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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散文

父亲消失

2023-03-20抒情散文冉正万
父亲的装备完美无缺,是一个移动的家。但只有父亲能几天几个月住在里面,一般人的新奇感一过绝不滞留,溜得越快欣快感越强烈。

实际上除父亲之外没人住过,装备交给他之后,只有……

父亲的装备完美无缺,是一个移动的家。但只有父亲能几天几个月住在里面,一般人的新奇感一过绝不滞留,溜得越快欣快感越强烈。

实际上除父亲之外没人住过,装备交给他之后,只有他一个人使用过。

不久前,父亲在山上挖马毛参,这东西值不了几个钱,对农闲中的父亲的吸引力不在钱上,是他几十年来养成的可怕的勤劳习气。天不见亮就上山,天黑才从树林里钻出来,手上脚上脸上每天都有荆棘或茅草新劐的小伤口,父亲不怕痛,因为那是沉默的山神从他身上压榨出的言辞,是对他倔强又徒劳的劝阻。勤劳是微不足道的父亲存在的标志,换一种方式他将不复存在。他痴迷于不停地干活并且精于计算,计算何时把何事做完,至于收获,那不过是理所当然的副产品。就像那年,卡车把九分钱一斤白萝卜运出田坝后他松了口气,为它们没有烂在地头感到欣慰。

他无意中在山林里见到一群猴子,猴子当时离他很近,他很激动。他有一部别人用过的智能手机,他平时很少拍照,等他琢磨出照像功能,猴子正往深处奔跑,他拍下的画面因枝叶阻挡而影影绰绰。它们非常胆小,像小孩见到阴影似的魂飞魄散,它们恐惧的叫声很像欢笑,其实那是一种绝望,一种心惊肉跳。

父亲不能不激动,这一带几十年来第一次出现猴群。几十年前,这里曾有老虎、豹子、野猪、岩羊、大青猴、猕猴,它们消失的次第亦如它们本身的捕杀能力,先是老虎、豹子,然后是野猪、黄鼠狼,最后是猴子、岩羊。原以为它们不辞而别永不再见,现在却在离家两公里的山林里见到身影,父亲眼里当时噙满泪水,仿佛看到失去联系的老友甚至走失的孩子。老友和孩子面容多年不见一定变得认不出来,而猴子依然像孩子一样可爱。几十年前父亲遇到它们时,想的是吃它们的肉,打死一只是运气好,打死两只如同发大财。现在,他想告诉它们不要怕,他不吃猴子,就像他从不吃人。如果它们不喜欢,他连马毛参都可以不挖,甚至可以不再进树林,靠近山林的地都可以不种,也不再养狗不再打农药。

父亲的照片辗转被野生动物研究所的人看见,说这有可能是稀有品种。如果得到证实,将是十年来最大的新闻,不亚于十大考古。他们给父亲送来帐篷防潮垫信封睡袋吊床望远镜卡式炉远光手电军用铲保暖内衣冲锋衣净水器水瓶感冒药创可贴。还有一部像素极高的智能手机,三个大功率充电宝。他们教会他拍照和发送照片,还教他如何野外生存和求生。对后者他学得极不认真,自己熟悉的山熟悉的水,哪里用得着别人来教,他有一种被外行指导的不耐烦。他认得的植物,虽然叫不出名字,但一定比他们多,哪里有悬崖哪里有山洞哪里有溪流和山泉,像知道自己有多少钱多少粮食一样有数。

父亲步步为营,第一天在一片柏树林里扎营,这片树林离家只有几百米,能听见鸡叫。他没养牛也没养猪,养了二十只鸡,他平时很少管它们,它们现在也不管他。他不往深处走不是担心他的家,而是要让猴子慢慢熟悉自己的气味。柏树林里的柏树大多水桶粗。

原先,这里住着姓戴的大户,年轻一代或参军或做生意,老人去世后没有回来过。村里人也不知道他们身在何处,只知道有三十年没见到过他们。

父亲年幼时在这里吃过酒席,闻过新媳妇的香味,捡石头打过狗。石水缸还在,能装十八桶水,三眼灶也没完全坍塌,石阶似是而非。它们正努力隐藏直到隐没,茂密的柏树让它们心灰意冷,比当初主人抛下时还绝望。戴姓人家在此居住了八十余年,那之前是原始森林的林地边缘,常有豹子和野猪出没。

