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汤饭
二当家像乡下所有的有钱人一样,爱吃胜过于……
二当家是我早年在建筑工地打工时,认识的一个民工,因为是包工头的远房亲戚,被委派着做些记工分、派杂物的事情,被大家叫作二当家。
二当家像乡下所有的有钱人一样,爱吃胜过于爱穿。他朴素地认为,多吃好东西,对自己身体有好处,而且不张扬、不显摆,也用不着担心有人盘算惦记。而穿得好却恰恰相反,舒服的是别人的眼睛,而且容易招人嫉妒。
二当家爱吃也会吃,他是工地里下馆子次数最多的人,也是这里惟一一个做菜时作料齐全的人。他有一个木工箱,是早年搞装修时置下的,现在用来装调料,里面装着酱油、醋、豆瓣、花椒、味精、白糖和猪油、菜油,还有一罐从家乡带来的卤水,隔三岔五,他便会买一块半肥的五花肉回来,煮得满工地的人直吞口水──虽然二当家自住一间,但工棚的顶却是与大家共用的,香味关不住。二当家通常对大家的馋相不理不睬,以至于大伙背地里都会说:要想吃一块锅里煮着的肉,恐怕比割他屁股上一块肉容易不到哪儿去。
在大伙记忆中,二当家还真没有请谁吃过东西,二当家对食物的吝啬和抠门,也闹出过不少笑话。有一次,二当家对新来的一个女钢筋工发生了兴趣,请她来屋里坐坐。那女的模样还不错,脸上没有疤,人也不胖,这在工地就已算有模有样了。他们聊了一阵,女人得知他一个人住没有媳妇,就动了心思,说让我跟你住吧,你管我吃就行了。二当家觉得行,于是就点头,但两人吃第一顿饭时,他就反悔了,看着女人筷子雨点般快速而精确地夹起碗中的肉时,他就像被人割了肉一样心痛。更可恨的是,女人吃完一大碗饭,还意犹未尽地拿起碗走向灶边,他尖叫着说:“你还是走吧!”饭从鼻子里冲出来,喷了几尺远。
这半顿饭,算是大伙记忆中二当家惟一一次慷慨,但善始却没有善终。
二当家对食物的呵护,已近乎于有些变态。以他现在的生活状况,请别人吃顿饭或给门口吞口水的孩子们分一小块肉,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而最奇怪的是,他的吝啬与贪心,主要表现在对食物上,其余时候,别人如果找他借钱或请他帮忙做事,他都会很乐意地应承,也从不斤斤计较。有人说,这有点像花痴,大多数时候都清醒,一碰上姑娘就迷糊,而二当家对食物就是这样。
二当家之所以这样,与他打小的成长环境有关。他家兄弟多,一家大小的嘴拼在一起,可以凑成簸箕那么大个窟窿,而能往这窟窿里填东西的,只有父亲一个人。如果父亲倒了,全家基本上也就莫望了。因此,全家能吃的东西,尽量紧着父亲先吃。父亲最初还不习惯,总想匀些出来给老婆和娃娃,二当家他妈就尖着声音喊:你不吃不养好身子,是想让我们全家都挨饿吗?
父亲想想也觉得有理,于是逐渐安心吃起妻子为他偷偷藏起的食物,久而久之,自己也学会藏东西了,糖饼、橘子,隔顿的烧肉汤等,他都藏过。
二当家特别稀罕的是烧肉汤。那时,生活条件逐渐好了些,饭可以吃饱,但肉荤却依旧很稀缺,正长身体的年月,肚子里缺油星的二当家,恨不能生咬地里乱窜的猪。家里偶尔也买肉,2斤肥膘,5斤萝卜或莴笋,加豆瓣一爆,然后烧成一脸盆红鲜鲜、香喷喷的红烧肉。通常在这个时候,一家人都会松开裤腰带一顿狂吃。他们相信,往日亏欠了的油水,会在一顿狂胀之后补回来。但往往事与愿违,油水不仅没补回来,反倒以腹泻的形式离他们而去,二当家这毛病一直没变,肚里油水一多,准拉肚子,根儿就是小时候落下的。
即便是松开裤腰带吃,也总还是有剩下的,有时是肉汤,有时是半碗油水充足的萝卜或莴笋,这便是父亲此后一到两天的专用品,通常由母亲或父亲把它锁起来,到吃饭时端出来,父亲把它浇在冒着热气的饭上,香得让人想发疯。特别是冬天,菜汤上面一层金黄色的猪油,遇热气之后融化成亮闪闪的液体,慢慢浸入黄黄的糙米饭中,那简直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幅图画。
二当家童年很长一个时期的理想,就是能慢条斯理地吃下那一碗浇着红烧肉汤的米饭。随着年龄的增长、见识的扩大,这个理想让他自己都觉得可笑,特别是在一次跟着村上的拖拉机手去邻村耕地,被好酒好肉供着,连续拉了十几天肚子之后,他的理想发生了变化。他觉得当个拖拉机手,开着拖拉机突突的多威风,而且,可以经常吃到大鱼大肉,跟这相比,自己相思了多年的剩菜汤,简直没出息到家了。
几乎整个青春期,二当家的理想是当个拖拉机手,把油水吃够。那个拖拉机手原本只是让他帮几回忙,不想被他惦记上并成了竞争对手,看他每天绕着拖拉机早请示、晚汇报,东摸摸、西搞搞就有些担心。于是,便给他讲开拖拉机的艰难和苦处,日晒雨淋不说,吃油也只是春种秋收有限的那么几回,因此建议他去选个更远大的目标──当队长:你看队长那身坯,全村惟一一个胖子,那肚里的油水还少得了?
