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流徙的梦想
2022-01-20抒情散文野猪皮
一秋天,落日迟暮,夹岸的枫树红了,群山之下的乌苏里江宽阔、舒展,水流微波鳞鳞,酷似万千江鲤随波逐流。我孤独的伫立江边,手持一枚红叶,看霞光漫浸大地,世界静谧----时空随风流转,那该是多么遥远的事?在人类初始的母系氏族社会,我是一位最年轻的……
一
秋天,落日迟暮,夹岸的枫树红了,群山之下的乌苏里江宽阔、舒展,水流微波鳞鳞,酷似万千江鲤随波逐流。我孤独的伫立江边,手持一枚红叶,看霞光漫浸大地,世界静谧----时空随风流转,那该是多么遥远的事?
在人类初始的母系氏族社会,我是一位最年轻的萨满。我聪明,善良,是神与人之间的使者。在此之前,我和族人一起平静地生活,穴居、打猎、捕鱼。忽然有一天,我对那轮光芒万丈的太阳产生强烈的幻觉,它就像一个美奂美仑的梦境,充满了原始的永恒。诱人的光泽,穿透的生长,轮回的生命,伟大的照耀……我被它吸引了,像一个追逐母亲的孩子,一路仰望,情感的潮水向它而去。
我始终觉得,在无与伦比的光焰当中,肯定有一座冰筑的宫殿,居住着一位万神之神。我每天都要问,他是什么样子的?从什么地方来,到什么地方去?我问部落的老萨满,他摇着脑袋,脸上露出一种威严和敬仰的神情,口气严厉地说:天神是不可随便提的。积蓄许久的询问遭到了拒绝之后,我知道,我不能再这么狂想下去了,我要亲自寻访太阳这位伟大的神灵,以身体和灵魂接近它。
我们的征程开始了,乌有的途程,伟大的乌托邦。我们晨曦中泛舟出海,脚下的乌苏里江浩荡无际,我们的船,沿江面向太阳行驶。每一天太阳都从那里升起,那是神灵所在的地方。我颈上挂着动物骨雕成的项链,在饱满圆润的乳房上闪闪发光,我的小腿修长、结实,棕色的树叶围在腰间,在深邃浩淼的海域中,迎着习习的海风,沙沙作响。
黑夜来临,风渐渐吹来,周遭漆黑一片。我叫人放慢速度,以保持足够的体力。我预测过,东海对于我来说,是凶险变幻的,磨难重重。海在风的掌控之下,掀起疯狂的骇浪。我们的小舟,是一条条咬饵小鱼,给看不见的饵线牵制得晕头转向。抛起,摔下,再抛起,再摔下。我腰间的树叶湿了,白天温热的海水,夜晚冰凉刺骨如不咸山峰的千年积雪,冻得我发抖。
下半夜,风势弱了。东海也像折腾乏了,变得波澜不兴。我和族人们很疲惫,也各自伏身,打盹,睡眠。此后的行程中,天气总是时好时坏,狂风恶浪不断袭击,小舟扣了很多次。劳顿消耗强健的体魄,有人体力不支,倒下了再没有起来。我心里很疼,但每当我想撤退,就有一个声音从前方传来,告诫我,牵扯我。我不敢沮丧,恐惧,那个雷霆般的声音,激起我日益高涨的勇气。
由于时间的久远,没有人能够说出,我走到第几日,走到哪里,因耗尽力量而死。我只记得,后来被族人寻回尸体,葬在锡霍特山脉的一个山洞里,我的青春随山洞外花开花谢终年沉寂。
我的肉体寂灭了,魂魄在孤独中升华。庞大无比的黑暗中,我从没有放弃对太阳之神的向往。我长眠在异国的土地,心中蓬勃着一团火焰――岁月流逝,我青春的梦想、追求生生不息。
直到公元1958年,一位学者在黑龙江的一个山沟里,挖掘到有人根据我的故事创作的,将要失传的壮丽史诗《乌里西奔妈妈》。当时他还不能断定故事的真实性。直到2000年,另一位来自美国的人文学博士――詹姆斯和几位中国同行一道,拜访俄罗斯,在锡霍特山脉,找到了山洞,发现了洞壁上的原始图画和文字。
他们惊呆了:那些旋转形文字符号,不谛一份天书,无声地传递着远古时代的信息。这些奇怪的文字符号,只有我们本民族的老萨满才认识。在山洞里,我看到幽暗中的科学家摊开手,表示无奈。
