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2022年第10期|叶弥:当我把爪子叫作脚
这个题目指向不明,光看题目,没人会知道我写的是鸡。狗猫鸭子刺猬龙虾白鹭我都养过,它们都有爪子。给点提示,可能会有人猜想我写狗猫。到底狗猫伴随着人类生活,在一起久了,在主人的心中自然发生拟人化,把狗爪猫爪说成狗脚猫脚是很自然的事。但是把一只鸡的爪子说成脚,还是会让人不太适应。这种不适应,就是我要拿文字来填补的地方。未来的声音我们已经能听到,人类必将朝着更文明的地方行进。探讨人与自然,人与动物、植物的关系,是很有意义的。植物的情感、动物的情感,人类了解得越多,对物种多样性的保护就越有利。
当然,我写的这几只鸡,并不是真正自然意义上的鸡,只是家养的鸡,从孵化场里出来,出售到集市上,再从集市上分散到家庭或养鸡场。养到两三个月不等,再回到集市上,最后流通到人类的餐桌上成为美味。我写这几只鸡的意义在于,家养鸡的祖先是来自于距今九百万年前的野生原鸡,野生原鸡的祖先是距今有两亿年的侏罗纪末期时的始祖鸟。一直到现在家鸡的特性还与野生原鸡一样,以昆虫、花嫩芽为食。探讨研究现代家鸡的特性,了解它们的情感世界,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一类的生物。
我想说明的是,我也吃鸡,而且认为鸡肉很美味,是人类补充蛋白质的佳品。弱肉强食,是地球的法则,各种生物的生存之道。但我同时也认为,强可食弱肉,但不可以毁灭弱肉。我一直觉得,人类文明的终极圆满是用科技打破弱肉强食的生物链。如果我们能在这个过程中保全各式各样的生物,那么到了那一天,地球上不少生物种类都能幸存,都能得到解放。人类的真正意义也得到阐述。作为生物链顶端的人类,不是要吃光毁光所有生物,而是要尽力保全每一种生物的生存权,等待黎明的那一天。人类为什么要造出一个上帝?因为人类不想成为地球生物的终极主宰。当人类解放地球上所有生物时,众生在上帝面前必将平等,地球也真正成为生命的家园,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战场。这是我,一个人类的理想。人类许多理想都实现了,我这个理想也许能实现。
到那个时候,汉语中的一些词会消失无踪,譬如“爪子”。没有爪子,所有生物的爪子都和人类一样,叫作“脚”。
回到当下,说说几只鸡的感情,还有这几只鸡和我的感情。我等不及到地球大同的时候,我现在就把它们的爪子叫作脚。可是我还得把“它们”与“他们”分别开来,汉语的某些固执来自我们的成见。反正鸡不识汉字,就称呼“它”或“它们”吧。
鸡有没有智慧和情感?我说有。有人说没有,说鸡表现出来的智慧和情感只是一种无意识的本能,是人类的一厢情愿。这是他们不了解这种生物,或者只把鸡当成食物。如果动物的情感和智慧只是本能,那么人类的情感和智慧又有多少是出于本能?人类放进嘴里的许多食物都是有智慧和情感的,必须承认这一点,人类才能更好地认识这个世界,并有所敬畏。鸡肉很美味,但我不会吃得太多太频繁,有所节制就是最朴素的感情。
现代人一提到鸡,也许最熟悉的就是“肯德基”,而中国古人对鸡的重视远远超过现在。成语里有许多关于鸡的:闻鸡起舞、鸡犬相闻、金鸡独立、鸡犬升天、鸡飞狗跳、鸡鸣狗盗、鸡飞蛋打、鸡毛蒜皮、鸡零狗碎、鸡犬不宁、嫁鸡随鸡、牝鸡司晨、偷鸡摸狗……
这里面有不少对鸡不尊重的意思,这不怪造成语的人们,我与鸡打交道已久,我知道鸡有那么一点不稳重。
关于鸡的诗词歌赋就更多了,列举几句耳熟能详的:
雄鸡一唱天下白!(李贺)
