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孤独中漫步繁华
2022-01-13抒情散文清茗
一个人,背一个乳白色的单肩包,包里装着一把雨伞,一些简单不过的洗漱用品,一身睡衣,重量很轻,但背的时间久了,也会感觉到肩膀被压痛,心跳也跟着快速的沉闷起来。阳光格外的好,天空也分外的蓝,几片随风飘动的流云却显得单薄的可怜,周围的车水马龙,人……
一个人,背一个乳白色的单肩包,包里装着一把雨伞,一些简单不过的洗漱用品,一身睡衣,重量很轻,但背的时间久了,也会感觉到肩膀被压痛,心跳也跟着快速的沉闷起来。阳光格外的好,天空也分外的蓝,几片随风飘动的流云却显得单薄的可怜,周围的车水马龙,人影攒动,丝毫看不出这个城市和昨天刚刚走过的那个城市有什么明显的不同。突然感觉到一阵的失落,为自己那种突然决定独自旅行的冲动意识而倍感后悔,也许就在那样的一个瞬间,下决心要自己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独处几天,但真正让自己的冲动念头实现的时候,却又感到自己的失落正在一秒一秒的加强。
想起昨天晚上吃饭的那个小饭馆,一碗飘着葱花的馄饨,上面还飘着几片翠绿轻盈的香菜,飘散出来的香味儿是那样的诱人,那是我一直都喜欢的颜色和味道。当胖胖的老板娘把馄饨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滚烫的碗还烫到了她的手,她“唉哟”一声喊叫了起来,又黑又瘦的老板赶紧跑过来掰过她的手,小心的替她吹起来,那种认真的态度,那种呵护的温暖,一点都不像是在安慰一个大人,倒像是在抚慰一个刚刚把手烫伤的孩子。那碗馄饨我没有吃,刚开始是舍不得吃,不想破坏那份难得的宁静与温馨,一直等到后来,碗都凉到跟夜色一样深沉的时候,我才开始放弃对它的守候,重新背起包,走出那家小饭馆。我记不起那个胖胖的老板娘长什么样儿,也没看那个又黑又瘦的老板五官长得是否端正,但那一刻的温馨与幸福却始终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或许,这样的一个瞬间会一直在我的记忆中留存下去,每当我需要想起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不为别的,就为那一刹那的感动,就为那几秒钟的羡慕,这就足够了,哪还再需要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信誓旦旦的借口呢。
眼下,身边的这个城市,跟许许多多的城市一样,从早到晚都是一如既往的繁华,一如既往的匆忙,一如既往的喧嚣。走在宽宽的马路边缘,看着两旁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听着一辆一辆的汽车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忽然有这样一个念头儿:我为什么要选择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又为什么不得不独自一人行走在这陌生城市的陌生街道上,难道我不是出来想借旅游放松心情的吗?难道我不是为了躲避那些一直渴望拥有却又不能拥有的的情感吗?难道不是为了放弃那些今生无缘却只能期盼来生再相聚的天真念头吗?可真正让自己完全置身于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站在一群陌生人中间的时候,那种被人遗忘和被社会抛弃的痛苦就像一种长在骨头缝里的毒刺一样,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点的转换而暂停萌钻一秒钟。以前曾经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她在刚刚失恋的时候天天捂着自己的胸口,甚至连睡觉的时候手都不会放下来。当时我问她为什么不把手放下来,这样多累?她说心疼,一旦把手放下来,整颗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无法安宁。手放在心上,心固然会疼,但心却依然还在,把手拿开,心虽然不会再疼,但心却已经不在了。没有了心,当然不会心疼,又何谈痛苦。几年之后,当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三岁小男孩的妈妈,虽然身材臃肿的已经没有了一丁点青春少女的痕迹,但绽放在眼角皱纹里的笑容却是格外的灿烂和满足。我想她是幸福的,而且会一直幸福下去。
