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记
2022-01-09叙事散文绝版蔷薇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3:40 编辑
读书记少年时代的我是十分喜欢看书的。刚识了几个字,课本上的那些故事就不足以飨食了。看过了家里、亲戚、邻居家里所有的可供孩子看的藏书后,我的眼睛转向了书摊……
读书记少年时代的我是十分喜欢看书的。刚识了几个字,课本上的那些故事就不足以飨食了。看过了家里、亲戚、邻居家里所有的可供孩子看的藏书后,我的眼睛转向了书摊……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7 23:40 编辑 <br /><br />读书记
少年时代的我是十分喜欢看书的。刚识了几个字,课本上的那些故事就不足以飨食了。看过了家里、亲戚、邻居家里所有的可供孩子看的藏书后,我的眼睛转向了书摊。
那时候的路口,有个国营商店,一头卖梳子篦子雀翎霜雪花膏、毛线花布、话梅糖高粱饴大白兔奶糖、小儿打虫子的宝塔糖,一头卖酱油、醋、白酒,装在大肚的深色坛子里,用竹制的吊子一吊子一吊子地零沽着卖。商店像阿里巴巴珠光宝气的山洞,藏着让我目瞪口呆垂涎三尺的宝物。可是比它更让我垂涎的是它的大门口,倚墙排开的一排小人书。
租书的是个永远穿着件藏青色中山装的老头,戴着黑框眼镜,眼睛定定地从镜片后面看人。这样不苟言笑,缺乏老者应有的温暖、柔和的老人令我不安,害怕。但是,他的书摊上总是有最新的,最好看的连环画。我只得中了魔地,身不由己地,一次次口袋里揣着五分、两角的零用钱走向那里。
他的小人书租看价格视它背后的书价而定。如果是一角五分钱一本的,就租一分钱,如果是两角钱一本的,就租两分钱。我的口袋里最多的时候,有五角钱。这张紫色的纸币简直是笔巨款,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我简直是无比幸福地坐在店子里飘出的山西老陈醋浓郁的酸里,看完日落前所有的时光。
直到年岁渐长,小学毕业了,再也无法克服羞怯到那里与帮小孩子排排坐为止。但是年龄的增长也拓宽了我的阅读范围。我又有了新的好去处,母亲单位的图书室。每年的暑假,我一年一年地,在那里留连。但是只有假期,我才可以无限制地到那里借阅。我的阅读,始终是压抑的。我偏科严重,语文奇好,不用功地好。数学奇差,鸡兔同笼数几只脚,一个水池一边进水一边出水算多少立方,我永远搞不清楚。我是年级的名人,同时被老师深爱着与深恶着。小学三年级我尝到了发表的滋味,老师将我的习作寄给了《中国少年报》,稿费2元五角。五年级参加本市小学生第一届作文竞赛得了一等奖。很多年后,一位老报人到市图书馆查资料无意发现了我那段渺小的文学历史,高兴地打电话告诉我,我感谢他对我的关注,但竟丝毫没有兴趣到图书馆去看一看,看一眼我曾经的少年时光。都过去了。但那段时光,却真的是我最热爱阅读,阅读了最多书籍的时光。
家里的小阁楼上收藏着一些年青的父母订阅的书籍杂志。同样,他们是不允许我平时阅读的。小学四年级时,我已经看完全卷的《红楼梦》、《西游记》,当然不太懂,那时最喜欢的便是看个红楼里的吃,看西游里漂亮的妖精挑逗为难四师徒。
我像只贪吃的蚕,不动声色地,自以为隐秘地蚕食完了所有地面上我可以找到的食物之后,目标锁定了阁楼。每次等父母叮嘱我在家好好做作业,满腹犹疑地出门上班去了,我便立即跳起身来,从阳台费力地搬来竹梯,脱了鞋子爬上去,在灰尘堆积蛛网缭绕的杂物中拼命翻找搜寻我的宝贝。惊得阁楼上寄居的蜘蛛们四下狼狈奔逃,我不管不顾地拨开它们,抽出我想要的书,用手掌抹掉上面的浮尘。这时往往有阳光从窗口射进来,大粒大粒的尘土在眼前狂舞,书上黑色的铅字似乎也活色生香了起来,争着抢着跟我说话。
这样,小学毕业前,我看完了父母放在阁楼上的全部藏书。《小说月报》、《台港文学选刊》、《大众电影》。现在想来,父母年青时也是准文学爱好者。也许,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或者光明的文学爱好者。它实在诱人,尽管所谓“人生糊涂读书始”,这些年来,一路看下去,被书所误的男人女人不在少数。但是,不读书,无书可读,是不是人生的一项重大残缺呢?这个答案我不敢肯定,只能说,残缺是一定的。
