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玩感觉
2022-01-14叙事散文敬一兵
音乐人都会被音乐引诱。当我愉快地与老朋友坐在一家苍蝇馆子里,嚼着回锅肉,咽着跟斗酒(散酒的意思)的时候,劣质音箱正不断吐出《狼爱上了羊》的歌曲。音调虽然能够闻到发酵的味道,但这并不影响它勾引的效果。一群花花绿绿的饿狼,循了这歌声,从旁边的音……
音乐人都会被音乐引诱。当我愉快地与老朋友坐在一家苍蝇馆子里,嚼着回锅肉,咽着跟斗酒(散酒的意思)的时候,劣质音箱正不断吐出《狼爱上了羊》的歌曲。音调虽然能够闻到发酵的味道,但这并不影响它勾引的效果。一群花花绿绿的饿狼,循了这歌声,从旁边的音乐学院,一路狼一样嚎着(他们说那是新颖的唱法),一路摇摆着身子进了这家苍蝇馆子。老板果然是玩音乐“钓”人的高手。用筷子夹了几颗花生米子送入嘴里,我便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玩着感觉。
七八个年轻人一坐下来,《狼爱上了羊》的歌声就被吓跑了。既是因为他们的嗓门大音频高,也是由于他们玩感觉的味道,几乎像遍街贩卖的桃子,四下里泛滥着酸败的气味。他们的嘴没有歇息过一下,就连他们头上扎了的马尾巴,也十分凄惨地被摇过来晃过去的。再看看那两个留了刺猬头的女孩子,玩感觉的味道更是极端,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乍看还以为是谁不小心,将染料碟子扣在了她们的头上呢。希哩哗啦叫来一桌子的菜,还有一大堆啤酒。桌上亮起了红光,当然不是红烧牛肉发出来的色彩,而是蛋糕上的蜡烛。一个女孩子弓了腰,翘着屁股,嘴巴一噘,刚把二十一根蜡烛吹熄的时候,连狗都会唱的那首生日歌,顿然响成一片。唱腔自然是五花八门,有崔建的摇滚唱法,有齐秦母兮兮的唱法,也有帕瓦罗蒂放纵式的唱法。怎么听怎么不舒服,情形俨然就是菜市场里的吆喝。
“伙计,不懂了吧,这叫玩艺术的感觉。”与我一同喝跟斗酒的老朋友,是音乐学院的教授,他的话我当然相信。我开始尽量压低了声音说话,小心翼翼,生怕引起他们对我的厌恶、耻笑,甚至带来麻烦。这年头,像我这样的艺术门外汉,要想热爱艺术,就得忍受男人留马尾巴,女人将染料碟子扣在自己头上的那种玩法。
先前还是含含糊糊,现在却是清清楚楚地玩我自己的感觉了。不玩不知道,一玩,还真来了味道。前五牛足球队的“帮主”黎兵,玩的是他的“汗血”宝马车的“恋情故事”。王一宁玩的是像小鸟飞出笼子一样的感觉,骑着呼啸而过的摩托车冲出钢筋混凝土的城市。江智明这位成都家喻户晓的“莲花府邸”酒吧股东,玩的是留着长发以示桀骜不驯的气质。大概,人不同,玩法不同,档次不同,玩法也不同,行道不同,玩法更是不同。一个头上扎了马尾巴的男孩站起来,潇洒地举起啤酒杯,向那个因了生日而猫一样幸福得哼哼叽叽的女孩子碰了一下杯子,话也不说,一仰头,咕嘟咕嘟就把啤酒灌进了肚子,那情形,简直干脆,仿佛随时都可以把耳朵割下来送给情人。我的感觉,突然在这个男孩子的身上玩出了点名堂:垂吊在他后脑勺的马尾巴,既是一种艺术符号,更是寓意扬蹄奋进的马的象征。如果艺术的殿堂真的可以这样一不留神就闯入的话,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只要在后脑勺上留个马尾巴,梵·高就能够把自己的灵魂融进绘画里,贝多芬就能够不畏日遮强出头,谱出一曲光芒四射的《英雄交响曲》。我甚至开始愉快地畅想,如果玩音乐的男人都要留马尾巴,才能够凭借马尾巴的摇摆闯进歌坛的话,那么玩散文的人,就应该把头发剃光了,只剩下一个泛了青光的秃头,这样不就不用学习钻研和体会观察,自然而然就置身在了散文讲究真实和坦诚的韵味里了吗?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另外一个扎马尾巴的男孩子玩起了摇滚唱腔。倘若真能够领略到凄厉的北风,我想他这只狼定会叼到一块艺术的肥肉。可惜,他仅仅是玩玩感觉而已。我不得不承认,他的感觉玩得很地道,令我自惭形秽。然而,玩散文的人,不屑于玩头发,并且大多不喜欢把自己的头整得像个和尚,也不喜欢在自己的后脑勺上挂上一条马尾巴。看来,摆弄头发,或者在头发上打点什么主意,不是散文的玩法。自从我虔诚地走上散文的道路后,我逐渐被一种氛围雾一样笼罩了。在这样的氛围里,总是觉得我被一种力量逼指,这就是日渐昌盛起来的趋势——玩谁比谁更赤裸裸。初初玩赤裸的时候,我还能够听见耳旁有他人发出议论的话语,虽然有点叽叽歪歪,抑或故做正经的味道。但是到了后来,看见一些玩散文的人越来越大胆,越来越坦率,越来越彻底,越来越旁若无人的时候,耳旁他人的嘴巴除了喘息声外,已经顾不得说话了。忽然想起一个诗人的几句诗语:转望远处如饥似渴的女人/他阳具坚挺/备受煎熬。赤裸裸的诱惑,确实猛烈。
