上了这台车子,真是让人唏嘘。
车子沿着来路驶向村里。这条路,是六伯被抬往墓地的必经之路。我们也是沿着这条路,将他送走的。但我们送他走之后,返回时,我们却不能再走这条路,我们必须绕另一条路,走回村里。而今,六伯又从他走往墓地的这条路,走了回来。只不过,他的回来只是绕着村边,住进了村边的菜园子里。在菜园子的矮墙边,预先挖了一个小洞,在找好他今后长住的“吉壤”之前,他就暂时居住在这里,居住在我们人间的烟火里,居住在我们来来往往的世间里。
将金坛安置好后,原先在家里负责后勤的妇女们已经将猪肉、鸡以及香烛等一应物品准备好,拿到了菜园里。稍微平整了一下金坛前面的地面,铺上一些草,鸡啊肉啊等三牲祭品就摆好了,酒斟上了,饭摆上了,香烛也点燃、插好了。这时,我们开始肃穆地站着,看面前那袅袅的香烟在不断升腾着。香和烛的特殊气味一散开,四周立时就升腾起一种肃穆庄严的气氛,这种一般都在某种场合才会燃起的气味让人人都噤声不语,似乎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所震慑。过了好一阵,随着香烟的散开,大伙才稍微放开了一些,有的开始给酒杯添酒,有的扯扯旁边不听话的要伸进碗里的杂草,有的则用点燃的香给熄灭的香烛续火。但有的还是肃穆地站着,似乎在缅怀,或者在敬畏某种东西。
我知道,此时,在袅袅的香烟里,被我们用三牲所供奉的六伯,自从进入金坛后,他就已经变换了姿势,坐了起来。他由原先活着时的站着,到过世后的躺着,最终又回到了化去之后的坐着。这几个姿势,每变换一个,他的人生就经历了一个阶段。而每一个阶段,所发生的变化可都是截然不同、天翻地覆的。这样的变化,让他从人变成了鬼,又从鬼变成了神。从此刻起,他已经成为了我们黄家真正意义上的先人了,从此成为我们每年清明时节所要祭拜的祖先,成了后人所敬畏的神灵了。那赭红色的金坛,里面所盛的,不再是作为“六伯”这个人的骨殖了,而是我们以及后来很多后辈需要供奉的“祖先”了。
从此以后,他将永远以这个坐姿接受子孙们永远的朝拜了。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们这里的人,为什么那么怕没有后裔,为什么最恶毒的诅咒就是那句“断子绝孙”了。一个人死了,就回到黑暗深处,之后又必须通过子孙后裔之手从黑暗深处回到人间一次,最后永远回归到土地深处。没有了子孙后裔,在人死后,即使有人帮助将他埋葬了,可后面捡金这关键的一步,这关键的让他由鬼变成神的这一步,都是由子孙后裔们的双手来完成的啊。没有子孙,有谁来帮他走完这关键的一步呢?没人帮他,那他就永远是这片坟茔里的野鬼了。多可怕啊!原来,人死后,在地底下,还是需要某种成功的。而最大的成功,就是能够在一大群子子孙孙的庇护下顺利地进入金坛,提升自己的地位,让自己顺利地进入真正的极乐世界。
祭祀完毕,就是烧纸钱了。纸钱一燃起,意味着我们供奉的祭品已经送达了先人的所在。土黄的纸钱和彩色的冥币在清晨的微风里静静地燃烧着,一瞬间就让火变成灰黑色的纸灰快速地蜷曲着,变成了一只只蝴蝶,在微风里轻轻飘舞着,然后渐渐就消散在风中了。
看着那渐行渐远的蝴蝶,我似乎觉得,我心深处的六伯此刻已经离我而去,跟着那蝴蝶翩然远去,从此远离尘世,成为我们遥远的记忆了。
青眼看人
庚寅年九月九日,重阳节。我回故乡捡金。
