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
2022-01-07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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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传统,延续千年,现在不大有人问津了,比如写信。
四年级时随外婆到南京过暑假,一周后接到母亲来信,说已搬进了交通局的新家。从平房到楼房,从潮湿阴暗到舒心敞亮,对我们家真是个里程碑式的大事件。母亲在信上说,她和父亲一边打扫卫生,一边不断互问:“这是真的吗?真是我们的房子吗?”信末一句自评:“高兴得像傻子似的。”那是我记忆中第一封印象深刻的信。
再一则轶事是表妹来信,敬问长辈安好。表妹当时年方九岁,难免辞不达意。外公有气管炎,爱发脾气,舅母教表妹祝外公“以后不喘不气”,她漏掉了关键字,写成“以后不喘气”。一家子笑得前仰后合,向来严肃寡言的外公也笑得咳嗽。
真正迷上通信是在十七岁后了。我离家到外地上学,和初中同学彼此想念,鸿雁往返,甚为勤快。有时是问对方的情况,有时是说自己的情形。三年同窗,点点滴滴的回忆,更提供了无数话题。有些同学和我本来谈不上有多亲近,倒是靠写信越处越好;有些同学原系当年同桌,凭着一封封不无稚气又故作成熟的信件锦上添花,犹胜当年;有同学的学校只跟我隔一条街,照样以笔代口,乐在其中;还有同学找我借钱,我不知道怎么汇款,又听说信封里不能夹带钞票,就找心灵手巧的室友把一张五十块“大钞”细细地折叠包裹在五页信纸间,成功飞到他处,解了燃眉之急。同班还有自作聪明的男生,把收信人和发信人的地址故意颠倒着写,故意不贴邮票,指望邮递员把此信“退还”给他想寄的人。邮递员也幽默:不贴邮票是吧?没关系,还是给你寄。结果该同学收到了自己写给别人的信,哭笑不得。
吾友吴亚春有一阵写信用的是极讲究的纸张,厚实,柔韧,竖排,红杠,还有淡淡的衬纹。她的硬笔书法亦相当流丽,间架结构宛然有几分毛笔字的韵味。一信在手,颇能引发思古之幽情。我回信时找不到可堪匹敌的信纸,一手“陶体字”更上不了台面,只好告罪,叫她多担待。
那七八年是我写信最起劲儿的阶段,也是收信最丰富的阶段。不管是我们这一代,还是父辈、祖辈,都对书信沉缅依赖,因之共同营造了一个回光返照似的最后的辉煌。
我在音乐声中写过信,在微雨的黄昏写过信,在冬日温暖的台灯下安逸满足地写过信。铺纸、握笔、书写,或一气呵成,或想想写写,间或喝杯茶,伸个懒腰,从塑料碟子里五颜六色的糖果中挑一个“高梁怡”吃。四方的玻璃桌沁凉沁凉,靠墙一端放着蓝花瓶、小瓷罐、水晶天鹅,这一边是我和我的信,还有并未真正缺席的脑海中的朋友。写到得意处,想象他或她读到此段的反应,感到莫大的愉快。
梁实秋说西方把书信称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但居今之世……一袋袋的邮件之中要拣出几篇雅丽可诵的文章来,谈何容易!”我倒认为信的重要首在感情交流,是否“雅丽可诵”无需深究。太历历可诵的信仿佛在执笔时就准备给万千读者瞻仰,未免失了自然本真。由此联想到一个问题:作家文集中的书信、日记是否有其原初的价值?