肯定地说,这样的赤裸裸,并非身体上的赤裸,而是思想上的赤裸,属于意识的形式。我咽了一口酒,下意识地低了头看看自己的身上,所幸,是穿了衣服的。不是我有多么的高雅,而是我不喜欢在大街上光膀子,也不喜欢看见夏天在胡同里给别人送煤气罐的那些家伙,浑身上下脱了个溜光,只在胯上穿了一条床单布做成的裤衩,就大摇大摆地四下乱窜。然而,近些年,散文写作玩起了分泌的感觉。分泌什么,当然是分泌赤裸的意思。他们把文字的衣服脱了个精光,说是这样就能够找到分泌的感觉,并且,还能够让分泌过程进行到底。这样玩散文,拼了命地比试看谁把文字的衣服脱得彻底,看谁的口水多,看谁写出来的散文更像古代丛林里的猿猴……我眩晕了,不是跟斗酒发挥了威力,不是留马尾巴的男孩和刺猬头的女孩把窦唯、阿莫多瓦、BB·金和左小祖,还有他的《左小祖咒在地安门》挂在嘴上的嚷嚷声,一浪高过一浪地掷在我身上的结果,而是我体会到了玩散文的赤裸感觉。
把散文写作中的白描技法当成唯一,当成回归自然的必然途径,当成是对批判词藻华丽的彩描技法的存在形式,甚至当成赤裸裸的口水话的玩法,我感觉和马尾巴,刺猬头,把染料碟子扣在头上没有多少区别,都仅仅是玩形式,或者就干脆说成是玩形而上学。我敢断定,如果这家苍蝇馆子的老板不会用音乐勾引人,不会多鼓捣出一些菜肴的品种,那群饿狼是不会窜进来的。是的,人吃饭,就是一种自然界里发生的现象,而自然界里的现象是多种多样的,每一种现象,都是贴近自然的一条通道。由此可见,时下散文崇尚的赤裸玩法,并非就是写作的唯一的最高境界,要不了多久,这种玩法就会令人乏味。这就好比当年刀郎玩的只听其音、不见其面的把戏,一旦神秘的面纱被揭开,露出真面目时,他也就变得不值钱了,以至于现在若提起刀郎这个“词”,得到的回答多半是:“你土不土呀?”试想,如果天天让你面对白米饭,没有菜肴,甚至连一点油花花都看不见的时候,你不拂袖而去,那才是怪事。写作就如同吃饭的时候要有下饭菜一样,不断改变口味和吃法,你才会津津乐道,你才会因了唇齿留香而留恋依依。如是一来,才能够发现,白描不是没有菜的白米饭,而是把菜的滋味和营养,全部浸润到了饭里的,也就是所谓的“大雅若俗”。白描的最高境界就是彩描,彩描的最高境界就是白描,二者水乳交融,难分彼此。
那群饿狼,现在变成了饱狼,摸着滚圆的肚皮,结账走人了。望着他们继续摇摆和发出狼的嚎叫声的背影,我不知道以后他们的头发又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是,不管他们的头发怎么地变得令人莫名其妙,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们头发的改变,绝对不是出自他们自己的创新,而是模仿,向电影,电视,DVD,甚至毛片里的人物模仿。同样,散文里玩赤裸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玩的模仿,向知名人士模仿。知名,或者也叫做作家。之所以知名,说白了,就是他们的文章,先是适应了编辑先生的个人检阅习惯,对了编辑先生的胃口,后来就是编辑先生仰慕知名作家,有稿必发。一来二往,编辑先生的尺度或者知名人士的写法,就成了坐标。说赤裸玩法就是从这样的坐标里孕育出来的,可信度应该是八九不离十了。于是,编辑先生或者知名作家,我无论如何也很难把他们从把门将军的情形里分辨出来。看看现在只要是用口水话写散文,就是如同获得了一张门票,就可以得到把门将军的准许,进入那扇木门,去到场子里尽兴赤裸的情况,我的这种印象就越来越坚决了。
坚决之后,不是我要下决心大胆脱掉自己身上的所有衣服,赤条条地呆立在台子上,接受编辑先生或者知名作家的检阅,而是更加地怀念起文字的衣裳了。这就如同当我看见光秃秃的山峦时,我会更加思念青山绿水一样。生动的语言,形象的修饰,体裁的运用,章句的排列等若配合妥帖,往往使散文作品更为出色,更加体现出外在装饰般的动人的美。这就是文字的衣服的效果。对这种美的关照和审视,将强化我的鉴赏过程中的审美愉悦,也将加深我对散文美的多方位的认识。没有了文字的衣服,我是很难想象的。
苍蝇馆子,《狼爱上了羊》,马尾巴,刺猬头,打翻了的染料碟子,还有赤裸,终于串成了一条线索。在这条线索上,就着跟斗酒的霸道,我好好玩了一回散文的感觉。要问我滋味?一句话:五花八门。这应该归咎于生态的多样性。一味玩赤裸,也就是所谓的口水话写作,并非就是原生态的唯一表达形式,并非就是回归原生态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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