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
2022-01-13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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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
笑看红尘
这世上,总有人聪明有人傻。
聪明的常常被聪明误了前程,傻傻的也因为傻修个寿终正寝。
-------------读《尘埃落定》
我们的行为会引导别人判断我们是什么样的人,当别人给我们下了定义,我们又更加努力的朝别人认为的样子去靠近。日久天长的,别人会说,看,我说的没错吧,他就是这个样子。傻或者聪明都是别人加在我们身上的。
是的,书里的主人公就是大家眼里的傻子,他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人太太生的傻瓜儿子,这个人人眼里的傻子和现实格格不入,干出很多人们意料之中的傻事,然而,也正是他,凭借他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做出了许多聪明人干不了的事。他是那个时代的产物,是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大家都称他哥哥聪明,是未来土司。这几乎从他两岁父母确定他是个傻子的时候就成定局的事。他是个傻子,也是个荣耀的傻子,是土司的二公子,傻得任性,傻得可爱,傻子就是无所顾忌嘛。他从十三岁开始记事,耳闻目睹了许多属于他那个民族特有的事件,比如处死犯人,站在自家的城楼上俯视耕种,看到汉人送来的罂粟种子在地里开出鲜艳的花儿惹得整个族群的人为之疯狂,他经历过地震,喇嘛的祈祷。他在成人礼巡察自家领地时初露峥嵘,让很多人惊诧,觉得他是个聪明的傻子。他的哥哥开始感到威胁,父亲也经常狐疑的望着他,你到底傻不傻呢?他便连忙做出点傻事,说点傻话,父亲又发出一声叹息,你终究是个傻子。或者你毕竟是个傻子。这样的状态下,别人觉得轻松,他也轻松无比。
聪明人也有自己的短板,尤其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时,头脑发热做出点自以为聪明的事儿来。他的哥哥就是个例子。土司让他决断时候总是不能令土司满意,让他去部落的最南方最北方修建一座大房子,要求有一块平地,附近有放马的地方,并且让他想想为什么要这样。他始终猜不透父亲的意图。可是傻子弟弟知道。父亲让兄弟两带些兵马分别去边境的房子卖粮食,要他们卖出十倍的价钱,因为别的土司都因为贪心种了罂粟引起了饥荒。哥哥去了南方,和自己的死敌展开了一场战争,最后失败而归。弟弟去北方却和平地开辟了前所未有的贸易市场,实现了超过粮食十倍的收益。按道理这个时候土司应该有所行动,把未来土司的位置众望所归地确定下来,可是他经过权衡还是选择了聪明的大儿子,他害怕大儿子因此发动战争,又担心傻儿子只是靠着运气才有如今的业绩,又或者,他自己也开始害怕这个傻儿子了,因为他统治的那些人们都很喜欢这个傻子。
直到未来土司被仇人杀害,生病的老土司又恢复年轻的活力,并且允许傻儿子回到北方边疆。文中有个线索人物,傻子的叔叔,他总是带来外界的消息,比如汉人那边抗日了,内战了,随着时局的变化,他们那个贸易小镇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国民党溃败军躲到他们的地界上联合部分土司和共产党作最后的顽抗。最后他们整个土司制度随着共产党的到来一并瓦解,一切尘埃落定。
整本书以散文化的细致笔调描写了一个神秘异族世界里发生的人和事。如“侍弄我的人来迟半步,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像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书的第一章开头写母亲用铜盆洗手那段,我就给吸引住了“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的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更令我感叹的是文字折射了我们现实生活中人性的种种弱点,带领我思考现实的人生。比如,我是个傻子,他们都喜欢我是个傻子,除了我的母亲。如果我聪明绝顶的话,可能早就没命了,我只能做个傻子。我的朋友,仆人,甚至我的父亲,都因为我的傻,在我面前感觉轻松。而我,因为这个傻子头衔,何尝不是活得轻松些呢,我越傻越衬托别人聪明,大家其乐融融。当我做出非凡的业绩的时候,他们也愿意承认我是个傻子,是个聪明的傻子。当他们在我面前丢了份,他们还可以嘲讽我不过是个傻子给自己下台阶。我不想当土司吗?我不想成功吗?我也想,可我做得最多的除了干好我该干的事就剩下等待。然而等待也不是没有坏处的,至少让自己活得更久一些。原来做傻子这么多好处,世人不明白,才要争做聪明人。
所以我说,傻,也许是一种谋略,更可能是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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