时间,巨大的空洞,纪年之后第2000年,一本讲述母系氏族社会中晚期的族源神话《天宫大战》,出版后在西方引起轰动。他们通过阅读这本神话,了解了一个民族的起源。这本神话和我的故事出自同一时代,只是稍晚些。
令西方人钦佩的是,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以及著名的《奥德赛》,还处于西方文明的萌芽孕育中,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民族史。我成了大背景下的文化象征。我的精神-----探索、发现、冒险、执著、拼搏、激情、浪漫,这些高贵的品质,自远古时候起,就已经注入民族的血液中
二
桦树在丛林中砰然倒下,树枝折断,树叶如蝴蝶次第飘落。砍掉枝桠的桦树,被一伙人扛到江岸边,有人用石斧剥开浆液充足的桦树皮。我们在忙碌,太阳下众多的棕色皮肤,仿佛北美的印第安人。事实上,我们是挹娄人,祖先从上古时代的母系氏族社会开始,慢慢衍变,到商周,被世人称为肃慎,我们就是肃慎的后裔。
需要说出的是,我们在当时掌握的造船技术,与印第安土著有着惊人的相似。而无论哪一方,因为地理上的遥远,并不知晓彼此的存在。我思忖,在庞大的星系中,也许只有神,才有能力使两条纬线上的人,具备同等智慧。
神创造了人。他又是多虑的,他害怕人类冲上天庭造反,命他们生长不同肤色,操不同的语言,彼此隔膜、猜忌、仇恨,以强凌弱。像我们这样弱小的民族,一直以来就遭受外族的欺辱,为了生存艰难挣扎。我知道神是仁慈的,可我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惩罚人类。
造好的桦皮小船排列在浅滩,女人们赶着缝制最后一批。身旁垒着石灶,火焰腾腾,水声鼎沸。红松树根在锅里翻滚,松香味散发出来。它是神赐的缝纫线,柔软,有韧性,是缝合桦树皮小船的材料。
我的情人额什海来了。他像雄鹿一样敏捷,公狼一样睿智,在众多男人里面独树一帜。首领很器重他,要推举他做未来的部落酋长。众人见了他,走上前施礼,额什海摆摆手,众人散开。其实只有我才知道,额什海来这里巡视的真正目的。
他的目光越过众人,投向我----我就是格伦,部落里最美丽的女人。双眸如海,野性,柔情。我和额什海相爱很久了,每次我看见额什海,内心就涌动一种渴望和激情。我停下手中的活计,望着对面的情人。这批船做完,额什海就走了,到西汉朝廷去进贡。听酋长说,西汉朝廷离这里很远,要乘船走水路,然后行旱路,经过扶余国等等。辗转星辰,风餐露宿十分辛苦。
一想起扶余国,我心里就伤感,忐忑不安。扶余国和我们一样,栖居在松花江流域,他们善于抢掠,欺凌弱小,还封锁我们外出的通道。这些年来,总是受扶余国侵扰,额什海说,靠近扶余国的地方,已经被占去不少了,扶余国却没有罢休的意思。面对这样一个野蛮的部落,额什海他们进贡的队伍到达那里,能顺利放行吗?万一扣押了怎么办呢?我哭了,泪水和松花江一起流淌。我害怕扶余国杀掉我的额什海。
额什海朝我走过来,安慰我说:别怕,格伦,我没事的,我会顺利抵达中原,依附汉朝,有了强大的后盾,扶余国再不敢欺负我们。我还听说,汉朝的人穿丝绸绫罗,女子施粉涂红,熏香沐浴。格伦,你耐心等,我要带回来给你,换掉你身上的麻衣,拔掉你头发上的野鸡翎,学汉人那样打扮你。额什海迎着我的眼睛走过来,我感到我掉进神秘的洞穴,洞穴里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我说,不不,额什海,我不要汉朝丝绸和绫罗,也不要喷香的脂粉。我要你陪在我身边,过无拘无束的日子。我愿意用松花江水洗脸,戴你给我编织的花环。
