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时尚的挽歌
2022-01-20抒情散文飞飞儿
----------王安忆《长恨歌》的一点回味前言:上海这个名字,对于我,是一个通往密室的机关,,密室里积蓄着经年累月不经意却悉心窃喜的收藏,,王安忆触动了那个机关,找开密室,那里面连自己都惊讶的各色藏品让我欣喜流连。有些古旧不堪,锈迹斑斑……
----------王安忆《长恨歌》的一点回味
前言:上海这个名字,对于我,是一个通往密室的机关,,密室里积蓄着经年累月不经意却悉心窃喜的收藏,,王安忆触动了那个机关,找开密室,那里面连自己都惊讶的各色藏品让我欣喜流连。有些古旧不堪,锈迹斑斑,那是在儿时,因邻居上海知青阿姨赠送的一双皮鞋而起的,那皮鞋是送给母亲的,,色坡跟,方口系带,现在看是朴素又朴素的,在当时身在农场正上初中的我来说,却是顶尖时尚的寄托了,偷偷试穿了不知多少次,每次都充满对长成女人的深深期盼。可能那是最早上海的记忆,也构成了影响以后岁月的向往,了解上海的渴望从那时就开始根植了。以后的时间,不断用一点点的关注与欣赏为它施肥加料,终于在《长恨歌》的催化下长成一株树,这种感觉那么绵长,它牵扯了太久,我需要安置它们,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评价《长恨歌》,并不是张扬的调子,那带有贬抑的几句中肯评语却一样让我心动,凭着想象,我曾经写过《遥想上海》,不过是些支离破碎的印象,倒令朋友们当作一种定论要与我辨个真假,一笑而过。今天受《长恨歌》激动,这种记叙就是一个比较彻底的交待吧。我无论如何是要感激王安忆的。
有人评价<长恨歌>是一部“现代上海史诗”,我却觉得这只是一个围绕光圈而作的故事,充满了对那辉煌时点沉醉誓死的自足气息。按史诗的说法,它纪录了上海时代变迁?那才是退了又退,退到最小角落仍然可疑的目的,这份大而无当的评价大抵也会让王安忆失笑的,她是不存那份野心的,她只想安安静静,绵绵絮絮地讲一个逝去已远的故事,故事的人物再多,只聚焦一个王琦瑶,时间跨度再大,也一直是在回望那一刻,那一段的, 就是王琦瑶盛极美极的那年月。甚至可以说,王安忆有意让一些历史背景虚化到几乎没有,但也不是说没有那种历史的沧桑感,但那历史感是掩卷后涌上心头的后味,并却没有在小说里用传统的方法体现。
我没法不说这是一首悼亡之曲。整个故是都是在凭吊那个辉煌,那个辉煌是旧上海的,也是王琦瑶的,隔着半个多世纪,那份奢靡的气息犹自沉醉着她,也使读者觉出那距离后,不由形惭。那份关于她,关于那个时代的上海的想象是有形色的刺激作用的,你光看那文字就能闻到看到听到,却又明白只是皮毛永不及里的。如果你真想为自己的粗陋寻找一个平衡,只能求助于时间了,因为,再怎么精致,再怎么透心透肺的深入了上海的心,那上海却是旧的了,那心也是斑驳的了,带着霉的味,叫你安慰,,却又不甘心似的,你想站在它面前骄傲一下,总是底气不足的样子,稍不留神,又会在骨子里臣服于它,说到底,那个浮华的乱世里,那份精致的时尚永远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高点,它的影响力,并不在一地一国,时一世了。
