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小记
2022-01-09叙事散文文珺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0:02 编辑
冬日小记 冬至前后,太阳走到了离我们最远的地方。而我的居室,却因这一年之中最低的阳光而变得美好起来。 正午,阳光越过对面的楼群……
冬日小记 冬至前后,太阳走到了离我们最远的地方。而我的居室,却因这一年之中最低的阳光而变得美好起来。 正午,阳光越过对面的楼群……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0:02 编辑 <br /><br /> 冬日小记 冬至前后,太阳走到了离我们最远的地方。而我的居室,却因这一年之中最低的阳光而变得美好起来。 正午,阳光越过对面的楼群,哗的一下投射进来。登时,室内一片明亮。乳白色的地板砖,散发着柔和的光泽。阳光,把窗台上花的影子投到地上,映成各种造型。 若正好有一缕小风轻轻吹过,花叶子抖动。影子在地下立刻变得零乱起来。卧在地板砖上的老花猫一跃而起,沉醉在追逐影子的游戏之中。追着追着,又似乎觉得自己的尾巴更加好玩,竟然像它自己小时候那样,追逐自己的尾巴转着圈圈,完全忘了它已是一只中年的老猫了。 各色花草,在阳光的润泽中,舒枝展叶,十分惬意。绿萝的叶子,几乎全部转向了阳台。虽然,它是一种不怎么喜欢阳光的花草。但绿色植物天生的趋光性,还是让它无法掩饰自己的天性。近日,室内温暖,它抽枝长叶,四边的叶子已垂了下来。不久,它就是长成一盆名符其实的吊兰了。 彩叶草也长势凶猛。这种花,基本上就是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给点泥土就生长的坚强者。即使偶然碰落的一片枝叶,把它随手插在泥土之中。不过几日,它就扎实根基生长起来了。它的个性,完全符合我这样一个爱花而养花粗疏的人。有时,几天忘了给它浇水,它蔫头打脑,马上要死去了。忽一日,又想起了。随手给它浇点水,它又生机勃勃的成长起来。它的叶子,紫中发红,红中透绿,绿里面又渗着点点褐色。不知用什么样的词语,才能把它形容有最为合适。若不修剪,一年之后,它就会长成一棵小树。到了圣诞节,给它挂上几朵彩花,就把它当作圣诞树吧。 杜鹃,花期即将结束,又在各个枝上生出新的枝丫来。高处的花朵,已销声匿迹了。低处,还有几朵迟开的花朵,寂寂无语。月季今年开了三次。前些日子,枝杆枯萎,将它全枝剪去,想让它在冬天里好好歇息。但这些日子,它又抽出新枝来。叶子茂盛,竟是像逢着了好事一样长势茁壮。大概,是想在早春里好好开一次花吧。梅开二度,是人之幸事,一朵花,一年之中也会开无数次。月季又名月月红,从春到夏再到秋,此花谢了彼花再开,可真是乐此不疲呀。 秋天去海藏寺,看到地雷花的种子撒了一地,捡了四五个。前些日子,将它们种在一个花盆里。近日,花苗已长到了四五寸之高。虽然,花茎细弱,到底也还是花的样子。对片的叶子,拍着小手,长出一对又一对。即使开不了花,在这寒冬季节,看看绿色,心里也是欢喜的。今生,也许真的无缘做一个在田地养花种草的耕者了。只把这方寸之地,当作山中乐园,种几盆贱花,长成了闲草,留着草木之心,写点闲情小字,也算是一种快乐吧。 这样的时刻,最宜翻书。不读经,不读史,就读那闲情小字。陈继儒《小窗幽记》,可卧在沙发上小读:“人生有书可读,有暇得读,有资能读,又涵养三如不识字人,是谓善书者。享世间清福,未有过于此。”古人读书,怡情第一。其中妙句,常有一语惊醒之感。去冬,曾坐窗下,捧读此书。也许,终是读的粗疏,并没有深会其中妙意。今冬复又捡起,翻开,去年的一枚树叶还在书中,今岁又冬,真是光阴倏忽呀。 或读张潮《幽梦影记》:“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如今,自己已人到中年,读书却还是隙中窥月,才识阅历,真是都辜负了一生的好时光了。唯有在这暖暖的冬日里,捧书静坐,始觉内心安然。此书真是一本奇妙之书,怪不得清人庞笔奴曰:《幽梦影》则春、夏、秋、冬无时不宜。放在枕边,时时诵读,其乐无穷。 有时,也翻清少纳言的《枕草子》。二千多年前的宫廷文字,读着仍令人欢喜不已。“冬则寒朝。降雪时自不消说,有时白雪皑皑。即使无雪亦无霜。寒气凛冽,连忙生一盆火……”读这样的文字,令人很容易想起小时候的冬天。 一盆红红的炭火,架在热炕头上。外面,大雪簌簌的落下。炭火盆里,几只烤得焦黄的洋芋,散发着透人的香气。将息的灰里,奶奶丢了一把青豆子。不小心,砰地憋出一二个。我和弟弟赶紧拾到嘴里。玻璃窗上,一层厚厚的冰花,结成了各种让人现象的模样。哈一口气出去,一个小小的亮点融化开来。 外面,一个白茫茫的世界。院子里的老槐树上,几只麻雀的叽叽喳喳叫着。它们小心地看着院子里的一块空地,那里,撒着它们爱吃的金色谷粒。小叔憋着气,藏在门帘后面。他的手里,拉着一根长长的棉线。棉线一头,拴在雪地里的一个竹筛下的一根小木棍上。麻雀们等的心焦,不能确定那些金色的谷粒,到底能不能吃。后来,一只胆大的老麻雀飞了下去。胆颤心惊的吃了几粒,又觉得没有什么事情,轻轻地叫了一声,其它的麻雀就大着胆子飞了下来。正吃的忘乎所以,啪地一声,小叔叔拉倒了小木棍。一只,或是二只麻雀就被扣了下来。 小叔叔用雪化了水,和了稀泥,抹在麻雀身上,也就把那麻雀捂死了。然后,他爬在炕洞门上,把麻雀放在炕灰里烧烤。个把小时后,剥了麻雀的皮毛,去吃里面的肉。现在想来,那时的做法未免残忍,但在那个饥馑年月,人人食不裹腹,也就只好残害一二只小生命打打牙祭了。 有时,放了曲子去听。从秋到冬,一直迷恋一个叫刘柯矣的歌者。空灵的声音,缥缈而幽远。常常暗合了自己某一些时候的心境。有时去看那些歌名,已是喜欢之极。《一袖云》、《半壶纱》、《风筝误》……。有时听着听着,就觉得自己也随着那女子,行走在空旷而邈远的山野之中。人与人,人与文字,人与音乐,终究都是一种缘分。懂和不懂,都是一霎那内心的感觉。就像曾经去爱一个人,也只是猛然之间的心动而已。缘起,人群之中看到了你;缘灭,你又消失在人群之中。经年之后,行走在人海茫茫之中,忽然想起了你的模样。一场大雪,忽落心头,已是千帆过尽了。就像那伯牙与子期,一个弹琴,一个砍柴。本就不太相干,却因一首曲子而灵犀相通,互为知音,真是人生奇事呀。不禁又想到了自己的文字,写或是不写,也许只是你个人的事情。读或是不读,却是他人的事情。但能不能遇到知音,那也全看人与人之间的造化了。 太阳西斜,阳光挪着脚步离开了屋子。起身穿衣,出门忙碌,投入尘世之中。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