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人
2022-01-16经典散文
[db:简介]
魏叔叔今年六十四岁,说实话,就其年龄而言他已是花甲老人,如若没有与他对坐的机会,你一定认为他是一个反应迟钝,牙齿没落,须发斑白的迟暮老人。
坐在我的对过,他除了一身褪旧的衣服略显乡村味,那硬立的腰板,乌亮浓密的黑发,额头上方的发际像是被斜风吹拂,显得他像四十七八岁的模样。
他典型的四方大脸,厚厚脸颊有弹性,六十四岁的人了,仍然双眸炯炯。他不怎么说话,但凡开口,一定掷地有声。尽管他的朋友借着满桌的珍馐开始张牙舞爪打起酒嗝,他仍静茹处子,闲雅地坐在一边,只拿眼睃来睃去,那悄没声的样子,好像就要被忽略了。
他走起路来,步履缓缓,韵律的步幅中显露着花甲岁月的风度与持重。
这是他身边总跟着一位比他年轻十岁女人的原因吧。那个女人不是他的老伴,他老伴我见过。
我与称之为婶婶的那个女人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雨天,那天魏叔叔要到苗木基地莅临指导,那里不是有我们合作的项目吗?他时不时的到访查看苗木墒情是理所应当的。
以前,魏叔叔曾提及他企业里雇了一名长期工,活计忙时,长期工在企业里忙,但凡到了业务淡季,长期工的工资照发不误,为了不养闲人,魏叔叔说打算把长期工安置在基地,为苗木除草打药灭虫修剪,一年四季不让人闲着。为此,我还窃喜基地省下雇“打更”的伙计了。那天,当魏叔叔的长期工袅袅娜娜尾随他由马路对过轻移而来,我惊讶的不轻,他口口声声提及的长工原来是一个清癯的女人,虽然她已经五十几岁,鱼尾纹像一排细密的牙签,但岁月的痕迹仍然遮盖不住资深女人的温婉和风韵。她那样一位轻粉淡烟之人,如何操持了土地的事?看似慎思笃行的魏叔叔还挺冷酷,让手无敷鸡之力的女人,在烈日当空里,为基地除草打药?人心不古呀!
我迂拙的信以为真。
魏叔叔第二次视察基地,如影随形的婶婶猫腰迈出他的宝马,我心霍然如拨云见日——他们是情人关系。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感觉?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写出别人的秘密而后快?这样对大家都没什么好处,可我就是写了,不写出人家的秘密,我竟然辗转反侧。
究其原因,我奕然明白,人人需要有一个寄情的通道,需要有一双被崇拜的眼神。有人或许借助曼妙音乐,有人或许寄情于自然山水,有人或需要浪漫辞章。在纷杂浩繁的生命中,人人都在寻找为之“怦然心动”的“眼睛”。
昨晚,我冷不丁地问女儿:“闺女,猜猜妈妈的情人长什么样?”
闺女稚嫩的脸立马侉下来。她虽然年少,对我如此突兀问话,恐惶的不的了。闺女就是这样,但凡触及她乐颠颠生活的由因,总不置一词充满鄙夷,她耸了耸肩,气咻咻的说;“可耻!”
她之所以如此气愤,剑拔弩张恨不能抹断我的脖颈,那是因为半个月前,与我分别五年的大学同学,那个曾经让我痴迷的男生,在同学酒会后悄悄牵了我的手,还情意款款地在深夜送我回家。
闺女知道那个事情后,半含醋意半讽刺:“白发鸡肤的老太太了,还想好事?小心我爹休了你!”
实际上她知道,妈妈一向端庄贤淑,从不心猿意马,虽然偶尔觑一眼擦肩而过的小白脸,但再也不会是当年的那个愤青,振臂一呼,飞蛾投火与不曾存在的痴情。
她莞尔一笑,抿嘴接着讥诮:“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小心脚下长绊子!”
