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网驻站内刊征文参赛作品:《尘归尘》 | 刘婷婷
一
岭南多山,山多尘多。农村里的小动物,很多一出生就被尘土洗礼,比如猪狗牛羊。我曾眼见一只在田里刚降生的小黄牛,身上还沾着尘土,就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哞哞哞”地走向大黄牛。大黄牛很温柔地把小黄牛身上的尘土都舔刷了一遍,直到干干净净。
堂三哥的女儿田田也是在田里降生的。当时,堂三嫂正在田里干活,一阵阵剧烈腹痛就像一场山雨突然来袭,完全来不及回到家中,就在三哥沾着泥尘的手中降生了,由此得名“田田”。第一件襁褓,也是一件沾着泥尘的衣服。
堂三哥说,大黄牛把刚出生的小黄牛舔得干干净净,我这个功能怎么就退化了,让我们田田沾着泥尘。堂三嫂笑得要骂人。
那块田是四伯的田,那头牛是四伯的牛,那个“田田”是四伯的孙女。
为什么小黄牛一生下来就会走路,而人类的小孩刚生下只会哭,连爬和翻身都不会?四伯煞有其事地说,女娲拿泥土捏人的时候就是这样设计的,畜有畜道,人有人道,不能乱了章法。
这个章法,让我好生神奇。
我们村里还有好几个人的乳名叫“路生”“土生”,顾名思义,都是在路上、地里或田里出生的。大人还来不及准备襁褓,他们就急不可耐降生尘世。
哪里没有灰尘呢?空气里到处都是灰尘,灰尘是世界上最干净的东西,灰尘聚集起来变成尘埃变成泥土,泥土孕育一切,粮食、蔬菜和水果,都是从泥土里面种出来的。泥尘,就是最干净的襁褓。
女娲为什么用泥土捏人,而不是拿水泥来捏?或许不是因为那时还没有水泥——即使有了也不能用,人间不能存在坚不可摧的人。
如果是用水泥作为材质,或许村里就没有那么多支离破碎的人:一个女孩十多岁时去到山上打柴草,遇到颜色鲜艳的野果,按捺不住摘了吃下,中毒身亡。一个小女孩出生就患有心脏病,嘴唇和手指甲总是暗紫色,没到十岁就夭折了。一个小男孩偷偷拆了一排鞭炮的炮粉,倒入雨伞不锈钢手柄空心处,然后点燃,被爆炸的不锈钢碎片炸到脖子动脉,当场身亡。一个爱搞点小偷小摸的少年,一次偷了别人家的芋头,被主人家拿棍子追打倒下时头部碰到坚硬物体暴毙。一个少年下河游泳,突然抽筋沉底而亡。一个年轻后生,患了罕见的皮肤病不治离世。一个常年被暴戾丈夫家暴的妇女,忍无可忍、退无可逃,在绝望中喝下农药身亡。同族大伯患了肝腹水,几个月内肚子迅速膨大痛苦离世,又几年,其大儿子也患肝硬化身亡,几年后其百岁老母亲辞世时才知道其子其孙已不在人间。六伯婆摔了一跤骨头断后瘫痪在床,伴随老年痴呆,抓起大便就吃,如此数年后离世。大伯公一天晚上饭后突发心脏病,骤然离世……
八音阵阵,唢呐声声,扬起了祠堂旧门楼梁上棺材的尘土。那些棺材上的灰尘,它们也不知道,谁会先被扬起来。
所有人从生下来的第一次呼吸就接触了灰尘,只不过有些人能够感受灰尘,最后坦然归于尘埃;有些人一世浑然不觉灰尘何在,最终只不过是被尘埃掩埋。就像有人能感受雨,有人则只是被淋湿。
“尘”字在籀文里所描画的是三只奔跑着的鹿,两边各是一个土字,两相会意,表示由于鹿的奔跑而扬起了灰尘。
“常期生羽翼,那忽化灰尘。”那些人化身灰尘是逐鹿而去了吗?还是鹿群奔跑路过时扬起他们化身的灰尘?