天还没黑,父亲按照平时生活习惯吃了晚饭,他有点小兴奋,像修行者开悟前的奇特感应。临睡前,他在茶杯里看见令人恐惧的野兽,这提醒他盖好盖子,以免野鬼掉到里面。在梦里,他听到非常骇人的吼声,醒来后,还持续听到相同的叫声。父亲既害怕又好奇,刺激和恐惧一样大。帐篷外面有移动的黑影,他本打算装模作样地咳几声,以示自己是一个活人。居然咳不出来,既而发现手脚不能动弹,除了脑子里的想法,其他全都煞费苦心。假装无动于衷反而好一点。已到平时鸡叫时候,他听不见公鸡叫声。什么也没做却感到很累,比肩挑背扛还累。这让他觉得人不是猴子变的,而是水獭变的。他感到被水压得喘不过气来,视觉听觉如同在半透明的水中。变回水獭也许还好受点,变成人后真是受不了这水的压迫。

父亲默不作声地忍受着,感觉骨头穿出皮肉向泥土里戳。

连山林都不会沉默寡言,可父亲已经习惯了沉默寡言。

父亲父亲。

从帐篷里钻出来,他不确定刚才是不是梦中梦,或者现在仍在梦中。

他忍住回家的诱惑,从半山腰砍柴小路走到一个山坳,在这里做早饭。好多年没人来砍柴,小路时隐时现,大山正努力抹去人为的痕迹。这里有一块平地,当年砍柴的人在此歇憩吹风摆龙门阵,有时还打牌甚至打架。一起砍柴的人,有的带着皱纹进入泥土,有的跟随子女去了远方。父亲心想,等自己离开,这里将不会有人来了吧,即使有人来也不知道当年的故事。父亲顿时惆怅不已,时间在他心里化作一团乱麻。他们离开是对的,只有极少数人留在这里,这让他倍感孤独。啪的一声,一只巨大的甲壳虫将一只小蜜蜂撞翻在枯叶上,蜜蜂仰面弹着细腿,父亲听见它的喊叫:不要,不要啊。砍柴时看到这情景,父亲会不由分说,一脚踏上去将两个一起碾碎。那时他还没成为父亲。现在他伸出筷子挡住甲壳虫,让吓晕的小蜂蜜翻过身来。甲壳虫在筷子头上撒了泡尿,不是出于报复,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对手比自己强大千倍,它这泡小小的尿的最大的毒是自尊。父亲同情地笑了笑,撅了两根旱地芦苇杆当筷子。

当天晚上,父亲再次在杯子里看到骇人的野兽,但他没梦到骇人的吼声。帐篷外面有移动的黑影,他知道那是什么。有东西打在帐篷上发出沙沙声,他也知道那是什么。他像接受阳光里闪亮的尘埃一样接受它们。

接受的东西越多,时间过得越慢。父亲忘了自己进山到底有好几天,不过算错了也无所谓,山林不以天数计算时间,是以季节更替和雨水的多少计算时间,时间只出现在树梢上和草叶上,然后才出现的父亲的感觉里。并不是所有一切都欣欣向荣,倒下的树不会立即停止生长,刚冒出的嫩芽随时有可能夭折,生长还不是长大,只有能将时间聚拢不至快速散失才是长大。只有绵绵不绝的时间能在山林里制造价值。

父亲在红猪堂住了两天。这里即使当年砍柴也少有人来,太远太恐怖。曾经有一头浑身红毛的野猪,连老虎都怕它。所有的野猪都能闻到火药燃烧后的气味,红毛野猪则能闻到火药盒里的火药的味道。带枪的猎人走进山林就没回来,就像不是去打猎,而是去当上门女婿。红猪堂是一个锅底形山洼,老虎豹子靠近,红毛野猪像装了发动机一样冲出来,被它撞断的树枝放鞭炮似的噼啪响,百兽之王还没见到它就逃之夭夭。村里人谈起它汗毛直竖,除了恐惧还有无可奈何,谁要是招惹了它不但得不到同情,反而会被指责:明知它是生毛货你惹它干什么呀。

