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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黎明

2023-03-16抒情散文杨献平
穿衣。要是夏天,几下就好了。冬季则麻烦一些。衣服既是文明的标志,也是人之身份地位的体现。衣饰构成了人的基本尊严。它一方面给予了我们神秘感,又使得人和人,尤其是异性之间

穿衣。要是夏天,几下就好了。冬季则麻烦一些。衣服既是文明的标志,也是人之身份地位的体现。衣饰构成了人的基本尊严。它一方面给予了我们神秘感,又使得人和人,尤其是异性之间有了可以抵挡与防守的“疆域”和“界限”。

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黎明时分。记得博尔赫斯写过:“不出所料,奇迹一般/俯冲的黎明/会从心灵到心灵,滚滚而来。”《朦胧的黎明》。在这首诗歌当中,博尔赫斯写的是黎明时分的港口。而对于我来说,成年后的黎明一般由学校和军队组成,再就是某些时候的出行。说起来惭愧,虽然是农民后代,可是我从小就严重地不热爱劳动。当然,这里所说的“劳动”只限于如我父母一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而世上的一切,人的一切行为都堪称“劳动”,如长途的旅行、伏案写作乃至家务等。劳动是构成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动作”,以及脑力和肉身的天性般的机能。

在乡村,黎明时分常常被定义和限定为鸡叫三遍至太阳升起这一时刻。老人们说,太阳升起之前为黑夜的最黑部分。这时候,夜间的动物要及时返回,尤其是惧怕日光的。在我记忆中,在乡村每次早起就是去读书,少数的是跟随父母去田地劳动。正睡得香甜,肉身和精神在此时放下全部武装,沉浸在类似死亡的境界当中。当然,每一次的醒来,都有一种重生的感觉。这时候,起床去劳动,简直是一种酷刑。我常常装着叫不醒。屁股上挨了一巴掌之后,才哼哼唧唧地说马上起来。可眼睛还没有睁开,不到一秒钟,又呼呼睡去。直到母亲拿着扫帚连续打屁股,才没好气地坐起穿衣。

农忙都在春夏秋三个季节。人在大地上劳作,为的是收获粮食,用以糊口。农民从来就是向天地要饭吃的。这三个季节当中,泥土和草木收集了夜间的汗水,形成露珠,其中包括不知名的夜间生物体液、泪水。一出门,就会被打湿裤脚,沁骨的凉。尤其是秋天,玉米叶长而宽大,露水更多,一动就会浇到手臂,沿着袖口进入胳膊,然后到腰间。农民是大地的一部分,类似庄稼、岩石和草木。其实都是苍天与大地的受惠者。而在上学路上,因为是行车的马路,宽阔而光洁,尽管可以感觉到附近山坡和田地里的浓郁水意,但距离肉身还有一段距离,因此感觉不太冷。

如此多年之后,我远赴外省。中国西北部巴丹吉林的沙漠。军旅生活最典型的标志是早上出操,各种军事动作的练习。早上的杨树林里,鸟儿被我们的口号和脚步惊醒,喳喳乱叫,翩翩低飞。当红日在东边地平线上英雄般腾冲而起,我们已经洗漱完毕,进入了一天的紧张生活。如此多年之后,黎明渐渐变得不再紧张,除非是出差或者紧急的情况。沙漠的黎明充斥着无边的凉意和冷凝,风中蕴含的,都是旷野的消息和体温。有几次,我在黑暗的黎明步行到乘车点,路上没有一个人,短袖在那个时候阻止不了身体“词不达意”的哆嗦和鸡皮疙瘩。而不远处的机场,剧烈的轰鸣后,是呼啸而起的战鹰直冲霄汉。