化做灰尘,便做灰尘。总之,那些离去的人,去了便是去了,没有再回来。米沃尔在《礼物》说,“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没有一个人值得我羡慕;任何我曾遭受的不幸,我都已经忘记。”
但总归有特别的人,去了还要再回来。
二
那位去了又回来的人,在我极其平凡的人生中只知道独独一位。我甚至只能用“知道”而不是“认识”,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
那时,从小玩到大的三个小伙伴:珍、芳和我,正在村里的小学读四年级。我们上学途中需经过另一个寨子,那里有一片茂密的竹林,常看到一位穿着青灰上衣约七十多岁的老婆婆在砍竹。
她长得慈眉善目。因为不是一个寨子的,我们不认得她,她也不认得我们,没有交集。
竹林里有一棵高大的杨梅树,一次大雨过后掉下很多杨梅,我们三个走进竹林捡杨梅。老婆婆冲我们笑笑,我们却被杨梅酸到泪汪汪。她放下手里的竹子和刀说,那些太酸,不要吃了,这有熟点的。她指着地上用竹叶铺垫盛放的一小堆杨梅,像一个紫红色金字塔,整整齐齐,但仿佛不是为了留自己吃。
我们三个互相看看,眼神一致表决:吃。吃完互相看看,眼神一致表决:帮。
老婆婆家不远,穿过几片稻田就到了。我们把竹子捆好,芳扛前头,珍在中间,我扛后头,往老婆婆家走去。老婆婆大声说,使不得使不得,我让你们吃杨梅,不是为了让你们干活。可我们给她扛竹子,也不是因为她给我们吃杨梅。
后来,只要放学经过看到她在砍竹子,我们就会帮她把竹子扛回家。她的家里,非常简朴,非常素净,有狗在睡觉,有鸡在啄米。她的狗每次看见我们都拼命摇尾巴,围着我们转圈圈,从来不对我们吠。其实只是举手之劳,但她还是充满感激,不时给些小零食。我们没见过她家人。她只说,我自己住。
就这么过了四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为我们三个成绩都很好,被镇里的中心校录取了,要到镇里读五年级和六年级了。
在竹林里我们告诉她这个消息,以后我们不会再经过这条路了。她又高兴又落寞,给了我们三个每人一包双胞胎方便面。方便面在那时属于高级零食,不像现在这么普遍和便宜。我们不想接受,她却执意要给。那天回家,她的狗送了我们很远,我们一直赶,它一直跟。后来我们说,快回去陪老婆婆。它好像听懂了,转过身默默地往回走了。我们手里拿着方便面,竟觉得很重。
后来,过了两年,再次听到关于这位老婆婆的消息,是因为她的神奇经历。听说她生了一场病,在一个夜里咽气了,脸上盖了白布,亲属开始在操办白事了。结果过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天亮后,她自己起来了,把亲属吓得不轻。问她知道自己去过一趟阎王那里吗,她一点都不知道,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她只感觉,又一世了。
听说这件事情后我们三个简直像是被闪电击中了,一阵电流在我们三个之间来回窜动,又麻又辣。这样的事情一般只会出现在小说或电视剧里,没想到现实中真实存在,并且是跟我们有过交集的人。胆子比较小的珍甚至被吓到发烧,好几天才能再去上学。
又一世,和原来那一世有什么区别?我们真的很想回去看一看,问一问。但我们那时毕竟还是孩子,心里的恐惧大于好奇。我们终究没有回去。
后来过了半年,又听说,又一世的她真的去了。
真不在了?真不在了。过了这个村,没了那个人。
这世间不断有新的人和事给我新的惊奇,我渐渐忘了这位去了又回的人。
转眼过了二十多年。一天下班,我骑着电动车,在一个红绿灯路口停车等待左转通过。忽然右边道路一辆黑色小轿车,抢抓最后几秒左转的黄灯,飞驰而来,方向盘打得过急偏向我这边,哐当!撞上了。电动车,飞了几米。而在电动车被撞瞬间前几秒,我迅速侧倒弃车,就地一滚,躲过一劫。
黑色小轿车在紧急刹车时,车轮与地面摩擦出一条长长的刹车痕,声音尖刺像一把刀。我感觉心停跳了几秒,手脚冰凉。电动车的车头已经歪了,后视镜也碎了。我只是右手擦伤了一点皮。
