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学》2023年第2期|艾平:驯鹿之语(节选)
艾平,呼伦贝尔人。代表作有《呼伦贝尔之殇》《雪夜如期》《草原生灵笔记》《隐于辽阔的时光》《聆听草原》等八部散文集。曾获《人民文学》全国游记征文大奖赛一等奖、……
艾平,呼伦贝尔人。代表作有《呼伦贝尔之殇》《雪夜如期》《草原生灵笔记》《隐于辽阔的时光》《聆听草原》等八部散文集。曾获《人民文学》全国游记征文大奖赛一等奖、百花文学奖、北京文学奖、华语最佳散文奖、三毛散文奖、汪曾祺散文奖、徐迟报告文学奖等奖项,曾获第七届、第八届鲁迅文学奖提名。
一
我是驯鹿,生存在泛北极圈苔原和泰加林地域。
你们一定认识圣诞老人,在他身前,拉着他给孩子们送礼物的动物,你们称之为红鼻子鲁道夫和它的八个兄弟,那就是我们,驯鹿。
你们一定见过中国人的吉祥物神兽麒麟。在甲骨文中“麟”是指一种特殊的鹿,其神异之处在于“择土而践、不入陷阱”“善避患而有智”,说的正是我们驯鹿长于迁徙、生存智慧高超的生命禀赋;古文献记载麒麟的形象是“戴两角而共觝”,意思是头上生两角,如拱手护着前出的矮角。你来看看我的头顶,不正是这样吗?耳朵上边,两只大角长出一米多高,其分枝杈犹如两只张开的手掌,微微向中间伸探着,似乎在护卫着额上的一只或两只矮角。
时光徐徐,麒麟作为一种吉祥的象征物,其形象由你们人类按照自己的愿望不停演绎,早已千变万化,脱离了原初的样子,但是当你具有一定的浏览量之后,你就会发现,很多麒麟造像的头顶或保留着矮矮的三只鹿角,或仅保留着向前伸着的独角,其大多并不尖利,恰似圆润的鹿茸状。《尔雅》《说文解字》中都描述道——麒麟“角端有肉”。我们头顶年年生长的驯鹿茸,有丰富的血管和柔软的皮层,不正是“角端有肉”吗?于是你们这样说——麒麟所有的神异,都可以在一种北方动物身上找到完美的对应。告诉你吧,那种北方动物就是我,驯鹿。
你问我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地球上的,是谁造就了我原初的生命?
请不要问我时间之前的事情,遥远,太遥远了。听你们人类说过,四十一亿年前,原始的生命来自单细胞生物。或许,我就曾经是浩瀚海洋中的某种单细胞,没有眼睛,没有口鼻,没有耳朵,微弱得不及一个渺小的气泡。我的进化就是分裂,一个一个、一团一团,随波漂沦,四处黏沾,徐徐繁衍。当地心的熔岩突然向上推涌,地球的脊背从海里耸起,北极圈地域群山华诞,万物生发,蔓草葳蕤,松桦扶摇,苔藓凝固般地铺遍荒原,我或许正在大雪覆盖的苔原上沉睡,正在长啸的北风中飘荡,正在不冻河的石头缝里伸展腰身……当你们从灵长动物的胎衣中一步步脱颖而出,在亦人亦猿乃至使用简单石器的阶段,偶然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然成为一个飞奔的躯体,在广袤的冻土带,在亚寒带的针叶林里,成群结队,绵延子嗣,与天地万类一起存在。
说到底,进化的方向依循自然的意志,生命被大自然分门别类地精雕细刻,因此异彩纷呈,不一而足。我只能这样说,你们人类是进化大军中的幸运儿,你们的智慧出类拔萃,竟然懂得了在实践中创造更高级的实践,直到某一天手指一动,便在高辐射分辨仪器中解析了我们祖先的遗骸化石,做出一个关于我们的结论——大约二百万年前,驯鹿已生成无数群落,精灵一般游荡在北方大自然的母体中。至于在更久的从前,我们是怎样一点点演变进化的,你们的探索正未有穷期。
泰加林的夏日让我们感到炎热难耐,极地冬季的厚厚的冰雪又让我们难以觅食,因而,寻觅着赖以生存的苔藓而行,从山地到苔原,穿过无边的泰加林,横跨三个半纬度的迁徙,成为我们每年往返的生命之旅。踏过不可预知的激流险滩,登爬崎岖的冰雪山路,在风都无法走进的密林中穿梭,在暗藏陷阱的雪壳子上开路——坚硬的雪粒冰碴儿从不留情,像无数小钢刀,往我们肌肤深处搅动,似乎要揭开我们的皮毛,切碎我们的躯体;牛虻蚊蝇笼罩我们的全身,吞噬我们的鲜血,然后在我们的伤口上产卵做蛆;猛兽随时会咬断我们的脖子,掏出我们的脏器,甚至吸尽我们的骨髓。作为食草动物,我们必须拼命保命,必须时刻小心翼翼,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奔跑和躲避,是我们终生的功课。
