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首诗里谱写人生
2022-01-12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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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首诗里谱写人生
一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认识陶老先生的作品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比如这两句,学生时代不觉想笑,这也能称之为诗?再读还是不以为然,档次和大李杜小李杜等唐朝诗人的作品简直是没有可比性。当我成为了一名庄稼人才倍感亲切,但仍只不过是停留在共鸣层面而已,当我拿起笔也想写一些文字,这才真正大梦初醒,这绝对是神来之笔,最浅显最质朴,近乎口语的文字,却散发着最为深厚最为丰沛的意蕴,只有亲躬过,并反复琢磨才能感悟到。
陶老先生写了很多的田园诗篇,都是虚笔,属于一种写意,而实写的劳动镜头,唯有这么一首,足见他对杂草的认识特别入骨,感受也颇为深刻。
杂草似乎就是庄稼的克星,只为和庄稼作对而来。长在荒坡野地里,也未见得它是怎样的气势,可它长在了庄稼地里,就耍起了威风,了不得了,它和庄稼比着长,挤着长,争着长,庄稼长的快,它比庄稼长得更快,庄稼长的高,它比庄稼长得更高。杂草不仅跟庄稼争夺生长空间,还要争夺阳光水分、争夺养料。同样的地力,可能杂草的吸收功能远远比庄稼强大,杂草长得总是相当丰茂,油光肥嫩的。
庄稼幼苗期,别小看稀稀拉拉胡须一样的草芽,一场雨过后,它们就芳草萋萋。几天不见,它们就扎了根,携手相连,蔚蔚壮观。一种叫做“爬地龙”的草,有着极强的繁殖能力和扩张欲望,一棵纤细的苗子能迅速地长到锅盖子那样大,根系也发达,除掉它要谨慎,否则伤及庄稼。再来看庄稼苗,半天才寻上三两颗,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有气无力的,让人揪心。风吹来,杂草笑傲田野,庄稼苗则弱不禁风。草能吃庄稼,一点儿也不讹传、不小题大做。
庄稼苗大了,占了优势,这时期也最能迷惑人,因为杂草并不死心,它们掩藏在庄稼里悄悄生长,当人们发现时已经成了气候。这期间也正直庄稼开花结果,需要大量给养。影响庄稼丰收的因素很多,但草的因素始终是首要因素;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减产也不可避免。
到了庄稼后期,杂草对于庄稼已经毫无威胁,或者当年颗粒无收,也不能听之任之,一年撂荒年年撂荒。有一年我种了西瓜,西瓜罢园后草长了起来,我不以为然,等到犁地时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根本无法犁地;无奈只好先把草割掉,割的草大挑子小挑子地往外担,把旁边的水沟都扔满了。草根密密麻麻,纵横交织,犁地时只听磕磕巴巴地一声响。满地的草垡子,草垡子紧紧地抱成一团,很不容易耙碎。耙地时走不了多远,耙齿上便挂满了草,草便把耙支了起来,耙便无能为力。同样的一块地,多费了多少时间多少工夫,最后还是满地疙疙瘩瘩。耩地时,蹦跶蹦跶地,一下能蹦跶老远,还极有可能绊坏耧腿儿,就是一个耩地的老耧板儿,也是黔驴技穷。自然,耩出来的庄稼断断续续的,不成行不成趟儿。草能除掉,但落下的草籽没法弄走,第二年的草芽再也分不出个儿,铺天盖地的。锄草就是拽着腿走不了,好不容易锄到了头回头一看,满眼的青草还是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耐我何!
