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文艺》2022年第12期|聂小雨:快乐与遗忘
最近几次去深圳,发现熟悉的城市远远滑出我想象的边界,野马早已脱缰,我手里握着的不过是一段空空的绳索……
然而绳索……
此时,绕了一大圈回来,深圳,我耽于快乐,莫过于耽于遗忘。
最近几次去深圳,发现熟悉的城市远远滑出我想象的边界,野马早已脱缰,我手里握着的不过是一段空空的绳索……
然而绳索还在,犹如证据还在,我的青春还在。
汽车一路驶过,原来那几条简单的贯穿东西的平行大道,竟然弯曲、绵长,没完没了。再往东,华侨城,香蜜湖,竹子林,蔡屋围,黄贝岭,盐田……真不知它们终归通往具象又虚无的哪里。
窗外的风景,电游场景般节节闪退,亦真亦幻。——是的,大海安然无恙,却与你无关。
眼前的一切不由得跟十年前做着对比,新的日新月异,旧的好似也赋予了新的什么——形式,进而内容?这一刻,就连思维与逻辑也随之摇摇晃晃,无处着陆。
还真是,时间的疏离导致有时候连自家的桌椅板凳也变得陌生,不知如何靠近,如何昨天一样不假思索地跷起二郎腿,无所事事地坐下来。要是没有导航,那去过无数次的新闻路也会找不到。好在有了依赖,也就不必打探路的来龙去脉,到底,陌生的是道路是建筑是招牌,而不是人,不是心;何况,熟悉每条路的入口、出口以及分岔,并不能引领我过得更好。飞速发展的科技常常令我沦为彻头彻尾的盲者,好在,做一个踏实的盲者,也没有什么不好。
二十多年过去,我再也无法如初临深圳那样,用脚步和雄心丈量既短又长的深南大道,从东门到书城到田面村到车公庙,每一个Logo,每一幢大厦,甚至商场内精致的洗手间。我的雄心换作,如何静下来,与今天相处。
那些业已翻阅的,无须重来,既已历经,权作安慰;那些业已遗忘的,就让它躺下,继续遗忘。
经过布心花园,一副漂亮的面孔,倏地跳将出来。诚然,这是翻阅了的篇章,几乎被我遗忘得一干二净。遗忘的不是发生的事实,遗忘在于,从头到尾,我无所用心。
那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男孩,在我的意念中,他是静止的。时至今日,我也不愿用男人来形容他。大学毕业后的两三年,他住在这里,三楼,宽敞的四室一厅,我随他见缝插针地去过几次。
他是那样健康、阳光,从五官到形体,从着装到说话,从小小的用心到大大的勤勉,他似乎符合所有女孩的择偶标准。他是那样美好,美好得恍若来生,恍若不曾在我生活中出现过。
然而,奇异的是,短短几个月,我们无数次不失时机地你来我往,却丝毫没有腾出时空为将来预算。来了走了,走了来了,一切都如此自然,了无痕迹。
关于他,我记忆里留存的,唯有快乐。
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男孩女孩,公司里多是大学毕业不久的一群,很大程度上残余着校园的气息,壮志凌云,同时小心翼翼。我们来自五湖四海,聚集异乡的屋檐,走一步,看一步。而我们的异乡,却是他的故乡(他初中随父母工作调动移居深圳),我们寄居集体宿舍,他则像走读的孩子。只是,这得天独厚并不助长他的优越,他反而比其他同事更加努力,这无疑使他更进一步博得女孩们的青睐。
浑然一体的是,男男女女这档子无孔不入之事,仿佛长在他的身体。若是他投入,大约可以在公司这口新井里如鱼得水。
二十出头,懵懵懂懂,很多时候我都在随波逐流。他却好似一开始就明白自己要什么,事业与成功,物质与精神,恋爱与婚姻,明确的标靶一样竖在他前面,他要做的不过是一次次向着靶心瞄准。而我,有着一众女孩子的通病,恋爱与婚姻的占比远胜所谓的工作和前程,即便把男人当作人生的全部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与他不同的是,对未来,我只是朦朦胧胧地感知,一切都模模糊糊,不那么确定。
虽然朦胧、模糊,我能够做到的是尽量遵循自己,这是根本。
我以为,他也是。
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机缘,很快,他向我走来。有时是早上乘人不备塞过来的一个苹果,有时是一通打到宿舍的电话,有时是下班前晚餐与电影的邀约……
尽管早早留意到他的出挑,然而,我一丝怦然也没有过。他是路上的一道风景,我却没有想过像其他人那样停下来。难道他恰好看穿了这一层?至少,和我,没那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烦与纠缠。
美貌、学识、家境、斗志,我一无所拥,并且,和许许多多出门闯荡的年轻人一样,前途漫漫,而我又倾向于跟着感觉,东奔西走。这样的女孩,凭什么被他一眼看穿?