生存的需要让我们生就了四只独特的蹄子,每一只蹄子都由两个倒扣小碗样的脚趾组成,脚趾上的蹄鞘坚硬,脚垫富于弹性,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脚掌面积很大,受力面积可以达到一平方尺。如果其他食草动物的四肢像四根坚实的柱子,而我们的四根柱子,又增加了四个结结实实的底座。所以我们背上可以负载和身体相同的重量,行走起来平稳笃实,不畏崎岖或泥泞,也保证了我们每小时四十八公里的飞奔速度。我们天生一身浓密油润的长毛,其中每一根毛都是空心的,在寒冷中会自然膨胀,为我们保温,这一身毛针,也是我们自带的游泳圈,让我们轻松泅渡过宽阔的河流。
你们人类有许多伟大的生态学家和历史学家,其中那个叫阿诺德·约瑟夫·汤因比的英国老先生,就说过这样的话:“生物圈之所以能够栖泊生命,是因为它的诸种要素的互补,具有一种自我调节的关系。”的确,生物圈之母就是如此妙不可言,它用无数只手在缔造着时光之网,每一只手缔造出的生命都各有千秋,恰恰是这些看似互不相干的生命,互为依托,互为营养,构成了一个巨大的有机世界。
就拿我们驯鹿的生存来说吧,我们以苔藓为主食来维持生命,这些苔藓在北方被称为鹿蕊或者地衣,在植物志上叫作赤茎藓、曲尾藓、毛叶藓、沼泽皱蒴藓。这些苔藓含有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和花生四烯酸,可以为我们驯鹿提供丰富的抗寒热量和肌体能量。在寒冷的北方高山冻土地带,苔藓就像一件灰绿的衣服一样铺在地面上,因为苔藓的下面只有浅浅的腐殖层,再往下就是冻土或石头,所以苔藓不可能发育出深根,每年只能依靠有限的光合作用长高三至五毫米,最高长不过十厘米。你还别小看这十厘米,那可是百余年时光养育的结果。苔藓被过度啃食、焚烧、践踏,通常需要几十年才能恢复过来。
在北极圈泰加林区域,我们从早到晚,除了奔跑,就是在吃苔藓。我不知道,大自然之母是为我准备了苔藓,还是为苔藓准备了我;是少汁而柔韧的苔藓造就了我独一无二的消化系统,还是我的消化系统寻找到了独一无二的苔藓。当我张开嘴去吃苔藓,你或许以为我会通过上牙下牙的咬合,从腐殖层里薅出一株苔藓,然后入口咀嚼,完成吞咽。事实完全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我天生没有上牙,单凭下牙,根本不可能完成这道工序。我的秘密武器是我的上唇和下唇,它们就像两块厚重又有弹性的高品质塑胶,集力量和灵巧于一体。我的两唇轻轻一夹,恰好采摘下苔藓的嫩尖,继而,在舌头和下牙的助力下,我将进口的苔藓尖头初步咀嚼,咽下。苔藓在我的胃肠里发酵后,我会进行反刍,充分吸收其营养。因此,在我们走过的地方,生长中的苔藓不会被连根拔掉,而是继续生长,我们走过的苔原完好如初。你看那雨过天晴之时,遍地的苔藓,吸吮饱了水分,蓬勃舒展着,那灰绿色的光泽,仿佛丝绒般美丽。我们也以同样的方式面对针叶林地的所有食物,我们总是和自己的食物相得益彰——苔藓繁厚,灌木葳蕤,我们硕壮。
你们说我们是一个北方的奇迹。我说我们是天生地养的结果,一个大自然的宠儿。
遗憾的是,你们在旷日持久的觅食路上,一直站在食物链的上端,以猎人对待猎物的姿态,睥睨下视,只是关注我们的肉体是否肥硕,毛皮是否丰美,头上的鹿茸是否充盈饱满。所以,你和我,本支百世,彼此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温情脉脉、手足相依,成为天人合一的典范。
二
山林混沌,你强壮而野性。你头上缭乱的长发和堰松斜横逸出的枝条纠缠着,花栗鼠沿着这枝条,爬上你的肩头,草原蜱虫纷纷如雨,在你的眼睑面颊上流过,你无暇顾及,甚至都没有晃一晃身子,因为那一刻你发现了我,还有我们的群落。在茹毛饮血的时代,你时刻走在饥肠辘辘的觅食路上,所以立马知道盛宴即将开始。然而,那时你的手里还没有被石斧削出的棍棒,也没有百步穿杨的弯弓,你的工具只有俯拾皆是的石块,尽管你已经直立起身体,嘴里可以发出稀奇古怪的呐喊。
石块的流弹来了,大多功亏一篑,胡乱地打在周边的树干上,换来一阵咔咔的响声以及零乱剥落的松针桦皮,仅有几块石头击伤了我的一个同伴。鲜血的气味搅动了安谧的林地,不可名状的惊恐浮云般晃动,八叉犄角的驯鹿王惊叫着一跃,驯鹿群撒腿就跑,状若一条左右腾挪的烟云,瞬间消失。而你们一时间惊呆无语,就像个被抛弃的故事那样,无力地熄灭了自己。后来,你们窃喜于小小的得逞,将那头受伤的驯鹿饕餮而尽,从而完成了对一种新食物的舌尖记忆。同时,这无端的戕害让我们懂得,又一个天敌已经崭露头角,他们似乎来自神秘的天堂,身上有一种奇异的邪恶,他们居然可以抓物,可以抛物,可以利用身体以外的东西延长自己的前肢。
原本我和你们之间的较量,并没有什么悬念,我必胜。我是在环北极圈恶劣环境中进化而成的生命,我的每一寸血管、每一根筋骨、每一个微小的细胞,都是天造地设的生存武器。