我不知道别人是否这样。在最热爱读书的时候,没有书读,或者像我这样,躲躲藏藏地,半遮半掩地,不干不脆地读。在终于可以任意读书的时候,却失去了大量阅读的时间与兴致。转眼青春期如钱塘江的潮水般到来,爱情到来了,爱情向来是喜欢用书的语言来思考,用读的时间来行动的。再接着生活老师急吼吼地跳上讲台,给我展阅开一本本纪实小说,与哲学。我终于像个开窍迟愚的笨孩子一样,开始学习用自己的头脑思考,反悟,乃至质疑我从前的书本朋友。
每逢有人与我谈书时,我常缄默不语。我很难积极地参与这帮爱书的人们的讨论,因为我已经很久不读书了,很难再完整地,认真地看完一本书。少年时三天看完一部大部头,不出半月看完一套古文观止,福尔摩斯探案集,金庸全册,这些速度与耐力,在今天于我是惊人的,不可复制的记录。我所余的热情大概只是迅速地瞥书一眼,从中迅速找到我需要的某个片段、章节、句子,然后断章取义地裁减、引用入我的作文之中。于书于我,这当然是悲哀的。但是这种悲哀背后依然有着另一重悲哀。
这样拼凑出来的文章,每每有人叫好,佩服。会有读者,一番矜持、探究、考量、甚至故作冷淡之后,给我写信,发悄悄话,表示友好,想结识,想看看下了这只蛋的主人。无疑,这种“示爱”是圣洁的,美好的。是这些人们对自己所爱慕的技巧、才能的一种肯定与追崇。
但是,也许他们不能了解我对自己是多么的不满意,惟恐对这个跟他们一样尊崇的“文化”的亵渎。像一个窃贼,我熟悉和了解我的做案手法,所以看到别人同样的案底文章,常常无法获得我的特别敬重。这个时候,我只想与人谈的是做案技巧,而不是这个人,他掌握了多少阅读工具和消化工具,吞咽入腹,转化为自己生成滋养身体和精神的酶,再漱玉吐珠地咳出来。贼清楚,这个人,没有新的发现,没有拓展引申,仅有些臾剪裁技巧的闪光。而这番言语,自是不堪与人明言的。
而真的真性情的文章,却又往往难以教人读了感觉“佩服”,认为足够“文化厚重”“受益匪浅”的。在习惯了看故事、懂道理,看一个重复了几千年的典章故事翻来覆去地说、讲了几千年的道理翻来覆去地讲;习惯了开章明义、会后总结的阅读者们眼里,没有故事、没有明确道理可讲的文章不可读,读之无益。难怪《特别关注》畅销非常,成为搁在我家卫生间里如厕时的最佳读本了。
恼乱横波秋一寸,斜阳只与黄昏近。我越来越怯于读书了,只是,偶尔,我会想念那个站在梯子上被金子样的阳光照耀着,满身挂满蛛网灰头土面的小姑娘,她小小的身影。
200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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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的我是十分喜欢看书的。刚识了几个字,课本上的那些故事就不足以飨食了。看过了家里、亲戚、邻居家里所有的可供孩子看的藏书后,我的眼睛转向了书摊。
那时候的路口,有个国营商店,一头卖梳子篦子雀翎霜雪花膏、毛线花布、话梅糖高粱饴大白兔奶糖、小儿打虫子的宝塔糖,一头卖酱油、醋、白酒,装在大肚的深色坛子里,用竹制的吊子一吊子一吊子地零沽着卖。商店像阿里巴巴珠光宝气的山洞,藏着让我目瞪口呆垂涎三尺的宝物。可是比它更让我垂涎的是它的大门口,倚墙排开的一排小人书。
租书的是个永远穿着件藏青色中山装的老头,戴着黑框眼镜,眼睛定定地从镜片后面看人。这样不苟言笑,缺乏老者应有的温暖、柔和的老人令我不安,害怕。但是,他的书摊上总是有最新的,最好看的连环画。我只得中了魔地,身不由己地,一次次口袋里揣着五分、两角的零用钱走向那里。
他的小人书租看价格视它背后的书价而定。如果是一角五分钱一本的,就租一分钱,如果是两角钱一本的,就租两分钱。我的口袋里最多的时候,有五角钱。这张紫色的纸币简直是笔巨款,只要有足够的时间,我简直是无比幸福地坐在店子里飘出的山西老陈醋浓郁的酸里,看完日落前所有的时光。
直到年岁渐长,小学毕业了,再也无法克服羞怯到那里与帮小孩子排排坐为止。但是年龄的增长也拓宽了我的阅读范围。我又有了新的好去处,母亲单位的图书室。每年的暑假,我一年一年地,在那里留连。但是只有假期,我才可以无限制地到那里借阅。我的阅读,始终是压抑的。我偏科严重,语文奇好,不用功地好。数学奇差,鸡兔同笼数几只脚,一个水池一边进水一边出水算多少立方,我永远搞不清楚。我是年级的名人,同时被老师深爱着与深恶着。小学三年级我尝到了发表的滋味,老师将我的习作寄给了《中国少年报》,稿费2元五角。五年级参加本市小学生第一届作文竞赛得了一等奖。很多年后,一位老报人到市图书馆查资料无意发现了我那段渺小的文学历史,高兴地打电话告诉我,我感谢他对我的关注,但竟丝毫没有兴趣到图书馆去看一看,看一眼我曾经的少年时光。都过去了。但那段时光,却真的是我最热爱阅读,阅读了最多书籍的时光。