他未免太犀利了。
周一到周六,我每天穿浅粉套装、米白高跟鞋,步伐轻盈,笑不露齿,口袋里的记事本随时恭候着老板的心血来潮,加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回到宿舍,吃盒饭、洗澡、睡觉,按部就班,有时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从早到晚,我几乎没有什么时刻是真正放松的,甚至连做梦。初来乍到的谨慎与单纯,迅速被日复一日的严肃和枯燥所替代。
此时此刻,我没有理由拒绝主动前来敲门的他。他是门缝里的一道光,打在我脸上。
一前一后,他和我从电梯出来,一跨出赛格工业园,他便拉起我,一路小跑,犹如从前线撤离,截获了一场胜利。我们一人挎一个包,一人举着一个冰激凌,嘻嘻哈哈,穿梭在深圳的大街小巷。
许是成天太过刻板,这时的我甘愿做一个完全的被动者,一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想懂、什么都不必懂的傻瓜。只管将全部的快乐寄托在一个个具体的行动上,不必调动脑筋,不必思前想后,参与就是最好的休息。他的每一个主意,他的每一次突发奇想,我只须交出自己的双脚,信赖地跟随。
做一个婴儿,无忧无虑,多么幸福!幸福有时是一桶甜蜜的爆米花,咬得咔嚓咔嚓脆响;有时是电影看到一半退场,夜风中竖起衣领,相拥着漫步;有时是麦当劳我喝剩的可乐,被他扳过吸管吱吱地一口吸光;有时是斜靠在公交站等候大巴,而后在他的目送下挥手……
他一米七五左右,高出我半个头,正是我少女时代向往过的身高差。累了的时候,他一只手搭在我肩膀,两个人互相抵靠着,走走歇歇,漫无目的……
多么协调的一对,走过路过,谁也不会怀疑其中的相爱。
因此,要说事物的真相,大抵是没有的;或者说,真相并不在呈现之中,不在光天化日与众目睽睽之下。
华强北路。
他被一个猥猥琐琐、穿着背心短裤人字拖的黝黑小男孩叫住。正当我不知所以,他一把钳住我胳膊,随小男孩溜进一条深巷。
左转右转,右转左转,几经周折,来到一间阴暗的十平方米左右的二楼小屋。小男孩掀开深色窗帘的一角,我这才看清,去除进门的那块地方,屋里尽是码得高高的纸箱,里面装满花花绿绿的碟片。小男孩随手指了指,他便熟练地一张张翻找起来。
他肯定不止一次来过这里。
我才懒得关心他在翻找什么,游戏碟还是港台明星唱片?一如他和什么样的女孩谈过情,我和什么样的男孩说过爱,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半明半暗,我扫视了一圈,伸手扯了一下头顶的灯绳。
快点儿,小男孩说着,将虚掩的门稍稍打开一些。
你要准备一把手电筒哦,小朋友。我说。
真的嘞,要搞把手电筒。他附和着。
小男孩不搭腔,他的心在焉又不在焉。
我全然不记得他最终有没有买碟,深刻的是小男孩像极了我见过的一个缅甸少年,小小年纪就出来讨生活的那种,老练油滑不过是假象罢了,他的稚嫩一准被那双清亮的眼睛出卖。那双大而无当的眼睛,出洞的老鼠一样,机警,游移,四下逡巡,可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副随时准备拔腿就跑的架势。这不禁令我顿生一种做贼的快感,继而幸灾乐祸地,希望他翻找得更仔细、更从容一些。我才不管会不会突然飙出个警察,一声喝令,将谁谁谁铐走。那样的话,我和他会不会像犯罪分子一样耷拉着头,在如织的疑惑中,被推上阴森森的警车,扒着囚笼般的小窗,向自由张望……
这样幻想着,我越发觉得新鲜,觉得刺激,直至从巷口出来,汇入熙攘的流水,才犹如云开雾散,重返人间。
女生宿舍。
四个女孩虽然年龄分着长幼,共同点却都是单身。单身,关在同一个笼子,实在是一种微妙的处境,尤其在活力四射的深圳。
年过三十的彭小姐,传闻已为人母,孩子在江西老家,此时隐约被一个中年男人紧追不舍,前夫那边又有些纠缠不清。这是大伙儿从她半夜里压低声音的争执中估摸出来的,有人说她前夫找上门来过。白天,彭小姐和和气气,与每个同事保持微笑,遇事不慌不忙,淡定而神秘。便是在宿舍,她换上了睡衣,还是给人一种不容冒犯的端庄感。或许她的睡衣是正经的半透的蕾丝套装,不像我,睡衣仅仅是睡觉穿的衣服。我不知为何都叫她彭小姐,而不是她的名字,又或彭姐之类。她的行事风格倒是符合我对“小姐”这个时而高雅时而庸俗之称谓的初识。传闻归传闻,其实谁又真的关心一个人的前因后果,彭小姐不说,也不会有谁去打听。
那时候,三十尚且是一个遥远的躺在天边的数字,偶尔设想一下,三十的自己会不会像彭小姐一样身负多种猜测?还是如从前憧憬的那样,抚摸着儿子闪亮的头发,走在雨后闪亮的石板路上?