就说我的眼睛吧,你们人类常常这样描述——饱满硕大、明亮清澈,犹如来自深海的琥珀,玲珑剔透地映照着斑斓的野花,闪耀在幽幽丛林之中。是啊,我的眼睛不仅漂亮,还会根据气候和环境的需要变幻色温,夏天黄色,冬季蔚蓝。我的眼睛所能看到的,并不是你们眼里那个简单的世界,我们可以看见波长短至三百二十纳米的一切细节。如果你进了森林,附近的灌木丛中出现了一头根据季节将毛色变浅或变深的野兽,你的眼睛很难发现,因为你的眼睛只能看到波长三百九十纳米,除非野兽离你已经很近,近得让你猝不及防;而我甚至可以在一团乱草落叶中,区别不同动物尿液的颜色,辨识各种动物留下的毫发,分辨每一种脚印的新迹旧痕,从而知道自身处境是否有潜在的杀手出没,是否可以寻找到洁净的水源,是否可以找到我们离不开的盐碱土或者盐碱性植物。我的眼睛可以在嗅觉的引导下,透过雪地上斑驳的光影,发现不为人知的苔藓和石蕊,然后,使用前蹄拨开积雪,找到美味,一路饱食。还有,我眼睛的复杂结构中存在一种生物神器,那就是薄如蝉翼的反光膜,它将视野中微弱的光线反射到我的视网膜上,即使行走在北极圈的暗昼里,我也可以迅速找到迁徙之路,绕过冰窟窿和陷阱。那潜伏在一片洁白之中的大雪雕和北极熊,早已被我看到,它们利剑一样的喙、巨斧一样的熊掌,是大自然恩赐给它们的无敌杀手,每每令我们胆战心惊,但是我们总能逃之夭夭,仓皇之中我们会痛失几个兄弟姐妹,但是我们庞大的团队会很快恢复镇定,继续前行。
我们的队伍粗放而有序,像一朵云的影子,时而舒展,时而聚拢,时而飞奔,时而漫游,在身后留下大片暄腾的雪雾。如果你拥有一台摄影直升机,镜头里出现的场景,会让你眼前一亮。首先,你看到的是一条棕褐色的大船,稳健地航行在洁白的雪海上,不同的是它巨大的身躯可以自由伸缩摆动,盘旋成离心状的旋涡,久久地围着一块空地缭绕,又爬上陡峭的山地,就像大船被波涛推到顶端……当阳光倾泻而来,这条大船的色温会骤然变暖,犹如古董乍现一般熠熠生辉。镜头下推,你又会发现,那大船的龙骨,是由一头头驯鹿的脊背组成。如果你驱动一台雪地摩托,跟在我们群体的身旁,你的特写镜头可就更丰富多彩了,你将发现我们会巧妙地使用拉伸肢体、转动头颅、低频喘息、轻轻跳跃等手段,像导体中的电子那样依次传递信息、前后呼应,使几千头的大队伍,在漫长的行程中,万众归一,进退有余,畅行无阻。
从蒙古高原北部向北,在北纬五十度到六十度之间,是浩瀚的泰加林和茫茫的冰雪苔原,年平均气温极低,最冷可以达到零下六十度。冬天来临,大气变成了坚硬的冰雾,这对于动物的呼吸系统来说,是致命危险。得益于大自然亿万年的鬼斧神工,赐予了我们一个非凡的鼻子。
我还真有一个常常红得浓郁红得火热的鼻子,当然常常并不是意味着每天。我的鼻子独特而卓越,从外面看它并不像鲁道夫的鼻子那么醒目,在我不显凸起的鼻梁下端两侧,有两条细细的斜缝,那就是我的鼻孔,由于我脸上的绒毛和鼻毛密接为一体,将其遮盖严实,叫人一时难以发现。如果说鲁道夫的鼻子有一千七百年的悠久历史,是文化的结果,那么我的有二百万年以上历史的鼻子,则是大自然的杰作。我的鼻道很长,隐匿在纵深的头骨内部。透视我鼻腔两翼鼻甲的剖面,你就会发现,里面各有一个卷莲花叶状连续打弯儿的软骨,正是这两个奇妙的软骨为我守卫着鼻孔的大门。这两个软骨卷了四圈,把我的鼻腔分成四个层次,冷空气进入,要一道道通关。我没有汗腺,血液里富含氧气和热能,鼻腔里的血管密集如数字电路,笼罩着软骨,迅速地源源不断地散发出热能,在每个层次抚暖一次冰冷的空气,冷空气过了四道关,变得温暖湿润,最后抵达我的肺部。这就是为什么,越是寒冷,我的鼻子越是鲜艳夺目的原因。老于经验的猎人在极寒的森林里,手冻得握不住猎刀,就会把手放在我的鼻孔上,他们说我鼻子散发的热气,就像吊锅下面的篝火一样可以融化冰块。
三
虽然我们生存的本事令人叹为观止,可我们还是成了你们人类唾手可得的食物。经过长期的攀缘生活,你们落地,开始了直立行走,你们的智慧因此大开,前肢更加灵活,大脑不断扩容,眼界日益开阔,还创造了神秘莫测的语言,语言又把个体的聪明,变成了群体的智慧,于是你们拥有了无所不能的双手,手中有了千变万化的工具,而工具又不断创造出更高级的工具,你们变得如神如魔,势不可挡。虽然在凶猛的老虎和棕熊面前,你们依然可能成为食物,常常被残杀吞噬,但是你们已经领悟到什么叫趋利避害,什么叫弱肉强食。于是你们聚众而来,寻觅我们脱落的毛团,找到了我们栖息的位置。你们选择下风口藏起身体,只露出一双狡黠的眼睛。我们看不到你们,也闻不到你们的气味,毫无设防地沉溺在遍地的嫩草青枝和蘑菇圈中,吃得津津有味。这时候,你们一动不动,眼里绽放着贪婪的凶光,双手紧攥一根被石刀削掉枝杈的桦木杆,瞅准我某个离群的同伴,突然从四面围起来追打它……