一场雨就是一茬草,下了几场雨就是几茬草。很多时候一茬草没锄完,就下了雨,锄过的卷土重来,没锄过的望而生畏。一茬儿接着一茬儿,没有喘息的机会儿。
阴雨连绵的年份儿,一踩一个水坑儿,锄头排不上用场,只能蹲下来用手地拔,一晌没敢松劲儿才拔了屁股那么大的一片。蹲得腿脚发麻,腰酸背疼,站起来眼冒金星。所有的地块都在等着,所做的一切努力可能都是徒劳。
有的草容易被收拾,如黍草、野燕麦、灯笼颗、马齿苋等等一旦被锄掉,便一命呜呼。有的根深蒂固,如刺角芽、削草之类,今天锄了,明天就蹿出来了,叶茎断了,根子还在地下繁衍;对付它们必须要斩草除根。那年村里重新分地,民间为了公正公平,分地都是抓阄的。当确定了我家的地块之后,现场的人们都大笑起来,笑有两层意思,一层嘲笑地块的原主人的懒惰现了行,天下皆知,另一层意味着幸灾乐祸,都在担心分着那块地呢。母亲连连骂自己的手臭,悖时。那块地尽是削草。父亲和母亲买来“弯铲儿”——一种狭长的、菜园子里用的工具;他们把削草以及根系一颗一颗地剜出来,然后用箩筐㧟出去。父母不断地变换着姿势,蹲着,坐了小凳子,后来干脆跪在了地上,每当他们站起来就不能正常行走,需要呆上一阵子,弓一样的腰半天才慢慢直起来。就半亩的地,他们剜了一个礼拜,晒干的削草堆了一个垛。
事实上就是这野草,总是一直地和庄稼人过不去,消耗着他们主要的精力和体力,大部分的劳作时间,假若没有了草来做梗,所有的农事只是种种,收收,种种收收再苦再累也需要不了多少时日。难怪有人给庄稼人起了个很贴切很生动的绰号:咬草虫。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没有哪一种为好,或最好,好了就可以惟他独尊,也没有哪一种为坏,或最坏,坏了就可以彻底地舍弃。所谓的好,就是它处在了它应该处的位置上,所谓的坏,就是它扮演了它不合适的角色。野草就是这样,当它呆在了田间,庄稼人对它们深恶痛绝,而当它们出现在饭桌上,则成了美味佳肴;挤进了都市里的草坪里,则是靓丽的风景;一旦登上了草本谱系,更是身价百倍:削草根变成了香附子,狗药蛋脱胎为半夏,马齿苋治痢疾,刺角芽是止血良药……
二
多么简单的农事也要做很详细的统筹安排。
锄草先小后大,小苗庄稼先锄,比如谷子、黍子、芝麻一类放在首位,它们在杂草的面前不堪一击;大苗庄稼后锄,比如包谷、高粱、黄豆,它们对杂草有较强的抵御能力。常理是先易后难,先锄草少的,最后集中锄草多的,这样的前提是草多的并无大碍。也可以先难后易,这样的前提是草多的情况相当严重,草少的也没有那样急迫。
“掏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阴吃饱饭”,这里指的是农历,意思是说在五月需要天气晴朗,实质上就是要给锄草留下充裕的时间,草荒灭了下去,就预示着丰收有了前兆。六月在一年当中最为炎热,消耗着大量的水,三天两头下雨才能满足生长的需要。所以在五月期间偷懒不得,必须要抓紧时间。很多人平时很散漫,但在五月一点儿也不含糊。
风调雨顺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是一种理想中的耕作状态,在我大半生的经验来看,每十年当中有三年能够风调雨顺,庄稼人的日子也便不会有窘迫,人生也便不会有磨难,巧妇更不会做无米之炊。老天的行迹向来都是诡秘的,老黄历往往失算。比如下了一场雨,恰恰刚能锄草,却又下了一场雨,如此反复。那年拉开了很大的距离,有的人家减产了,有的人家影响并不大,原来,减产的人家还是那样精耕细作,把一块地锄干净了,最终导致大部分的地块却撂荒了,没减产的在锄草时一反常态,只求速度,不求质量,虽然锄过的草很多又活了过来,但其威势减去了大半;这样为所有的地块灭去草荒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可能真的应了“荒收荒收”这句话,看似悖谬却富有哲理。
阳光的情绪牵动着整个世界的情绪,夏季的阳光最为亢奋,近乎痴狂,感染的整个世界都是亢奋的,而人体需要的温度却是适宜的温度,身上的各个器官都处于萎靡、消极怠工的状态,唯有毛孔是亢奋的,一天到晚都在用汗水宣泄着它的亢奋。戴着草帽,在田间埋头锄草的庄稼人们身上的每一毛孔都是一眼泉水,汩汩喷涌,然后汇聚在一起,缓缓自上而下轻轻滑过。湿透的衣衫紧紧地贴在身上,凸凹清晰可见,如真空的塑料袋包装。
