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书缘
2020-09-24叙事散文秦时明月
字书缘为了参加7号的高考,学生在4号中午就要被放回家去。离校的时候,学生除了会把近两天复习需要的东西带走之外,其余的基本上都扔掉了——好几届以来都是如此。扔掉那些从此再也用不上的书籍,既有对几年来巨大压力的释放,也是为了回家手边的轻便。扔
字书缘
为了参加7号的高考,学生在4号中午就要被放回家去。离校的时候,学生除了会把近两天复习需要的东西带走之外,其余的基本上都扔掉了——好几届以来都是如此。扔掉那些从此再也用不上的书籍,既有对几年来巨大压力的释放,也是为了回家手边的轻便。扔书,扔得教室满地堆积,扔得教学楼过道一片狼藉。那些画得字迹满满的书,那些边都未卷的崭新的书,那些曾经在课堂上被眼睛千百遍地过滤了的书,那些印着自己无数或明或暗的指纹浸着自己淡淡的体味的书,就在这仿佛溃逃一般的忙乱之中,被哗哗哗地扔掉了……收废品的来了,忙了一个下午,拉了满满两大车走了。
我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此时,我在电脑上敲下了这样几个字——学生走了,校园一下空了!其实,空了的岂止是校园,我的心也空了。陪伴了三年的这些可爱的面孔就要远走高飞……然后,我内心那点隐隐的感伤便逐渐转移到那些被随手扔掉的书本上来。
早前的乡村虽是文化的僻壤,人们对文化的敬畏却是深刻的。凡是有字的纸张,一些年纪大的人就会把它捡起来叠好塞进墙缝。有人用报纸当手纸,会被那些略通文墨的老人责骂为“有辱圣贤”。但是,我小的时家里基本上没有可读之书。我人生中最早记得的一本虽不完整却是最厚的书,是母亲用来盖米坛子的那本《毛选》。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连环画开始在乡间流行,我也只能想尽一切办法向别人借来看,而且,那时的农村,即使连环画也不是随处都有的。但是,那时只是偶尔的几次阅读,却从此种下了我对连环画的痴迷,以至于后来我到万古镇去上学的时候,母亲给我每个中午五分钱的饭钱,我都会用其中两分钱跑到菜市街冯跛子的书摊去看一本连环画。我读到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床头就已经有了近百本乱七八糟的连环画。那时,连环画我们称为“小人书”或者“娃娃儿书”。那些小人书被我当成了宝贝,几乎每一本的来处我都记得,几乎每一本破烂的地方我都用米汤粘好,还用报纸做好封面,规规矩矩地题上书名。那一摞小人书一直被我保存到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而我毕业出来工作后,回家寻找,却不见了。母亲也说不清楚书的去向,我想,大概是被母亲当废纸给卖了,我惋惜了很久。
还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托运了四个纸箱,那里面全是书,是我大学四年的全部课本和平时购买的读物,大概五六百册。回到老家几天后,我到邮亭火车站去取我的纸箱,竟然看见有两个纸箱已经破掉,书籍散得满地都是。当时我就和那里的人吵了起来。有个络腮胡子蹲在石门坎上抽着叶子烟,看了我几眼,狠狠地吐了一泡口水说:几本破书当个卵啊?你个书生当个球啊?我一看他那鼓得像牛眼睛一样大的双眼,加上那一部乱糟糟的络腮胡子,我便胆怯了,赶快收拾了散在地上的书本,找了辆板车拉倒汽车站去。后来这些书就一直跟着我,开始是几十里距离的转移,后来是几百里距离的转移,但是无论转移到那里,我都没有舍得让这些书丢掉一本。现在我书桌后面那个大大的书柜里面的一排排的书,正默默地看着我回忆那些与它们相关的遥远的往事。
出来工作的开始几年,生活是异常艰难的。我在一个偏远的乡村中学任教,那时一年到头很难有一两次进县城的机会,但是只要进县城,无论时间多紧我都会去逛新华书店。在那些书架下转来转去,把一些书在手里翻了又翻,最后还是只好轻轻地插回原来的位置。有一次我想买一本《现代汉语词典》,在书店里犹豫了很久,然后一扭头走出了书店,一直走到南门桥,又返回去取下词典来,然后又放回去,走到大街上,又返回去——如此三番,我最后还是一咬牙把词典买下了。这番犹豫当然是源于囊中的羞涩。虽然只是不到十块钱,于那时的月收入不过百元的我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那本词典,我一直把它带着,即使版本早已更新了多次,词典已经残破了多处,我仍然修修补补,爱不释手。因为,这样的书籍已经带上了我生命旅途的诸多信息。