捡金是我地壮族的主要葬式。人正常死亡后,以薄木为棺,浅理入土一二尺,以使肉身速朽。三或五年后(只取单数)由子孙后裔于九月初九日揭坟开棺,此时死者肉身已化,只剩下骨头。子孙们就将死者的骨头捡拾,将之装于高约二尺,直径一尺的陶瓮即“金坛”内,谓之“捡金”。
初九日这天,很早我们就起来了,早到眼睛只能寻到一丝微光。
桂中的重阳时节,依然是那么的温暖。只有清爽的风吹过人面,夹杂其中的一丝凉意掠过,方让人感觉到这是秋天了。这里的秋空高远而深旷,即使在天尚未明之时,它的那种透过深黑的天幕透出来的高旷深邃以及纯净无尘都能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这时,本来是需要人为的光亮来照明的,但谁都没有备有手电筒。其实那些路都很熟悉,用不着手电筒也不会走错。
很久没有起这么早了,精神恍惚,眼神恍惚,于是就将自己放成一段浮沉在水中的原木,随着水波的流动而流动。
路是看不见的,但都在脚上。那么,脚迈动到哪里,哪里就是路了。
十几双脚踩踏在大地上,照理说应该是沉重的。但南国深秋的大地并没有达到很坚硬的程度,何况还有很多的荒草铺散在路面上,这样,那脚步就显得不是那么坚实。路两旁两堵高墙般的密密麻麻的植物,感觉起来应该是甘蔗。它们那尖利的叶子横在路面,必得伸出双手将它们拂开。可在黑暗里,那伸出的手似乎探在虚空里。但很快,那虚空里的手就感觉到了那些植物叶子的割锯。稍不小心,它们就会割锯裸露的肌肤;稍一疏忽,它们就会趁黑用那细细的锯齿探索你脸上的肌肤。一面伸手做摸索状,脚却还得往前挪动。脚尖所摩挲所接触的大多是那些厚厚的野草,就听着那些脚步发出窸窸窣窣的嘈杂声。偶尔踩踏在没有野草铺垫的地方,才会发出略微坚实的“咚咚”声。也是偶尔而已。
四周的漆黑是数十年前的漆黑,但我却没有了数十年前那在黑夜里依然锐利的眼睛。走在数十年前的黑里,我开始变得跌跌撞撞,头顶的黑沉重地压了下来,似乎要将人压入地土,人便就都有了钻在地底的老鼠般的紧张感觉。这样的感觉一来,就觉得憋闷起来,呼吸就有些紧张起来。不禁让人觉得自己的渺小和轻微。
慢慢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将远近景物从黑乎乎、灰蒙蒙的世界里捞了出来。随着那黑色、灰色的滴沥,那景物渐渐就显了出来。一群原本应该肃穆的人,也在这种滴沥里渐渐产生了变化:先是成了扁平的剪影,继而是木刻版画般的轮廓,然后就是显影纸上的影像,最后慢慢地就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山也一样,四周的景物也一样,周边那高耸的墙原来真的是茂密高大的甘蔗林啊……
原本应该肃穆的一群人,就开始活跃在渐渐白亮起来的晨光里了。
这群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皮鞋、运动鞋、塑料拖鞋啪哒着,将秋天的草屑合着尘灰溅了起来,脚底四周就弥漫着某种迷茫。这种迷茫不知何时就升了上来,让原本该肃穆的这群人也不禁迷茫起来。
其实,这群人里,说老也不准确,说小也不太对。最老的就是那叫宁哥的,是我们这次要捡的六伯的长子,也就50来岁不到60,大都是一辈的。几个小的呢,虽说差一辈,也已经有20几近30了,年龄差距都不大的。