那份悼亡是不由你不感慨的,这就好象你一个远房贵戚突然势颓,你心里有一点压抑不住的窃喜,为那暗伤自尊的距离突然被抹平;你又免不了失落,毕竟,它的高贵甚至高傲也给过你狐假虎威的荣光的。上海就是全国人的远房贵戚,让人自卑中带着不尽的仰视与想往。
单就那时尚的魔力之大看,时光是不老的,当然这是有代价的,这代价是无比沉重的:它给王琦瑶瞬间辉煌的同时,也剥夺了她一生尘世的欢乐。身边来来往往的那几个男人爱恋她骨子里那份优雅女人味的,却总会在最后的承诺前止步,包括对她神秘来历的无尽想象,也让她把“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话阐释尽致。其实,时光又怎会不老?王琦瑶的美是经得时间考验的,年过五十的她吸引着二十多岁的老克腊似乎就能证明,但再细看,王琦瑶就露出了老妇相,再细读,就觉出那份尴尬:隔着半个世纪,老克腊也只是在她身上复原那四十年前的上海时尚旧风貌,跟这位昔日上海小姐的故事带来的那份绮艳神秘色彩才是这段情事的真正兴奋点。看清这些,他才会仓皇逃脱,甚至不愿看看这上海小姐昔日辉煌的证明----据说装满了黄金的雕花木匣,这黄金只要求换他几年相伴。说到底,不老甚至越老越古香的是那逝去的时尚梦影。
我想女人看她的文字是没法不戚戚然的:消逝的红颜,装在衣饰的辉煌里,衣饰时尚可以不朽,那金镶玉嵌的人却无可避免地都会被岁月风蚀。王琦瑶守了一生的信念就是:女人的文凭就是衣服,不懂此道的女人是不好在社会立足的。她能把优雅进行到底,自有骄傲的过往作底,更凭她过人的本能与聪敏,于是,不论经历了怎样的世事变迁,她都能做足那份超前的姿态,永远走在时尚前面。这份自信不输给长大成人的女儿,吸引了时尚感极强的女孩张永红,也吸引了追寻时尚的男人。她是上海这个时尚城市的精髓与心,而且好象不会随年光老去。她寄寓一生希望的,其实也就是这份女人对美的执著。可这最终也要了她的命:长脚撬箱并没让她惊慌害怕,一声“阿姨”却激起她刻骨的怨愤与绝望,她的不依不饶是对岁月腐蚀力的不甘,是向逝去的美好发狠赌咒,她对长脚的怨骂虽然纯是优雅风情对鄙陋粗俗居高临下的俯视,却激起了长脚的杀心。在充满杀机的长脚眼里,她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人了:“…长脚的两只大手围拢了王琦瑶的颈脖,他想这颈脖是何等的细,只包着一层枯皮,真是令人作呕得很!王琦瑶又挣扎着骂了声瘪三,他的手便又紧了一点。这时他看见了王琦瑶的脸,多么丑陋和干枯啊!头发也是干的,发根是灰白的,发梢却油黑油黑,看上去真滑稽……”这是旧时尚一个多么凄凉的落幕! 王琦瑶的日子过得优雅十足,慢慢悠悠,王安忆的笔下也是写得精致十分,絮絮叨叨。这两人似都领悟到过日子、写文章的真谛是细做。在王琦瑶丧失辉煌堕入凡间的岁月,希望明明灭灭,时光是熬着过来的。