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
2022-01-14叙事散文冷晰子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0:52 编辑
锦瑟 双目失明的三舅临终前唯一的愿望,是将陪伴了他一生的乐器随他入殓。在三舅他们那一辈的知近亲属里面,没有谁会吹……
锦瑟 双目失明的三舅临终前唯一的愿望,是将陪伴了他一生的乐器随他入殓。在三舅他们那一辈的知近亲属里面,没有谁会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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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 |
双目失明的三舅临终前唯一的愿望,是将陪伴了他一生的乐器随他入殓。在三舅他们那一辈的知近亲属里面,没有谁会吹拉弹唱,更没人会稀罕他的那些吹了很多年的笛子,箫,和一把弦色陈旧的二胡,以及,我留给三舅的小提琴。 我这一辈,除了我,稀罕三舅的这些东西,表亲里面,也没人稀罕。而三舅去世的时候,我远在塞北。偶尔我会想:三舅临终前,有没有想过把他的这些东西留给我?也许,这是我的一厢情愿。因为,我并没有若三舅那样,视它们为身体的某个零件和生命的不可分割体。也或者,三舅想让我过另一种更清朗,更阳光,更幸福的人生。 三舅并非先天性的双目失明,而是,后来的两次事故所致。这比先天的更让人难以接受。一个看到过阳光的亮,花的红,草的绿的人,忽然之间世界沉入无边的黑暗,没了颜色,那种悲哀,足以将一个人的意志碾成粉末。 我并不知晓三舅挣扎的过程,因为,从我懂事起,三舅,已经是瞎子。只听娘说,我小时候,三舅特别喜欢抱我,每次娘回外婆家,只要三舅在家,总喜欢将我放在他的脖子上,高高地举着,带我出去,带我到堆满麦草垛的场院里玩耍。听娘说:三舅在学校读书时,成绩特别好。要不是赶上上山下乡,三舅说不定能一直读下去,考大学,考到山外。(如果,真是这样,三舅,是不是就能走出大山,和他的梦想一起飞翔?)听娘说:三舅爱写诗,在一些用过的练习本上写,写那些娘读不懂的长长短短的符号。 听娘说:你三舅,最爱吹笛子,吹的那笛子声啊,能引来竹林里的鸟。 娘说的一点都没错。在那些三舅钟爱的乐器里面,三舅最拿手的,就是笛子。清晨,三舅起床后,洗漱完,就开始站在院子里的那棵半人多高的桔子树边,面向苗寨青竹林的方向,笛音悠扬。竹林的鸟,一只两只地飞来,落在三舅住的那个矮小窝棚的瓦檐上,场院的麦草垛上,或者,在三舅是脚边,跳来蹦去。 然,二胡,才是双目失明后三舅赖以谋生的。 三舅倔强,不愿意别人说他是废物。虽然那时候大舅已经是十里八乡数得着的万元户,家里盖起了二层十二间的青瓦白墙的小洋楼。可三舅拒绝在大舅家住,也拒绝大舅任何资助。他让父亲给他在苗寨大场院的一角盖了一间屋子,和大舅的气派的小洋楼比起来,三舅的那间屋子,就是个小窝棚。一间卧室,仅够放下两张单人床,外间是一个灶房,一个做饭取暖用的火坑就占据了半壁江山。旁边立着一个碗柜,上面放这简单的灶具。屋子低矮,潮湿,没铺地板,也没铺青砖,甚至都没用水泥抹平,就那么坑坑洼洼地泥土地。三舅的倔强苦了外婆,只好从大舅家舒适明亮的大房间里搬出来和三舅挤在一起,一个为了照顾三舅,二呢,双目失明的三舅是外婆一生的痛,她怎忍心让一个瞎儿子在外面独自居住? 三舅是怎么学会拉二胡的,这对小小的我,一直是个谜,因为,从来没有过老师教他。完全是无师自通。也许,是因为三舅的眼睛看不见,所以,对于声音特别敏感。音乐,其实就是声音的组合,而好的音乐,是来自于心灵的释放。