我们走到哪里,你们就会追杀到哪里,从森林到苔原,到处都成了你们的猎场。尽管我们的奔跑速度令你们自叹不如,但是你们的陷阱常常出现在我们始料不及的脚下,你们手里的弓箭会出其不意地落在我们的肩胛骨或者额头上,你们用我们的皮和筋编成结实的绳子,一次又一次将我们高高的鹿角套住……你们因此大快朵颐,笑逐颜开。
在某一次雷劈火的灰烬里,你们发现了一具被烧熟了的驯鹿肉身,放在嘴里一尝,竟然感到前所未有的绵软喷香。于是你们想到保留火种,笨拙地将一根干树枝插进尚未熄灭的灰堆,当树枝被点燃后,你们竟然把这根树枝插在一个树洞里,结果引起了铺天盖地的大火,也留下了遍地烧熟的野兽。虽然你们自身也在劫难逃,但毕竟有所幸免,因此你们领略了火,渐渐地学会了保留火种,你们的美食史又有了划时代的跳跃,从此开启了对茹毛饮血的告别。
人类以驯鹿为食物的岁月,在历史的长河中长达七八千年。
四
丛林的法则冷酷无情,尽管我们那些威风凛凛的雄性头上长着八叉大角,也只能用于交配前的决斗,尽管我们的雌性也非同凡响地长着双角,那也只能用于保护小鹿崽,抵御势均力敌的侵犯者。我们必须小心翼翼地活着。在林地休息的时候,要躲避树顶随时跳在我们身上撕咬的猞猁;在河边饮水的时候,要躲避突然从水中抬起头来的棕熊,它会丢掉手里的鱼,转身扑向我们的小驯鹿崽;分娩的时候,我们要把驯鹿宝宝生在腐殖层丰厚的残雪窝里,不能让在天空盘旋的老雕看到,它们会把我们的孩子叼起来升空,然后重重地摔下;如果风传递出了胎衣和羊水的气味,森林狼就会闻风而来……我们连践踏一只野兔的胆量都没有,甚至对整天在我们头上施虐的虻蚊团都无法驱赶。到了冬天,我们的角也无奈地脱落了,面对种种危险,我们只能逃,飞快地奔逃,每小时四十八公里,极致时可达每小时六十公里。然而,这并不能躲开我们宿命般的厄运,那就是遭遇你们——聪明绝顶的人类,当然,这是指你们野蛮的远祖。
正因为味道鲜美,便于擒获,你们经久地赖以为食的驯鹿,在弓箭和子弹登场之际纷纷倒下,日益减少。你们的狩猎工具倚在江畔的大树上沉默,躺在湿冷的林地里生锈。春天的某一个清晨,大地上凸起的冰包正迅速破裂,你在饥寒交迫中东张西望,透过林子的缝隙,你隐约地看见,有一头母驯鹿正带着蹒跚学步的小驯鹿走动,小驯鹿稚嫩的叫声让你想起了什么——家中的桦树皮帐篷里挂着一个桦树皮摇篮,妻子的手正推动着摇篮,摇篮中的婴儿正在甜睡,间或芬芳地微笑,喃喃咿呀,似乎有许多花儿在他的梦中绽放……你静静凝视着驯鹿母子,并没有动手,只感觉眼睛里的冰霜汩汩融化。你在想什么?是否有过些许的自责,或者莫名地生出一些想象——假如我和我的孩子是驯鹿,是动物世界的一员……
至暗的幽林,静谧的夜晚,杜香和樟子松的油脂一起燃烧,你们娴熟地使用大自然恩赐的火种,并且控制有度,生活质量愈发提升。你们的文献中这样写着——从发源地第二松花江到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森林,游猎的鄂温克人,几百年来,从没有因生活引起过火灾。火微微洇着,烤鱼的芳香四溢,野生蓝莓和红豆发酵的浆汁醉了一片苍茫。此时是何年何月,是谁开启了一个忧伤的故事,是谁第一个唱出了这首民歌:
“有一天清晨,苏瓦扬莫日根到林子里打猎。他看见一头母鹿,带着一头小公鹿吃草。苏瓦扬莫日根下马,轻手轻脚地摸去,母鹿闻到了气味,抬起头,竖起耳朵,东张西望。苏瓦扬莫日根拉开弓箭嗖地射出一箭,射中了母鹿。母鹿纵身一跳,流着鲜血,带着箭逃入林中。
“受了重伤的母鹿对小公鹿唱道:
有一个人哪,乌黑的头发,
有一双圆圆的眼睛,
两脚是弯弯的,
就是他射中了我。
我的儿呀,
快吃妈妈的最后一点奶吧,
不要拔下这支箭,
那样我就会死去。
“小鹿一听哭了起来。
“小鹿哭了一阵后,向大山那边奔去,越过三十道山梁,越过十四道河流,终于找到三根人参,小鹿叼着三根人参,一口气跑到母亲身边,母亲已经奄奄一息了。母鹿对小鹿嘱咐道:
孩子你要记住,
山上那个脑袋黑黑、弯弯脚的人,
他很厉害,计谋多端,
你一定要住在山顶上,
不要待在山沟和山坡上,
孩子你要记住,
你外出时,
不要只顾看前面,
那人可能在你后面摸上来,
你睡觉时,
要时常回头看,
对着自己的脚印。
白天你不要离开林子,
就在林子里转悠,
吃草时要有伴,
你不要走在前面,
也不要走在后面,
……
“母鹿说完就咽气了,小鹿悲伤地听从母亲的嘱咐,从此以后不再离开大山。”