我空着手,脚著一双无绳黑皮鞋。这双享受着黑皮鞋的脚此刻其实应该放出来,让它亲近一下脚下这块土地。这双脚离开这块土地已经很多年了,它们之间彼此已经很陌生了。
其实,这双脚原本对这块土地就很不熟悉,毕竟,这双脚在还很白嫩的时候,也很少来到这片土地。它只是对它周围的土地熟悉。种玉米、收玉米,种花生,收花生,甚至偶尔偷偷玉米,顺手牵羊扯些花生……都在这块土地的四周。
就是很少进入这块土地。
这是一块神秘而吓人的土地。当年每当我们白天经过这里,都吓得赶紧疾步而过,不敢逗留,甚至不敢望上一望。晚上,则永远没有胆量经过这里。打死也不敢,打半死更加不敢——因为还知道害怕。
这块土地永远是村人尤其是小孩的最怕。因为,这里有着一座连一座的由黄土垒成的土堆。
这是我们村的坟场。
我们村的老人最终都往这里送。每当村里有老人开始睡矮床时,村子里一向热衷于“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的小孩子们便都偃旗息鼓,晚上再没有胆子出来玩耍。每当在自家院子里看到天空上一落而下的扫帚形状的流星,便都赶紧躲进屋子里,用被子将全身裹得死死的,用手捂住耳朵,不敢再让任何一种声音传进耳朵……我们知道,那睡矮床的老人,已经去了……
这些老人过去后,就会被送进村后这片土地。在这片土地的某一个角落,肯定已经有一个坑洞等着他。之后,他就是那一堆黄土了。
而今,我已经快到知天命之年了。死亡对于我来说,已经见得太多。自己的亲人、朋友、同事中,已经有一部分人顺其自然地遵从自然规律过去了,有的却莫名其妙地提前走了。尤其是我40岁以前从事的工作,注定我要时常地在交通事故现场与因车祸而死去的人打交道。这样,死亡在我眼里,也就家常便饭了。见过那么多死亡,这块坟场,显然就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了。
但其实不尽然。我所从事的工作中所碰到的,在我眼里,只是人死后遗留的物质性质的躯体。躯体就是躯体,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要说害怕,恐怕就是害怕那遗体上的一些气味、血渍等某些不洁因素罢了——其实那还称不上害怕,最多只有一些微微的惟恐避之不及的担心罢了。
但此刻我觉得我的内心其实是害怕的。我蜿蜒走在密实的甘蔗林里,用手拨开同样密实的杂草,寻找通往那里的道路,我觉得我就回到了童年。童年的感觉和回忆统统在此刻复活了,所以我每伸出一次手,我便平空担心有另一只我看不见的手会将我的手紧紧拖住;我每伸出一只脚,就紧张地感觉到自己的脚变成了一截僵硬的木头,是害怕自己一脚就栽进我所不知道的虚空里去,还是害怕地下会伸出一只手将我扯走?……童年的记忆让我数十年的身体变得空虚起来,我几乎找不到自己了。我明白,尽管我处理、勘查、拍摄过那么多具人的尸体,但对于这片土地,我没有办法让自己的内心变得强大起来。没办法,这里埋葬的这些人,他们在我的生活中曾经鲜活地存在过,他们跟我一同呼吸,一同吃着煮熟的红薯、木薯、玉米棒,一同过着庸常、琐碎的世俗日子。他们在我眼里是有血有肉的,他们的话语,他们的举止,他们的或有趣或无趣的故事,犹如我手里的掌纹,是那么的清晰和明了。我没有办法将他们当成我工作的对象。在我数十年前的记忆里,他们,都是具有灵魂的人。具有灵魂的人埋在这里,他的肉身可能已经化去,但他的灵魂呢?
原来,我是害怕这个!