额什海擦掉我的说,格伦,你要相信,神会佑护我们的。挹娄人需要生存,需要粮食,铁器。这深山密林只能给我们渔猎,地窖,我们得走出去,向汉人学习。把我们的楛矢石弩,猎获的毛皮赠送给朝廷,换取所需。
我当然明白额什海此行的重要意义,他身负使命,冒着危险出使汉家,是为了挹娄人免遭厄运。他的勇气和甘于牺牲精神,让我敬佩。但我总是心里隐隐在疼-----额什海是我的,也是整个民族的。民族需要他的时候,作为一个女人,没有理由阻止他做任何事情。
来吧格伦,跟我来。额什海向我伸出期待的手。我抹干泪水,站起来,手攥住额什海,我们踩着柔软的青草,朝林中走去。林中草地开满花朵,到处弥漫着蔷薇的香气。我们坐下来,拥抱,亲吻。在无风的阳光下赤裸身体,做爱。在扑面而来的雄性气息中,我晕厥,恍惚,感觉到波浪追逐着波浪,把我涌到天空,白云在脚下飘移,我看到好多长着翅膀的天神,在金色的天宫飞来飞去。额什海抚摸着我,叫我的名字,我喃喃应答。等我们平息下来,天宫没有了,四周是绿的草地和森林。额什海要我睁开眼睛。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惊叫一声------我的情人手捧一张紫貂皮,双手托着,庄重地说,这张珍贵的紫貂皮,本应当进贡的。可我想你更合适它。我偷偷留下来,送给你格伦。把它拿去吧。
说完话,额什海消失在树林深处,这时侯,树林里光影班驳。我又一次留下眼泪,在晶莹的泪水中,我看到额什海沐浴着阳光,他的背后,是很多很多的人,眼神中充满希冀。
三
我在城里缓缓行走,步履和年轻时一样强健。我熟悉这城,就像熟悉自己身体的每根毛发。这座城,建在我的骨头里。
我记得,外城恢弘壮丽,东西宽,南北窄。内部秩序井然,庙宇,民居,寺庙,作坊,分区域建造。这是仿造长安城的杰作,长安城在我心里,代表一种制度,思想和文化。说真的,如果光是一座死城,有什么可模拟呢?城其实并不值得效仿,该效仿的,是城里的宗法礼仪。我用这种复制的方式,使我的人民接受唐朝文化的熏陶,在不长的时期内,使我的国家发展到鼎盛阶段。只可惜,后来灰飞烟灭,文明与繁华跌落尘埃。
月光照彻,我走着,伤感,忧悒。我觉得还应当有人在,百姓也好,臣子也好,在哪个巷口等候我,以最高的礼仪,恭迎王者归故国。我甚至觉察出学士们在吟哦诗句,街巷里飘溢的酒香,打造铁器的声音。小贩的吆喝时起时落,行人穿梭,我看到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和平环境下的幸福。
很快的,我沮丧了,垂下双臂,徒然伫立。我清醒了,知道今晚在这里,除了月光,就是我自己了。再往前走,我看到宫城。看到青草之下的殿宇楼台,破碎的瓦砾,挂着油彩和花纹,粘着鸟兽的爪印,粪便。我捶胸自问,229年的时间,转瞬间风云变幻,面目皆非,是无情的牡丹江水把它荡平了吗?我撩起衣袖,遮掩满脸悲戚。
这里原是扶余的领地,我的祖先勿吉人,也就是挹娄人的后裔,征战扶余部落胜利后,在此居住下来。为了稳固疆域,勿吉人一直向中原纳贡,求其庇护。我们的纳贡时间不确定,有时候一年一次,有时候间隔几年。其时,纳贡队伍十分庞大,最隆重的一次,有五百人之众。旌旗铺天盖地,江面全是满载山珍的桦皮船。