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李白)
飞来峰上千寻塔,闻道鸡鸣见日升。(王安石)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陶渊明)
苏州人唐伯虎有诗:
头上红冠不用裁,浑身雪白走将来。
平生不敢轻言语,一叫千门万户开。
在古代,鸡被称为五德君子。它的五德为:文、武、勇、仁、信。头戴冠,为“文”。足有距,称为“武”。敢斗敌,为“勇”。见食相呼,为“仁”。守夜报时,为“信”。
另外鸡与吉谐音,因此古人称之为吉祥之物。
《西游记》第七十三回,唐僧被黄花观里的蜈蚣精捉住,中了毒。连孙悟空都束手无策,只好到紫云山千花洞找毗蓝婆菩萨帮忙。毗蓝婆菩萨在她的儿子昴日星官眼里炼成一根绣花针。只见她取出绣花针朝天空一抛,即刻破了蜈蚣精的妖法。
原来二十八星宿之一的昴日星官是只六七尺高的大公鸡,他住在天上的光明宫,神职是司晨啼晓。他在《封神演义》中的名字叫黄仓。
我是不敢把我的鸡叫作黄仓什么的,虽说我养过的鸡全是黄黄的毛,黄里夹着黑点。
我养的第一只鸡叫麻将,第二只叫麻烦,第三只叫麻花,第四只叫麻饼,第五只叫麻鸡。本想把麻鸡的名叫作麻瓜,就是《哈利·波特》里的麻瓜,后来怕有抄袭之嫌,就叫麻鸡。其实也差不多。
麻将养得早,存在感不多。它是一只别人送的小母鸡,我看它精神头十足,就放开它的缚足绳,让它在院子里自由来去。夜里它就睡在梨树上。刮风下雨,我就把它挪进屋子。它有点神经质,只要看到猫,就像鸟一样朝高处飞,一边飞一边咯咯乱叫,往往吓的不是猫而是我。它一双翅膀扇出的巨大声浪在我的小院子里经久不息。有一次它飞过围墙,落到围墙外的树丛里,消失不见了。
第二只鸡叫麻烦。是我们小区一位老板托门卫养在一处无人住的院子里的。它是众多笼养小鸡中的一只。我家有一只短腿细眼牛奶猫,叫杰克。杰克和它的兄弟姐妹四个被流浪猫妈妈遗弃在我后院的杂物堆里,后来统统被我收养了。杰克的绰号叫“搜救队队长”,家里要是哪只猫不见了,我就带着它出去找,一般都能找到被困在空房子里的猫,或者受伤躲在外面的猫。自从门卫养了一群小鸡,杰克不吃不喝,成天趴在鸡栏外面看,每天到傍晚才回家。它就这样把一群毛茸茸的小鸡一直看到长成大鸡。有时候我烧了好吃的太湖小杂鱼,要端到鸡栏那边请杰克吃。
有一天,老板要吃小母鸡,门卫就抓了一只,没想到小母鸡逃走了,而且逃到我家里耍赖不肯走。我想,它是认识杰克,心中早有打算,危险时刻来投奔我了。
于是我好说歹说,把这只鸡留下了。我给了老板一瓶红酒,一本我写的书。给了拎着菜刀到处找鸡的门卫两百块钱。我把这只小母鸡取名麻烦。它整天在小区里闲逛,一点也不麻烦我。过了几个月,在一个冬天的早上,死于我院子外面,身上无伤痕。当时天气也暖和,不会冻死,可能吃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中国人的小区里经常会有一些不好的东西,老鼠吃了死,狗猫吃了死,鸡鸭吃了死。这只机灵的母鸡就这样没了。
我养的第三只鸡叫麻花。2014年我一时兴起养了两只鸭子,叫大卡、小卡。大卡小卡吃东西很挑嘴,常常剩下许多东西,浪费食物,所以我买了一只大母鸡,叫麻花。麻花长得结实又漂亮,一身亮光光的黄毛,站在那里像一只倒三角,它确实也起到了作用,大卡小卡不吃的食物,它一股脑儿下肚。常常大卡小卡吃完东西出了院子闲逛,它还在那里东一嘴西一嘴地啄食剩菜剩饭。它吃东西很慢,先要相看一下,偏过脑袋看过食物,然后再轻轻啄一下,再啄一下。有时候吃进嘴里又放回地上,再仔细看看决定是不是吃下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它挑食呢。
