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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2022-01-18叙事散文王九峰

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李修玲小说刍议(交流稿)王九峰前段日子,不小心一脚踏入了李修玲精心构筑的那满世界的“色欲”中,几经荷戟独彷徨的苦苦挣扎后, 也未能沖破她笔下那些饮食男女们在人生某个橫截面上(不仅仅是因为生理原因)而折射出的五光十色般的迷……
一个被遗忘的角落
李修玲小说刍议(交流稿)
王九峰
前段日子,不小心一脚踏入了李修玲精心构筑的那满世界的“色欲”中,几经荷戟独彷徨的苦苦挣扎后, 也未能沖破她笔下那些饮食男女们在人生某个橫截面上(不仅仅是因为生理原因)而折射出的五光十色般的迷幕,乃至于目眩神摇。这并不是我自制力薄弱, 实在是里面的色欲太过那个了点, 居然让我这个曾经沧海并过了知天命之年的大男人也按捺不着一探究竟的欲望。初读时, 还扭捏出点羞人答答的样子来,犹如吴老太爷刚踏上黄埔滩那一刻,眼前的万丈高搂和滾滾红尘他都视而不见, 却独独看到了一阵风来, 掀起了一位摩登女郎高开衩的旗袍, 众目睽睽之下, 裸露出她那洁白修长的玉腿. 或为道学家(茅盾并未述及吴荪甫父亲的学养, 此处系臆猜)的吴老太爷在一瞥之下, 认为大伤了风化,惹得他老人家几乎背过气去, 脖筋也扭到了90度不止. 脸上的五官更歪曲得错了位. 其呲牙咧嘴的难受状真让人看着心疼. 由彼及此, 我似乎也重蹈了吴氏之覆辙, 一读修玲的文章, 触目而见的都是“性”。再读之下,春心萌动,忍不着胡诌了几句连我自己看着都脸红的文字(被高明者许之为评),而单单忽略了她文章中所蕴含着的“社会现象”这个重大课题里的微言大义。(道学家看到的都是淫乱,政治家看到的却是民谟)因此招致了一些朋友们的善意教正, 认为把修玲小说归结为性太过偏颇. 这使我受益匪浅. 但又不能心服, 不是我不虚心接受朋友们的批评, 也窃以为, 性者, 实乃社会大问题也, 无论古今中外, 不管社会制度如何? 他们的教育规则都不可能离开这个人类繁衍的重大课题(如果单从传宗接代方面讲,男女结合自然是天经地义的。假如象那些热衷于搞地下苟且的男女们,当然是有干天和,违悖了人类生息的自然规律。不见巴比伦文明就是毁于梅毒吗)。而社会文明发展至今, 仍然不能摆脫两性之间为了各自的目的, 私底里财、权、色相互交易这个潜规则。(也由此产生了淋病、梅毒和尖锐湿疣,甚至艾滋病)社会只所以有这样的潜规则,不言而喻,正是因为性——人之大欲存焉,逼使人类自己生发出许多羁绊人性无限膨胀的明文规矩。所以人们在渴望充分发挥自己欲望的同时,往往又被层面上的规矩所规范,使得那些潜规则便应运而生。(也算是个理由)说穿了这无外乎是男女之间黑市上的等价交易,女人贡献身体,男人支援女人之所需——物质、精神、友谊,相互支持。这正是人之所以区别自然界中其它物种的独特创意。谁教人是高灵知动物哩。怪不得圣人也说“食色如食德”呢。 人或者都是有劣根性的吧, 我也不能例外。前些天,当我写罢那几行字后, 为了避其“色”嫌,决计金盆洗手时, 心底的一股欲休还说的沖动迫使我再为冯妇. 说到这里, 我不能不为我的自制力太差而自责。(所幸还不曾遇到春妮,春芝一流人物,否则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了。換言之,既使曾经遇到过此类人物,我也无缘染指。因为我无能力给她们以任何帮助,故尔,往往与她们失之于交臂)但生性如此, 其奈何? 