纳贡给我们的回报是,边疆安太,百姓免遭杀戮。隋朝时,还封我们的首领突地稽做辽西太守。到了大唐,又封首领为右卫将军。李世民讨伐高句丽,烽烟再起,连累了已改称靺鞨的勿吉人。我们四下奔散,南下移居营州(朝阳市)避难。唐朝的城头变换大王旗,李世民死了,武则天披上龙袍,在这场残酷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斗争中,年幼的我,又跟随父亲,一路东归回故土。
我父亲乞乞仲象逝世那年,我即位了。我记得,那年是武后圣历元年。我是个雄心大志的人,在松花江上游乃至长白山北麓一带建立了政权,自立为“震国王”。唐玄宗登基后,派人来震国封我为“渤海郡王”。又以我的统治地区,加授我为忽汗州都督。我的国名也就此改叫渤海国。
自我开始,渤海国传代15代王,经济繁荣,农业、畜牧、手工、纺织在中原很有名气,受到中原的欢迎。我们还煅制铁器,开辟陆路,水路等交通干线和航道。有通往日本的,有通往朝鲜的,通向周邻的是营州和契丹。
可是,长着狼一样牙齿的契丹却把我们给灭了。灭得一干二净,寸草不留。我们的国家,遭受了遥远的庞贝古城一样的厄运。渤海国消失了,高大的城墙和宫殿,在悲凉的调子里倒塌。
但我总是忘不了这里,我喜欢在黄昏或夜晚,独自一人徜徉在这儿,回忆曾经的兴旺和繁华。看看这些土台和基石,想一想,人类代代繁衍,爱恨,仇杀,创造并毁灭,渴望并绝望,悲喜剧都发生在时间这个巨大的迷宫中。我的先人,我,我的子孙,谁也逃不出它的磁场。当然,我在这儿留恋多久,也不会有谁发现我,即使发现了,也认不出我就是大祚荣------我建立了渤海国。
四
油灯忽明忽暗,北风卷着雪花,从帐篷底下钻进来,帐篷里很冷。我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棉被,胡须花白,眼窝深陷。腥红征袍、铁甲衣整齐地放在桌子上,只要我想,抬手就能抚摩到。可是我再也穿不上它。
我越来越不济了。从昨天开始,我昏昏沉沉,梦见很多过去的事情。先是梦见始祖函普时,可惜始祖的面容看不清,牡丹江泛起的水雾,朦胧了我的视线。强悍的第四世献祖绥可,是我敬佩的世祖之一,他改变了女真人夏逐水草冬穴居的习俗,在海古水,按出虎水(阿什河)筑室定居,全面进入铁器时代强大起来。之后是昭祖石鲁,景祖乌骨乃,世祖劾里钵等等,他们循序出现在我眼前,又慢慢隐去。
几代人的奋斗,完颜部落终于统一女真各部,建立了女真政权。完颜阿骨打在这个时候登上历史舞台,想到他,我激动了。他是个大英雄,在公元1114年秋天,阿骨打为摆脱辽宋压迫,发动了为期十年的伐辽战争。转过年的正月他建立了大金国。阿骨打灭了辽国之后, 吴乞买乘胜逐鹿中原,攻下宋朝京师开封府,还掠走徽宗、钦宗两位皇帝。其实,南宋衰亡在自身,金国只不过加快了它的死亡速度。盛极必衰,这是任何一个王朝也避免不了的事实。也是下一个王朝粉墨登场的由头。
本来,金国准备掠地千里, 一统中原。但是蒙古人趁乱包抄,从背后对我们下手。塔塔儿部早已对金国虎视眈眈,蒙古人一动,他也伺机出动。在这场混战中,不知砍掉多少人的头颅,草地上流淌的鲜血,比河流还多。太阳下残缺的肢体,成为狼和鹰的食物。草原千里,闪烁刀光。
侵略与反侵略,杀戮与被杀戮,旷日持久的征战中,金国陷入腹背受敌的境地。面对危机,我想出一条在兴安岭以北的草原上挖掘壕沟,抵御塔塔儿部的对策。螳螂扑蝉,黄雀在后,塔塔儿部没用多久,就昙花一现般的被铁木真灭掉。事实让我相信,铁木真才是金朝的劲敌。眼下,铁木真正东征西讨,指挥军队横扫蒙古草原,势力范围迅速扩大,并将长矛直指金朝。
万千的马蹄声,日夜敲响兴安岭南北山麓。我听得颅骨发麻,焦虑不堪。我为此忧患,不知道金朝的未来走向哪里。可是我老了,不久灵魂就会被萨满引入天堂。我自知弥留人世,派人去找我的儿子完颜景,我有很多话告诉他,我将用枯干的双手,托给他一个金朝。
