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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散文

随手记(三月读书小札)

2022-01-13叙事散文雨夜昙花
1、高晓松:晓说4这本书中,关于战争的多了一点,有三章,这是我不感兴趣的,便跳过了。所以这本书看得比较快一些。关于看书跳页这一点,我现在是很自然地这么做了。过去一本书拿在手上,再不喜欢,再讨厌,也要一个字一个字看完。这弄得自己特别痛苦。现在……

  1、高晓松:晓说4   这本书中,关于战争的多了一点,有三章,这是我不感兴趣的,便跳过了。所以这本书看得比较快一些。   关于看书跳页这一点,我现在是很自然地这么做了。过去一本书拿在手上,再不喜欢,再讨厌,也要一个字一个字看完。这弄得自己特别痛苦。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这样逼迫自己,无非是紧张而已:担心着自己错过的那几页文字中有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甚至能够左右自己的一生。如今可以不去理会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过是释然了:不再在意。同时也是明白了,纵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本书,几页纸,别说改变我的一生,就是想让我对某些事情顿悟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世界观已形成,也因为发现了,很多事情,只能靠自己一步一步去摸索,书本、文字,只不过是借助别人的眼界,让自己有更多层面的思考,当然,阅读最让人快乐的,是一些文字能够碰触到自己的思维盲区。并不是时常能遇到这样的文字,那么要让阅读快乐,就是读自己喜欢的文字。   虽然跳过了三章,但这本书中我喜欢的文字还是不少。比如:“一个国家要变成一块公平的土地,一块自由的土地,才会有更多的人来爱,而不是光强大就可以的。德国曾经很强大,但是德国的知识分子,包括爱因斯坦等都跑到了美国,所以强大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让这块土地上的人民幸福。”其实这应该是显而易见的,只是没有过多地去思考。又比如:“写作到了很高端的时候才能做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怎么理解都觉得贴切。”原来如此。所以有些文字,读时总觉在文字后还有另一层意思,只是一时间,看不透,而正是这样的文字才具有深长的回味,读罢仍觉意犹未尽。
  特别值得记一笔的是,我看到施剑翘的故事时,电脑屏的下方提示了一则新闻,关于于欢。施剑翘很遥远了,但于欢很近。大约看了一下新闻与众人转发的文章,大体知道是怎么回事。两相对比,感觉悲凉。   另外,高晓松提到了记忆力的事。他的观点是,一个人的喜欢程度过了某个临界点,那么记忆力就会特别好。因为我对他的记忆力很惊讶,见他这么说,虽然知道不完全是这一回事,但也还是愿意不再对自己的记忆力特别差劲耿耿于怀:高晓松读三国,喜欢到自己画阵图,由此发现《三国》不错,《水浒》的方向感和距离感很差,无法画阵图。喜欢地理,喜欢到背每一国的钢和煤产量。这就是临界点吧。那么,我总是记不住诗记不住词,记不住看过的书本,是不是我的喜欢还没有达到临界点?