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记不起,后来我是怎么回的家。只记得我丝毫没有与小轿车司机交涉的想法,只去扶起自己那辆被撞歪了车头的电动车,骑上去发现竟还能开。小轿车司机一脸错愕,看着我歪歪扭扭地开走了。
劫后余生,我只感觉,又一世了。我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再一次想起了年少时遇到的那位老婆婆。
三
那时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起死回生后的她,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她的家人原来就很少来看她,听说经过那个事情之后,更对她多了一份怕,更少去看她了。而我们三个小伙伴也一样,因为害怕而没有再去看过她。
又一世的生活,并没有比原来更好一些,但天意竟然如此安排,究竟是为了什么?我为老婆婆的又一世,难过并疑惑了很久。我始终得不到能够说服自己的答案。
直到有一天我读了作家余华的小说《活着》。“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令我醍醐灌顶。就像二十多年前听说那位老婆婆起死回生时,年少的我们感觉被闪电击中之感,我再一次感觉到一股电流,又麻又辣。一时间,跨越二十多年时空的两股电流在心中交汇、冲撞、撕扯,最后融为一股悲悯,疏通全身经脉。
那位老婆婆起死回生,或许也不为什么,不是为了有活得更好的体验,也不是有什么未了的牵挂。如果必须要有一个解释,或许就是因为她成为了天选之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十里八乡,唯她一人。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天选之人,才能拥有起死回生这样一段非凡经历。这段经历,足以让原本默默无闻的她,成为大家议论纷纷、又惊又叹的焦点人物。
——旁人问及她的亲属,亲属会说:她一生勤俭节约,特别要强,含辛茹苦独自拉扯大几个儿女,老了还不愿给儿女添麻烦,自己一个人住,老了还特别爱干净,一点不邋遢,下一世她一定能投个更好的人家……
——村里的人提起她,也会说:她一生待人和善,从来没有跟村里的人吵架红脸,这样心善的人才会有起死回生的奇迹,连她养的狗也在她走之后,拒绝进食而日渐消瘦随她而去,她家梁上的燕巢里的燕子,每年还会回来看看……
她获得了超度。不同于法师通用的超度经文:“十月怀胎将来生,娘在房中受苦辛。一阵痛来一阵扎,痛得老娘打翻身。牙齿咬得铁钉断,两脚抖得地皮穿。娘呼上天天无路,娘唤下地地无门……”“命终之人,在中阴中,身如小儿,罪福未定,应为修福,愿亡者神,使生十方净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乡里乡亲们的追忆与评论,每一次惊奇、每一次感叹、每一次夸赞,都是超度。
这些超度是个性化的,是有事例支撑、有形象塑造、有温度可感的,勾勒出她在尘世中的模样。
广袤农村乡野,尘世万物有灵。虽不知来处,却各有去处。
村里老人说,家门口来蛇了,不要打死它,它是过世的亲人变身回家里看看。村里有人办白事,在三九天本不该有却突然出现的大飞蛾,怎么赶也赶不走,老人说那是离世之人的灵魂在跟家人告别,不要追赶它。家狗感知屋后山体即将滑坡,冲入家中拼命咬住老主人的裤腿,出到大门口的一瞬,身后老屋即被泥石流埋没。村中一位老人在傍晚去世时,十多公里外女儿家中本还不会打啼的小公鸡,突然开了嗓门,追着老人的女儿撕心裂肺地啼,没过多时,娘家舅兄就哭着到了家门口……
这些灵物,有些是会飞、会爬、会跑、会跳、会叫的血肉之躯:比如鸟雀蛇虫、比如蝶蛾蝼蚁、比如鸡鸭牛羊;有些是一生不挪一步、一世不说一字的绿色植物:比如乡间野果、比如深山老藤、比如参天大树。被供养的灵物和供养它们的灵物,被食吃的灵物和食吃它们的灵物,灵与灵之间互相超度。
尘埃一般不被肉眼可见,是没有具象之物。这些被供养的灵物和供养它们的灵物,被食吃的灵物和食吃它们的灵物,便是尘埃的具象,便是量子纠缠的具体表现。
有些为了偿还前世亏欠,坦然投身轮回。有些为了获取真经,完成真身涅槃。有些为了斩断瓜葛,遁入浩瀚宇宙。我不知道那棵杨梅树属于哪一种?