这首民歌,被鄂温克猎民的子孙唱了一年又一年,传了一代又一代,就像森林里潮湿的雾,一点点运化成温情的雨,慢慢地滋润季节,滋润岁月,滋润了万物的眼睛和身心。你们日益开明,懂得了在大森林母体中,你和我——人类与驯鹿,原本都是被哺育的儿女,天地给了你和我相同的恩泽,让我们繁衍生息,永续繁荣,我们只有互相支撑、互相给予,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才是找到了生物圈共生共荣的法则。在丛林时代,你们凭借傲人的头脑和武器,曾经不可一世,直到发现山野可能寥落,猎物可能远遁的时候,你们才感觉到了什么叫唇亡齿寒,什么叫失魂落魄。你们无意中唱出了这样一首歌,或许是一种郁闷心绪的自然流露,结果有意无意地表达了你们对猎物的珍惜。这首歌告诫狩猎人的儿孙要用猎物的眼睛,反观自己的所作所为。你们就这样超越了物种的本能,与万类生灵和解,最终和我们驯鹿一样,选择谦卑敬畏,用小心翼翼的方式面对大自然。你们不打怀孕的母兽,不打动物的幼崽,把受伤的小动物带回家照顾,养好再放归山林……你们拒绝砍树烧荒,拒绝挖矿掘金,不掏鸟窝,反对竭泽而渔,对于大自然,你们只要维持自己生命的那一点点。
五
我们在林中怅然若失,几度徘徊,虽然肚子咕咕直响,可见到苔藓和树叶,一种本能的厌食感却立马涌上食管。盐碱的味道久违了,我们急需补充盐碱,才能保证身体的运化平衡。事出貌似偶然,其实隐含着孕育已久的必然。我们在某一个晨曦载曜的时刻,靠近了猎人的营地。人类的炊烟里,盐的气味似有似无,让我们灵敏的嗅觉难舍难离。这时候,一个女人出场了,她身姿壮硕,面色褐红,走起来像一只生育期的母兽。我们四散躲开,但并没有胆怯,因为女人的身上没有使我们闻风丧胆的铁器和火药的气味,相反,她的出现,使空气里盐的气味有所加重。于是,我们悄悄向她靠近。我们不怕,女人也没有惊恐,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抚摸了一头驯鹿高高的鹿茸,居然没有遭到任何反抗。就这样,一个物种与另一个物种,就像擦肩而过的两个人,同时停下了脚步,深深地对视了良久。
太阳的一道道光芒斜射入林,林雾消弭,万物变得熠熠楚楚,女人呆呆地目送我们隐入密林。然后,猎人发现驯鹿需要不停补充盐,便经常在营地的周边为驯鹿撒下一些盐。我们面对你们人类,一改往日的望风而逃,甚至有点趋之若鹜。我们每每带着乞食的眼神在人前出现,继而满足地离去,时隔数十日,当得到身体内的信号再次提醒,我们又大摇大摆地来到人类营地。周而复始,猎人甚至忘记了自己原本是狩猎者,特意给我们准备一些盐碱、一些青嫩的灌木枝叶和蘑菇,同时也准备了松杆围栏,那就是驯鹿圈的前身。有了这些,我们就有了一种回家的感觉,驯鹿的半野生时代开始了。
八个鄂温克猎民和六头小驯鹿的故事,在一代代的口口相传中已然有了不同的版本。情节不同,叙述使用的语种也已经是因地而异,唯一没有更改的是,时至今日,这个故事还在勒拿河流域的苔原森林里,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雪原上,在黑龙江以南的大兴安岭北部林区,在额尔古纳河右岸的敖鲁古雅鄂温克使鹿部落传颂。如今,正像你们的儿孙绕膝一般,当我们驯鹿的幼崽,仰接着额尼(母亲)手里的奶瓶,进食生命第一餐的时候,额尼会用她那松树皮一般布满岁月沧桑的手,抚摸着驯鹿崽儿的小脑袋,低低地唱起歌——吃吧,吃吧,小驯鹿,你们是猎人从山间抱回来的,你们是猎人从野狼嘴里夺回来的……这个故事很符合游猎民族的气质性格,质朴简洁到不足五十个字——从前,八个鄂温克猎手在山上打猎,看到六头小驯鹿崽,就带回来饲养,从此鄂温克人开始饲养驯鹿。
我们蹦蹦跳跳地离开营地,在森林里任性遨游,我们的所在,是从未采伐过的中国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森林。大自然悠久的信息,依旧根植在树木的年轮里,沉淀在布满落叶残枝的地面上。我们走着走着突然感觉脚底一软,四蹄就像陷入深洞一样,被厚厚的腐殖层埋进去,朽木枯叶发酵后的醇香旋即醉了我们的身心;一场大雨过后,我们便不敢在嶙峋的石山上踩踏了,因为石头上长满了黝黑的石耳,石耳很像你们人类喜欢的黑木耳,经雨一泡,甚至比黑木耳还要滑润,即使我们有惯于攀登的四蹄,也很难在上面站稳。石耳是我们非常喜欢的美食,高密度脂肪酸的含量极为丰富,可以帮助我们抵御严寒。只不过这里的石耳长得过于丰繁,我们在饱食终日的情况下,对它没有太大兴趣……这生机勃勃的景象亘古如初,激发出我们大脑沟回里隐约的印象,我们敏锐的嗅觉也被触动,基因记忆开始苏醒。我们触及了什么?草窠中并未随风而去的祖先躯体的气味,祖先簌簌前行的四蹄开拓出来的纵深鹿道,祖先咀嚼蓝莓果和柴胡时的香气,经由祖先的胃肠代谢过的树籽繁衍而成的林荫……所有的生命的痕迹都是岁月的精华,都是在物竞天择中轮回,生态的深处珍藏着大自然的慈悲,此刻就像博大的天空那样拥抱我们。