父亲的二叔,一个手艺粗糙的木匠,喜欢吹牛。烧酒从喉咙滋溜下去,豪言壮语滚出来:我怕它个屌,它是没遇到我,遇到我算它倒霉。没人当回事,能干的人心里不屑,面子上什么也看不出来。他老婆烦不胜烦:不怕你去会会它呀,又没哪个拦着你。其他人这么说他,他有可能哈哈一笑,可一个女人,还是自己家的女人,这是奇耻大辱。他在腰上别了两把凿子,一把七分凿一把三分凿,肩上扛着伐木锯,手上拄着一支圆凿。圆凿是他最重要的武器,四尺八长,平时很少用,只有将原木凿通做蜂桶风箱时才用。他把它当拄路杖,凿口朝天,正好和他脖子一样高。这么做不是为了看到凿口的寒光,而是为了方便。寒光让他感到脖子不舒服,但他赌气似的就要拿它当拄路杖。

他其实可以不去,别人遇到这种情况,要么给女人一耳光要么假装没听见。他不行,不去和红毛野猪见个面,耻辱不会消失。他选好地形,将圆凿平放在地上,野猪冲过来时只消将它斜撑起来,不用自己费力,让红毛野猪自己杀死自己。在圆凿的前面,他将七分凿和三分凿倒插在地上,并用枯草掩盖。埋伏了一天,没见红毛野猪身影。第二天他像骂阵一样骂野猪,不过听起来不像骂阵,而是在骂某个人。红毛野猪向他走来时并没被激怒,而是出于好奇,它从没听过这么与众不同的叫声,即使婉转如黄鹂的叫声也是一再重复,这个两脚怪没有一句重复。它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听了一阵,父亲的二叔看见它后不敢出声,它的体型如同一头水牛。一道道战栗掠过父亲二叔的身体,脸上失去血色,眼珠往后翻。一股热尿无力地流出来,他没注意到,直到感觉冰凉才知道自己被吓得尿裤子。

但父亲的二叔最终杀死了红毛野猪。他不再叫骂后野猪不慌不忙地向他走来,他想跑想喊救命却什么也做不了,甚至连“想”这个东西都没有,只有天生的恐惧。他靠在一棵树上,绝望地挺着圆凿。圆凿的寒光让红毛野猪很不满,它哼哼着撞上来,父亲的二叔闭上眼睛,紧紧抓住圆凿不放,咔嚓一声后手上突然变轻,睁开眼睛看见自己拿着小半截凿柄,另外大半在野猪嘴里。他滚到一边,避开红毛野猪厌恶的目光。野猪嘴里淌出的血让他勇气倍增,拿起伐木锯砍它屁股,砍不进去,红毛野猪调过头来,木匠忙绕到它身后。伐木锯前端没有开锋,杀的又是屁股,每杀一下他都念咒似的说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当他想起三分凿和七分凿时,已经在红毛野猪屁股上捅了几十刀。野猪既想咬他,也想把圆凿吐出来。他则把大树当住堡垒,躲在后面,野猪走过后用七分凿给它一下子。野猪的力气越来越小,父亲的二叔的心气越来越高:我是人,你是畜生。他女人央求的收尸队(她肯定他已经死在红猪堂)赶来,红毛野猪奄奄一息,而他也差不多如此。他们为了给他止血,将红毛野猪的皮剥下来裹在他身上,伤养好后,猪皮再也脱不下来。

父亲在红猪堂看到不少马毛参,还有麦冬,任何地方都没这么多,他没挖,他无法将其晒干,只能一遍遍确认,以便下次来挖。他在最大的一丛面前坐了两个小时。“你们得承认,你们是我的,”“好吧,我们是你的。”“这是最好的马毛参。”“是最好的,不可否认。”

他想在红猪堂等猴子,可猴子是移动的红毛参无法移动,它们既属于山林又各自不同。如同乡下人都是人却又是不同的人。父亲的二叔就埋在这里,具体位置他不知道,给他迁坟时他才三岁。感觉二叔就在那些马毛参下面,长得越好越有可能。披着红猪皮的二叔开始只有结痂处发痒,既而手痒脚痒鼻痒嘴痒,痒往体内钻,喉管痒肠胃痒骨头痒,难受时的叫声让房子村子大路野花野草都发麻,让猪牛羊马鸡狗拼命往角落里缩。死后没人敢靠近,家人把他埋在大沙沟,坟头上长出茂盛的红荨麻,被蜇一下痒三个月,烧不尽铲不尽。后来把坟迁到红猪堂,他的恶名才淡出大家的唾沫,吐口水不再与他有关。