正直暑假,学生们也要下地锄草。阳光似乎也是专捏软柿子,它奈何不得庄稼人,却在学生们面前显摆它的威严,学生们稚嫩的脸色比狠狠掴的耳巴子还要红,神情比失去了水分的茄子还要焉。总有一部分学生对锄草产生了强大的抵触,内心恶毒地咒骂,不需要谆谆教导,比励志管用,比教鞭有成效;学习开始努力起来,成绩一路飞跃,最后跨越龙门,连人老几辈子都跟着荣光。
看地里的草,就能看得出一个人家的大致情况。草少的人家,持家有方,勤劳,日子红火,一家人和睦融洽。草多人家一窝懒汉,得过且过,日子拮据,口舌不断。草少的人家与草少人家相见,说话特别合得来,草多的人家与草少人家碰到一起,处处感到别扭。农家嫁姑娘,总想找个草少的人家,农家娶媳妇,也总想找个草少的人家来对亲。我们的村庄是一个很传统的村庄,一直坚信“土中有黄金”,在方圆也算是一个有名的村庄。一个陌生人来到我们村里,不告诉他,他仅仅根据庄稼的长势、地里杂草的多少就能判断地界,我村里的庄稼显著比周围邻村的庄稼好,草非常少。在过去,说媒的只要说后生是我们村庄的,女方一家人一般都赞成,成功率很高。
老庄稼人,大都饱尝了世态的炎凉,生存的艰难,深知天高地厚,他们总是把田地侍弄得干干净净,从地这头到那头,真的很难找出一大把草来。年轻的庄稼人豪情未泯,还有点浪漫气息,他们对锄头似乎总是耿耿于怀,锄草往往轻描淡写。随着年龄的增长,地里的草一年比一年慢慢少了,草的由多变少,是庄稼人们一个必然的人生过程;对锄头的情感,也是一波三折。
“叉头有火,锄头有墒”,其实地里已经没有了草,同是一块地,如果上半截多锄了一遍,恰逢了干旱天,下半截的庄稼就是比不上上半截的庄稼,区别特显。
现在,除草剂广泛应用,庄稼人轻松了很多,但并不能完全代替锄头;依然可以看到老庄稼人们经常在田间埋头锄草,可能对于他们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一种情感上的释放,一种宿命般的归依;让他们放弃就是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内涵。
没了杂草,便是一行行的庄稼。有了墒庄稼不怕晒,越晒越茁壮,萎黄变成浅绿,浅绿变成青绿,青绿变成墨绿。孩子是父母的作品,花朵是园丁作品,建筑是工匠的作品,庄稼是庄稼人的作品——最本真最朴素,却又是最耐嚼最有品味,从不过时,最久远,普度众生的作品;每一个人都有个人的生命体验,每个人都要从中汲取给养,也拥有最广泛的读者,不管是尊贵者、卑微者,智者、痴者,也不管是逝者,生者,或者来者。庄稼人不懂章法,却懂得真情实感,庄稼人知识浅薄,却懂得在生活里挖掘,庄稼人愚钝,却懂得用一生的执着,所以庄稼人的作品最鲜活、最有温度,最有感染力和生命力。
三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我原以为,陶老先生归隐躬耕属实,但未必动了真格,未必真的变成了地道的庄稼人。劳作对于他来说,可能只是一种调味剂、一种小小插曲而已,当他呆在书房里太久了,有些死气沉沉;当他寂寞得百无聊赖,十分空虚;当没有人与他对酒当歌了,索然无味,他才会到田间地头转悠转悠。就如一些人整日地泡在美味佳肴里,吃得腻烦,不经意吃了两口粗粮野菜,便觉得有了胃口,他就会装得真像平民一样。但从这两句诗里看来,我误解陶老先生了,他并不是叶公好龙、也不是做秀,他在踏踏实实地过着真实的耕作生活。
