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烟火
我两年没有回故乡岐山了,有发小打电话,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只能搪塞:远,不方便。其实,我生活的省城西安,距离岐山只有一百五十公里,坐车才两个多小时,况且,有高速公路,有高铁。地理上的距离可以用数字来计算,可以用遥远来形容,心的距离是无法计算、难以形容的。坦诚地说,我和故乡不是地理上的距离,而是心远了。
我必须承认,我习惯了城市的浮躁和喧嚣,不习惯故乡的恬静和安闲;我习惯了城市的雾霾和暧昧,不习惯故乡的清爽和纯粹;我习惯了城市的忙乱和繁复,不习惯故乡的从容和简单。城市生活的习惯,一刀一刀地削砍着我对故乡积累的情感。人的习惯太可怕了。就像波浪冲刷堤岸,一天天,一年年,连石头也会咬碎的,何况人?
暮春初夏时节,我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岐山县陵头村。陵头这个村名,曾经给我留下了诸多想象的空间,也给我们村老实纯朴的农民们带来了虚空的自傲和毫无实际意义的荣耀。只有埋葬皇族的地方叫陵,而平民百姓,即使埋葬在一块宝地,也只能叫坟墓。我们村的人,住在什么人的陵头上?答案有两种:一是,我们村就在西周皇族的陵地附近。岐山是周的肇基之地,我们村距离周王朝的祭祀之地周公庙——《诗经》上所说的“卷阿”——仅仅三里路。我们村的血脉直接地通向周王朝,即使周王朝是我们村里的人眼前的一幅虚幻的图画,画面上必定有陵头村的一痕笔墨。二是,我们村埋葬着岐王李茂贞的儿子和儿媳。唐末,李茂贞在关中西府称王,儿子自然是千岁了。千岁的坟墓当然要称为陵。由此,我们村里的人断定,陵头村是一块宝地。
历史,不过是一种叙述而已。站在故乡的土地上,我感受到的是当下,我呼吸着故乡清新、清甜的空气,让故乡的气息充盈我的血脉。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故乡是由气息、色彩和声音构成的,即使挂在墙上的一根鞭子、立在院子里的一把镢头上,也洇浸着故乡特有的气息,这种气息,难以命名,却十分饱满,它是故乡的内涵。
小麦正在扬花,油菜结了荚。放眼望去,田野上浓郁的绿色,仿佛一面镜子,映照得天空是绿的,空气也是澄明的绿。庄稼、青草、树木默默地伫立,故乡是一片静态,仿佛在宽容地承受着什么、耐心地等待着什么。这个时候的故乡,只能谛听,只能聆听,只有听懂故乡,才能把心和故乡接通。故乡的恬静中肯定蕴藏着什么,我在想。
行走在故乡的田间土路上,双脚被路两边的青草淹没了,咬住了。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渴望,挥动镰刀,割它几捆子,背回家。在我生活的年代,一把青草也很难在路边寻觅到,青草刚出地皮,还没长到一拃高,就被人割走了。现在,任凭青草疯长,不要说没有人割它,村里人恐怕想也不会想到,它可以喂猪喂牛;不要说家家户户不养猪不养牛,村里人恐怕连割青草的镰刀、捆青草的绳子也没有了;不要说没有收留镰刀和绳子,在做农民的婶婶、叔叔、弟弟们的家里,连常用的铁锨、镢头、锄头、木叉、簸箕、竹筛子等农具也看不到了,他们有的是电视、电脑、电冰箱和空调。我能掂量到,故乡变轻了,变简单了,变现代了。
在我的记忆里,故乡的傍晚是一幅神秘而慵懒的图画,画卷中蕴含着丰富多彩的内容。此时,庄稼人把犁杖从潮湿的泥土地中拔出来,吆着牛,走上了回村子的土路;犁杖和土路摩擦发出的声音不再疲惫,显得轻松,空灵;牛的喘气声不再急促、不再夸张。套在犁杖上的牛再劳累,也要叫两声。站在村街上的婶婶们,呼儿唤女的声音,和牛的叫声相呼应。夹杂在其中的,有从山坡上刚回村的羊的咩咩声,有狗的几声汪汪,有驴可怜巴巴的长鸣——丰富的声音,渲染着故乡的丰富。随之,街道上便有了柴草燃烧的清香味儿,放下农具的女人们进了厨房,开始做晚饭,一缕一缕的白烟,从家家户户的烟囱里伸上去,又弯下来,飘出村庄,和田野上的氤氲之气相融合,在麦田上空舒缓地游走,给傍晚的气息中增添了朦胧、增添了神秘——故乡似乎平添了几分难以解读的美好。
记忆是验证的历史。记忆是对现实的补缀。现在,我行走在故乡的傍晚,村街上的沉寂和城市里华灯初上的热闹形成强有力的反差,能听见,故乡的夜晚行进的脚步声十分干脆,一点儿也不留连。街道上空无一人。家家户户的大铁门紧闭,一盏昏昏欲睡的路灯把我的影子放得很大。坚硬的水泥街道,显得空旷而沉闷。失去了色彩、气味、声息的故乡仿佛商场里的橱窗中的模特儿身上的时装,看起来也美,但却不在活物身上。当我埋藏记忆后,当我丢掉历史的参照之后,我会习惯改变了面貌的故乡的,我会习惯我离开了三十多年的故乡,既然,我能习惯童年少年时的故乡,肯定也能习惯如今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