春寒料峭,晨曦冉冉,丛林幽幽,无始无终。
当初的情景渐渐复原——正艰难陟行的八个猎人听到了一声声凄厉的叫声。猎人们原本已经满载而归,他们的肩头扛着被分解的动物胴体,这是猎民在青黄不接之季必需的食物。他们已筋疲力尽,但还是驻足聆听,即刻分辨出耳边的声音是驯鹿在哀鸣,他们便放下行囊,细心查找。林地的残雪上布满动物厮杀过的痕迹,一串森林狼的脚印渐远,断断续续的血迹通向灌木丛中。猎人们进入灌木丛,果然发现了一头母驯鹿,瘫倒在白雪和鲜血的上面,它的后颈已经被咬断,破裂的鹿茸鲜血淋漓,它气息奄奄,眼神灰暗,仿佛已经死去。猎人知道它已经没救了,刚刚离开的森林狼很快会招来群狼,将它撕碎吞噬。母驯鹿看到猎人,毫不畏葸,用力撑着身体,好像要站起来的样子。猎人们细看,原来这是一头正在分娩的母驯鹿,胎儿正在母亲的拼力中一点点露头。猎人明白了原委——这头母驯鹿逃到灌木中,是为了在死去之前生出胎儿,给自己的孩子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未等小驯鹿的身子完全娩出,母鹿泄出了最后一口气。猎人们知道森林狼会很快回来取它们的囊中之物,小驯鹿在劫难逃,便抱起了小驯鹿。那时候你们人类并没有饲养驯鹿的打算,但是已经清楚地知道,小驯鹿是一个孩子,和你们桦树皮摇篮里的孩子没有区别,而孩子,就是森林的未来。
虽然小驯鹿出生后很快就可以跟在驯鹿群里奔跑,但是落地之时,身子还很虚弱,它颤抖地站起来,本能地寻觅着母亲的乳房。母驯鹿没有了声息,一双不肯闭合的眼睛渐渐暗淡,四个乳房开始僵硬,身体一点点地没有了温度。猎人们无奈地丢弃了一些猎物,抱着小驯鹿离开了险境。事实证明猎人的经验没错,这片林子存在一个森林狼家族,它们已经圈定了这群驯鹿,准备随时猎杀蚕食,只不过它们现下已经饱餐了驯鹿肉,每一只狼的肚子都装了七公斤左右的食物,达到了胃肠的极限,正在倦怠地反刍消化,所以对于唾手可得的猎物,暂时没有兴趣,只待再一次需要果腹时信手拈来。果然没有走出多远,猎人又看到了两头一岁大的小驯鹿。这两头小驯鹿,非常清楚自己的处境,噤若寒蝉地躲在岩石下,由于闻到驯鹿崽身上的气味,不由自主地跟上了猎人们。
猎人一路救助收捡,最终带回了六头小驯鹿。从此,猎人们即使在不出猎的日子,也不能整日悠闲地躺在白桦树下,用树叶吹美妙的乐曲,撩动姑娘心中的激情,他们必须进入林中或者湿地,为小驯鹿采集青嫩的灌木枝叶、鲜美的苔藓、蘑菇。有了人类的供养,我们在松软温暖的松针土上,在防范猛兽的桦木栏杆的围护中,无忧无虑地和营地的猎犬一起成长。但是,驯鹿毕竟具有不可遏止的野性,只要鹿圈的栅栏一开,我们就奔放而出,冲向远方,消失在林中。猎人们也不追捕,只是默默祈祷我们免遭厄运,有吃有喝。人类认为大森林原本就是百兽的家园,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已经记住了营地给予的一切,时而回来寻觅盐碱,时而回来簇拥着营地烟火和人类参差坐卧,以躲避蚊虫。
生物链并非简单的食物链,它错综繁复,是一张立体的动物智慧地图。在丛林里,不仅有弱肉强食的猛兽,还有讨巧藏身的小动物。比如,我们驯鹿和狍子就喜欢躲在驼鹿身边活动,因为狼和猞猁一般情况下对“林中巨人”驼鹿退避三舍。驼鹿平时与世无争,像一个厚道的大叔那样,从不欺负比它弱小的动物,但是如果谁敢对它施恶,它就会秀一秀那一脚可踏碎狼头的膂力。黑嘴松鸡是森林里的大鸟,其雄性可以长到一米大小,羽毛华丽,声色招摇,习惯在有松子的林间空地活动。黑琴鸡长相有点像雄性黑嘴松鸡,其个头不足黑嘴松鸡的一半,黑琴鸡惯于混在黑嘴松鸡中寻求自我保护,因为黑琴鸡知道,在猞猁、貂熊、赤狐的眼里,黑嘴松鸡才是它们想要的猎物,有黑嘴松鸡在,它们完全看不上矮小的自己。不知道始于何时,我们的本能很快上升为生存经验——靠近人类我们就可以得到保护,你们人类已然成了我们眼里的驼鹿大叔。
每当你们谈起我们驯鹿,总是说我们性情温顺,你们不知道的是,我们的野性、我们的不羁,皆在你们的厚待中化作了慢慢流淌的溪水。我们听懂了你们敲击木头的声音,那是提醒我们不要远走;听懂了你们摇晃盐袋子的声音,那是召唤我们回家。后来你们把一个清脆的巧尔然(铜铃)系在我们颈前,继而又把一个桦树皮摇篮,绑在我们的脊背上,摇篮里婴儿的啼哭,慢慢在我们有节奏的巧尔然声中变成了咯咯的笑声。群山浩瀚,游猎之路没有尽头,我们和你们相濡以沫,以命运共同体的姿态,走出了驯鹿的野生时代,走进了人类文明的帙卷。
这是你们的先祖留下的文字记录——《食货志》说驯鹿:“……用呼之即来,牧则纵之即去。性驯善走。德同良马,亦美物哉。”