所以,我陌生的脚踏在熟悉其实是陌生的土地上,脚底发出的声音在晨曦里越发衬出清晨的寂静,越发牵扯我紧绷的神经。我战兢兢地夹在一行人的中间,万分紧张地挪动着严重变形的步子跟着行进。
说是渐渐,其实那个过程很短,天好像是突然间就亮的。在天光已经明晰的时候,我们终于走进了坟地。明晰的天光让我又从数十年前回到了现在。我为自己刚才那一小段时间里的懦弱和害怕感到羞愧。我的步子终于正常起来了。
我走过一座坟堆,停了一下,但我再没有任何举动,就停了一下,就过去了。
这抔黄土里,躺着的,是我那慈爱的母亲。但今天,我只是经过。既不是祭拜的时节,也没有特别的理由。所以,今天我只是经过,经过母亲身边,去见另一个我的长辈。我那叫做六伯的长辈。
六伯于5年前去世。当时我从外面赶回来,和亲人们将他送到这里,将他送进土地里去。但按照我们这里的风俗,他入土了,却并没有真正的入土为安。他的入土,只是前往最终归宿的旅途中必经的一站。在经过这一站后,他还必须前行,下一站,才是他最后的、永远的归宿。
我知道,我们居住在这片桂中丘陵的壮人,是相信人是有灵魂的。虽然我们的祖辈父辈们,从来没有跟我们灌输过这种观念。但他们生活中的一些不寻常的举动和偶尔透露的话语,已经让我们不知不觉地就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小时候,有哪家的小孩突然高烧不退,胡言乱语了,他们就会来找我的奶奶,我奶奶就会说,他失魂了。失魂了怎么办?那就招魂。入夜时分,她拿了那小孩的衣物,趁着暮色在村边某个路口,呢呢哝哝地叨咕着什么,然后撒一把米,烧一摞纸钱,那衣物拿回家,放到小孩家的米缸里或是压在小孩的枕头底下……不久,小孩的毛病就不治而愈。在这里,“失魂”和“招魂”都有个“魂”,那就是我们壮语词汇里所没有的那个“灵魂”啊。老人们说,人死后,他的魂就会脱离开肉身,飞上天去。我们看到的扫帚一样的流星,就是人的魂脱离肉身的标志。他的魂能否升天,决定他能否在天上庇佑子孙后裔。而一个人的肉身是肮脏的,惟有死者的遗骨才是洁净的,因此,一个人死后,他的魂赖以栖息的地方,只能是他的遗骨。遗骨是亡魂的躯体,而遗骨应该是洁净神圣的,必须彻底地脱离肉体。否则,遗骨若被污染,亡魂就会作祟于人。因而,必须等到死者尸体血肉化尽,才重新安葬骨骸,以表示对死者的关怀和敬畏,让死者的灵魂得到安宁,让它不再作祟,好好地履行“祖宗保佑”的职责。
我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是不太相信人有什么灵魂的。但这样的习俗一旦成为风俗,就已经上升到某种形而上的地步,不是有神论和无神论能够臧否的。
因此,今天,我按照风俗,和家人们一道,来看六伯,就是来帮他,来帮助他走过这一站,让他走到他最终的、永远的归宿。
六伯的坟处在一个小小的半坡上,周围还有一两个坟茔。不远处是一株高大的苦楝树。它真能给地下的六伯遮风挡雨吧?坡下甘蔗林一挡,远处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很奇怪,我们村的土地,除了少部分的土红外,大部分都是灰色甚至是灰黑的,这种颜色会给人一种肥沃的感觉。但这块不大的土地,其泥土呈现的总是纯纯的土黄。
我们围着土堆。我以为,应该点上香烛、摆放一些祭品之类。这是一个揭开土地深处的黑暗的秘密的时刻。揭开某种秘密,让隐藏在深深处那些常人所不知的事物曝光在人的面前,这样的时刻该是多么让人期待。对于长眠在地下已经五年的六伯,今天我们来看他,来让他再次显现在人间,这应该是一个肃穆庄严的时刻,难道不需要一些仪式上的引导么。