但这是无法探讨的事。   《晓说》这一系列本书好像出到第四就没有了,但节目还在继续。后来又成了晓松奇谈。一天莹漾怏怏地同我说:高晓松今年停了晓松奇谈和奇葩说。我却看到新闻,他又将重新开讲晓说。这后面当然会有很多故事,不过我不关心。我只在乎,那一个个空置的中午,当办公室里,走廊上都没有人了,我可关上门,独自坐在桌前,看晓说。   究竟有多喜欢,看了节目还要找书来读,其实谈不上。只是印证一下,这个脱口秀成为文章后,还能不能读。许多演讲或讲座,都只能听不能读,因为听的时候,自己的大脑不太运转,而读的时候,自己是有思索的。《晓说》不错,就在于听了之后再读一篇 ,感觉还行。而且,当我看到一则轶事时,内心的确又怅惘又欢喜:“梁思成林徽因写了《中国建筑史》,当时中国没有任何有关建筑的资料,为了考察得更细致些,他们给全中国每一个县的邮电局长写信,并汇了两块大洋(当时差不多是一个底层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希望人家把他们那个县里面的古建筑帮他们拍几张照片寄回来。结果每个邮电局长都拍了,都给他们寄回来了。”怅惘那个时代已一去不返,欢喜现在还有这样的故事可听可看。   2、竹田津实:成为家中一员的麻雀小珠   非常好读的一本书,读得我也想去养只麻雀了。   作者是位住在乡间的兽医,于是每有什么动物受了伤,没了家,都会有人送到他家来。这只麻雀就是这样来的。因为家里的小动物太多,有的呆的时间长,有的呆的时间短,不可能为每只动物都取个名字,他干脆把同一种动物都叫同一个名字,麻雀就叫小珠。   作者从它初来乍到的瘦弱无力写起,写它一天天怎么变化。读着读着会让人误会:好像作者一天一天就只与小珠玩耍了。但那真是乐趣无穷。麻雀竟然会撒娇,会想要人用手握着它,想吃虫子时会叫得很可怜……它渐渐长大,然后,它会攻击人了。不过作者想出一个办法:只要不理会它,忍受着疼痛任它攻击几次,它也就气馁了。“动物如果感到被漠视,似乎就会非常困惑。如它在攻击时对它不理,它好像就会有种‘我到底在干什么……’的惶惑不安,显得垂头丧气了。”   最有趣的是,小珠因为一睁眼看到的就是人,所以它不认为自己是麻雀,它认为自己是个人。所以,它不愿回到林子中,不愿与同类玩耍,甚至,它向作者的妻子示爱:送她虫子和树叶这些它眼里的好东西。“小珠站在妻子头上,神情非常陶醉似的。其后,即使妻子没有给它喂好吃的东西,它也会跳到妻子头上。但是,对我它则从没表现过这种态度。”它示爱时还会跳舞:“它就逆竖羽毛,连头部的羽毛也竖起了,并蹲下一点,慢慢地转动身体,”   小珠还为自己筑巢,而且自己的巢不让人看,谁看就攻击谁。甚至,它把作者的家都当成了自己的家,只要有人来,就攻击。作者无奈,只好挂个“小心猛禽”的牌子。大家得知这所谓的“猛禽”是一只麻雀,都觉好笑,但有人被攻击后,吓得骑上车就跑。真是有趣得不得了。   小珠竟然是会唱歌的。“声音轻细低沉,要走到它身旁小心倾听才可以听得到。但歌声旋律复杂,好像没完没了似的连绵不断。”   我一面看书一面心动不已,想去找只麻雀来养。已闲置三年的大楼要装修了,大楼里住了许多麻雀,如果我真想养,在施工队入住时,可以去守着,或者和门卫打声招呼,请他们捡到小麻雀时给我。但此念一起,逐又放下。其实我是养过麻雀的,那是一只误飞入室内的麻雀。它坚决不吃食,我努力掰开它的嘴,把饭粒塞进去,它却用舌头抵了出来,水也不喝。无奈,只得把它放了。此后再也没有动过养鸟的念头。现在想养麻雀,也只是想想而已,一是没有时间天天陪一只麻雀玩耍,二是没有条件这样任由一只麻雀在家中飞来飞去——完全不晓得卫生要怎么打扫。   