熬就要用文火慢熬,是那种永远掌握着优雅主动权的安心自在的熬煮法:在奢丽如宫殿的爱丽丝公寓里,那等待爱人的时间慢得经年经世,蚀心蚀骨,熬得缱倦成倍,忧伤逾世。在流言充溢人情寡淡的平安里弄,在熬煮针头等待病人的寂廖黄昏里,在与严师母、毛毛娘舅、萨沙熬煮花样翻新美食的缓钝岁月里,那慢是透彻岁月却藏了锋芒的锐利,它是有点刀枪不入,油烟难浸的味道的,它的慢使岁月的侵蚀在王琦瑶身上难留痕迹。这份任时光流逝不为所动的闲淡,甚或蔑视,在等待男人给归宿的惶惶里没有失色,在自然灾害前不会停步,在文革期间不受干扰,,男人给过她渺茫的希望,虽然来了又去,并没有让她把那优雅减了半分去,女儿大了嫁了,出国了,她寂寞如初,那颗心任是再煎熬,,却终没一刻放弃过那优雅落落的等待姿态。
我惊讶赞叹王安忆笔下上海生活那于琐细下的深刻,虽然那深刻也是上海式的,只求浮华的精致与品位,那精致也是烟尘气盖过脱俗气的,那品位也总带着末落人家那种以守为进的小家气.退在旧上海的繁华里沉醉自足的王安忆,笔下写尽了那份栖惶,给足了人们想象,却给不了人们安慰悼亡之途,笼罩着王琦瑶的幽暗命运,也只是把人们对她文字的期待引向暗沉之中,就象王的一生:奢靡绮丽至极的爱丽丝公寓生活给了她神话一般的光环,却真正是她悲剧的序幕,那些吸引了时尚年轻人的聚会派对也总是以一场场情事的惨然落幕收场,那些精细的掰开过的日子莫不如隔夜的房间,充斥着狂欢过后的极度落寞与强留不住好时光的伤感,于是,我没法不想:王安忆那些精致入髓的文字恰如王琦瑶的命运,终是美过了时,美过了气,美则美矣,却发散着死亡的幽暗气息,它的前途是黯淡的。
王安忆笔下的上海人是自私虚荣的,也是重情重义的,那分分合合离乱纠缠的岁月里,王琦瑶是把自己始终当焦点关注的,极品美女的辉煌逝则逝矣,却使她再无法用常人的眼光看人看事的,女儿只是一个临时的伴,并不足以珍爱的,后者对时尚的后知后觉是让她不屑与轻视的,这母女俩因了这品位的大迥异,便自然成了两个敌对的人,那份相依为命的亲情自是淡了又淡,不值一提,让人齿冷。但在流言肆溢的里弄里,真情也是时时流淌不期而然的:王琦瑶与毛毛娘舅的胎儿赖在了萨沙身上,他明知受了骗却心甘情愿,真心地为王琦瑶感到心疼,后者已经认了账,在去堕胎时承认:这是我的事,他却听若不闻地说:这是男人的事。虽然最终他选择了逃离,如痴恋王琦瑶贻误终身幸福的程老师,在王琦瑶身边男人散尽,一人拖着身孕的艰难岁月里,他守着她,为她尽着一个孩子父亲的责任,却在孩子出生后落寞离开,仿佛他一生欠她的。他甚至在王暗示与默许的情况下,都没有亲近她一下。 旧上海是一个自足的世界,沉浸于其中的王安忆也用足了这份自恋,有时候不免惊讶:她怎么可以这么不怕麻烦地把一个句子翻来倒去地说,左比划右形容地,象一个快舌的是非妇人一般?但你却又身不由已地被她吸引,被她语言的魔力吸引:她的这份絮叨里有你嗤鼻却又忍不住想细究的流言,有你明白是虚情假意却忍不住被感动的细碎关心,有你觉得浅薄得可笑但自有道理的深刻,总之,这个世界是个别致的世界,让人沉醉,哦,那个远去的浮华年代!