三伏天是一个炼狱的世界,人们从早到晚盼的就是一个凉快,庄稼人们也没有傻到跟日头对抗的地步,上午在十点之后,田野里已经没有了人影,下午在四点之前,很少有人出村。人们坐在一颗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种下的参天大树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一个话题刚扯了个头,忽然之间就奔到了另一话题去了。两个爱抬杠的又抬上了,谁也不服谁,争吵声高一声低一声,老远就能听到,剥了皮也认得他们。老人们大多很少插话,一插话就是上朝的事,上辈子的事,年轻的事;老人们都是生活在回忆里,生活在旧时光里。年轻人在一旁听着,嘴里不说,心里不知道撇到哪里去了,然后唬地一下站起来,扭着头走掉了。那时麻将之风正盛,一场子的麻将围了半个村庄里的人,人们指指点点,比玩麻将的都上心。民间的语言最为传神最为诙谐,一句俏皮话能让人笑破肚皮。偶尔也会有骂声,大家都知道他是谁,都知道他一定输了,输了的时候千万别去理他,不管是谁他都要和你瞪眼睛,赢了的时候他眉开眼笑,开再大的玩笑也惹恼不了他。有人在对弈,不知道是输的,还是因为热的,两个人都是穿着短裤、光着脊梁还是满头大汗,神色凝重。阳光被树枝叶随便地一挥,便被撕扯成了一地的琐碎,没有人理睬它,它无所适从地一会儿端坐,一会儿趔趄,一会儿醒的,一会儿睡的。
一早一晚凉快。
我是一个松垮的人,但在夏季的早上从不让人催,起床最麻利最节省时间,天一亮我一骨碌就爬起来,扛上锄头下地去了。凉爽迅速席卷而来,有种被抽空的感觉,产生的漂浮力让人腿脚轻快。空气里弥散着着很多的气息,草木的、泥土的、烟火的、以及很多未知的,气息清新甜润,文字在它们的面前总是自惭形秽。我的家乡处于平原,田野辽阔,伸展到天地极穷处,心胸也跟着伸展开去,由此也无比开阔起来。所经之处,都是盎然生机,所见之物,都是朝气蓬勃,所有生命,都是意气风发。一年之季在于春,一日之时在于晨,而乡野里夏日的清晨,把所有的神韵和寓意都潜移默化进去了。
夏天的庄稼,是提着长的,一天一个样,一夜之隔便是乍把长。庄稼人恋庄稼,特别是当面对着这些正在茁壮成长的庄稼,不由得砰然心动,满含深情地望着它们,那种深情,只有庄稼人才能够深深懂得。庄稼也恋庄稼人,特别爱恋为它们悉心耕作、用生命来浇灌的庄稼人,不由得吱吱地用拔节来回报。稍不留神砍掉了叶子虚惊一场,若不及收回,庄稼苗瞬间拦腰而断,庄稼人便咂咂地不住惋惜,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在这世界上,掏钱买不来爱情友谊,买不来生命知识,同样买不到正在成长的庄稼苗。
很多人想长寿,搞什么晨练,把体内的能量白白地释放掉了;而此时的庄稼人其实也是正在做一种别致的健身运动,这种运动类似于慢跑,不甚剧烈,但很有效果,心跳加速却不狂跳,呼吸加深并不急促,五脏六腑都在吐故纳新,筋骨脉络都在伸展自如——早晨的庄稼人和庄稼一样,以最抖擞的面貌示人,从没有病恹恹,有气无力之倦态。一种姿势锄了好一阵子,呸地一声吐了唾沫吐在手掌心上一搓,换了把式。锄头上粘了一层湿润的泥土,用脚蹭蹭,蹭不净再寻了烂瓦片刮掉。泥土并不多,猛然觉得卸掉了千钧之担,锄下去锋利多了,发出噌噌的响声。有些草相当聪明,它是傍着庄稼长的,叫“围根草”,庄稼小的时候不敢动它,庄稼长大时它们的根系盘织在一起,锄头分不出彼此,这时就要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把它拔掉。肩背部一点儿痒,忍不住用手去挠,越挠越痒,范围逐渐扩大,咧嘴也挠不住,只好来回地耸动肩头,脖颈左右扭动。
锄了半截地该歇息一会儿了,每当我倚锄而立总是思绪万千,感悟云集,遐想纷涌,语言如一江春水,待真的启唇吟唱,却理不出头绪,发不出声音。我忘掉了自己,仿佛我也是田野里的一颗庄稼。是一颗庄稼多好,我就能最近距离地聆听黄土地内心的跳动,更加自由地吸允氤氲在空气中的精微,更有机会儿捕捉人与自然更深层次的某种契合。那么我的生命也可以轮回,我就可以看到人间更多的沧桑、世界的真相;我就能融入所有人的血液里,滋养他们的性情,或者潜入他们魂魄,看看究竟谁是真正的善,谁是真正的恶。但这是多么的虚妄,人哪里比得上一颗庄稼呢,在庄稼的眼里,人类不过是它们饲养的一种动物而已。
肚子咕咕噜噜了,约摸着也到了饭时,有时有人已经吃过早饭下地来了,老远就打了招呼,本来想着要锄两垄地的,只锄了大半,算了,东山的日头一大堆,反正活一辈子也干不完的活儿,说回就回,便扛了锄头,顺着来路走向炊烟渐稀的村庄。