大卡小卡是两只生蛋的母鸭,平时团结一致对付麻花。但麻花有它的生存之道,母鸭看它不顺眼,会一口咬住它的脖子,把它的小脑袋朝地上碾压。它从来都采取一种臣服态度,不反抗,一动不动,让鸭子把它的脑袋压在地上。一会儿,鸭子放开它的脑袋,它站起来抖抖浑身的毛,用嘴巴左右理理羽毛,眼神淡定,神情从容,一迈步,仪态万千,仿佛刚才去洗手间化了个妆。
麻花喜欢家里的小猫,经常给小猫理身上的毛,清理脸上的污渍。它和狗的关系也挺好,它最喜欢那条叫白果的狗,常常追在白果的身后。白果停下来时,它会凑上前去关切地看着白果的脸。它和我的关系就更好了,它每次出去散步回来,看到我,嘴里就会发出一种类似吹口哨的声,一声连一声,这是和我打招呼。我要回一声,好啦,看到你啦。它才停止向我吹口哨。晚上它和鸭子睡在一起。
它可能太胖,生的蛋都会碎壳。对于生蛋这回事,它不太在意。它在意的是交际生活。后来,它出门闲逛后再也没回家。我有好些狗猫鸡出门闲逛后再也没有回来。印象最深的是十四年前我收留的第一条流浪狗土根,当时它是被人遗弃在路边的一条小狗,身上生满癞疮。我见到它时,把正在吃的一只包子扔给了它。结果,等我三个小时后回到家,它在门口等着我了。我不知道它是怎么从路上找到我住的小区,又是怎样找到我住的这一幢房子。土根后来成了一条漂亮健康的大狗,成天咧开嘴笑。我喜欢它慷慨大方的性情。那时候我住的小区后面都是村庄,村里好多农家都养着狗。村里的狗就像小孩子一样,成群结队约好了在一起出门闲逛,它们经常来叫土根一起出去。土根总是会让它们先吃掉它盆里的食物,然后大家一阵风一样地跑了。有一次,我看着它的背影在一群狗中间忽隐忽现,就这次,永别了。闲逛的危险是不言而喻的。有些话,大家谁都不愿意公开说破,但私下会有流言传来传去。我也听到了。我住的是一个僻静的地方,后来涌入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参与建设,但也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我养的第四只鸡叫麻饼。这是一只传奇的母鸡。
我经常上菜场,菜场里有众生百相。有一位外地小伙子,承包了一个小型养鸡场,他经常在路边卖鸡。有一年,我又看到他了,他在路边卖鸡。他突然变胖了。我就上前和他说话。他结婚了,有了孩子。他说,怎么会不胖呢?刚来时啥都没有,现在啥都不缺。我看他只剩下最后一只鸡了。那是一只老母鸡,脚上系着一根长绳子,它跑到了马路中间,在摩托车和自行车、三轮车的空隙里踱着步,神情自若。胜似闲庭信步,说的就是这种状况吧?
于是我就买下了小伙子最后一只鸡。五十块钱一斤,两百多块钱。回去给它按照麻字辈胡乱起个名字叫“麻饼”,觉得它的黄毛配上黑色麻点,像一块麻饼。没想到这个颇有喜剧感的名字很配它。
首先它不高兴睡在外面,夜里它要进屋子睡。霸占了小猫的一只窝。白天它一般在外面,但是下雨了,它要进屋躲雨。如果我关着门,它就拼命啄门,一直到我开门为止。进了门,它也要积极参与屋内狂欢,与狗猫们打成一团,在狗猫身上跳来跳去。还要与狗猫们抢东西吃。家里发生了任何事,不管是人还是狗猫之间,它总是及时地过来看热闹。
它下蛋,基本上一天一只。但是我要吃到它下的蛋,必须去别家找。它把蛋下到小区里另一家的院子里,这家还没有入住,里面荒草萋萋。它就躲在荒草里下蛋。后来白天就不回家了,总是我到傍晚时分,跑到那家,朝一院子的杂草喊一声,麻饼,还不回家?