任何的优秀的艺术,都是来自于心灵的释放。 三舅,用他的那把二胡,养活自己。像一个流浪艺人,用最原始的方式。三舅和他的那把二胡,走乡窜寨,随便在一个地方停下来,一个废纸箱,往身边一放,二胡的双弦一响,路过的人,渐渐围成一圈,一曲尽了,一毛,几分,一块,积攒成三舅的生命源泉。 我跟过三舅。七八岁时。三舅拎着小纸箱,柱着他探路的拐杖,我抱着三舅的二胡。三舅在村子路边的一个商店门口停下来,和店主人借来两张竹椅。他一张,我一张。坐下来,然后,把小纸箱放在脚边,我把抱在怀里的二胡递给三舅。陆陆续续地,会有路人停下来,听一会儿,往纸箱里丢下几毛钱,再继续赶路,忙该忙的活计。等纸箱里的钱满了,或者,即便没有满,天要黑了,我拉拉三舅的衣袖,三舅拉完最后一曲,站起来,还回椅子,叮嘱我收起纸箱里的零零碎碎的钱,一起,踏着月色,和来时一样,三舅拎着小纸箱,柱着他探路的拐杖,我抱着三舅的二胡回家。 乡下有集。五日一轮回。集日,来来往往的人多。每到集日,三舅总是早早起来,拿着他的家当,去集上。如果赶假期,我就会跟着。在集上,没有椅子,三舅站着,我就蹲在三舅的脚边,看着那个纸箱子,看着纸箱子里的钱慢慢地一分一角一块地垒满。众目睽睽,小小的我,从来没有感觉到不好意思或者一丝一毫的羞愧,快乐的,甚至是骄傲地,自豪地,蹲在纸箱子旁边,仰望着三舅,或者,站在三舅旁边,紧挨着三舅的腿,聆听着从二胡的双弦里流出来的音乐,与来来往往给钱或者不给钱的人,坦然对视。 乡下的集散得早。我们也回得早。和三舅走长长的山路。我抱着二胡在前,三舅柱着探路的拐杖在后。听着三舅说一些小故事,山路,变得不再坎坷,也不再乏味悠长。 不出门的日子,三舅除了笛子,月色初临时,吹得最多的,是箫。三舅靠在场院的麦草垛上,我呢,搬张小板凳,坐在旁边,箫音在月下,婉转凄迷,能飘很远,比我的梦还远。 三舅的这些乐器,明亮了低矮阴暗的窝棚。它们,是三舅的宝贝。侄儿侄女们,谁也不能碰,谁要是动了一下,三舅的脸,立马由晴转阴,黑得像阵雨前压下来的乌云。可我除外。我可以拿起三舅的吉他胡乱拨弦,可以抱着三舅的二胡拉着刺耳的声音,可以拿三舅的笛子或者箫在唇边吹出尖利的哨音,三舅的脸上,满是鼓励的笑意。 可是,我终究没有成为三舅乐器的传人。初堪人世,我便远走他乡,和三舅,和三舅的乐器,隔了山千重,水万座,只三舅在我离家时给我的那把吉他,陪伴了我多年,却也在多年之后的一场意外中永远遗失。 有些珍贵,是留不住的。 就像,三舅的那场爱情。那个死心塌地,即使三舅双目失明也要嫁给他的那个女子,终究被三舅刻意地冷漠拒在了三舅生命的门槛之外。三舅,不过想让她更幸福。可她,能得到三舅用丝弦为她祈祷的幸福吗? 没有人了解三舅的心中的痛。比如,娘读不懂的他写在练习本上的那些长长短短的字符,和三舅清晨的笛音,月下的箫色和二胡的丝弦咿呀的疼痛。 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立而寂寞的个体,谁会真正懂得谁?即便,彼此是最亲。 之后,我学过吉他,玩过架子鼓,假装爱好过古筝,可哪一样,都没有让它成为生命必不可少的依附。 我想,这,足够成为三舅没有将他的那些乐器留给我,而是和他一起长眠在荒野的坟茔之中的理由。 三舅去世后每年回家,我都会去三舅的坟前长时间地停留,一根一根地拔尽坟上的杂草,然后,一直坐到落日成霞。仿佛能听见三舅短短年华的锦瑟,从坟茔中飘出来,在我的体内,磷火燃烧。 晰子 2009.9.16日 很赞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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