但是没有,那种此刻应该有的庄严、肃穆都被省略了,我们所要进行的,跟到地里劳作、到山上放牧、到工厂上班的性质是一样的,完全剔除了那种宗教感,那种神秘感,那种敬畏感。我们所从事的,就是一种简单的劳作。
这样,原本肩上扛着的月刮就找到了它的用处。它被从肩上卸下来,直接就对着那堆土黄刮开了。它半月形的尖利大嘴一下就咬进那松软的黄土里歘啦一声,一大把黄泥土就被扒拉到了一边——是那么的熟门熟路。
月刮,作为我们这里农人劳作时常用的一种工具,它时常是用在人与土地的直接关系中。就是用来铲泥巴。人手中掂起月刮,就意味着土地跟人的关系就深入一层。通过它,人就可以改变一些土地的形状,让土地为人类奉献出粮食。而土地,也在通过人与月刮而让自己得到一些滋养,两两相扶,相得益彰。
月刮现在的使命不是产生粮食,不是在滋养土地。它不知道它在进行的,是一项对人类的内心产生巨大影响的活动。这时,它正在将那堆泥土刮开。旁边苦楝树那紫红的根竟然侵占到了这里。我们将那树根斩断,然后将泥土继续扒拉开来。很快,一截乌黑的、有些腐烂的木板就出现了。那就是六伯在地下的居屋——棺材的盖板了。
为了让先人的肉体容易化去,我们这个地方的做法,一般只是将他们浅埋。在地上挖好墓穴,深度是以棺木的盖板与地面刚好齐平为准。所以,只要将隆起的泥土扒去,棺木的盖板就出现了。
棺木的盖板出现之后,操作的人的动作就开始小心翼翼了。那半月形的月刮就贴着盖板的边缘小心地刮着泥土。渐渐的,整个盖板就出现了。在将四周的泥土清理完后,就要打开盖板了。
我的心突然紧张地跳动起来。我知道,盖板下面,是我曾经熟悉的六伯。我已经五年不见他了。而此刻,我马上就要跟他再次见面了。在这五年里,他躺在地下黑暗深处,我们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会怎么样?在这巨大的黑暗里,有什么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们人类所不能理解的、或者只有另一个世界的人才会理解、接受的秘密在伴着他?但依照常理,我们知道,他现在应该已经是肉身化去了,我能看到的,只是他的骨殖了。而那个在我的脑海里依然活生生的六伯,已经真的变成先人了。
六伯的儿子将装在纸箱里的用泥巴烧成的红色金坛取了出来,放到一旁。两把伞将棺木上方的天空遮挡住了——按照规矩,捡金是不能见天光的,天光出现时必须捡完。但现在,这种规矩显然不是那么严格了,此时天已经大亮了,但太阳还没有出来。四周的景物在深秋清凉的晨曦里静默着,没有一丝风。
但是,我们还是依照规矩,将人间的天空用雨伞挡了起来。这种象征性的行为,是必要的。尽管各人对前人定下的规矩不以为然,但到自己亲自操作时,还是尽量因陋就简地遵循了一些规则。所以,当那些雨伞一撑起来,每个人的心里就踏实得多了。这种举动,体现着我们对地下的六伯的尊重。对人的尊重是一种美德。每一个人,活着时,竭尽所能,按照命运赋予他的身份,拼命工作,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更重要的是能在从事工作获取养家糊口物质的同时获取社会上应有的尊重。六伯在世时当过村里的干部,赢得村人的敬重;不做村干部后,他也不必再从事农耕,就接了死去多年的爷爷的衣钵,自学堪舆之术,在另一个领域成功地赢得了村人的尊重。总之,他活着时光荣,逝世时哀荣。所以,我们对他的尊重,是一直保持着的。