奈天何。当我把想再写几句的打算在电话里告诉李修玲时, 得到了她的大力赞许, 又因此鼓起了那点可怜的“色” 胆,不知深浅地再去趟一回这“色欲”之河罢。 五四时期,新旧文化冲撞最激烈时,当时还是新文学阵营中斗士的周作人率先提出了我们应该提倡“人的文学”。他大胆提出“我们承认人是一种生物。他的生活现象,与别的动物并无不同--------凡是违反人性不自然的习惯制度,都应该排斥改正”。他接着又说“人的内面生活,比别的动物更为复杂高深------。”他由此得出“人的灵肉是一致的”这个颠扑不灭的真理。这一点可以从他同时代的文章大作手郁达夫先生的小说《沉沦》里面找到佐证。“今晚上你一定要来的哩。”“这分明是男子的声音。”“我是非常想来的,但是恐怕------”“他听了这娇滴滴的女子的声音之后,好象是被电气贯穿了的样子,觉得自家的血液循环都停止了。”读这一段,你不觉得在世人生活的另一面,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吗?(冷血动物和假撇清的人除外)下面他又听到了“解衣带的声音。男人嘶嘶的吐了几口气。舌尖吮吸的声音。女人半轻半重,断断续续的说‘你-----你-------你快-------快xx吧。-------别-------别-------别被人-------被人看见了。”这段声色毕现的描写,读此能不教人血脉偾张么?“小九那红红的苹果脸虽也没在我面前露过几次,但许多个梦里还是被我无数次地亲过,还有她娘那白光光的屁股,还有那大大的奶子,也被我在梦里无数次地抚摸。”《隐去名字的村庄》。当你读李修玲系列小说至此时,再与达夫先生的《沉沦》相比照,难道品味不出他们之间有着一曲同工之妙吗?所不同的是,二人所处时代不同,背景各异。而他们所描写的人类灵肉之间的冲突却是永恒的。 唯无畏者才敢直面惨淡人生。当然,无私者才能无畏。披阅修玲小说,其故事情节在不经意间,给了我一股强烈的冲撞感。而冲撞的直接原因是她往往採用不加掩饰的白描手法,以自己惯有的行文方式和语言,力图冲破人为的道德藩篱,用小说中主人公自己的生活行为,给那些“假道学家”们狠狠地迎面当头棒喝。更使把那些伪君子(支书、小胡、医生等)们蒙在脸上的厚厚面纱撕裂开来,让世人清楚地看到了他们道貌岸然背后的本来面目。正是遵循了“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这一原则,才使得她的小说更具有社会性、真实性、讽刺性、可读性和生命力。因为在农村这个偏僻角落的种种喜怒哀乐,(广阔天地已成历史名词)偏偏被文人们所易于忽视。(他们忙着搞什么‘先锋’ 啦,‘雅文学’啦什么的,既是有人写,也多为隔靴搔痒,不够深刻。所以说,农村题材,有的人不屑为,有的人不愿为,有的人不能为)修玲以其无私无畏的胆略,独僻蹊径,以其始终不渝的执着精神,顶着误解、压力和白眼,为那些小人物立传,并从她(他)们身上和他们内心世界里的爱恨情仇中,发掘出她们沉重的人格裂变和精神扭曲,演绎出一曲曲因无力改变自己人生而自创自演的悲欢离合的生活“轻喜剧”来。她们除了自己的身体,其它一无所有,为了摆脱贫困,她们只有充分利用自身的先天条件。正因为如此,才衍生出了不断刺激社会神经的“罪恶”故事,和有悖公民道德准则的行为来。正是这种沉寂已久的似真似幻的故事情节,象历史的聚焦镜头似的,在修玲小说中定格。由此还原和反映出农村这个被遗忘角落的时代人物在某个侧面的缩影。使积淀于那个时代的历史人物又一次鲜活在人们眼前。这不能不说是修玲对时代文学的一个贡献。 数千年以往,华夏民族一直以农业立国。上溯三代,大家都是农民。