父亲深夜召唤我,我意识到父亲的大限来临了。抑制住内心悲痛,掀开帐篷一角,弓腰进入,一言不发跪在父亲床前。我握住父亲的手,他想用力,抱一抱我。我和他心里明白,这是父子两个最后一次亲热了。我把头抵在父亲胸怀,等待父亲说话。
我心情沉重,不知道界壕能否起到屏障作用,金朝既要进兵中原,又要防守蒙古军队,分身乏术。而蒙古军队所向披靡,它是一头草原的狮子,指爪锋利。我惟恐哪一天睡觉醒来,这里的土地,山川河流,同胞手足都给蒙古人霸去。我甚至能够想象出,蒙古人夷平后的土地的寂静。
许久之后,父亲开口说道,完颜景,界壕,界壕挖到哪儿啦。我低声回道,西南科尔沁附近。唔。父亲闭闭眼睛。我继续说,始于阴山山脉那条线,途经苏尼特,东乌珠穆,正在抓紧。唔,尽快挖,蒙古人就要杀来了,我闻到血腥味。完颜景,你一定要记住,你现在是女真人的领袖!
半刻钟之后,我们父子俩的对话结束了,没有谁知道我们说了什么。帐篷里弥漫着死亡之气,呼啸的北风像是金戈交鸣,铿锵不绝,又像嘭嘭战鼓,烦躁人心。我凝视着干瘪的父亲-----驰骋草原丛林的首领,部落与家族的领袖人物完颜雍,他的眼神慢慢散开,暗淡。
我接替父亲延续着这场战争。随着时间的推移,战事越发不利了。前方不断传来战报,说临潢府境内的契丹,起事响应蒙古大军,采取夹击之式,要攻打金朝。我求助众臣,满朝上下,竟拿不出一条像样子的策略。我只得承袭父辈方法,深挖界壕,挖到了俄罗斯和蒙古国境内。
这项比秦长城还长的军事工程,并不像金朝所期望的那样。蒙古铁骑在铁木真的指挥下,踏平界壕,进驻金中部地区(北京市),攻克河北,山西。界壕的军事作用消失,完全成了摆设。这还不算,对我和我的金朝最大不公平之处,是后人把我们的界壕笼统称为“成吉思汗边墙”。话说回来,历史从来就不公平。
五
经常是深夜,我看到河畔漂移的萤火。我一只只的抓,放在口袋里,萤火虫的光芒,照耀我回家的路。我走着,听到远处有阿玛的喊声,他叫我,阿巴亥,是你吗?我疾步向前,可是,每一次,我都像陷入迷宫。我哭,呼告,怒骂,但无济于事。然后我醒了,知道自己做了个梦中之梦。
我是一个女人,肉体和灵魂埋葬在这里。对此我并不情愿,因为我是个殉葬品,殉葬品从来没人怜悯。就像墓穴里的一颗谷粒,一件器皿,装饰着亡者,佐证亡者的地位。我确信,来这儿的人多数不知道,一个不幸的女人,在她丈夫死后,没得到继承者给予的应享受待遇,反断送青春,被活活掩埋——百姓羡慕帝王家的富贵时,忘记了富贵背后的血泪。
现在我已经没有泪了。我的泪流了几百年,早已枯干。你看建筑群四周的松树,生长得郁郁苍苍。这些年来,我陪着树木,看着它们的高度超过围墙,脊顶。生命力旺盛的令人嫉妒。而我,生命完结的多么悲哀。
我12岁进宫,因乖巧伶俐,相貌出众得到罕王的恩宠。我到他身边时,他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喜爱我,乐意在没人时把我抱在腿上,逗弄我,摩挲我成长中的身体。
在他的抚慰下我出落成丰满的少女,他看着我的眼神,也掺杂了异样情愫。终于有一天他解开我的旗袍,我羞涩,颤抖,不由自主。以后的事情是,我成了他最称意的女人,寸步不离左右。陪伴他久了,听他讲述我才知道,这个胸怀抱负的后金国缔造者,靠十三副铠甲起兵,公元1616年建后金,随后建立八旗制度,战胜十倍与己的明朝大军,攻克萨尔浒,占领了盛京,在这一片土地建起辉煌的殿堂。也明白了他要做的事情,是推翻一个朝代,建立一个朝代!