离开红猪堂后往里走,山头山沟溪流崖畔不再有地名。父亲没有打算给它们取名字,没有这个必要,取了也没人叫。他把行头搬到一块大石头旁边,回去给充电宝充电。捡树叶的郑二婆问他从哪里来,他说从大石头。郑二婆问哪个大石头,他说红猪堂过去能看到磨子槽那边那块大石头。郑二婆还是不明白。她生了十三个儿女,现在只有她一个人,儿女们偶尔从远方回来看她,见到熟人,她喜欢像小姑娘一样东问西问。

父亲觉得有必要给大石头取个名字,给没有名字的山和水都取个名字。回到大石头,他围着大石头转了两圈,爬到崖畔上看,到对面山头上去看,像给头生子取名一样讲究。最后取了三个名字供自己选择,以第二天早上醒来首先想起的名字为最后的名字。他的头生子名字里有一个富字。这是他当时特别在意的一个字,可儿子觉得土,一直不喜欢。儿子心气高,也很勤快,别人最多养十二三只羊,他东拼西凑买了一百只半大羊。别人日上三竿才把羊赶上坡,他天刚亮就带着羊上山。养了半个月,羊拉稀,死了个精光。那些懒人告诉他,羊不能吃露水草,露水是咸的,要等太阳把露水晒干了才能吃。他尝遍各种露水,没尝出咸味。兽医告诉他,不是因为露水里有盐,而是因为草上的水太多。露水草牛羊都不能多吃。他觉得养羊不如养鸭,鸭子不怕水。这次很小心,买鸭蛋从孵小鸭做起,既可节约成本,又可掌握每个步骤,全都照书上来,告诫自己不要急,养羊败在急字上。小鸭很健康,娇嫩的嘎嘎声同声歌唱未来,你追我赶,摇摆的小屁股像钟摆一样勤,觅食田螺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因为快乐。小鸭长大后,快乐越来越少,对所处之地越来越不满,总想到其他地方去看看,它们拍打着翅膀拼命飞,一般鸭子最多飞一百米,他养的鸭子可以飞三百米,飞走不再回来。父子俩像捉拿逃兵一样不解又愤怒,他们越想留下鸭子,鸭子越绝情。这次失败让儿子厌恶一切,包括自己的名字。儿子去过很多地方,时好时坏,过得再不如意也不想回到“这个鬼地方”。

名字是一个人的梦想,但梦想与现实往往相反。

这是父亲在大石头旁边过夜得出的结论。这个结论让他感到难过。想了两天后,觉得有必要告诉儿子,这不是名字的问题,也不是这个鬼地方的问题,这是活着的问题,既然活着,不经历这些也要经历那些。手机没信号,有信号儿子也不爱听。算了。

他感谢手机没信号。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大石头后,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父亲在这个地方发现了猴群的踪迹。从树枝新鲜的断茬和还有光泽的粪便,看出来猴子就在附近。父亲收集粪便和毛发,这比挖马毛参容易得多,做着容易的事情,脑子容易胡思乱想,做猴子好还是做人好,想来想去,都好都不好,各有各的好处和坏处。

他昨晚上做了个梦,看见浅水里很多鱼,伸手去捉,鱼卡在淤泥里,已经风干露出鱼骨。往浅水里走,水面越缩越小,床单那么大的水凼里有一条大鱼,他没怎么费力就把鱼抱起来,抱起来后发现抱在手里的是一个孩子,搞不清楚是自己的孩子还是别人的孩子。感觉孩子在生病,他抱着他在马路上跑,孩子化成一滩烂泥,怎么也捧不起来。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坐在倒下的栎树上,想着这个梦。如同想当人当猴哪个好,想来想去也不知道这个梦预示什么,觉得不要紧不就是个梦嘛却又莫名其妙地担忧这会不会是凶兆。这时一只母猴从一块石头后面绕出来,它背上有一只小猴子。小猴太小,像长茄子一样藏在母猴臀部,毛色又黑又亮,父亲一开始还以为那是母猴的大尾巴。母猴的尾巴并不大,又细有又长,反卷过去勾住小猴。