后来,买书渐渐不再成为我深感痛苦的事情了,但是我却迷上了买地摊书、降价书。无事的时候,到大街小巷去瞎转,常常会碰上一本两本别人可能翻都懒得翻,而我却如获至宝的旧书。就这样慢慢地积累,我的书架便越来越充实。到现在,书架上堆得满满的,床头柜堆得满满的,连洗手间也堆着书,真有点“书满为患”的感觉了。有人问我,这些书你都读过吗?我摇摇头。那么,你买来堆着就是为了好看吗?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我点头是我承认有些书我是没有看的,我真的就是觉得那书摆在那里就是一种味道,你看那些老板的身后不都装模作样的有一架摆满精装书的书柜吗?而我摇头的原因是,我真正喜欢的书我是一定读了的,而且是反反复复飞读的。比如李劼人先生的《死水微澜》就是我的枕边之书,从头到尾不止读过二十遍,那本书就是我在多年前去宜宾出差,在地摊上买的。我的书到处堆放,自然是源于我的不会整理,同时也的确是书太多;还有个自己原谅自己的原因,就是取读方便!我不是专家,所以乱读书;我不想也不可能成为专家,所以读乱书。全凭兴致,所获多少不计。一书捧在手,便感觉书长出了眼睛,它在默默地对望着我的眼睛。书的灵性便瞬间融入了我的情怀,那书便立即觉得无限的可爱。 曾经也几次动过这样的念头:当空闲下来的时候,把那些已经过时的书拣出来扔掉算了。但是,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这样做。我不忍心,或者说是舍不得。姑且不说天下有没有“过时”之书,单说这些书曾经是以一种怎样的机缘来到了我的手上,排上了我的书柜,这就已经足以让我对它们充满感激和爱意。人的一生会与万物结缘,有些缘分散了,我们无法阻止,便随缘;有些缘分已经固着在了我们时光的脚印里,又何必非要抹掉它不可呢?
我觉得,我有必要给我的学生们谈谈书的问题。在昨天晚上的自习课上,我告诉他们:这些你们现在厌恶甚至痛恨的书本,其实满含着你们奋斗的汗水和欢乐的歌声,请别轻易的抛弃。当未来的某个时刻你们再次捧着它的时候,它会让你对过去的时光充满感慨和温暖。它们是陪伴你们搏击人生的伙伴,从此它们将目送你们远去,然后静静地为你们的未来酝酿悠远而美好的回忆。我还说:别轻易丢弃书本,陪伴过你的人生的那些书本,既是你的缘分,也是一种需要我们敬畏的文化符号。
大概学生是真的听进了我的话,我看到很多同学都在仔细的收拾自己的书本,教室里丢弃的书籍比别的班少多了。于是,我甚感欣慰!
20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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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参加7号的高考,学生在4号中午就要被放回家去。离校的时候,学生除了会把近两天复习需要的东西带走之外,其余的基本上都扔掉了——好几届以来都是如此。扔掉那些从此再也用不上的书籍,既有对几年来巨大压力的释放,也是为了回家手边的轻便。扔书,扔得教室满地堆积,扔得教学楼过道一片狼藉。那些画得字迹满满的书,那些边都未卷的崭新的书,那些曾经在课堂上被眼睛千百遍地过滤了的书,那些印着自己无数或明或暗的指纹浸着自己淡淡的体味的书,就在这仿佛溃逃一般的忙乱之中,被哗哗哗地扔掉了……收废品的来了,忙了一个下午,拉了满满两大车走了。
我独自坐在办公室里。此时,我在电脑上敲下了这样几个字——学生走了,校园一下空了!其实,空了的岂止是校园,我的心也空了。陪伴了三年的这些可爱的面孔就要远走高飞……然后,我内心那点隐隐的感伤便逐渐转移到那些被随手扔掉的书本上来。
早前的乡村虽是文化的僻壤,人们对文化的敬畏却是深刻的。凡是有字的纸张,一些年纪大的人就会把它捡起来叠好塞进墙缝。有人用报纸当手纸,会被那些略通文墨的老人责骂为“有辱圣贤”。但是,我小的时家里基本上没有可读之书。我人生中最早记得的一本虽不完整却是最厚的书,是母亲用来盖米坛子的那本《毛选》。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连环画开始在乡间流行,我也只能想尽一切办法向别人借来看,而且,那时的农村,即使连环画也不是随处都有的。但是,那时只是偶尔的几次阅读,却从此种下了我对连环画的痴迷,以至于后来我到万古镇去上学的时候,母亲给我每个中午五分钱的饭钱,我都会用其中两分钱跑到菜市街冯跛子的书摊去看一本连环画。我读到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床头就已经有了近百本乱七八糟的连环画。那时,连环画我们称为“小人书”或者“娃娃儿书”。那些小人书被我当成了宝贝,几乎每一本的来处我都记得,几乎每一本破烂的地方我都用米汤粘好,还用报纸做好封面,规规矩矩地题上书名。那一摞小人书一直被我保存到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而我毕业出来工作后,回家寻找,却不见了。母亲也说不清楚书的去向,我想,大概是被母亲当废纸给卖了,我惋惜了很久。