不过,很喜欢这样的文章,作者对小动物那种又宠又疼的爱,不着一字,却在文字中显露无遗。最难得的是,文字中,并无自己是人类,对方是麻雀那种高高在上的自得感,而是,就算微小如麻雀,也一视同仁,一律平等。因为整本书读下来,只觉平和,只觉仁厚,看得内心安宁,神闲气定。这就是好书了。 读了这本书后,再见麻雀,都觉亲切。它挺起胸脯的样子,它在草地上觅食的跳跃,都好像与我有了关系,而且还会不自禁地想:小珠在草地上吃什么?此念一闪,我便有些担忧。之所以喜欢把不同种类的书叉开来看,是担心哪一本书影响了我。显而易见,这本书中的很多描写的确让我记住了。这就是我的矛盾了:既想读好书,又担心自己对好书中的内容记忆太深,被它所框限……   3、梁鸿:历史与我的瞬间   梁鸿,是小荷推荐给我看的。当然,他推荐的不是这一本,而是《出梁庄记》和《中国在梁庄》。没有刻意去寻找,只是一看到这个名字,就记起了那两本书,立即把它抓在手中。   但我看得太慢,它在我手中足足三个月。我甚至带着它一起去度假。在吴哥炎热的宾馆中,我翻开它,才看第一页,就欢喜不已。文字中那自然的导向,让我的思维有了多重扩张的余地。毫无疑问,我喜欢这本书。当即我就对莹漾说:这文章真好看,写得太棒了。每逢这样的时刻,莹漾就任我唠叨,自顾自,看自己的书。然而,那仅仅是到吴哥的第一晚,随后,每天的行程让我疲累不堪,我再也没有翻开书。就是返程时,本来最喜欢在机舱中看书的我,这次也慌忙入睡。但有什么关系,我还可以利用春节这个长长的假期来看书。我把书带回娘家。我以为,我能够在哥嫂们陪母亲玩麻将的时候,看这本书。然而没有,我也坐到了麻将桌边。终于抗议:不再玩麻将,成果也不过是把母亲和侄儿带到公园中看看花,看看瀑布。随后,到楚雄游玩,我又把书带了去。当然,还是没有翻看一页。春节过后,日子恢复正常,我在下乡、出差的时候,都带了书去。然而,我没能够拿出来读一页。我发现很多时候,其实不能够与众不同:如果大家闲瑕的时候不是聊天就是玩手机,我从包中摸出一本书来读,那也太突兀了,好像我是专程来读书的,不是来工作的。   这让我有些困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读书的时候。   当我真正能够坐下来读这本书的时候,却发现一件事: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已在吴哥时看完。一时间,有些适应不了:我带着它东奔西跑,就是因为一直念念它的文章。   作者是位学者,后面的文章或许是学术性较强,又或许是别的原因,总之不能再让我像读此书的前几篇那样,喜欢得不得了。当然我的不喜欢,只是针对文章的前面几章而言。比如她写《千江有水千江月》时有这样的文字:“把中国世俗生活写得极美,人伦的美,礼仪的美,道德的美,夫妻之爱,男女之爱,一种有序、有礼的美。对天、地的敬重,对人的敬重。待人接物、长幼有序。巨人的生活,黏稠、丰富、温暖、惬意,与天地四时相合。”切切写中了我对这本小说的喜爱。 而她对于丹的评说,也很棒:“由于她深入浅出的讲解,大众对《论语》、《庄子》有了初步的了解,也愿意去读去想中国古代哲学与文化,这种普及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但在于丹那里,儒家操演、老庄哲学被赋予最世俗、最实用的解释,成为指导、解决生活困境与处理人际关系的最佳版本”,“把美轮美奂、亦虚亦实的老庄哲学实用化,变为世俗生活的指导手岫,把我们民族智慧中最形而上的思想变为形而下的教材,也使我们的民族进一步失去思想的空间与审美丽升华的空间。”