《新唐书》:“拔野古东北五百里,六日行至其国,有树无草,但有地苔,无羊、马,国畜鹿如牛马,驯鹿牵车可乘,人衣鹿皮,食地苔,其俗聚木为屋。”
《黑龙江外记》:“四不像,亦鹿类,鄂伦春役之如牛马,有事哨之则来,舐以盐则去。部人赖之,不杀也。国语谓之‘俄伦布呼’,而《异域录》称之为角鹿。”
六
我们跟随着鄂温克使鹿部落的先人,从遥远的贝加尔湖东岸维季姆河流域苔原地区启程,向东,向南,在额尔古纳河左岸的大鲜卑山密林中,在阿金斯克草原的沼泽地边,在外兴安岭的群山褶皱里,在布满白冰和红毛柳的林缘地带,在每一个前面没有路的地方,跋山涉水,寻觅有松林和苔藓的地方落脚,一路狩猎为生,一走就是将近三百年的时光,直至回归额尔古纳河右岸的乞颜山下落脚。
乞颜,这个地名是一个古老的北方民族部落的名字。作为动物,我已经把那里美丽温馨的景象铭刻在基因记忆中了。此后跟随猎人游猎,每当来到这里,看见那两座遥相对应的山,看见那山间谷地里的葱绿,看到那婉转在葱绿上的白河,我们就会激动得又跑又跳,即使你们发出“奥伦(鄂温克语,驯鹿)……奥伦……”的呼唤,我们也会一反常态地不听话起来。我们不是因为贪恋食物的鲜美,也不是因为感到了难得的凉爽,这样说吧,你如果曾经像我们一样,爬上山顶,你一定会为俯瞰中的景象深深感动。曾几何时,蒙古先民乞颜部的男儿在陡峭的山上挖地穴,覆盖羊皮遮挡雨雪,终日负隅坚守,以抵御外敌进攻。数九酷夏,他们年复一年持之以恒,只因为山下的谷地里,牧羊女和羊群的身影在游动,蒙古包的缕缕炊烟在飘移,婴儿的啼哭和悠扬的民歌此起彼伏。如今虽然换了景象,有我们群落中刚刚生产过的母鹿、满地撒欢的小驯鹿崽,还有那些再也生不出结实的鹿茸、四条腿跪在地上难以直立的老驯鹿,栖息在山下白河谷地,那里有最芳香的白树毛和甜如甘饴的蘑菇。古时候,这里有守护妻儿老母的乞颜勇士,今天也有负重前行的驯鹿,我们跟随着猎人翻越大山,寻找生存的落脚点。殊途同归的是,人与动物都在为永续苍生用力地活着。
一九六五年,鄂温克使鹿部落迁居敖鲁古雅,中国政府专门为猎民建立了猎民乡,成立了集体狩猎队。敖鲁古雅这个小小的村落,背依群山,有贝尔茨河和敖鲁古雅河环绕流过,有茂密的森林荫翳蔽日,美丽而安谧。惯于风餐露宿的猎民拥有了木屋、医院、学校。虽然生活舒适安逸,但是却没有哪个猎民甘愿囿于这个小小的村庄,你们首先想到的是驯鹿需要苔藓、石耳、蘑菇,驯鹿眷恋的地方即是你们搭建桦树皮帐篷的生活地标。从此,鄂温克猎民的家,有了双重的含义——敖鲁古雅村庄和大森林里的狩猎营地。一年四季,你们仍然住在森林里,村庄里的家,只留给老人和上学的孩子。敖鲁古雅的婴儿,往往就像我们的小驯鹿那样,诞生在森林的怀抱里。人类,在森林里一边哺育着自己的孩子,一边饲养着年年如期降生的驯鹿。
七
冬天来了,在黄叶和白雪构成的画面上,你会看见公驯鹿的犄角七零八落,那些古铜色的枝干光泽如釉,经阳光的涂抹,有几分武士折戟的悲壮。作为激情又疯狂的雄性,我们倾泄尽一年里蕴积的力比多,复归了安然,任由新鹿茸的萌芽在头骨深处痛痒,兀自从容踱步。而另一些我——一头头腰身滚圆的母鹿,多日来温情地孕育着金秋时纳于腹中的生命种子,它还不大,但是日夜不停地获取我身体的热量,那个跟随我的心脏跳动的胎心日渐成熟。大雪没过了我的悬蹄和膝盖,厚度已经到达我的肋骨处。晨起放晴,太阳妈妈的手,带着秋日的余温,抚化了大地表层的积雪,却不愿多作停留,转瞬跌入群山的背后,大地立马变成了厚厚的冰壳子,这就是白灾。我们使尽洪荒之力刨冰,震裂的蹄甲洇出血来,眼睁睁看着冰下的苔藓,却吃不到嘴里。白灾威胁着我们的生命,我们太饿了,瘦得肋骨凸显,只剩薄薄的肚皮紧紧地裹着胎儿。由于身体缺少了抗御严寒的热量,我们不知不觉倒在雪地上睡着了,一开始还有梦境,后来一切都融入了冰雪。当残雪融化,凛冽的春风扫过森林,你们最先看到的就是我们一粒粒冻僵的眼睛,它们像宝石那样凸现,愈发乌黑晶莹,慢慢地就和冰雪一起融化成混沌的水。
突然,仿佛有千万只手在推动满山的林涛,把幽谷里的声音从远处推来,四面八方响起了回音:“哎嗨——奥伦——哎哎——奥伦。”绝望的我们立马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聆听着,不敢有片刻的疏忽。真是喜从天降,我们听到了呼喊中夹杂着摇动盐口袋的声音,这哗啦哗啦的声音对我们来说就是救命的曙光!我们循声觅去,果然,看见了那两个从天而降的人——你和你的妻子站在冰壳子上,就像两棵被雷火燎过的树,浑身沾满了深褐色的风尘。看不清你们的神情,看不清你们嘴角的血渍、面皮上的爆裂、眼眉和头发上的霜雪,唯一看得清的是,你们呼喊我们的时候,嘴里冒出一团团白哈气。