父亲一动不动,他呼吸的不是空气,而是善意。母猴恐惧又好奇,想搞清楚他是天煞还是魅鬼,他是先咬然后再叫唤,还是先叫唤再咬人。父亲希望自己呼吸再轻一点,身体再变小一点,脚趾像生姜一样尽量并拢,脑袋像铁核桃一样尽量往衣领里缩。那个茄子往母亲脖子上爬,一点也不害怕。母亲用长尾巴像敲鼓一样敲它的头,对它发出警告。长茄子每被敲一下都会咧嘴露齿,似在说老妈好痛,同时却又在向对面那个人表白,其实一点也不痛。调皮的小猴子改变了父亲继续缩小的想法,他悄悄摸出手机。但母猴吓坏了,他者爪子里多出来的任何东西在它眼里都是凶器。它吱的一声尖叫,腿上像装了弹簧一样弹起来,像鱼消失在水里一样消失在树丛深处。猴群慌乱的叫声从山顶来,父亲感觉到一滴时间从叶尖或者心尖上滴落。他看不见它们,他喊了出来:

我不会害你们。

喊声被对面的山送回来,此起彼伏似是而非:我不会会会会,害害害,们们们们。他的声音消失后,山林寂静得如同白云。猴群刹那间不知去向。

地上的光斑让父亲感到恍惚。走到树叶繁茂的大树底下,立即陷入朦朦胧胧的昏暗状态,像唱戏没唱好的艺人一样觉得丢脸,仿佛树林里有一千双眼睛看着他,汗水嗞的一下飙出来,比在烈日下面来得快来得多,汗水飙完后,他像泡过的饼干一样,浑身发软。整个山坡都显得傻里傻气,连蚊子和飞蛾都没别的地方机灵。他飙出来的不是汗水而是血。

父亲藏在大树下哪里也不想去。难为情从他那腊黄、瘦削的肉身发出来,仿佛游离于他本人之外,像湿布一样裹着他,怎么抖也抖落不掉,并且在耳朵里眼睛里嘴巴里繁殖、重组、扩散开来,然后又织出一块布,又织出一块布。正因为这是一副经得起打击的身体,难为情才会源源不断地弥漫,和地上的青苔、树皮缝隙里的霉菌融为一体。就这么站着,早晚有鸟到他头上做窝并且可以保证鸟蛋不从头上滚下来。但大树再也看不下去,掉下一根枯枝打在他头上,他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以及进山的初衷。

三个充电宝的电都用光后他没回去充电,他追踪猴群,与之保持距离。中间隔着山谷最好,他学习猴子的叫声,从让猴子感到害怕到觉得可笑,再到唯妙唯肖。他不满意,直到他在自己的叫声中加入“我不会害你们、等等我”两层意思,他才像学到绝招的武林高手一样终于有了一展身手的信心。不仅如此,他还学会了分辨猴子不同的声音,求偶求食求关爱警告愤怒悲伤恐惧无聊惊喜争辩沮丧尖叫咆哮咕噜呻吟等等。他尽量多吃野果,能够生吃绝不熟吃,希望以此改变自己作为人的气味。只有爬树一项尝试几次后不再坚持,他不怪树难爬,怪自己年纪大,年轻时,再高的树也不致恐惧和晕眩。经过漫长的冬季,他学会了住山洞并忍住不生火。对于取地名、分析梦境这样的事情不再有任何兴趣,他更愿意听风声听水声,百听不厌。

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已经完全准备好,非常丰富,一旦可以和它们在一起,他会毫不隐讳地告诉它们自己对山林的看法,对人的看法,对造物主的看法,不仅妙趣横生,还将改变它们对山林的看法,对人的看法,对造物主的看法。由于准备得过多,没日没夜地溢出飞溅,像泉水一样在他嘴里嘀咕作响。想象着它们围在自己身边,在月光下在春风里在大树下听自己讲述的情景,他禁不住泪流满面。他不无骄傲地想,要受到它们的邀请他才去,没必要低声下气,我不比你们高级,你们也不比我低级。

再舒服的山洞也不可恋恋不舍,他必须追逐猴群适时地选择树下住岩下住崖畔住溪涧住。有一次他拱进合欢树的枯枝败叶,䁔烘烘的很舒服,睡着后大脚趾翘出来,老鹰误以为是一条蛇在洞口发呆,俯冲下来啄了一口,疼得他腾空而起,老鹰吓得撞在树上,休息了好一会才悻悻离开。