队长也即是后来的村长,岂是谁想当就能当的?二当家虽然觉得有点玄,但还是暗暗下定决心开始谋划。第一步是去跟队长套近乎,给队长送了几回肥肉,都进了队长家狗的肚子。后来,又想帮队长打米推车放羊,但抢不过队上另外几个后生。再后来,他强逼自己给队长的豁嘴女儿,写了封肉麻的信,结果被孩子妈妈堵在村口骂了一天一夜,说他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
这件事的后果,直接导致了二当家对女人尤其是老女人的憎恨。他想,队长和他的老婆之所以如此傲慢,还不是因为肚里油水足吗?油水足,底气就旺;底气旺就胆力足;胆力足,则什么人也不放在眼里!
他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成为比队长更胖的人!此后,这个想法就没有再发生多大的变化。而真正进入实施阶段,还是近两三年的事,此前多年东奔西走打工挣的钱,仅够维持生活,这有点像每天只能挣来油钱的拖拉机,一天的奔忙换一天的用度,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这勉强维持生计的油,有时还被老板拖欠甚至赖掉,他想凭此养成比队长更胖的肚子,恐怕比登天还难。
工地给他提供了这样的机会,这块地盘,给了他足以养活自己的收入,并开始让他有了些非分之想了。在最初的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每个月都把钱用于吃喝上,以往觉得奢侈的回锅肉、红烧肉,成为家常便饭,以往想都不敢想的卤鸭烧鹅炖蹄肫,隔三岔五也可以吃一回。以往觉得不划算不过瘾的啤酒,每天可以甩上两到三瓶,具体的量以当天的收入和心情而定。最不可思议的是,他还学城里人那样,专门订了一份牛奶,每天上午,穿着白色工作服的送奶工,就会骑着三轮把一瓶白生生的奶,送到门口挂着的塑料箱里。因为太不符合常识,送奶工至少问过他三次相同的话:“你老婆奶水不够?”他听了很不爽,翻翻白眼:这和老婆有啥关系?是我自己喝!
每当这时,送奶工就会连声道歉:我还以为你是给儿子订的呢!自己喝,真舍得!送奶工也是乡下人,隔一段时间忘记了或换了人,又会问相同的话。在他们看来,订牛奶给自己喝的民工,实在太少见了,二当家的确让他们长了见识。
长见识的还有二当家的胃。经过几年与各种原本并不太熟悉的食物打交道之后,它再不对油荤大惊小怪,动不动就拉肚子了。对于二当家送来的各种食物,都照单全收而且加以消化和利用。不久,就让他向着理想迈近了一大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二当家像被充了气一样,整整胖了一圈,体重由105斤长到了145斤。二当家对此很满意,逢人就问:你看我是不是胖了些?
众人讨他高兴,都说是。二当家果然很高兴,于是再接再厉,继续加油吃,随着体重增加,饭量也在增加,只觉得以往的衣服开始紧了,吃饭时嘴边落下的油汤,也不再直接砸在脚背,而是砸在肚子上。经过又一段时间的加油和巩固,他决定回老家一趟,和队长比比肚子,看看自己离理想还有多远的距离。经过几天折腾,他终于回到老家,匆匆看过父母之后,就要往队长家去看看。他爹说队长早不住这里了,他把咱村后山的矿给卖了,进城当董事长去了。
那……那他还好吗?
好着呢!大伙年年点高香咒他,都没把他咒死!
我是说,他,还胖吗?
老爹挠挠头想了半天,说:好像前几年他就没那么胖了,他专门请了配营养的厨子,还有个天天领着他跑的什么练,满山狗撵了似的窜,说是减啥肥?
那有我胖吗?
这我倒没注意,可能没有吧!但看起来好像比你精神。
那我现在算是村里最胖的了?
不,不算,黄文财、刘老大、小莽子、张三娃,好像都比你胖!
父亲说的这些人,都是二当家童年的玩伴。在回城的路上,他觉得口中有股怪怪的味道,心中暗暗骂:难道这些小子的理想也和我一样?看得出,他并没有因为理想实现而快乐,而像有些理想得以实现的人那样,陷入无尽的茫然和惶惑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