还记得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托运了四个纸箱,那里面全是书,是我大学四年的全部课本和平时购买的读物,大概五六百册。回到老家几天后,我到邮亭火车站去取我的纸箱,竟然看见有两个纸箱已经破掉,书籍散得满地都是。当时我就和那里的人吵了起来。有个络腮胡子蹲在石门坎上抽着叶子烟,看了我几眼,狠狠地吐了一泡口水说:几本破书当个卵啊?你个书生当个球啊?我一看他那鼓得像牛眼睛一样大的双眼,加上那一部乱糟糟的络腮胡子,我便胆怯了,赶快收拾了散在地上的书本,找了辆板车拉倒汽车站去。后来这些书就一直跟着我,开始是几十里距离的转移,后来是几百里距离的转移,但是无论转移到那里,我都没有舍得让这些书丢掉一本。现在我书桌后面那个大大的书柜里面的一排排的书,正默默地看着我回忆那些与它们相关的遥远的往事。
出来工作的开始几年,生活是异常艰难的。我在一个偏远的乡村中学任教,那时一年到头很难有一两次进县城的机会,但是只要进县城,无论时间多紧我都会去逛新华书店。在那些书架下转来转去,把一些书在手里翻了又翻,最后还是只好轻轻地插回原来的位置。有一次我想买一本《现代汉语词典》,在书店里犹豫了很久,然后一扭头走出了书店,一直走到南门桥,又返回去取下词典来,然后又放回去,走到大街上,又返回去——如此三番,我最后还是一咬牙把词典买下了。这番犹豫当然是源于囊中的羞涩。虽然只是不到十块钱,于那时的月收入不过百元的我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因此,那本词典,我一直把它带着,即使版本早已更新了多次,词典已经残破了多处,我仍然修修补补,爱不释手。因为,这样的书籍已经带上了我生命旅途的诸多信息。
后来,买书渐渐不再成为我深感痛苦的事情了,但是我却迷上了买地摊书、降价书。无事的时候,到大街小巷去瞎转,常常会碰上一本两本别人可能翻都懒得翻,而我却如获至宝的旧书。就这样慢慢地积累,我的书架便越来越充实。到现在,书架上堆得满满的,床头柜堆得满满的,连洗手间也堆着书,真有点“书满为患”的感觉了。有人问我,这些书你都读过吗?我摇摇头。那么,你买来堆着就是为了好看吗?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我点头是我承认有些书我是没有看的,我真的就是觉得那书摆在那里就是一种味道,你看那些老板的身后不都装模作样的有一架摆满精装书的书柜吗?而我摇头的原因是,我真正喜欢的书我是一定读了的,而且是反反复复飞读的。比如李劼人先生的《死水微澜》就是我的枕边之书,从头到尾不止读过二十遍,那本书就是我在多年前去宜宾出差,在地摊上买的。我的书到处堆放,自然是源于我的不会整理,同时也的确是书太多;还有个自己原谅自己的原因,就是取读方便!我不是专家,所以乱读书;我不想也不可能成为专家,所以读乱书。全凭兴致,所获多少不计。一书捧在手,便感觉书长出了眼睛,它在默默地对望着我的眼睛。书的灵性便瞬间融入了我的情怀,那书便立即觉得无限的可爱。 曾经也几次动过这样的念头:当空闲下来的时候,把那些已经过时的书拣出来扔掉算了。但是,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这样做。我不忍心,或者说是舍不得。姑且不说天下有没有“过时”之书,单说这些书曾经是以一种怎样的机缘来到了我的手上,排上了我的书柜,这就已经足以让我对它们充满感激和爱意。人的一生会与万物结缘,有些缘分散了,我们无法阻止,便随缘;有些缘分已经固着在了我们时光的脚印里,又何必非要抹掉它不可呢?
我觉得,我有必要给我的学生们谈谈书的问题。在昨天晚上的自习课上,我告诉他们:这些你们现在厌恶甚至痛恨的书本,其实满含着你们奋斗的汗水和欢乐的歌声,请别轻易的抛弃。当未来的某个时刻你们再次捧着它的时候,它会让你对过去的时光充满感慨和温暖。它们是陪伴你们搏击人生的伙伴,从此它们将目送你们远去,然后静静地为你们的未来酝酿悠远而美好的回忆。我还说:别轻易丢弃书本,陪伴过你的人生的那些书本,既是你的缘分,也是一种需要我们敬畏的文化符号。
大概学生是真的听进了我的话,我看到很多同学都在仔细的收拾自己的书本,教室里丢弃的书籍比别的班少多了。于是,我甚感欣慰!
20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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