事情过了很多年,当年的三个小伙伴珍、芳和我见面还会提起那位老婆婆。
我一直觉得那棵杨梅树是一个不可名状的神奇存在,二十多年后再去找时,它却早已被砍,完成超度,了却尘世。
那位老婆婆从来没有问过我们的名字,我们也不知道那位老婆婆的名字。那棵杨梅树或许不知道人们为什么需要名字,每个人为什么都有不一样的名字,我们也没有给那棵杨梅树安过名字。
名字这个符号,在我们之间不需要。我们之间,只用几颗杨梅便建立了所有联系,建立了所有交流,完成了一场尘世之约。
四
女娲造人时,设了保质期。百年之后,尘归尘,土归土。化作灰尘便做灰尘的人是,去了又回来的天选之人也是。整个地球在宇宙中,何尝不是一粒尘埃,而人类个体在无边无界宇宙中,或许都不具备一粒灰尘的分量。
客家人有个流传久远的习俗:“捡金”。“捡金”即“捡骨”,是土葬中的“二次葬”,在棺材落土之后的七年左右,择吉日吉时开棺,捡拾遗骨,严格按照固定顺序装进一个陶坛里进行重新安葬,盖内写上逝者世系姓名。这种装骨头的坛子,客家人方言里叫做金盎(gin ang)。捡骨葬的最早记录,可以在《墨子·节葬》的“楚之南有啖人国者,其亲戚死,朽其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中找到。
捡骨师打开棺木之后,小心清理先人残存的衣物,拿开衣物,剩下的就是泥土与隐约显现的骨头,有的骨头金黄,有的骨头发白,有的骨头已经腐朽。原本是包裹骨头的血肉,全部都被泥土替代。各种各样的情形,只有想不到的,没有捡骨师没有见过的。
血肉化作的黄土,和种庄稼的泥土有何区别?捡骨师只负责捡骨,不负责回答这个问题。又或许,他们从不觉得这个问题算个问题。
有没有区别,又有什么区别呢?尘终归是尘,土终归是土。
年少时,我曾看过一部电影,主人公的名字以及故事的情节早已全然忘怀,只剩一个开头场景记忆尤深。切入点是一束阳光,从一间老瓦房屋顶的一块透明玻璃折射下来,阳光里面尘舞飞扬,不清不浊不疾不徐,温暖通透。
那个年少的我,曾被这个镜头里的尘埃之美瞬间击中,但混沌不知美在何处。
我一度以为是因为我也是农村的孩子,我老家也是一座泥瓦房,屋顶也有这样的透明玻璃。
如今人至中年,历经岁月风尘,我才觉知其美在于:镜头由远及近,人物依次登场,悲欢交替呈现,光影斑驳陆离。而那承载一切悲喜的灰尘,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无象不表,终日飞舞。
首发于《贺州文学》2022年第1期“非虚构”栏目