“如果一个民族文化是最神圣的那部分以这样庸俗化、狭隘的面目出现的话,那还不如保持它的神秘与尊严。因为它毕竟体现了一个民族最大的智慧与最高的美,保留它,意味着我们的民族还是一个高贵的民族,意味着我们的民族还有一份希望与梦想。”愿意这样大段大段地摘抄,也只不过说明,我真的很喜欢这些文字。而我的喜欢,是因为这些文字的温度。其实,无论如何,于丹并不能够影响什么。曾经莹漾特别喜欢于丹,看时还找了小本子出来记录。哪天没有看,小小的她就不开心。有天于丹来昆明做讲座,朋友送了两张票来。立即带莹漾去。以为她会欢喜,但她从那以后就失去了兴致。那时莹漾读小学,还无法清楚地告诉我,她为什么不再喜欢。不过我分析,原因不外乎两点:那个讲座的内容,其实是百家讲坛上的部分内容,没有新的东西,甚至没有新的一句话;那时还没有微信,我们身前身后的人,不停地打电话,又小声又骄傲地对朋友说:我来听于丹的讲座。这个状况有点疯狂,有人说孔子是于丹的口红和通行证,好像于丹又成了这些人的口红。   而前面的几篇,真是让我非常喜欢:就是写吃,文章覆盖的广度与思索的深度也足够足够。有的文字不用用力,它本身就有着力量,读到这样的文字,就被感染,就被打动,也就自然而然的喜欢。这样的文字却是无法摘抄的,因为一篇就是一个整体。   4、祖克慰:认识的人越多,越喜欢动物   不可思议。这就是这本书中的文章给我的感觉。文章中的主角是动物,而且是那些野生动物,狐狸和狼出现得最多。   文章由一个个的故事组成,主要是作者或作者认识的人与那些野生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文章的主旨是希望人与野生动物能够和平共处,不过现在,作者写到,那个地方,已没有很多过去有的动物了。这当然让人遗憾,因为这些故事似乎也不可能再次发生。   文中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部分,是野生动物的智商与情感。比如一只母雁被猎人捕获之后,公雁明知有陷阱,也要来救母雁。同样的故事也在狼身上发生:母狼被捉,公狼逃脱后,折回来来救母狼,但它无能为力,然后双双死亡……一只狐狸抢吃了作者的鱼,作者开始找狐狸,找到狐狸窝后,一只狐狸跑出来用在石头上蹭,为自己偷吃了鱼赎罪,见作者不为所动,便一头撞到石头上,在作者过去查看时,发现一只母狐狸带着三只小狐狸从洞里跑了出来,原来那只公狐狸是在演苦情戏,为妻儿的逃离争取时间。同样的故事还有一个,作者与朋友去打猎时,发现了一只小狐狸,拿出猎枪对准时,一只公狐狸冲了过来,咬住一个猎手,但狐狸没有看到另一个猎手,另一个猎手现出身形时,一只母狐狸跑到小狐狸身前,准备挡子弹;另外,还有一个叫李发祥的养了只狐狸,他奶奶要吃肉,逼着他杀狐狸,他下不了手,狐狸竟似知道,自己自杀了……   简直像童话,神奇不已。   5、谈宜斌:鸟国拾趣   去拍植物,拍着拍着,也拍了许多鸟。鸟儿对植物的喜爱,远远胜于人类:哪里有花开,哪里有果结。它们都知道。但我对鸟类知之甚少,小时只见过麻雀和乌鸦。最初,我用一些比较直观的名字去称呼它们,随着出现在镜头中的鸟类越多,就越想知道:它们究竟姓甚名谁。当然有人能够告诉我这些鸟儿的名字:那些拿着相机,追拍鸟类的人。我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学到这些,于我而言,除了从他们那里知道鸟儿的名字,还可以从书本中。   《鸟国拾趣》分为上、下册,两册均很薄。