(2008年5月18日 11:30)
有人评价<长恨歌>是一部“现代上海史诗”,我却觉得这只是一个围绕光圈而作的故事,充满了对那辉煌时点沉醉誓死的自足气息。按史诗的说法,它纪录了上海时代变迁?那才是退了又退,退到最小角落仍然可疑的目的,这份大而无当的评价大抵也会让王安忆失笑的,她是不存那份野心的,她只想安安静静,绵绵絮絮地讲一个逝去已远的故事,故事的人物再多,只聚焦一个王琦瑶,时间跨度再大,也一直是在回望那一刻,那一段的, 就是王琦瑶盛极美极的那年月。甚至可以说,王安忆有意让一些历史背景虚化到几乎没有,但也不是说没有那种历史的沧桑感,但那历史感是掩卷后涌上心头的后味,并却没有在小说里用传统的方法体现。
我没法不说这是一首悼亡之曲。整个故是都是在凭吊那个辉煌,那个辉煌是旧上海的,也是王琦瑶的,隔着半个多世纪,那份奢靡的气息犹自沉醉着她,也使读者觉出那距离后,不由形惭。那份关于她,关于那个时代的上海的想象是有形色的刺激作用的,你光看那文字就能闻到看到听到,却又明白只是皮毛永不及里的。如果你真想为自己的粗陋寻找一个平衡,只能求助于时间了,因为,再怎么精致,再怎么透心透肺的深入了上海的心,那上海却是旧的了,那心也是斑驳的了,带着霉的味,叫你安慰,,却又不甘心似的,你想站在它面前骄傲一下,总是底气不足的样子,稍不留神,又会在骨子里臣服于它,说到底,那个浮华的乱世里,那份精致的时尚永远是一个无法逾越的高点,它的影响力,并不在一地一国,时一世了。
那份悼亡是不由你不感慨的,这就好象你一个远房贵戚突然势颓,你心里有一点压抑不住的窃喜,为那暗伤自尊的距离突然被抹平;你又免不了失落,毕竟,它的高贵甚至高傲也给过你狐假虎威的荣光的。上海就是全国人的远房贵戚,让人自卑中带着不尽的仰视与想往。
单就那时尚的魔力之大看,时光是不老的,当然这是有代价的,这代价是无比沉重的:它给王琦瑶瞬间辉煌的同时,也剥夺了她一生尘世的欢乐。身边来来往往的那几个男人爱恋她骨子里那份优雅女人味的,却总会在最后的承诺前止步,包括对她神秘来历的无尽想象,也让她把“自古红颜多薄命”这句话阐释尽致。其实,时光又怎会不老?王琦瑶的美是经得时间考验的,年过五十的她吸引着二十多岁的老克腊似乎就能证明,但再细看,王琦瑶就露出了老妇相,再细读,就觉出那份尴尬:隔着半个世纪,老克腊也只是在她身上复原那四十年前的上海时尚旧风貌,跟这位昔日上海小姐的故事带来的那份绮艳神秘色彩才是这段情事的真正兴奋点。看清这些,他才会仓皇逃脱,甚至不愿看看这上海小姐昔日辉煌的证明----据说装满了黄金的雕花木匣,这黄金只要求换他几年相伴。说到底,不老甚至越老越古香的是那逝去的时尚梦影。
我想女人看她的文字是没法不戚戚然的:消逝的红颜,装在衣饰的辉煌里,衣饰时尚可以不朽,那金镶玉嵌的人却无可避免地都会被岁月风蚀。王琦瑶守了一生的信念就是:女人的文凭就是衣服,不懂此道的女人是不好在社会立足的。她能把优雅进行到底,自有骄傲的过往作底,更凭她过人的本能与聪敏,于是,不论经历了怎样的世事变迁,她都能做足那份超前的姿态,永远走在时尚前面。这份自信不输给长大成人的女儿,吸引了时尚感极强的女孩张永红,也吸引了追寻时尚的男人。她是上海这个时尚城市的精髓与心,而且好象不会随年光老去。她寄寓一生希望的,其实也就是这份女人对美的执著。可这最终也要了她的命:长脚撬箱并没让她惊慌害怕,一声“阿姨”却激起她刻骨的怨愤与绝望,她的不依不饶是对岁月腐蚀力的不甘,是向逝去的美好发狠赌咒,她对长脚的怨骂虽然纯是优雅风情对鄙陋粗俗居高临下的俯视,却激起了长脚的杀心。在充满杀机的长脚眼里,她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人了:“…长脚的两只大手围拢了王琦瑶的颈脖,他想这颈脖是何等的细,只包着一层枯皮,真是令人作呕得很!