照理说,日记是自己对自己说的话,书信是自己对熟人说的话,对象特定,私密性强,写时的状态也比较松弛。亲切家常固可,琐碎拉杂也不要紧。一封信写得文学信十足,文化感超卓,逻辑严密,观点新锐,意义重大,境界高远,那还算是信吗?私下总觉得,像《报刘一丈书》、《与山巨源绝交书》等,写信写成了千古名篇,信件已变成散文,只怕落下第一个字时就是当成“作品”来处理的吧?从文学、史学、社会学的角度,它们的作用不言而喻;从人情、事理、世相来看,则是挤干了凡俗人生的润泽,是提纯,也是牺牲。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内,《傅雷家书》是这方面绝无仅有的一个例外。涉猎艺术门类广而精深,却又纯是出于一番爱子、课子的情怀,那姿态一看就是当作私信写,没打算给外人看的,写得这样好以至于后人拿来膜拜,他本人一定出乎意料,并不是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收进文集。理性感性兼具,学养情操双全,此所以傅雷为绝代之人。
说到信,不能不提到书信体小说。很多人对它赞誉有加。用书信这种真切的形式来从事小说这种虚构的体裁,不仅不易控制主观情绪,造成感伤滥情,而且对像我这样挑剔的读者来说,还易引起抵触,难以“入戏”。它模拟得越逼真,我越读出“假”来。《少年维特之烦恼》大概是我最不喜欢的小说了,《新爱洛绮丝》读来也是心理障碍,关山几重。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局部地采用书信体却往往能收奇效。郁达夫《迟桂花》开篇就是一封信,后面转为全知视角,叙述精巧,过渡无痕。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刚好倒过来。开篇是全知口吻,交待背景,引出人物,营造氛围,再将小说主体交给陌生女人感人至深的长信。文末再回归第三人称。“局部书信体”的好处在于虚实相间,进退得宜,既有现场感,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既体现了书信的独特魅力,又不让它背负不能承受之重,以至于弄真成假。
俗话说字如其人,其实信也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情。《欢乐之家》多次提到美国早期上流社会间写信问候,拜访之前先行投书,情人之间更是字字句句隐含着试探、疑忌、爱慕、不满。莉莉和塞尔登的脾性在这当中渐次丰满。《天龙八部》里的吐番国师鸠摩智,即将到天龙寺抢夺武学经典,来者不善,声势汹汹,人未到,信先至:“……见这信奇异之极,竟是用黄金打成极薄的封皮,上用白金嵌出文字……从金套中抽出信笺,也是一张极薄的金笺……笺上梵文也以白金镶嵌而成,镶工极尽精细,显是高手匠人花费了无数心血方始制成。单是一个信封、一张信笺,便是两件弥足珍贵的宝物……”不需细辩内容,光凭外在的形式就能看出鸠摩智自重身份、自命不凡、争强好胜等诸多性格侧面。
信如其人,小说里如此,现实中亦然。来信称我“陶兄”者多半为人谦和,直呼我名字的多半不拘小节,径直以“嗨”字打头代替主语的人必有几分可爱的鲁莽,对自身很自信,对和我的交情也很自信。押尾说“祝快乐”的为人拘谨,“祝好”的较为随意,什么也不祝只署其大名的多数爱偷懒。连名字日期也忘了,那这人平时粗枝大叶、丢三落四就不足为奇了。信中间单讲具体事情的,为人平和而稍欠情趣;爱发感慨的则纤细敏感(部分还脆弱易怒);喜分析好评点的,要么是洞察力和表现欲强,要么只是表现欲强。