有一次他在树杈上晒太阳,一只棕熊看见他,他一动不动,像老僧入定一样闭上眼睛。棕熊犹豫不决,抬起头闻了闻风中的气味,然后像醉了一样摇摇晃晃走开。又一次,一对黄猄看见他,它们浑身棕毛披着霞光,紧张地看着他。父亲轻轻地呼吸着。它们天生胆小,常常在夜里活动。父亲温柔地看着它们,请它们吃他对面的鲜枝嫩叶。

当一只野猪拱到他面前既不怕他也没攻击他,而是像推原木一样把他推开,它要吃他屁股下面的菌子时。父亲笑得像个婴儿。从这天起,他以焕然一新的激情将自己与猴群的距离缩短一半。他觉得自己与山林已经融为一体,不再有作为人的味道,即便有,也是一个野人。

一天下午,父亲燠热难耐,走到山顶也感受不到一丝风。他走到溪边,脱下已经变成布条的衣服,披着阳光留在皮肤上的斑纹走进溪流。水又干净又凉快,他忍不住发出惊喜的叫声。这时从溪水里看见他刚进山时在杯子里看到的野兽,有几分面熟,再看惊喜地发现原来是他自己。就像一个人走进有镜子的房间,看见过镜子里的自己,可他要突然发现什么不对劲重新照镜子才能确认那个人确实是自己。猴群向他走来,他以为这是另一个惊喜,它们终于接受他了,主动把他当成伙伴。可他很快从它们的叫声听出来,它们不是来和他做朋友,而是向他发起进攻。他急忙发出含有“我不会害你们、等等我”的叫声,甚至还发出悲伤和求饶的叫声。没用,猴王带头,连怀孕的母猴也不甘落后,它们张开大嘴向他扑上来。天啦,我脱了衣服就认不出得我了。父亲来不及想为什么,猴群已经扑上来,或抓或咬,像对从没见过的水果尝鲜一样,每只猴都忍不住尝一口。

父亲由呵斥、推挡到绝望等死。他咬牙抓住一块石头,闭上眼睛,任凭它们攻击。猴群何时离开他不知道,睁开眼睛后只有潺潺的溪水声和风在摇晃树枝。父亲爬到岸上。躺在一棵巨大的檬子树下,积淀了几百年的枯叶被他压得嚓嚓响,他试图不让它们响,或者让它们响声再大点,两者他都做不到,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发抖,由不得他自己摆布。茂密的檬子树叶发出一股淡淡的苦味,淡淡的苦味带来倦意,眼睛来不及闭上,他就沉沉地睡了过去。

夜幕降临,安静的山谷安静得像观音菩萨,喋喋不休的溪水如在诵经,青翠欲滴的叶子低眉顺眼,焦脆的枯枝假装天真,肥大的野芭蕉露出邪恶的满足感。月亮来了又走,祂早就习惯了那些天才发自内心的颂词:明月未出群山高;裁为合欢扇,团团似明月。这和父亲无关,他从没听说过这些。

父亲在某天正午醒来,全身沾满草木碎屑,伸手一摸嚓啦响。它们和血液黏合,把父亲全身伤口变成黑灰色,有深有浅有斑块状有条纹状。父亲浑身无力,连抬起眼皮的力气都没有,只好挪到一片草地上,再次倒下昏睡。这是一片看麦娘草,正在开花,高粱色的棒状花穗直挺挺地昂扬着,压断后有一股清凉的香味。山谷里的风像喝醉了似的,不断朝各个方向点头致意,只有遇到湖面才会兴风作浪,恢复平静后再次换上问候的微笑。阳光拂过森林,像踩空了似的倾泄下来,把发情的动物弄得晕头转向。

在鸟儿婉转的欢唱中,在小动物色厉内荏的尖叫声中,父亲睡了又睡。当他像抚摸奖牌一样抚摸凹凸不平的已经愈合的伤口,他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达到前所未有的灵敏,由于喜不自禁,他“嗷~呜、嗷~呜”地自言自语,继而发现“嗷~呜、嗷~呜”很舒服,从“嗷~呜、嗷~呜”地自言自语变成“嗷~呜、嗷~呜”地叫唤。他的叫声在森林里起伏,但森林没有管他,自顾自地不以为意地低吟浅唱。森林从不刻意打动谁,因为它知道,谁听见谁都会如痴如醉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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