我反唇相讥:“你渴望的情人是什么样子呢?”她大眼溢满无助。
“妈妈真的渴望有情人,天天梦想他!”。我故意拿捏强调,拖拖拉拉就是不说出答案。
闺女亟不可待的憋红了脸瞪着我。
“读书!”。我郑重回答。
这不是酸腐的虚情,不是附庸风雅的装腔,当我在四十几年的跌跌绊绊中。我纷乱复杂的心,终于由一根绣花针变成定海神针,似乎在一瞬间,我断然悟道,只有读书才是人间最美的食材,才是我最忠实的情人。
过去,我曾经致力于华光浮云,但它终不能替代灵魂深处幽幽的凄惶。我曾经一度寻找,心中无名的忧伤来自哪里?到底是什么?
是天上的朗月疏星?地上的败荷寒雪?竹木敝逾的泉林,还是不可一世的凌人生活?我曾尝试过过这样的生活,但最终都没有拂去来自心底深处那挥之不去的强烈渴望。当我从繁华的街道回到家里,当我瞥见橙色的月亮悄悄爬上窗,我突然明白了——我激动亢奋一夜未眠。
我重新倒腾出一摞摞沉睡已久扯了蜘蛛网的书,如饥似渴地不分昼夜地大快朵颐。
我喜欢读书缘于高三,那时班级里来了一位兰州女孩子,她高高的个头,甜甜的笑,黑黑的肤色,露着两行浅浅的小白牙。正是她始终的微笑和玲玲的说话声,尤其手里总卷着一本杂志,有一天当她盈盈着走过我的课桌,我冲她一笑。
我才知道,《xx文摘》的存在。
之前,我已经读过自以为不少的名著《红与黑》《三个火枪手》《悲惨世界》《荆棘鸟》《简爱》《飘》等。但比之她的阅览,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从此,《xx文摘》我每期必买,每期必反复阅读,有些段落甚至背诵。
我真正爱上读书,是走进大学。
每每周末,舍友们走亲访友或被男生抢空,我孤零零一个,面对无语的墙,虽然,窗外是葱翠碧绿的千佛山,孤独仍然缠绵悱恻:“咿,书成了我的好伙伴”。一周三本的读书量或许更多,从此我的文字修养慢慢形成。并开始尝试着手写。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那是某年的十一月十一,那个日子我记得非常清楚,我写下了至今仍躺在宝匣的第一篇文章《芙蓉树》。当我怀揣着文字跌撞的《芙蓉树》跑到文学老师的办公桌前,他笑涔岑地耐心地帮我大刀破斧地删除,最终使其成为我认为还算俊美凄迷的一篇散文。
大学时光无聊漫长,我渐渐发现,不久的一天,我已经变得沉着眷恋,爱浮想联翩,满脑袋纷纷跳跃的是那些密密匝匝的文字。我从此不能自拔,每每将自己幻想为上空飘着的一物,而且是在遥远的欧洲的上空飘啊飘。那里古老的建筑,湛蓝的天空,令人痴狂的罗浮宫,埃菲尔铁塔,还有那如烟霞般的华丽服装。我不知怎么了,老是幻想自己就是那样的一个女人,走在欧洲的大街上,享受着自己描述的欧洲风情,享受着无熟人打扰的宁静,像是站在印象派画家们面前与他们直接对话,像是在残垣断壁的斗牛场里瞥见断臂的维纳斯。
我常常为自己那样的想法动容,常常自闭在天马行空的幻想里。
这都是因为我读完了大学图书馆的所有的我感兴趣的书,这时《高更传》《拿破仑传》《托尔斯泰传》《呼啸山庄》《贝多芬传》大量的名人传记,我仍记忆犹新。那个时候我与阅览室的管理者混的熟头熟脸。
其间,我犯了常人犯得错误,总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左右观望瞻前顾后,看有没有更大的贝壳等我去捡,天上有没有掉下馅饼让我一举成功或一夜成为土豪?
多少个迂回,多少个丢失,多少个可笑的想法,最终在几近天命之年我豁然开悟。
我视我的发现为我的情人,我激动不已我紧紧拥他入怀,我视他为我的伴侣、长者。在夜不能寐的深夜,想一想他鞭策的长鞭,在车轱辘声不绝的夜晚,想想他的身影,想想他看我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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