有些人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明白,时见机趣;有些人说了半天还云遮雾罩,是我那些老老实实不擅表达的亲朋们。有些人开门见山,爽利洒脱;有些人写了整整一页纸,才笔锋陡转:“对了,有件事……”则不无狡黠。“对了”前面的篇幅,全属铺垫。每封信都是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大约从二十五岁之后,收信越来越少,写信的频率也愈来愈低。手机可发消息,电子邮件瞬息千里,微信的普及更加速、加深了这股“科技取代人工”的趋势。方便是真方便,只是等待的焦灼、拆看的激动、重阅的温馨,和自己铺纸笔、粘封口、贴邮票的乐趣尽付阙如。“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我们的下一代,不会再有这种牵挂与忧思,却也不会再有这般情致与感怀了。
四年级时随外婆到南京过暑假,一周后接到母亲来信,说已搬进了交通局的新家。从平房到楼房,从潮湿阴暗到舒心敞亮,对我们家真是个里程碑式的大事件。母亲在信上说,她和父亲一边打扫卫生,一边不断互问:“这是真的吗?真是我们的房子吗?”信末一句自评:“高兴得像傻子似的。”那是我记忆中第一封印象深刻的信。
再一则轶事是表妹来信,敬问长辈安好。表妹当时年方九岁,难免辞不达意。外公有气管炎,爱发脾气,舅母教表妹祝外公“以后不喘不气”,她漏掉了关键字,写成“以后不喘气”。一家子笑得前仰后合,向来严肃寡言的外公也笑得咳嗽。
真正迷上通信是在十七岁后了。我离家到外地上学,和初中同学彼此想念,鸿雁往返,甚为勤快。有时是问对方的情况,有时是说自己的情形。三年同窗,点点滴滴的回忆,更提供了无数话题。有些同学和我本来谈不上有多亲近,倒是靠写信越处越好;有些同学原系当年同桌,凭着一封封不无稚气又故作成熟的信件锦上添花,犹胜当年;有同学的学校只跟我隔一条街,照样以笔代口,乐在其中;还有同学找我借钱,我不知道怎么汇款,又听说信封里不能夹带钞票,就找心灵手巧的室友把一张五十块“大钞”细细地折叠包裹在五页信纸间,成功飞到他处,解了燃眉之急。同班还有自作聪明的男生,把收信人和发信人的地址故意颠倒着写,故意不贴邮票,指望邮递员把此信“退还”给他想寄的人。邮递员也幽默:不贴邮票是吧?没关系,还是给你寄。结果该同学收到了自己写给别人的信,哭笑不得。
吾友吴亚春有一阵写信用的是极讲究的纸张,厚实,柔韧,竖排,红杠,还有淡淡的衬纹。她的硬笔书法亦相当流丽,间架结构宛然有几分毛笔字的韵味。一信在手,颇能引发思古之幽情。我回信时找不到可堪匹敌的信纸,一手“陶体字”更上不了台面,只好告罪,叫她多担待。
那七八年是我写信最起劲儿的阶段,也是收信最丰富的阶段。不管是我们这一代,还是父辈、祖辈,都对书信沉缅依赖,因之共同营造了一个回光返照似的最后的辉煌。
我在音乐声中写过信,在微雨的黄昏写过信,在冬日温暖的台灯下安逸满足地写过信。铺纸、握笔、书写,或一气呵成,或想想写写,间或喝杯茶,伸个懒腰,从塑料碟子里五颜六色的糖果中挑一个“高梁怡”吃。四方的玻璃桌沁凉沁凉,靠墙一端放着蓝花瓶、小瓷罐、水晶天鹅,这一边是我和我的信,还有并未真正缺席的脑海中的朋友。写到得意处,想象他或她读到此段的反应,感到莫大的愉快。
梁实秋说西方把书信称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但居今之世……一袋袋的邮件之中要拣出几篇雅丽可诵的文章来,谈何容易!”我倒认为信的重要首在感情交流,是否“雅丽可诵”无需深究。太历历可诵的信仿佛在执笔时就准备给万千读者瞻仰,未免失了自然本真。由此联想到一个问题:作家文集中的书信、日记是否有其原初的价值?