月刮的尖角勾住了盖板的一角,稍稍一用力,那棺盖就松动了。所有的人全都屏住了呼吸。这一刻,似乎连晨曦中所有的事物都静止了下来,可能连地下蚂蚁的咳嗽声都能听得到。世间的所有精灵全都在引颈期待。这真是一个庄严的时刻啊,一件巨大的秘密就要揭开了,心中纠结的无数问题将随着这个秘密的打开而得到揭秘。
这时,掌握揭开秘密的权利的人,开始动用他手中的权柄——月刮了。只见他用力一抠,棺盖就被打开了。随着棺盖的打开,我的心一紧,不由自主地退缩了一下。虽然,我见过的死人无数,什么样的死状都见过。但要见到一个曾经埋在地下的亲人,这种经历我是没有的。尽管,我家族里很多去世了的老人曾经捡过金,但我并没有亲自参加过。这是头一次。不管经过多少历练,在这种情境下,我只能任由自己的感觉去应对。所以,我的感觉让我退缩了一下。
在场的人经历过这样的情景就太多了。家族里的亲人都是他们捡的金。对他们来说,这是很平常的事情,所以他们将盖板打开后,直接就伸手进去了。
我赶紧挤到雨伞下面,近前一看,棺木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扁平的人形躺在那里。之所以看出是人形,是那些从人世间带去的衣服形状尚存,一顶小小的瓜皮帽竟然显得很滑稽的扣在那里,而原先很满的裤筒、衣袖、衣服里面,已经呈现扁平状,显然,里面已经没有了太多的东西了。两个堂弟一人一头,将六伯的遗体从棺木里轻轻抬了出来,小心地放到棺木一旁刚刚平整出来的黄土地上。
我们开始捡金了。捡金,需从脚先捡起。那双布鞋已经没有形状了,那已经有些污黑的脚骨,细到几乎看不见。堂弟堂哥们用手扒拉着,捡起一粒粒细细的脚骨,用带去的卫生纸,仔细地擦拭干净,之后,是捡小腿骨,大腿骨,之后,是捡盆骨……依次往上,按坐姿置骨于“金坛”内。那些衰朽的衣物妨碍了我们的工作,我们就将它们撕开。毕竟,埋在地下五年,这些衣物也只是剩下一些形状,稍一用力,它们就裂开了,里面的骨殖就显露了出来。这些骨殖,与我想象中的要细小得多,简直让我不敢相信那是我们亲人的骨殖。
我一面看着,一面在想:时光真是无情,任何有活力的东西,在它这里都显得苍白无力。它将活力掩埋,使活力终结。泥土也是个无情的东西。按理,它孕育生命,生长生命,人赖以生存的粮食就是它的杰作。我们将种子埋到地下,剩下的就是泥土的事情了。到秋天,不管我们为这块土地付出多少,它或多或少都能为我们奉献出一些果实。可是我们埋下了我们的先人,而这块土地,最终却没有任何的回报。它最终还是让我们的先人回归它,而且是完全彻底的回归!
这时,太阳尚未升起,但已经显露出了它那熹微的微光。天空万里无云,一片澄明。面对着已经改变了存在形态、已经自得其所的亲人,我的心里也一片澄明。
慢慢的,金坛里就装满了。最后捡的,就是头骨。六伯的头骨上还粘着茸茸的毛发,我们用纸将它擦干净,最后庄重地放到了金坛里。这样,六伯就从黑暗的深处彻底地走了出来,就由在棺木里的躺着,变成了金坛里的坐着了。坐姿,是受人朝拜的姿势。躺着受人朝拜,那是死人;而坐着受人朝拜的死者,他已经是神灵了。
六伯,此时已经变成了神灵,变成了我们家族的神灵了。
金坛,这高约二尺、阔约1尺的赭红色的陶制坛子,原先只是一个器物。你将它放在什么地方,都没有任何人将它当成一件值钱的或者值得珍惜的东西。你将它装满米粮,它就是个米缸;你将它装满新榨的花生油,它就是卖油郎担子里的油缸。如果有人别出心裁,将它装满水,装满食物,装满书籍,装满金钱……那它就是一个身价或高或低的器物——只是器物!而此刻,由于它承载了我们的亲人,它就变成了一个圣物。多么奇怪啊,某种器物竟然可以因为它承载的内容而成铁成金,成妖成仙。