我和莉莉、小红,更在意生龙活虎的当下,看得见摸得着的每时每刻。莉莉和我们有所不同,她混迹深圳两三年了,什么都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莉莉每天都化着很精致的妆,各种大牌化妆品之间微小的不同,她翘着兰花指,如数家珍,听得我和小红云里雾里。遗憾的是她一张国字脸,鼻子又格外塌,那些昂贵的粉底、口红涂在她脸上多少有些浪费。莉莉几次当着男同事们的面,带着哭腔地问,你们男生为什么都不跟我说话,为什么?
小红和我,算得上真正的零起步,人地两生,出门如果不是结伴逛街,真是连个说得出来的去处都没有。
小红是西北人,身材高大,还特别结实,说话做事大大咧咧,喜怒哀乐,溢于言表。小红常常念叨的话题之一,便是他。据她暗中观察,又有某女同事向他示好。小红分析着她的观察角度和细枝末节,问我有没有道理,而后咯咯大笑。是吗?对此,我一副事不关己的做派(确实也不关己),倒是暗自琢磨着,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才配得上咱们小红呢(我是指外观),那得多魁梧啊?
虽然厨房里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四个人都是不做饭的。对面的男生宿舍没人过来看电视,宿舍就有些清冷,唯一的热闹是来自客厅里的那部电话。
话机离莉莉房间最近,正好,数她的电话最多。好似全世界的男人都离不开她,她呢,一个也不愿错过。大哥——大哥——好了啦,不是这样的啦——莉莉的声音甜得发嗲,一股台湾腔,是我和小红下辈子也望尘莫及的。
不知发嗲算不算女人的匕首,如果算的话,我们大概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认识男人这种生物。到深圳不久,我就对“大哥”这个称呼心生一种复杂的社会情感,追根溯源的话,应该在莉莉这里。好端端一个亲切的称呼,一经莉莉的口,便有些不明不白起来。当然,演变到现在,“大哥”在我已经简单了,回归它原本的字面意义,不同语境而已。
一个周末的上午,电话响了,莉莉接了起来。毫无例外,甜腻而夸张的大惊小怪,七七八八客套了好一阵,莉莉大声喊出一个名字。
是他。
他公然打到宿舍,意外之外,是淡淡的虚荣。这虚荣分明来自三对竖起的耳朵,虽然我如此清楚,这通铁板钉钉的来电,既是对我的误解,又是资源浪费——准确地说,我和他,是朋友,是玩伴。
布心花园,他一个人的家。
他光着膀子,在厨房切西红柿煎鸡蛋煮面条,不亦乐乎。得知我不喜面条,他便执意套上T恤去附近的市场买了河粉回来。其实不必的,茶几上的几个黑布林足矣——不知为何,大凡出门在外,吃饭往往成为身外之物,可有可无。
我倚在门框,咬着半根黄瓜,看他忙前忙后,也不上前帮手。在别人家,我才不会像个小媳妇一样亲自动手,尽管没有第三人。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可爱,这话多少包含那么一丝丝男人外表不达标的意思,有点儿求其次的味道。他高高的鼻梁,卷曲的黑发,长长的睫毛,光洁的肌肤,面对大事小情无不专心致志,怎么说呢,由外到内,他干净到无以复加,直至现在我仍然这么认为。若是非要苛求,些许的缺憾来自他那口四环素牙(写到这里,我甚是惭愧)。
他的一双眼睛大而亮,厚厚的双眼皮,眼睛些微外突,眼角稍稍下垂,由此,我笑他搞不好是混血,中东或者印度的血统。
他哈哈一笑,这话不能乱讲啊。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口齿清晰,也是我此生难及。说话时他手里的刀并不停下,完了拿起一颗大蒜籽,正要剥开,旋即放了回去,看了我一眼说,嘿嘿,还是算了。
那是夏天,也许秋天,反正在我看来,深圳一整年都过着夏天。他背上的汗水渐渐冒出,一粒一粒,像珍珠,时而汇成小溪,消失在腰际。看着他热火朝天,我同样不想上前为他擦拭。
欣赏,沉浸,沉浸于欣赏,比帮手和擦拭更为重要。当然,倘若他提出,我会上前的。是否,他和我一样,享受着这一切,欣赏与被欣赏?