世人惊叹他的谋略和骁勇,他也认定自己无战不胜。但他没有料到,宁远城久攻不下,损伤了大批人马。连连失利刺激他逞强用兵,宁远城下尸横遍野,八旗兵鲜血的咸腥气味,被风吹到盛京城里。我很担忧战局的不利态势,一旦打不下来,罕王会接受事实吗?我也担忧他的身体,自从发动宁远战役后,我就再没见到他,他上了年纪,毕竟不比当初在建州,威风八面。
一个人不可能永远扮演胜利角色。这是天定的,哪个也违抗不了。罕王也必须遵守上天的法则。我记得很清楚,1626年,宁远战败终成定局。罕王急火攻心,犯了疽病,生命危在旦夕,他被迫返回盛京。
这一次他走的是水路,一上路,他就派人给我消息,说要回来了。我又是欢喜,又是忧愁,我不知道他的身体坏到什么程度,但我希望尽快见到他。船队走的很慢,我在宫中度日如年,翘首期盼。直到有一天,来人报信说,罕王到达鸡远堡之外的地方,我换好宫装,赶着去迎接。
路上,我设想了很多见面的情景,我想他一见我,准会抱住我,叫我阿巴亥,阿巴亥,把我揽在怀里。或许我会扑过去,在他怀里流下我思念和担忧的眼泪。我想那是一个既悲伤又欢欣的时刻。
到了鸡远堡,哀宛的乐声传至我的耳畔,水面上停泊的船只,挂满白色旗幡。我突然一阵眩晕——此一来,罕王定是凶多吉少了。
事实证明了我的猜测,罕王在盛京遥遥在望的地方,带着遗憾离开人世。凭我怎么召唤,罕王也不睁开眼睛,再看我一回。罕王离世,对我的打击难以估量。但我如何也没料想,恰好是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也是罕王临终遗昭害了我。
现在我不得不说出,罕王在世时对我的嘱咐。他曾经说过,他不在的那天,就让多尔衮照顾我。我喜欢多尔衮,多尔衮也接受我。在我心里,对罕王是敬重,多尔衮,却给了我纯美爱情。按照民族习俗,若我再嫁给多尔衮,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后人却照搬道德条律,指责我们之间的乱伦行为。这是我命运的又一悲哀。
权位使兄弟反目,同胞结仇。罕王死后,皇太极玩了个空手道,使多尔衮丧失了继承权。胜似王侯的皇太极在1635年改满洲将女真族改称为“满州族”,这离他建立大清朝的时间仅相差一年。而我,成为皇太极宫廷斗争中一颗小小的棋子,我落入他的棋盘里,他把我下成死棋――罕王大丧之前,他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将我殉葬了。葬在冷冰冰的盛京东陵。我一个远离战争的女人,就这么被政治出卖,做了它的牺牲品。在这处郊外的建筑群里,惨遭遗忘。
六
中国历史上,多战乱,少太平。自大唐李世民之后,能创造出空前盛世的,大致应当数康、乾二帝了。我曾经做过假设:吴三桂不放清军入关,一个北方少数民族,会统治中国近三百年吗?可社会发展就这样,历史的转折是必然。
在整个清王朝,“康乾盛世”这两颗明珠黯然失色之后,我们家后来的皇帝们,似乎越来越没出息了。祖先的马背喋血,蜕化成提笼架鸟,长矛刀剑变成云雾蒙蒙的烟枪。八国联军的炮声,震落紫禁城梁柱的簌簌尘土。而这时,龙椅上端坐的女人,面无表情。