美美地睡了午觉,歇足了歇够了,柳叶茶喝得唧哩咣当的,看到有人陆续走了,这才提了壶水,慢慢地晃悠着去了。到了地里还热,还热还歇,找了个凉快的地方坐了,点了烟,足足地过了一阵瘾。地头如有溪水就是天大的福气,洗洗脸,抹抹身子,别提清凉的滋味是怎样地让人消受了。
瞅着瞅着太阳想落山了,不敢再偷懒了,不然咋还有脸回家吃饭?扎稳了步子,攥紧了锄把,拉开式子,一拉多远,大草锄掉了,草芽被埋掉了。一拉一埋便是丈吧远,几拉几埋便是半截地了。地锄过了两遍,不荒,叫捡草;这两下那三下,左一锄头右一锄头,边锄边瞅,边瞅边锄,两根烟的功夫就从这头就到了那头。
夏天落日与天黑距离较长,风儿似乎也惧怕热,白天闭门不出,傍晚才溜达出来,气温明显下降了许多。就象戏剧,最后才是高潮,埋头正锄得起劲儿,不觉暮色已经来到眼前。回家时并不慌张,两个庄稼人在路口处碰在了一起,边走边说庄稼上的事。走着走着,上弯月已经当空朗照,被晚归的身影拖拉得分外皎洁。
四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我曾质疑过“夕露”,是不是陶老先生真的喝酒喝得糊涂了,或者是在一次酩酊大醉之后随便脱口而出的,误把“晨露”当做了“夕露”,学生时代的我只知道晨露,晨露的文字组合似乎是固定的,不可更改,没有更改的必要,谁也从不会想着要去更改,而夕露的出现是唯一的一次,读起来总觉得非常地拗口。一些年后我知道还是自己错了,夕露确实是存在的,露水是在夜间形成的,每在雨水丰沛,墒情足够大的时候,露水出现就提前了很多,傍晚时候,或者太阳刚刚下山。从时间观念上来说,夕露才是露水的生命之初,而晨露却是露水的生命之末。北方如此,何况陶老先生的家乡是在南方。我也曾在南方的乡村里生活过,在夏季用潮湿、湿润这些词语远远不能表达出其中水分的浓度,确切是湿漉漉、水淋淋的。人们常说南方人爱干净,因为他们几乎每天都要洗澡,北方人肮脏,因为北方人好多天才洗一次澡,没有条件的,年儿半载洗澡的次数屈指可数。这未必是真正原因,夏季人体非常粘腻,分离时发出呲呲的响声,不洗澡就难以入睡,南方人处于这样状态的时间更长。南方人皮肤病的发病率远远高于北方,可能与此就有着内在的原因,我去南方不几天,我身上就奇痒起来,出现癣的症状,我害怕极了,我见识过皮肤病的厉害。我并没有去看医生,也没有用药,只是坚持每天洗澡,不几日,症状完全消失。南方的夕露下来的更早,更为酣畅淋漓,简直就是雨,比雾雨还要细微很多倍的雨,虽然看不到,但能感觉到它们在体表上恣肆地浸润,它们凝重的氛围。有时它们分明如雨滴一样一滴一滴地滴在身上,凉丝丝的。
我不仅赞叹陶老先生笨拙深处的精巧,更加敬佩陶老先生写作的严谨态度。可见陶老先生在下午锄草时去得更晚,或者回家更晚,南方乡村有的田地离家很远,需要较长时间。精神境界决定人生质量,生活态度,枯燥辛苦的劳作生活被陶老先生用他的人生和文字演绎得那样与众不同,千年之前的暮色里,他在田野里穿行的背影在千年之后依然鲜活清晰,依然悠然飘逸、鲜有人望之项背。
对于我而言,和我经常有着肌肤之亲的,还是晨露。
雨过初晴的早晨,露水更为密集更接近雾化,把整个田野都封闭了起来,俨然一层雪霜,只是颜色没有那样的白。田间小径其实就是一条河流,一条不流动的河流,踏上去再抬起来就是一个清晰的脚印儿,一路走过去就是一串的脚印儿,脚步的轨迹被露水临摹个弯弯曲曲。如果是布鞋,就是掂着脚尖走不多远鞋子就会湿透;是凉鞋拖鞋,被河水冲刷得一样干净白亮。湿了的鞋子沾上少许泥土非常光滑,一撇多远,鞋子都能撇烂,走路都是用脚趾头抠着鞋子走的。有时索性脱了鞋子,赤着脚丫子而去,再也无所羁绊。晨露是大自然生产出来的最为纯净的水,乡野又没有雾霾,雨后更为纯净,我用露水洗脚,滋润皮肤,其实是多么奢侈。露水极有可能是老天的语言,但我们读不懂,或者我们本身就没有足够的耐心去读它。