我喊完一声就走,不用喊第二声。因为我话音刚落,草里就站起一只鸡,跟在我后面乖乖回家。
其实它不是爱这家人家院子里的荒草,它是爱上隔壁人家家里的一只公鸡了。但碍于一堵围墙隔着,它只能每天到这里蹲着,听着隔壁围墙里公鸡的声音。那公鸡长得很漂亮,有一大群更漂亮的妻。麻饼长得不好看,毛色黯淡,羽毛松弛。有时候我对麻饼的痴情也暗自好笑,也不看自己长得什么样。
它的结局也不好,2017年夏天我出差,它夜里没有及时回家,就没有了。鸡在夜里是看不清东西的,碰到危险毫无反抗能力。这和鸭子不一样。鸭子在夜里受到打扰,那嗓门喊起来比狗还惊心动魄。
第五只鸡是今年六月中旬,我过生日这天,去菜场见到的。确切地讲,是在菜场外面的自由市场一位老爷爷的竹篮子里见到的。今年的天气热得早,那天已经很热了。老爷爷说,只有这只母鸡没人买,快中午了,更没人要了。我看看这只母鸡,不是小母鸡,也不是老母鸡,长得一般,是中下姿色。此时它在篮子里又热又渴,喘个不停,还时不时地闭上眼睛,看样子很难受。老爷爷说,二十五块钱一斤。
一称正好两斤。老爷爷把它放在塑料袋里让我提着走。我没走几步,老爷爷追上来说,你把它的头弄进塑料袋里了,这样要闷死的。原来鸡的脑袋缩进袋子里了。我索性把它拿出来提着。看老爷爷这么慈悲,我就对他说,我买它回去,不是杀了吃的,是养着的。老爷爷一听很高兴,说,养着好,过一阵子它就下蛋了。
回去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麻鸡。也是黄色毛,毛上全是黑麻点。它会翻白眼,但我一直搞不懂它翻白眼的意思。
今年四月份,我在院子外面捡到一只浑身黄胎毛的小鸭子,后脖子那里一大块皮没了。我放到家里养着,夜里给它打暖气,每天给它后脖子涂消炎药,让它吃新鲜的小鱼小虾,居然活了,还慢慢地长出了新脖子皮。我叫它豆包。虽说豆包长大了,但它没有玩伴,很孤单,老是想跟家里的小狗小猫玩,一看见小狗小猫打架就兴奋得不得了,上前参与其中。麻鸡是买回来给豆包做伴的。要问我为什么不给豆包再买一只鸭子当朋友。回答是一只鸭子的屎已经很多了,两只鸭子拉屎吃不消。大卡小卡后来送到朋友的乡下亲属家里,这家人家的边上有一个池塘。但很快就开始建设新农村,池塘不准放养鸭子。后来小卡死于网栏,大卡死于高温。
麻鸡落地就成了老大,豆包跟着它跑。只要看不到麻鸡,豆包就不依不饶地叫唤。但麻鸡对豆包无所谓,它一门心思放在我的身上。整天围着我转,四十度的天气,我走到哪它跟到哪,我上楼,它就在楼下叫我。把我闹得昏头涨脑。一个星期前它开始下蛋,它长得这么肥,下的蛋只有正常鸡蛋的一半那么大。它下蛋前大家都不得安生,它要四处找我,要我抱它进窝。找不到我就不下蛋。前些天它的脚扭伤了,我抱了抱它,它居然把头靠在我身上,眼一闭,幸福地睡了。
它很挑食,不肯吃粮食和蔬菜,爱吃猪肉,最爱的是咸味奶酪。但我觉得它的本分是从地里找虫子吃,所以尽量给它创造找虫子的机会。最典型的场景是,我抱起麻鸡到院子里,手一扬,它就像一只风筝一样飞落到蔬菜地里,豆包自然晃着身体赶紧去追它。鸭子的情绪比鸡稳定,也比鸡多一点发散性思维。鸡不如鸭子聪明,可是比鸭子有趣得多。
最近几天实在太热,我就买了一只大笼子放在屋里空调边上,让豆包和麻鸡睡在里面纳凉。豆包挺乖,但麻鸡坚决不肯和豆包睡在一起。如果强行把它俩关在一起,麻鸡就会暴怒。它暴怒起来能量惊人,跳、叫、咬笼子,一直到放它出来为止。
从我十几年养鸡的情况来说,鸡的智商越来越高了,也越来越难对付。麻鸡就是这样,它成天盯着我,嘴里说着各种我听不懂的音节,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叶弥,本名周洁,苏州人。1964年出生。1994年正式开始小说创作。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第九届、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代表作品有长篇小说《风流图卷》《美哉少年》《不老》中短篇小说集《成长如蜕》《桃花渡》《亲人》等。曾获第六届鲁迅文学奖等多种文学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