她在痛心她的园子,一夜之间,被大火焚毁。屹立的水法,在高温中龟裂;储藏的珍宝被劫掠,瓜分,运往欧洲。幸好,祖宗陵寝远在关外,八国联军一时半会儿,还顾不上打它的主意。但这仅仅是暂时的,大清朝风雨飘摇,一座陵寝又何以逃脱? 关于我的身份,我想你必定知道了。是的,我就是守陵人的后代,住在这个叫做“腰站”的村庄。我们这支人是努尔哈赤五叔祖的后代,当初,在北京城有各自的官职和待遇,皇太极登基后,说关外的祖陵是我们的根,要有人守护。就下旨派遣我们回来。于是我们奉旨离开京城,回到东北守护永陵。 说起来,大清朝近三百年的时间,历代皇帝都要来祭祖。康熙、乾隆、嘉庆、道光,都回来过。康熙和乾隆次数最多,各四次。当然,那时候我还没出生。我出生的时候,大清朝已经夭亡了。就像永陵殿后的那株榆树,它要倒,什么也拦不住。老佛爷当年闻讯,吓得筛糠,吩咐人又箍又锔,不还是剩下一截木桩子,摆在殿里供人游览?乾隆爷的《神树赋》又怎么样呢?挽救不了它的衰老。依我看,它预示了大清朝的整个命运。 我们的房子也三百多年了。这窗菱,青瓦,椽头的雕花,在尘土和风雨侵蚀下的物件,哪一样不反射出昨天的威严。你仔细看我们家的屏风,四扇,对开,高等楠木做的。上面雕刻的是龙,皇权的象征。龙的金色还在,形态也没改变,还有里屋的小座钟,胭脂匣子,都散发着旧日的皇家气息。 这是我们仅有的证物了,我们是贫穷的,隐在民间的皇家后裔。这几年不断有人来,英国的,美国的,还有日本人,俄罗斯人。他们想买这屋子里的东西,屏风,匣子,柜子,狍子蹄挂钩,连破炕席都要买。我们不卖,再穷也不卖。英国人偷了我们的东西,日本人祸害了我们的人,1900年,俄罗斯人放火烧了永陵,把殿上的供器一古脑给卷走了。又一把火焚毁了赫图阿拉城。好端端一座城,像圆明园一样沦为废墟了,上百年过去,你再让我卖祖传的东西给强盗小偷,我死了拿什么见列祖列宗?我不卖! 我承认我有病。天生的腿疾,弱智,耳朵也聋。我一辈子没娶过老婆,跟兄嫂生活。我整年穿着青布衣服,相貌猥琐,在阴暗不见太阳的屋里捱时光。这并不令我痛苦,再多的钱也治不了我的病。我病在心里。我没读过书,但我知道清王朝的衰亡史,我觉得,把罪责都归到叶赫身上,不大公平,凭她一个人,左右不了什么。她是恰好不早不晚站到那个位置上,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 我更惋惜的是赫图阿拉,听说你从那里来,如今它的模样你都见了。那些人,花了大笔的钱把赫图阿拉糟蹋了。我有腿不能行动,但我触摸得到赫图阿拉的棱角,那口井,那些房子,城里的路,石头,青草,墙基,墩台,都在我眼睛里。我告诉你,他们修的不是城,是大清朝的后花园!努尔哈赤有这么安逸享受,他还能想去开疆拓土驰骋沙场? 现在的赫图阿拉城,没有军队,格斗,马匹,旌旗,战袍,铠甲,刀剑。有的是酒楼,饭馆,商业街,香肠,汽水,花里胡哨的女子,歌舞,草地,鲜花。我们神圣的家庙,住进敛财的僧人……赫图阿拉,永远消失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离开这里?我上了年纪,身体不济。儿孙辈的嫌弃这儿偏僻,全搬到山外村庄去了。我和我哥哥打算老死在这儿,守着这座破房子破院子。我不指望修缮这房子了,老死就葬在房后,魂儿也不离。哦,兴许你没留意,后山根儿那片玉米地边,有一棵梨树,开花呢,雪白雪白的。