寥廓啊。难怪王维在此写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居延城外猎天骄,白草连天野火烧。暮云空碛时驱马,秋日平原好射雕。护羌校尉朝乘障,破虏将军夜渡辽。玉靶角弓珠勒马,汉家将赐霍嫖姚。”苍茫啊,难怪此地在史前年代为乌孙、月氏、匈奴故地,游牧民族的月亮弯刀,奔腾的马蹄与嗜血的战斗……站在黎明的戈壁边缘眺望,远处的黑,混沌,继而的微光、明亮,像是一个巨大而空旷的梦境,一再映射人类的宿命。我曾经也在此写诗说的:“最好的骑士,修完烽燧之后/把自己刻进了荒凉。身边的妻子/堪称当地土著,只是她的祖上也来自幽州或者反向的边疆/尘烟里的白杨树,与弱水河私通/月夜的红狐,在沙棘丛中被寂静划伤/这也是人类的黎明啊,开车去向深处的人,如今的战士/他们的背影,让我想起于最黑夜的地方/失踪的冒险家,诗人的长须结满帝国的白霜……”

再些年,儿子大了,去上学。我以为,人之初的辛苦难以想象。黎明即起,我和妻子在朦胧的睡意中穿好衣服,洗漱,清醒之后,背起书包,开门,一头扎进黎明。对于孩子,我们总是怕他有什么闪失,哪怕是几百米的距离,也要亲自把他送到,交给老师,方才安心。人对于自己后代的热爱之心,是人类之中最为炽烈的。有时候,我早起送儿子上学,有时候是妻子送他,如此轮换交替。几年后,儿子已经能够独立地上下学。但我们还是担心,尤其是冬天的早晨与傍晚,倘若他没有按时间回来,心就有些慌乱,忍不住下楼去接他。

后来,我调到南方,妻儿也跟着过来了。新的学校,儿子自然不适应。每天黎明,我都去送他上学。父子两个,出大门,拉着手,一直到学校门口。初中之后,每次都是黎明,我早点起来,做好早餐,和儿子一起吃,然后一次一次地扑进黎明。把他送到学校,我再去单位上班。如此几年,我觉得了生活的麻烦,但更觉得了父子之间的那种无与伦比的亲情。有几次,花灯已经覆盖了整座城市,车辆的奔行比白昼更为凶猛。儿子还没回来,我就到公交站去找他。一辆辆的公交车,来了一辆,不见儿子,又来一辆,又不见儿子。我心慌得要摔倒。一次次安慰自己说,没事的,儿子肯定有别的事,耽误了,一会儿就到了。大多数时候,我可以接到他。有几次,我实在找不到儿子,心如火烧一般回家,到门口,却见儿子蹲在墙根看书。

那一刻,我心跳加速,血液沸腾。忍不住上前抱住他。开门,给儿子换鞋,替他放好书包。给他盛饭。看着他吃。自己收拾碗筷、洗涮。我觉得了一种巨大的幸福。作为普通人,我们所有的安慰仅只来自血缘相连之人。现在,儿子长大了,长时间住校。起初,我有些不习惯。忍不住去他房间看,喊他的小名。然后才想起,儿子已经在绵阳读高中了。一个人坐下来,不禁怅然若失。

与华北的太行山乡村、巴丹吉林沙漠的黎明不同,成都的黎明始终有一种温润气息。倘若遇到好的天气,成都的黎明果真如艾略特《花朵在黎明》之诗句:“今晨的花盛放,昨天的花也曾盛放/晨光熹微,房间里飘过了芳香/花色正浓的芬芳、花事阑珊的芬芳/新鲜的花,枯萎的花,花朵在黎明。”这些年来,我习惯了一个人出行,黎明起来,匆忙一番,打车到机场。车子在黎明奔行,再黑的颜色,也被各种灯饰分割成一小片小片光明。我坐在后排座位,看手机,或者看窗外。哦,那一栋栋的楼房当中,有多少人居住,此时此刻,他们都在做些什么?安恬的睡眠,轻声的梦呓,或者是床上的密语,叮当的早餐,抑或是孤独的叹息……黎明在城市,也被各种人生充斥塞满。可我们都是孤立的,远不如乡村的草木和戈壁荒漠的砂砾……当飞机斜着身子飞起,俯瞰城市,黎明的灯火使得它柔媚多姿,一切都小了,模糊了,而在大片云层之上,阳光干净而凛冽,充满了崭新的生机,在云朵上,建造了一座又一座的美妙宫殿和大美境界。哦,我想这就是理想与现实,天庭与人间的区别吧。

哦,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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