与植物一样,鸟儿的栖息地也有地域之分。这两册书中的许多鸟,我仍然没有见过,而我见过的许多鸟,书中也没有收录。虽然我只对自己能够看到的鸟们有兴趣,不过开卷有益,仍然有所获。   比如小䴙䴘。这小小的鸟我在许多地方见过,问当地人,他们告诉我:水葫芦。我有些怀疑。因为我知道凤眼莲叫水葫芦,怎么这小小的、可爱的鸟也叫这名字?这次再无疑惑,书中写道:“有一句歇后语:‘水里按葫芦,按进一个钻出一个。’鸟类中则有一个不用人按,就能自己在水里钻进钻出的水葫芦——小䴙䴘。”想想它们在水中这里钻进去,那里冒出来的情景,还真是形象。   春节前去昙华寺拍到小翠。说来很奇特,去昙华寺是为了拍贴梗海棠和牡丹,遇了一群拍鸟的人,便凑过去一起拍。午后准备回家,走到寺门前,却见之前一起拍鸟的一个人正支着相机等在池塘边。便走过去,他一见我就说:小翠飞到树上了,刚才有人走过去,吓到它了。又说:刚才还有两只斑鸠。于是我也坐下等。他说:看着水面,它会来插水。我看着看着就困了。不知过了多久,听他低声说:来了,在对面的石头上。忙看过去,果然来了。他知道我刚才小睡了片刻,笑道:次次都这样,就在以为等不到的时候,它就来了。他说:我今天要拍张飞版。飞版是指鸟飞翔的照片,非常难拍。我笑:我能拍到小翠就不错了。小翠,便是翠鸟。拍鸟的人有一套自己的术语,如拍鸟不说拍鸟,而说打鸟。小翠果然是要插水的:它要捕鱼。然而动作飞快,往往才看到它插水,按动快门,它已飞回石头上。要拍到飞版,谈何容易。   那时我喜欢小翠,却不知道小翠有多厉害。这本书中说,翠鸟的眼内含有一种柔软的透视体,虽然站在距水面几米的地方,能看清水下半米深的地方。而且他“行动神速,体羽不沾水,会估量鱼的游速”,真是了不起。   还有黑颈鹤。不过书中说:“黑颈鹤的越冬地在云贵高原,主要集中在云南中甸附近的纳帕海、贵州威宁附近的草海以及滇西北丽江的拉市海、宁蒗的泸沽湖等地。”不知这里为什么要写得这么累,把云南和滇西北分开。其实,云南去看黑颈鹤,书中点到的这几个地方并不著名,而是会泽的念湖、昭通的大山包。我就是去会泽念湖看黑颈鹤,非常美,仙子一般。现在还在念念,希望哪一年的冬天还能再去看看它们。   绣眼鸟非常灵巧可爱,书中说:它的舌头伸缩自如,舌端长有两簇硬纤维,能伸入花朵中吸住花蜜。特别有趣的一段是:“对那些边飞边鸣的绣眼鸟,我们可称为‘凤凰飞’;在鸣叫时两翅展开、形若蝴蝶飞舞的可称为‘蝴蝶开’;在鸣叫时除两翅展开外、尾羽向上翘起的可称为‘元宝开’。”我拍绣眼鸟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可见还是粗心了。   斑鸠,也是我见得比较多的鸟。云大的草坪上,时常可见它们在觅食。书中说到它的奇特之处:在遇到敌害时,它能够把被抓地方的羽毛全部脱落,而自己则逃之夭夭。   在我没有见过的鸟中,有的也特别有趣。有种蛇雕,会吃蛇。书中说,古人将吃蛇的鸟称为鸩,将它的羽毛泡在酒中,酒便有剧毒。能够捕到蛇的蛇雕、猫头鹰、兀鹫都没有毒。又百度了一下:“鸩是一种中国传说中的毒鸟。形象为黑身赤目,身披紫绿色羽毛,喜以蛇为食。它的羽毛有剧毒,放入酒中能置人于死地。此鸟以蛇为食,应是指大冠鹫,古人以为它多食毒蛇,羽毛中必亦含有剧毒之故。”   6、亦舒的书   看亦舒的书,已成习惯。从我看到的她的第一本小说《香雪海》至今,不记得看了多少本/次她的小说。许多作家从痴迷到淡忘再到无法翻读,又或一本书读一遍已足够,唯有亦舒,这些年来一直可以不停地看。最奇怪的是,在特别忙碌的时候,就会想起她的书。之前会把她的书都翻出来,全体读一遍。