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路遥一起吃面
大约是在1989年暮春,有一天,快吃中午饭的时候,路遥来到了我住的“半间屋”。“半间屋”在省作家协会的后院里,是《延河》杂志社编辑王观胜的办公室。1988年,我被调到了省作家协会——因为是临时工,没有地方住,王观胜就把他的办公室让给了我。路遥和观胜、姚逸仙以及《延河》副主编董得理老师,几乎每天晚上来“半间屋”聊天,不到午夜两三点,不散伙。——“半间屋”是陈忠实老师在一篇散文中对我居住的那个房子的命名。
当时,我和王天乐一同在西北大学中文系作家班读书。王天乐住在路遥的办公室,我和王天乐每天同出同进,渐渐地和路遥也有些熟了。然而,虽同在作家协会,但是我和路遥也没有过多的交往。我不知道路遥找我有什么事。
我抬眼一看,路遥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子,袋子里有一个瓷碗。我推开了稿纸,站起来了。路遥没有落座,他叫了一声我的名字,就问我:你知道建国路附近哪里有岐山面馆?我说,建国路顶头的尚勤路口有一家,很地道的。路遥说,路远要叫岐山面,我去给买一碗。路远是路遥的女儿,路遥很疼爱孩子。我说,我也没吃中午饭。我带你一块儿去。路遥说,好。
于是,我和路遥来到了距离作家协会四五百米的正大岐山臊子面馆。我要了一大碗,路遥要了一大碗,外加一小碗,小碗是准备给路远带回来的。路遥吃毕说,这面好,你看我,住到跟前,还不知道。我说,我常去吃,很地道的。路遥要离开饭店的时候,知道我已经付款了。他说,积岐,你可不要这样,下不为例。我说,不就是两三块钱。路遥说,你可不要那么说,这不是钱的事。回去的时候,路遥并没有用塑料袋子提着碗里的面,而是一只手端着碗,塑料袋子护在碗上面,一副很小心的样子,一副极虔诚的样子。
第二天吃中午饭的时候,路遥又来叫我去正大岐山面馆吃面。后来,我想,路遥是刻意叫我去的——路遥已经知道了吃面的地方,他不需要我再带路了。我一看,他像前一天一样,用塑料袋子提着一个空碗,我就知道,是路远又要吃岐山面了。
到了正大岐山面馆。老板十分热情地招呼我和路遥。老板姓赵,凤翔县人,我认识的。老板似乎对路遥很崇拜,很殷勤的样子。我们一落座,面就端上来了。吃毕饭,我去付款,路遥拦住了我。路遥见我很执着,就说,你可不敢这样,你开了钱,我今天回去嘴就烂了。于是,路遥付了款。我们走出了饭馆。从那天以后,路遥再也没有去正大岐山面馆吃过面。
事过多年,我想,也许,路遥第二天本来不想去再吃一次岐山面——因为我第一天抢着开了面钱——他第二天约我去吃岐山面,是为了他来付钱的。我知道,那时如果我再付钱,等于是对他的伤害;不然,他不会说出“嘴烂”那种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