爬山是这次出来的最后一个决定,山脚下,人多得吓人,随着人流一路向前,似乎是在一种莫名的眩晕状态中走到了山底。买好票,把肩上的包使劲儿勒紧,让自己的精神饱满起来,抬头看看头顶青灰色的天空,似乎想要下雨,却又仿若是为如织的游人遮挡过度刺眼的阳光。看看周围的人,以我自己的眼光判断,除自己之外,都是结伴而行的,有许多人甚至都买好了登山用的竹杖。就在一低头的那一瞬间,我一下子就放弃了爬山的决定,就像受了某种魔咒一样,快速的把手中的门票退掉,然后像做了多少对不起人的坏事一样,收拾起一份残缺的心情匆匆离开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路疾走向山外奔去,逃离了所有人的目光,丢弃了那个想要爬上山顶观日出的算是有点豪迈的愿望。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中心,身边的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没有丝毫的改变,一丝为刚才的冲动决定而后悔的心情突然袭上了心头,我害怕自己一个人爬不到山顶吗?我担心一个人在夜晚的山间独自聆听松涛起伏的怪响吗?我恐惧一个人面对莽莽群山对一个脆弱灵魂的无情吞噬吗?或许,我真是一个被孤独彻底俘虏和完全击败的人,还有什么好值得自己坚持,又还有什么好值得自己这样坚守。
入夜,宾馆的灯光在昏黄的光晕中映射出一种朦胧的黯淡,或许是为了迎合我有些落寞的心情,也或许是为了安慰我那些失落的情感。肩膀一阵阵的疼,翻开衣服一看,竟然出现一片红肿的痕迹,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就留下这样的印迹,的确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抬起手来,右手十指上的痕迹依旧存在,白白的一圈,像是精心设计过的一样,戒指早已经除去了很长时间,但痕迹却依旧存在。是啊,想要忘却并不是那么容易,想要彻底抛开更是难上加难,为什么人的心永远不能紧跟大脑的节奏,什么时候人的心和大脑才能够合二为一,要等到天荒地老,人烟绝迹吗?或许有另外一种开脱的解释,大脑是自己的,心却是别人的,就算不完全属于别人,但毕竟没有完整的附属于自己。
在孤独中漫步城市的繁华,或许是一种最愚蠢的举动,而想要用城市的繁华去赶走或者是同化掉与生俱来的孤独又是一种多么异想天开的想法儿。我开始为自己最初的决定而后悔,甚至有种把肠子悔青都无法让自己忘记抛弃那种愚蠢决定的感觉,或许,我还是有所收获的,毕竟没太多的发现这个陌生城市的繁华,或者说面对陌生城市的繁华没有任何一点儿的新奇和留恋,却反而对自己所居住的那个地方有种说不出来的思念和依恋。
急切的想要回家,那种归心似箭的心情在纷纷扰扰的人流中显得尤其迫切,尤其仓促。坐上回家的汽车,把肩上的包放在腿上,有一种如负释重的感觉,似乎把所有的东西都放下了,轻盈明快的白云在窗外翩然离去,蔚蓝色的天空透明的像一块沉到海底的玻璃。独自一个人离去,又独自一个人归来,没有丢失什么东西,也没损失什么青春岁月。徐志摩的那首名诗在回眸这个城市的某一瞬间跳入了我的脑海:轻轻的,我来,就如我轻轻的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2009-5-4
[ [ 本帖最后由 清茗 于 2009-5-5 08:55 编辑 ]
想起昨天晚上吃饭的那个小饭馆,一碗飘着葱花的馄饨,上面还飘着几片翠绿轻盈的香菜,飘散出来的香味儿是那样的诱人,那是我一直都喜欢的颜色和味道。当胖胖的老板娘把馄饨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滚烫的碗还烫到了她的手,她“唉哟”一声喊叫了起来,又黑又瘦的老板赶紧跑过来掰过她的手,小心的替她吹起来,那种认真的态度,那种呵护的温暖,一点都不像是在安慰一个大人,倒像是在抚慰一个刚刚把手烫伤的孩子。那碗馄饨我没有吃,刚开始是舍不得吃,不想破坏那份难得的宁静与温馨,一直等到后来,碗都凉到跟夜色一样深沉的时候,我才开始放弃对它的守候,重新背起包,走出那家小饭馆。我记不起那个胖胖的老板娘长什么样儿,也没看那个又黑又瘦的老板五官长得是否端正,但那一刻的温馨与幸福却始终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或许,这样的一个瞬间会一直在我的记忆中留存下去,每当我需要想起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不为别的,就为那一刹那的感动,就为那几秒钟的羡慕,这就足够了,哪还再需要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甚至信誓旦旦的借口呢。