读完,忙碌已过,心情也恢复。后来发现,亦舒笔耕不缀,时至今日,都还几月又出新书。再要把她的书全部翻出来通读一遍,已不可能。于是改为:看这一年新出的几本。   这次看的,是《不一样的口红》、《阿波罗神坛》和《新女孩》。其中《不一样的口红》不错。当然不能与师太过去的经典之作相提并论,只是这一本可以看到师太关注到的另一个方面。   《阿波罗神坛》,故事的逻辑性有点问题,一个那么要强上进的女孩,因为爱情,突然之间从天使成魔鬼,而书中未提及这个爱情是怎样改变她。另一个女孩,因为家庭好,运气好,所以一路有着好运气。这个故事感觉不太好,甚至都不像师太的风格了。   《新女孩》不错,但也比较戏剧化。描写的是爱情与亲情间的选择,算是比较温情的故事。   欣赏《不一样的口红》,并不是认为它写得有多好,而是发现,故事是可以层出不穷的,但总得有不一样的背景。师太特别喜欢尝试写不同背景下的人物,其实她的小说,构架了她所能接触到的一个世界。她的小说从来不宏阔,就是普通人的简单生活,但他们会有一个特别的背景。感觉得到,她在借这些小说的背景,记录历史,而且是刻意的。但近年的小说,这样的背景渐渐少了。而且这些年,她特别喜欢写到同性恋和领养儿。这一本,涉及到的是双性人。故事当然有奇突之处。亦舒这一点是特别成功的:悬念开头,一直吊着胃口,读下去,读下去。然后回头一看,很多书其实是一场空。教人想起元春的谜语:“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这本同样。不过仍可以看出师太内心的悲悯。   初见师太的小说,封面上标有“香港言情小说”字样,这一看就三十年。回头想一想,师太纯写爱情的书并不多,大多是借爱情的构架,写人性。而真正让我一直追住她小说不放,除了习惯,更多是因为她笔下的女性。早前一直推荐莹漾看亦舒,特别指出的是两本:《这双手虽然小》,《要多美丽就多美丽》,前者的女主角是位记者,为女性地位的平等而抗争,或者称不上地位的平等,只能说为女性的生存环境抗争,她的顽强、坚韧、锲而不舍,使得一双本来纤细织弱的手也有了特别的力量。后者是位医生,她在母亲、妹妹、爱人、社会中,如何对待得失,如何取舍,以及她本身所展现出的平和、博爱精神,从而使女性的地位在其独立的精神中得到提升。独立的人格,仁爱的内心,不放弃不言败,摔了一跤后无论多难都一定要站起。另外,我个人比较喜欢的,还有《我情愿跳舞》。   有天在网上看到一个讨论的标题:亦舒的书是让你更坚强,还是让你更失望?   亦舒的书是喜欢强调一点:这个世上满目苍凉,能依靠的、能相信的唯有自己,她并不相信爱情,甚至亲情。但她没有把整个现实血淋淋地撕开让人来看,她依然有着温情,有时会予主角以友情,有时是爱情,好像世界还是个光明的模样,像《悄悄的一线光》、《这样的爱拖一天错一天》。自然也有的很灰色,像《大君》、《同门》、《恨煞》。   于我而言,亦舒的书只是让我清醒,与坚强或失望都没有太多的关系。世界原本如此,人情如纸,因而不论多寡的快乐和温情都会教我珍惜,反而知足常乐。渐渐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越忙碌越看亦舒,大体不过是,想从书中获一丝宁静。书中的纷乱与繁杂,就像身边避也避不开的琐事,越忙碌,内心越寡淡。所以我愿意,在夜深人静时看一本亦舒的书,让它伴我至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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