小径本来是很狭窄的,有的只能称之为田埂,只能容人单行通过。夏日的杂草荆棘极为葳蕤,极力地超过人的身高、人的头顶,总是试图主宰小径,虽然人们几乎天天地踩踏它们。它们兀自芳菲兀自凋零,兀自在岁月里演绎着生命的传奇,不管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命,都是灿烂盛大的。我坚信大自然的一切都是具有灵性、独特个性、柔情的,比如这些植物,每当我们从它们的面前走过,它们就以某种方在和我们沟通,在夏季的清晨,它们就以露水的方式和我们打着招呼,和我们交流,只是我们的心智被世俗所蒙蔽,总是不以为然。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当我完全读懂它,真切地触及到了我的魂魄,我已经走过好几个人生阶段。我和中国无以数计的农民一样,有着双重的身份——在家是农民,打工便是农民工,我不想说我是农民工,不是因为自卑也不是因为虚伪,我不想以弱者的身份出现,多多少少赚得一些怜悯,不想以弱者发声,弱者未必就可以理直气壮,不想肯定我的是,或者否定他人的不是。我不想被任何论调所左右,我不想做任何一个层次摆弄的棋子,我只是表达我个人的体验。当下时代,倘若每一个群体都可以有怨恨,然而农民却不可以,因为其他任何一个群体的生存空间都越来越逼仄,唯有农民的生存空间却在无限地扩展,打工时代其实是农民打工的时代,打工为农民们打造了第二次生命,第二次人生,只要你有能力,所有的梦想皆有可能开花结果,我想现在的农民是中国千百年来最为幸运的农民,至少,我要感恩。然而事实上,摆脱掉了乡野,未必就能摆脱农民在根本上的劣势,通往城市的路未必就是一条通往幸福的路,幸运之神总是保佑少数人,几乎所有的农民并不能改变既定的命运走向,不管他们是怎样地勤劳能干。近些年来比当初又有了较大的变化,起初是主动,怀揣着希望,现在,处于被动,是因为无奈。打工之路,铺满了比在黄土地上更多的辛酸磨难、更多的人间苍凉;不是在场者,不是亲身经历者最好要保持沉默。
其实,这都算不得什么,磨难可以成为财富,苍凉可以成为风景,然而,一些话语却莫名其妙地沉淀下来,每次浮现,都是一次伤害,这种伤害没有伤口,却不能愈合,不伤任何组织,却能在瞬间把人击倒,虽然每次未必是针对我个人:
两条腿儿的蛤蟆不好找,两腿儿的人多的是。
穷人就不能让他有钱,有了钱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
只要我给你钱,让你咋干就咋干。
打工的就是打工的。谁打工谁就没出息。
别说你的命值钱,值一辆车吗,一套房子吗,一条狗吗?
我就骂人了,你说想咋着?
当我的劳动力被廉价地出售掉的同时,我所谓的人格和尊严也被践踏殆尽,我不能忍受,但我还是忍受了,我不知道我如何地由不能忍受变得慢慢忍受的,可能,所谓的人格和尊严不如一分钱有用。这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不知道我死去了多少次,多少次在生死之间轮回。行尸走肉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词语,我却正在用鲜活的生命诠释它。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不是越来越不惑,而是越来越困惑,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究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的、有质量的生活。
好在有陶老先生,他的诗句如一场在夜间悄悄行动的春雨,不动声色地打开了一个绚烂的世界,从泥土深处散发出来的芬芳沁人心脾,让我在一瞬间就清醒了过来。我感恩父母,父母创造了我的生命,我感恩陶老先生,我的不惑不是岁月的增长让我获得的不惑,也不是丰富的阅历让我获得的不惑,更不是真善美让我获得的不惑,我的不惑是陶老先生赐予我的不惑,让我在纷繁喧嚣,扑朔迷离的世界里终于有了定力。
我多么渴望我快一点地老去,或者快一点地归去,我就能够重新扛起我曾经扛过了大半生的、数次放弃、数次扛起、一脸麻锈的锄头,在一个朗朗的清晨,释然地走向田野的深处。露珠似乎一直在守候着故人,它相信故人一定会归来,相逢的惊喜,噗噗嗒嗒地湿润了衣衫,湿润了一路不慌不忙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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