家里的小阁楼上收藏着一些年青的父母订阅的书籍杂志。同样,他们是不允许我平时阅读的。小学四年级时,我已经看完全卷的《红楼梦》、《西游记》,当然不太懂,那时最喜欢的便是看个红楼里的吃,看西游里漂亮的妖精挑逗为难四师徒。
我像只贪吃的蚕,不动声色地,自以为隐秘地蚕食完了所有地面上我可以找到的食物之后,目标锁定了阁楼。每次等父母叮嘱我在家好好做作业,满腹犹疑地出门上班去了,我便立即跳起身来,从阳台费力地搬来竹梯,脱了鞋子爬上去,在灰尘堆积蛛网缭绕的杂物中拼命翻找搜寻我的宝贝。惊得阁楼上寄居的蜘蛛们四下狼狈奔逃,我不管不顾地拨开它们,抽出我想要的书,用手掌抹掉上面的浮尘。这时往往有阳光从窗口射进来,大粒大粒的尘土在眼前狂舞,书上黑色的铅字似乎也活色生香了起来,争着抢着跟我说话。
这样,小学毕业前,我看完了父母放在阁楼上的全部藏书。《小说月报》、《台港文学选刊》、《大众电影》。现在想来,父母年青时也是准文学爱好者。也许,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或者光明的文学爱好者。它实在诱人,尽管所谓“人生糊涂读书始”,这些年来,一路看下去,被书所误的男人女人不在少数。但是,不读书,无书可读,是不是人生的一项重大残缺呢?这个答案我不敢肯定,只能说,残缺是一定的。
我不知道别人是否这样。在最热爱读书的时候,没有书读,或者像我这样,躲躲藏藏地,半遮半掩地,不干不脆地读。在终于可以任意读书的时候,却失去了大量阅读的时间与兴致。转眼青春期如钱塘江的潮水般到来,爱情到来了,爱情向来是喜欢用书的语言来思考,用读的时间来行动的。再接着生活老师急吼吼地跳上讲台,给我展阅开一本本纪实小说,与哲学。我终于像个开窍迟愚的笨孩子一样,开始学习用自己的头脑思考,反悟,乃至质疑我从前的书本朋友。
每逢有人与我谈书时,我常缄默不语。我很难积极地参与这帮爱书的人们的讨论,因为我已经很久不读书了,很难再完整地,认真地看完一本书。少年时三天看完一部大部头,不出半月看完一套古文观止,福尔摩斯探案集,金庸全册,这些速度与耐力,在今天于我是惊人的,不可复制的记录。我所余的热情大概只是迅速地瞥书一眼,从中迅速找到我需要的某个片段、章节、句子,然后断章取义地裁减、引用入我的作文之中。于书于我,这当然是悲哀的。但是这种悲哀背后依然有着另一重悲哀。
这样拼凑出来的文章,每每有人叫好,佩服。会有读者,一番矜持、探究、考量、甚至故作冷淡之后,给我写信,发悄悄话,表示友好,想结识,想看看下了这只蛋的主人。无疑,这种“示爱”是圣洁的,美好的。是这些人们对自己所爱慕的技巧、才能的一种肯定与追崇。
但是,也许他们不能了解我对自己是多么的不满意,惟恐对这个跟他们一样尊崇的“文化”的亵渎。像一个窃贼,我熟悉和了解我的做案手法,所以看到别人同样的案底文章,常常无法获得我的特别敬重。这个时候,我只想与人谈的是做案技巧,而不是这个人,他掌握了多少阅读工具和消化工具,吞咽入腹,转化为自己生成滋养身体和精神的酶,再漱玉吐珠地咳出来。贼清楚,这个人,没有新的发现,没有拓展引申,仅有些臾剪裁技巧的闪光。而这番言语,自是不堪与人明言的。
而真的真性情的文章,却又往往难以教人读了感觉“佩服”,认为足够“文化厚重”“受益匪浅”的。在习惯了看故事、懂道理,看一个重复了几千年的典章故事翻来覆去地说、讲了几千年的道理翻来覆去地讲;习惯了开章明义、会后总结的阅读者们眼里,没有故事、没有明确道理可讲的文章不可读,读之无益。难怪《特别关注》畅销非常,成为搁在我家卫生间里如厕时的最佳读本了。
恼乱横波秋一寸,斜阳只与黄昏近。我越来越怯于读书了,只是,偶尔,我会想念那个站在梯子上被金子样的阳光照耀着,满身挂满蛛网灰头土面的小姑娘,她小小的身影。
200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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