我们已经在林海雪原里游荡好久了。记得那是个暗如夜晚的早晨,我们靠一双夜视镜一样的眼睛,在昏天黑地里奔跑。我们发现了第一片苔藓,接着是第二片,食物一次次招手,我们就一步步远行。此时,我们不知道自己离开那座会冒烟的桦树皮帐篷已经多远,在听到你们的声音时,越发感到体内饥渴难耐。雪地已经冻成了冰场,几个昼夜里,你们在滑雪板上栽栽歪歪地滑翔,在雪窝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迈步,声嘶力竭地喊着我们,这一切我们并不关心,我们迷恋的是你们手里的桦树皮盐桶。我们使出最后的力气,站起来或者勉强地拖动身躯,舔着你们撒下的星星点点的盐粒,有了一些能量之后,我们乖乖地跟着你们走出了冰壳子。苔藓显现,我们得救了。不久,我们脖子上出现了巧尔然,那是一个带皮套的铜铃铛,只要我们活动,它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你们老远就会知道我们在哪里。你们允许我们保持半野生的状态,隔一段时间,就要把我们带回营地,补充营养,治疗疾病。从此,你们的年历,依据进山找驯鹿的次数计算。年年岁岁,我们依恋着大森林,也依恋着你们。
雪依然下着,老额沃(祖母)抓起一把雪在手里一攥,那雪变成细长一条,不再像砂糖粒那样支支棱棱。她接着拨开地面的雪层,闻到了一缕潮湿的气味,冰凉的腐殖层中,已经呈现微微的绿意,她知道这是春天透露的信息,该把怀孕的母鹿召回家待产了。
森林里最忙碌的季节来到了。一个冬天蕴积的冰包、雪堆、冰壳子日渐酥软,找鹿的小道被昼融夜冻的泥泞覆盖着,为迎接新的生命季来临,你和你的妻子,还有默默无语的老祖父,用猎刀在密林中重新砍下路标,踏雪蹚水,勘察了方圆几十里的林地,终于找到了一个最理想的地方。这里背靠阳坡山根儿,前面是一条清澈的河流,温暖又洁净。只要进入春暖,一夜之间会暴露满地苔藓,长出我们爱吃又补益身体的蓝莓枝叶、塔头、棉花莎草、草间荆。你们安置好桦树皮帐篷,搭建好鹿圈,把那几头讨厌的公驯鹿圈起来,以免它们肆无忌惮地野跑,撞到我们的身子。其实,在我受孕的那个月里,就被你看出了端倪。你们早就不让我驮运重物了,让我远离冰水,还单独用苔藓加上一些草籽喂我们。虽然,你们知道我会自己去选择合适的地方产子,但是你们还是在我的颈部拴上了一根绊脚的木棒,以免我走得太远,让我们始终活动在你们视野里,随时可以得到你们的关照。森林狼和猞猁近在咫尺,它们闻到了你们手中的猎枪和子弹味儿,不敢越雷池半步。
营地的喧闹声此起彼伏,然而新生命带来的并不都是欢喜。有的小驯鹿在林地里受伤,有的小驯鹿是羸弱的早产儿,有的小驯鹿失去了妈妈。老祖母和猎人妻子从早到晚在鹿圈里忙碌着,掰开这头小驯鹿的嘴,把草药的汤汁灌进去;用奶嘴去刺激另一头小驯鹿的嘴唇,让它学会裹奶。她们知道,人工饲养永远赶不上原生态的亲子哺育,便把母驯鹿和小驯鹿拴放在一起,不停地摇动母驯鹿的巧尔然,让小驯鹿记住母亲的铃声,那么在它进入苍茫的大森林后,就不会丢失自己。
一只挂在鹿圈木杆上的桦树皮摇篮在晃,里面的婴儿在啼哭,猎人的妻子回头看看摇篮中自己的孩子,晃了晃摇篮,一边把苔藓和豆粕送到小驯鹿和母驯鹿跟前,倒出手来又给另一头淘气的小驯鹿解了套——它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拴绳绕上了脖子,弄不好会勒死自己。一边对自己的孩子说着话:“哎呀呀,我的肯阿刊(小鹿崽),肯阿刊,你会把你自己勒死的……哎呀呀,小闹昆(小男孩),小闹昆,你是一个小伙子,你再等一会儿,我照看一下驯鹿,就来喂你,我知道你饿了,我知道你又撒尿了……哎呀呀……哎呀呀……”
森林里的母亲,是万物的母亲。你路过草窝里的鸟巢,会给鸟蛋盖上一把干草,你在灌木丛中看到一头被钢丝套勒断了腿的小狍子,会把它抱回桦树皮帐篷,给它喷酒敷药,让它和小猎犬一起长大。你把头鹿的笼头攥在手心里,把自己孩子的摇篮放在驯鹿脊背上,领着我们走在沧桑的岁月里。我们一天天长大,成为翻山越岭的林中精灵,你的孩子也长大了,成为狩猎人的希望。驯鹿的长队穿过灌木丛和白桦树林,用清脆的巧尔然声召唤着沉睡的群山,把时光的段落一个个留在了足迹里。每当你们的孩子呼喊“合克”(祖父)“额尼”“阿敏”(父亲)“额沃”,我们也会停止嘴里的咀嚼,跟着你们的回答仰起头,和你们的孩子一起,迎接一场亲昵和爱抚。
驯鹿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 ……
(本文为节选,完整作品请阅读《人民文学》202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