眼下,身边的这个城市,跟许许多多的城市一样,从早到晚都是一如既往的繁华,一如既往的匆忙,一如既往的喧嚣。走在宽宽的马路边缘,看着两旁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听着一辆一辆的汽车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忽然有这样一个念头儿:我为什么要选择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又为什么不得不独自一人行走在这陌生城市的陌生街道上,难道我不是出来想借旅游放松心情的吗?难道我不是为了躲避那些一直渴望拥有却又不能拥有的的情感吗?难道不是为了放弃那些今生无缘却只能期盼来生再相聚的天真念头吗?可真正让自己完全置身于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站在一群陌生人中间的时候,那种被人遗忘和被社会抛弃的痛苦就像一种长在骨头缝里的毒刺一样,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点的转换而暂停萌钻一秒钟。以前曾经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她在刚刚失恋的时候天天捂着自己的胸口,甚至连睡觉的时候手都不会放下来。当时我问她为什么不把手放下来,这样多累?她说心疼,一旦把手放下来,整颗心就像被掏空了一样,无法安宁。手放在心上,心固然会疼,但心却依然还在,把手拿开,心虽然不会再疼,但心却已经不在了。没有了心,当然不会心疼,又何谈痛苦。几年之后,当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三岁小男孩的妈妈,虽然身材臃肿的已经没有了一丁点青春少女的痕迹,但绽放在眼角皱纹里的笑容却是格外的灿烂和满足。我想她是幸福的,而且会一直幸福下去。
爬山是这次出来的最后一个决定,山脚下,人多得吓人,随着人流一路向前,似乎是在一种莫名的眩晕状态中走到了山底。买好票,把肩上的包使劲儿勒紧,让自己的精神饱满起来,抬头看看头顶青灰色的天空,似乎想要下雨,却又仿若是为如织的游人遮挡过度刺眼的阳光。看看周围的人,以我自己的眼光判断,除自己之外,都是结伴而行的,有许多人甚至都买好了登山用的竹杖。就在一低头的那一瞬间,我一下子就放弃了爬山的决定,就像受了某种魔咒一样,快速的把手中的门票退掉,然后像做了多少对不起人的坏事一样,收拾起一份残缺的心情匆匆离开那些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路疾走向山外奔去,逃离了所有人的目光,丢弃了那个想要爬上山顶观日出的算是有点豪迈的愿望。再次回到这个城市的中心,身边的车水马龙,高楼大厦没有丝毫的改变,一丝为刚才的冲动决定而后悔的心情突然袭上了心头,我害怕自己一个人爬不到山顶吗?我担心一个人在夜晚的山间独自聆听松涛起伏的怪响吗?我恐惧一个人面对莽莽群山对一个脆弱灵魂的无情吞噬吗?或许,我真是一个被孤独彻底俘虏和完全击败的人,还有什么好值得自己坚持,又还有什么好值得自己这样坚守。
入夜,宾馆的灯光在昏黄的光晕中映射出一种朦胧的黯淡,或许是为了迎合我有些落寞的心情,也或许是为了安慰我那些失落的情感。肩膀一阵阵的疼,翻开衣服一看,竟然出现一片红肿的痕迹,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就留下这样的印迹,的确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抬起手来,右手十指上的痕迹依旧存在,白白的一圈,像是精心设计过的一样,戒指早已经除去了很长时间,但痕迹却依旧存在。是啊,想要忘却并不是那么容易,想要彻底抛开更是难上加难,为什么人的心永远不能紧跟大脑的节奏,什么时候人的心和大脑才能够合二为一,要等到天荒地老,人烟绝迹吗?或许有另外一种开脱的解释,大脑是自己的,心却是别人的,就算不完全属于别人,但毕竟没有完整的附属于自己。
在孤独中漫步城市的繁华,或许是一种最愚蠢的举动,而想要用城市的繁华去赶走或者是同化掉与生俱来的孤独又是一种多么异想天开的想法儿。我开始为自己最初的决定而后悔,甚至有种把肠子悔青都无法让自己忘记抛弃那种愚蠢决定的感觉,或许,我还是有所收获的,毕竟没太多的发现这个陌生城市的繁华,或者说面对陌生城市的繁华没有任何一点儿的新奇和留恋,却反而对自己所居住的那个地方有种说不出来的思念和依恋。
急切的想要回家,那种归心似箭的心情在纷纷扰扰的人流中显得尤其迫切,尤其仓促。坐上回家的汽车,把肩上的包放在腿上,有一种如负释重的感觉,似乎把所有的东西都放下了,轻盈明快的白云在窗外翩然离去,蔚蓝色的天空透明的像一块沉到海底的玻璃。独自一个人离去,又独自一个人归来,没有丢失什么东西,也没损失什么青春岁月。徐志摩的那首名诗在回眸这个城市的某一瞬间跳入了我的脑海:轻轻的,我来,就如我轻轻的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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