虽然我们现在居住到了小城里,但依然对生活在农村里的人和发生在农村里的事并不陌生。农村人对于生发在他们周围的这类淫乱故事,尽管深恶痛绝,但囿于原始兽性的冲动,和各求所需的必然,眼看着男女间的苟且行为时有发生,却也奈何他不得。而对于这类人人耳熟能详的古老故事,却鲜有人去撷取片段,令其升华,并让人们通过一管便足以窥其全豹。而修玲在做。她小说中的精微,在这里我就不再摘引阐述。自有她博中的篇篇文章在,看官不妨亲聆一二。我只是想说的是:在修玲的系统工程中,有待挖掘的还有很多,希望她不要懈怠,用手中犀笔把人间这个领域中的丑恶再淋漓尽致地不断解剖下去,逐渐丰满和形成并固定下自己的文章风格,使其成为一个脉络,就象七宝楼台,折开各成独立片段,聚拢便呈璀璨大观。 纵观修玲小说的写作手法,以冷隽,客观的笔触,认真地解剖社会和那个层面的小人物。在表现形式上,从不赘言,条理也十分清唽,没有故做姿态哗众取宠的表现。而咄咄逼人的是嘻笑怒骂和冷嘲热讽。这些都是由她文章中众多主人公自己刻意透露给读者的信息。因此每读至痛切处,觉揭露和讽刺更加入木三分。比如,在她笔下透露出村中不但有很多男人突然叉着腿走路不便,而那些总在骂春妮不贞的泼妇们的下身也一个个不爽起来——昔日喧闹沸腾的村庄,此时人人噤若寒蝉,从此归于可怕的沉寂。这辛辣的一笔,深得灰色幽默之三昧,极尽讽刺入微之能事。 修玲身为一个女作手,能够冲破世俗观念,不因误会而止步,这种孜孜以求之精神确确乎感人。子曰:“郁郁乎文哉”。从修玲的文章中,自不难看出她文采盛茂,意气飞扬。但对于一名小说家而言,修玲的小说在艺术上的微疵还是存在的。比如说:读她小说明白有余,含蓄不足;人物塑造稍嫌单薄;个别作品还存在有程式化、简单化、概念化的倾向。但总的说来,由于修玲在艺术上不拘成法,敢于创新,其鲜明独特的艺术风格还是值得我们去很好地借鉴。古人在作文技法上也曾指出“谈欢与悲戚共迸,言悲同欢乐相谐”。“以乐境写悲,以悲境写乐,倍增其悲乐”。修玲以讽喻口吻写男欢女爱,同样倍增其讽刺之寓意。(似有拍马之嫌)在这里我无意去吹捧李修玲的小说,更不愿看到她被不喜欢其文章题材和文章风格的人予以棒杀。(鲁迅语:文学无外乎面临两种命运,一是捧杀,一是棒杀)。季羡林先生有言:“文章应该有自己的风格,现代文坛上有三个人的文章风格和语言很独特,一看就知道是谁的,一个是鲁迅、一个是沈从文、一个是张中行”。(不是原话,原意如此)我想,千人一面的文章是大家都不喜读的吧。搔首弄姿的文章更是教人生厌。而原生态的事物往往有生命力。因为在它们的生命里充满了野性的活力。由是,殷殷期待于李修玲者,还当继续努力,再源源不断地写出更多更好更新的作品以飨看官诸君。 最后要说的是,今天我以一个局外人(不在文学圈内)的身份,胡诌了一番,不一定全对。虽然我不在这个圈子里,却也喜欢文学,对于当今在文学创作过程中的一些追求怪僻语言,和故弄玄虚的流派,以及不符实际的时评,稍有不大合我脾味处,很想发泄又不敢。(怕一说就俗。更怕那些“家”们发无名之火)所以借此次机会发一通谬论,说俗点是借人家的鸡下蛋,说雅点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家块垒。不知道是否有辱斯文?不着边际地乱说一通,可能没有着到墨上,或许惹得识者喷饭也未可知?但其中所论,自是我一家之言。不知修玲和读者诸君以为然否? 2009年11月26日于百拙斋 [ 本帖最后由 王九峰 于 2010-6-19 07: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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