照理说,日记是自己对自己说的话,书信是自己对熟人说的话,对象特定,私密性强,写时的状态也比较松弛。亲切家常固可,琐碎拉杂也不要紧。一封信写得文学信十足,文化感超卓,逻辑严密,观点新锐,意义重大,境界高远,那还算是信吗?私下总觉得,像《报刘一丈书》、《与山巨源绝交书》等,写信写成了千古名篇,信件已变成散文,只怕落下第一个字时就是当成“作品”来处理的吧?从文学、史学、社会学的角度,它们的作用不言而喻;从人情、事理、世相来看,则是挤干了凡俗人生的润泽,是提纯,也是牺牲。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内,《傅雷家书》是这方面绝无仅有的一个例外。涉猎艺术门类广而精深,却又纯是出于一番爱子、课子的情怀,那姿态一看就是当作私信写,没打算给外人看的,写得这样好以至于后人拿来膜拜,他本人一定出乎意料,并不是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收进文集。理性感性兼具,学养情操双全,此所以傅雷为绝代之人。
说到信,不能不提到书信体小说。很多人对它赞誉有加。用书信这种真切的形式来从事小说这种虚构的体裁,不仅不易控制主观情绪,造成感伤滥情,而且对像我这样挑剔的读者来说,还易引起抵触,难以“入戏”。它模拟得越逼真,我越读出“假”来。《少年维特之烦恼》大概是我最不喜欢的小说了,《新爱洛绮丝》读来也是心理障碍,关山几重。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局部地采用书信体却往往能收奇效。郁达夫《迟桂花》开篇就是一封信,后面转为全知视角,叙述精巧,过渡无痕。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刚好倒过来。开篇是全知口吻,交待背景,引出人物,营造氛围,再将小说主体交给陌生女人感人至深的长信。文末再回归第三人称。“局部书信体”的好处在于虚实相间,进退得宜,既有现场感,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既体现了书信的独特魅力,又不让它背负不能承受之重,以至于弄真成假。
俗话说字如其人,其实信也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情。《欢乐之家》多次提到美国早期上流社会间写信问候,拜访之前先行投书,情人之间更是字字句句隐含着试探、疑忌、爱慕、不满。莉莉和塞尔登的脾性在这当中渐次丰满。《天龙八部》里的吐番国师鸠摩智,即将到天龙寺抢夺武学经典,来者不善,声势汹汹,人未到,信先至:“……见这信奇异之极,竟是用黄金打成极薄的封皮,上用白金嵌出文字……从金套中抽出信笺,也是一张极薄的金笺……笺上梵文也以白金镶嵌而成,镶工极尽精细,显是高手匠人花费了无数心血方始制成。单是一个信封、一张信笺,便是两件弥足珍贵的宝物……”不需细辩内容,光凭外在的形式就能看出鸠摩智自重身份、自命不凡、争强好胜等诸多性格侧面。
信如其人,小说里如此,现实中亦然。来信称我“陶兄”者多半为人谦和,直呼我名字的多半不拘小节,径直以“嗨”字打头代替主语的人必有几分可爱的鲁莽,对自身很自信,对和我的交情也很自信。押尾说“祝快乐”的为人拘谨,“祝好”的较为随意,什么也不祝只署其大名的多数爱偷懒。连名字日期也忘了,那这人平时粗枝大叶、丢三落四就不足为奇了。信中间单讲具体事情的,为人平和而稍欠情趣;爱发感慨的则纤细敏感(部分还脆弱易怒);喜分析好评点的,要么是洞察力和表现欲强,要么只是表现欲强。有些人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明白,时见机趣;有些人说了半天还云遮雾罩,是我那些老老实实不擅表达的亲朋们。有些人开门见山,爽利洒脱;有些人写了整整一页纸,才笔锋陡转:“对了,有件事……”则不无狡黠。“对了”前面的篇幅,全属铺垫。每封信都是此中有人,呼之欲出。
大约从二十五岁之后,收信越来越少,写信的频率也愈来愈低。手机可发消息,电子邮件瞬息千里,微信的普及更加速、加深了这股“科技取代人工”的趋势。方便是真方便,只是等待的焦灼、拆看的激动、重阅的温馨,和自己铺纸笔、粘封口、贴邮票的乐趣尽付阙如。“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我们的下一代,不会再有这种牵挂与忧思,却也不会再有这般情致与感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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