我和他,那么顺理成章,即便有过羞涩,也是极其短暂的,可以忽略不计。聊天,吃饭,散步,看似青梅竹马的一对。
他不像有些男人那样完了就沉沉睡去,而是赤裸着他健美的身躯,兴致勃勃地取下床头的萨克斯,靠在书桌与墙壁的夹角,幽幽地吹奏《Going Home》。
然后我们毫无顾忌,甚至比赛似的,讲述各自的前尘往事。
那个讹他一个学期生活费的校园女主持,打暑期工时那个餐馆的女老板,眼下公司里那个小巧玲珑的柳州姑娘……
轮到我,不想多讲的时候,便哼哼啊啊一通敷衍,本想蒙混过关,却招来他一顿逼问加挠痒,于是两个人前俯后仰,抑或在不知不觉中安然睡去。
每天,新公司成立,旧公司倒闭,此起彼伏,如火如荼。对年轻的我而言,公司不过是一个又一个跳板,是不快与愉快的暂时较量。
当我确定入职新公司之前打算回趟老家,他一时性起,也辞了职,想与我同行,见见那里的大学同学。有他在,我不好回家看望父母,临时改道最后的疯狂。
足足三天,湖畔宾馆,我的闺密,他的同学,吃喝玩乐,不舍昼夜。三男三女,唱歌跳舞,红光满面,脸上贴满纸条,臭鞋臭袜扔了一屋,沙发上床上地毯上,横七竖八。
痛快,一站到底的痛快,似乎放任与迷失的青春要在这短短的时间、小小的空间里一次性挥霍。
倍感意外的是,告别的时候,他为每个朋友送上一份精心的礼物(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准备的),以至于春节回家后闺密们还在追问我和他后来的故事。
连开始都没有,哪有什么后来。
等到踏上回深圳的火车,我们一时无语。
确切来说,无语的是我。浅尝了打工的艰辛,即将投入新的战场,我不免觉得有些沉重。
他望着窗外,迎着风的方向,有着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的意气风发和迫不及待。
火车能不能再慢一些,火车能不能再快一些,这便是我和他的不同。
他去了罗湖,我还在福田,各自开拓着或者蒸蒸日上或者烟云渺茫的未来。
他偶尔路过我,于是一起吃午饭。与以往不同,现在是西餐厅,而且,他手里多了一部诺基亚。蒸蒸日上的是他,如同我一开始就深信的;烟云渺茫的是我。
我们像往常一样,这里那里东扯西拉,旧同事联系得越来越少,他开始兴致勃勃地介绍他的新上司、新业绩、新计划,包括新同事之间的新苗头。两个人看似没心没肺,却绝不涉及各自的内心深处。不知他的新苗头怎么样,我正卷入一场突如其来又一言难尽的恋情。
吃完饭,我们在西餐厅门口分道扬镳,也不期许下一次。
再后来,他开起了自己的公司,邀我去过两次。他背后的玻璃柜里陈列着一系列化工产品,我似懂非懂地听他一一描述着,只是一味地觉得,他的外貌依然那么完美无缺;只是我,来不及关心他的内里,他的不完美。
相互之间,没有留恋,没有牵挂,也就没有忧心,没有苦痛。我们眼花缭乱,来不及嫉妒,来不及心跳。我和他,是浩瀚之渊里的两滴水,既不是兄姊,又不是邻里。和众多同事一样,烟消云散就是一辈子。
至今回想,真不知我和他之间的默契是如何一蹴而就的。
短短几个月,密集的快乐,我们来不及停下,凝视对方,思想更多、更久、更远。青春,好似无限漫长,会在某个地方等着我,我哪里正眼瞧过“稍纵即逝”这个之后的人生中无数次不经意间发出的感慨之词。
他来过,恰如他不曾来过。我很快淡忘生命中出现过这样一个朋友、一个另类。后来,无论多累,我都没有想过与他见面,即便只是作为一个旧友、一个同事,即便只是看看他日后的模样。
恐怕他亦如此。我们是同样的人,亲吻着自己的亲吻,拥抱着自己的拥抱。
而这惊人的一致与对等,这惊人的和谐与平衡,在我的生命中,简直是一个谜。
此时,绕了一大圈回来,深圳,我耽于快乐,莫过于耽于遗忘。那时的我,显然不知道,是什么引领着我;也不知道究竟何时、何人,才是我的心跳。
聂小雨,70后,湖南华容人,现居广州增城。出版散文集《鲇鱼须》《九雨楼札记》,曾获广东省鲁迅文学奖、三毛散文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