王琦瑶又挣扎着骂了声瘪三,他的手便又紧了一点。这时他看见了王琦瑶的脸,多么丑陋和干枯啊!头发也是干的,发根是灰白的,发梢却油黑油黑,看上去真滑稽……”这是旧时尚一个多么凄凉的落幕! 王琦瑶的日子过得优雅十足,慢慢悠悠,王安忆的笔下也是写得精致十分,絮絮叨叨。这两人似都领悟到过日子、写文章的真谛是细做。在王琦瑶丧失辉煌堕入凡间的岁月,希望明明灭灭,时光是熬着过来的。熬就要用文火慢熬,是那种永远掌握着优雅主动权的安心自在的熬煮法:在奢丽如宫殿的爱丽丝公寓里,那等待爱人的时间慢得经年经世,蚀心蚀骨,熬得缱倦成倍,忧伤逾世。在流言充溢人情寡淡的平安里弄,在熬煮针头等待病人的寂廖黄昏里,在与严师母、毛毛娘舅、萨沙熬煮花样翻新美食的缓钝岁月里,那慢是透彻岁月却藏了锋芒的锐利,它是有点刀枪不入,油烟难浸的味道的,它的慢使岁月的侵蚀在王琦瑶身上难留痕迹。这份任时光流逝不为所动的闲淡,甚或蔑视,在等待男人给归宿的惶惶里没有失色,在自然灾害前不会停步,在文革期间不受干扰,,男人给过她渺茫的希望,虽然来了又去,并没有让她把那优雅减了半分去,女儿大了嫁了,出国了,她寂寞如初,那颗心任是再煎熬,,却终没一刻放弃过那优雅落落的等待姿态。
我惊讶赞叹王安忆笔下上海生活那于琐细下的深刻,虽然那深刻也是上海式的,只求浮华的精致与品位,那精致也是烟尘气盖过脱俗气的,那品位也总带着末落人家那种以守为进的小家气.退在旧上海的繁华里沉醉自足的王安忆,笔下写尽了那份栖惶,给足了人们想象,却给不了人们安慰悼亡之途,笼罩着王琦瑶的幽暗命运,也只是把人们对她文字的期待引向暗沉之中,就象王的一生:奢靡绮丽至极的爱丽丝公寓生活给了她神话一般的光环,却真正是她悲剧的序幕,那些吸引了时尚年轻人的聚会派对也总是以一场场情事的惨然落幕收场,那些精细的掰开过的日子莫不如隔夜的房间,充斥着狂欢过后的极度落寞与强留不住好时光的伤感,于是,我没法不想:王安忆那些精致入髓的文字恰如王琦瑶的命运,终是美过了时,美过了气,美则美矣,却发散着死亡的幽暗气息,它的前途是黯淡的。
王安忆笔下的上海人是自私虚荣的,也是重情重义的,那分分合合离乱纠缠的岁月里,王琦瑶是把自己始终当焦点关注的,极品美女的辉煌逝则逝矣,却使她再无法用常人的眼光看人看事的,女儿只是一个临时的伴,并不足以珍爱的,后者对时尚的后知后觉是让她不屑与轻视的,这母女俩因了这品位的大迥异,便自然成了两个敌对的人,那份相依为命的亲情自是淡了又淡,不值一提,让人齿冷。但在流言肆溢的里弄里,真情也是时时流淌不期而然的:王琦瑶与毛毛娘舅的胎儿赖在了萨沙身上,他明知受了骗却心甘情愿,真心地为王琦瑶感到心疼,后者已经认了账,在去堕胎时承认:这是我的事,他却听若不闻地说:这是男人的事。虽然最终他选择了逃离,如痴恋王琦瑶贻误终身幸福的程老师,在王琦瑶身边男人散尽,一人拖着身孕的艰难岁月里,他守着她,为她尽着一个孩子父亲的责任,却在孩子出生后落寞离开,仿佛他一生欠她的。他甚至在王暗示与默许的情况下,都没有亲近她一下。 旧上海是一个自足的世界,沉浸于其中的王安忆也用足了这份自恋,有时候不免惊讶:她怎么可以这么不怕麻烦地把一个句子翻来倒去地说,左比划右形容地,象一个快舌的是非妇人一般?但你却又身不由已地被她吸引,被她语言的魔力吸引:她的这份絮叨里有你嗤鼻却又忍不住想细究的流言,有你明白是虚情假意却忍不住被感动的细碎关心,有你觉得浅薄得可笑但自有道理的深刻,总之,这个世界是个别致的世界,让人沉醉,哦,那个远去的浮华年代!
(2008年5月18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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