她在痛心她的园子,一夜之间,被大火焚毁。屹立的水法,在高温中龟裂;储藏的珍宝被劫掠,瓜分,运往欧洲。幸好,祖宗陵寝远在关外,八国联军一时半会儿,还顾不上打它的主意。但这仅仅是暂时的,大清朝风雨飘摇,一座陵寝又何以逃脱? 关于我的身份,我想你必定知道了。是的,我就是守陵人的后代,住在这个叫做“腰站”的村庄。我们这支人是努尔哈赤五叔祖的后代,当初,在北京城有各自的官职和待遇,皇太极登基后,说关外的祖陵是我们的根,要有人守护。就下旨派遣我们回来。于是我们奉旨离开京城,回到东北守护永陵。 说起来,大清朝近三百年的时间,历代皇帝都要来祭祖。康熙、乾隆、嘉庆、道光,都回来过。康熙和乾隆次数最多,各四次。当然,那时候我还没出生。我出生的时候,大清朝已经夭亡了。就像永陵殿后的那株榆树,它要倒,什么也拦不住。老佛爷当年闻讯,吓得筛糠,吩咐人又箍又锔,不还是剩下一截木桩子,摆在殿里供人游览?乾隆爷的《神树赋》又怎么样呢?挽救不了它的衰老。依我看,它预示了大清朝的整个命运。 我们的房子也三百多年了。这窗菱,青瓦,椽头的雕花,在尘土和风雨侵蚀下的物件,哪一样不反射出昨天的威严。你仔细看我们家的屏风,四扇,对开,高等楠木做的。上面雕刻的是龙,皇权的象征。龙的金色还在,形态也没改变,还有里屋的小座钟,胭脂匣子,都散发着旧日的皇家气息。 这是我们仅有的证物了,我们是贫穷的,隐在民间的皇家后裔。这几年不断有人来,英国的,美国的,还有日本人,俄罗斯人。他们想买这屋子里的东西,屏风,匣子,柜子,狍子蹄挂钩,连破炕席都要买。我们不卖,再穷也不卖。英国人偷了我们的东西,日本人祸害了我们的人,1900年,俄罗斯人放火烧了永陵,把殿上的供器一古脑给卷走了。又一把火焚毁了赫图阿拉城。好端端一座城,像圆明园一样沦为废墟了,上百年过去,你再让我卖祖传的东西给强盗小偷,我死了拿什么见列祖列宗?我不卖! 我承认我有病。天生的腿疾,弱智,耳朵也聋。我一辈子没娶过老婆,跟兄嫂生活。我整年穿着青布衣服,相貌猥琐,在阴暗不见太阳的屋里捱时光。这并不令我痛苦,再多的钱也治不了我的病。我病在心里。我没读过书,但我知道清王朝的衰亡史,我觉得,把罪责都归到叶赫身上,不大公平,凭她一个人,左右不了什么。她是恰好不早不晚站到那个位置上,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 我更惋惜的是赫图阿拉,听说你从那里来,如今它的模样你都见了。那些人,花了大笔的钱把赫图阿拉糟蹋了。我有腿不能行动,但我触摸得到赫图阿拉的棱角,那口井,那些房子,城里的路,石头,青草,墙基,墩台,都在我眼睛里。我告诉你,他们修的不是城,是大清朝的后花园!努尔哈赤有这么安逸享受,他还能想去开疆拓土驰骋沙场? 现在的赫图阿拉城,没有军队,格斗,马匹,旌旗,战袍,铠甲,刀剑。有的是酒楼,饭馆,商业街,香肠,汽水,花里胡哨的女子,歌舞,草地,鲜花。我们神圣的家庙,住进敛财的僧人……赫图阿拉,永远消失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离开这里?我上了年纪,身体不济。儿孙辈的嫌弃这儿偏僻,全搬到山外村庄去了。我和我哥哥打算老死在这儿,守着这座破房子破院子。我不指望修缮这房子了,老死就葬在房后,魂儿也不离。哦,兴许你没留意,后山根儿那片玉米地边,有一棵梨树,开花呢,雪白雪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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