金坛被小心翼翼地抱到了宁哥那架五菱荣光上。我记得这辆车他才买了三年。如此算来,生前的六伯是没有坐过这辆车的。而在他长眠地下五年之后,他却又神奇地坐上了这台车子,真是让人唏嘘。
车子沿着来路驶向村里。这条路,是六伯被抬往墓地的必经之路。我们也是沿着这条路,将他送走的。但我们送他走之后,返回时,我们却不能再走这条路,我们必须绕另一条路,走回村里。而今,六伯又从他走往墓地的这条路,走了回来。只不过,他的回来只是绕着村边,住进了村边的菜园子里。在菜园子的矮墙边,预先挖了一个小洞,在找好他今后长住的“吉壤”之前,他就暂时居住在这里,居住在我们人间的烟火里,居住在我们来来往往的世间里。
将金坛安置好后,原先在家里负责后勤的妇女们已经将猪肉、鸡以及香烛等一应物品准备好,拿到了菜园里。稍微平整了一下金坛前面的地面,铺上一些草,鸡啊肉啊等三牲祭品就摆好了,酒斟上了,饭摆上了,香烛也点燃、插好了。这时,我们开始肃穆地站着,看面前那袅袅的香烟在不断升腾着。香和烛的特殊气味一散开,四周立时就升腾起一种肃穆庄严的气氛,这种一般都在某种场合才会燃起的气味让人人都噤声不语,似乎被某种看不见的东西所震慑。过了好一阵,随着香烟的散开,大伙才稍微放开了一些,有的开始给酒杯添酒,有的扯扯旁边不听话的要伸进碗里的杂草,有的则用点燃的香给熄灭的香烛续火。但有的还是肃穆地站着,似乎在缅怀,或者在敬畏某种东西。
我知道,此时,在袅袅的香烟里,被我们用三牲所供奉的六伯,自从进入金坛后,他就已经变换了姿势,坐了起来。他由原先活着时的站着,到过世后的躺着,最终又回到了化去之后的坐着。这几个姿势,每变换一个,他的人生就经历了一个阶段。而每一个阶段,所发生的变化可都是截然不同、天翻地覆的。这样的变化,让他从人变成了鬼,又从鬼变成了神。从此刻起,他已经成为了我们黄家真正意义上的先人了,从此成为我们每年清明时节所要祭拜的祖先,成了后人所敬畏的神灵了。那赭红色的金坛,里面所盛的,不再是作为“六伯”这个人的骨殖了,而是我们以及后来很多后辈需要供奉的“祖先”了。
从此以后,他将永远以这个坐姿接受子孙们永远的朝拜了。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我们这里的人,为什么那么怕没有后裔,为什么最恶毒的诅咒就是那句“断子绝孙”了。一个人死了,就回到黑暗深处,之后又必须通过子孙后裔之手从黑暗深处回到人间一次,最后永远回归到土地深处。没有了子孙后裔,在人死后,即使有人帮助将他埋葬了,可后面捡金这关键的一步,这关键的让他由鬼变成神的这一步,都是由子孙后裔们的双手来完成的啊。没有子孙,有谁来帮他走完这关键的一步呢?没人帮他,那他就永远是这片坟茔里的野鬼了。多可怕啊!原来,人死后,在地底下,还是需要某种成功的。而最大的成功,就是能够在一大群子子孙孙的庇护下顺利地进入金坛,提升自己的地位,让自己顺利地进入真正的极乐世界。
祭祀完毕,就是烧纸钱了。纸钱一燃起,意味着我们供奉的祭品已经送达了先人的所在。土黄的纸钱和彩色的冥币在清晨的微风里静静地燃烧着,一瞬间就让火变成灰黑色的纸灰快速地蜷曲着,变成了一只只蝴蝶,在微风里轻轻飘舞着,然后渐渐就消散在风中了。
看着那渐行渐远的蝴蝶,我似乎觉得,我心深处的六伯此刻已经离我而去,跟着那蝴蝶翩然远去,从此远离尘世,成为我们遥远的记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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